租赁住房合同
出租方(甲方)联系方式: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为保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的正当权益,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署了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房屋情况
1.甲方将公共租赁住房(□成套□非成套□成套住房的一部分或小套型成套住房)租赁给乙方使用。
2.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如遇预测面积的,以实测面积为准,租金多退少补)平方米。
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设施、设备详见附表。该附表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之验收依据,乙方返还房屋时之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限为(X)年,自(时间)开始,至(时间)止。
2.乙方承诺,该房屋仅用于居住或与乙方符合配租条件之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
3.租赁期届满前乙方需有意续租的,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若甲方审核后符合条件,则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续租手续。
第三条 合同公证及房屋押金
1.本合同实行公证管理。除享受租金减免之家庭外,甲、乙方各承担一半公证费用。
2.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人民币(金额)元。租赁期届满或乙方清退房屋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及时将押金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