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合同范本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第一款、合伙宗旨
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经营本项目。
第二款、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1、合作经营项目位于 。
2、主要营业范围为 。
第三款、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 方式出资,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占总出资比例;
乙方以 方式出资,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占总出资比例。
2、双方合伙的出资:
(1)前期初定装修、设备款共计 元(人民币),必须于年月日前交齐。
(2)首年房租双方各 元(人民币),必须于年月日前交纳。
(3)以后的房租双方各自于每年的月日前向交纳。
3、前期合伙出资(不含铺面租金)共计 元(人民币)。
4、合伙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5、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 年。
6、如果期限届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延。
第四款、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按双方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双方比例承担。
3、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五款、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视企业经营规模扩大,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接纳新的入伙人,但须重新签订入伙协议。
2、在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 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合伙人因个人行为导致被公安机关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则当然退伙;
(3)合伙人有营私舞弊、损害合伙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可以将其除名。
本文所述情形的合伙解除自实际解除之日开始生效。合伙人退伙后,应根据合伙企业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结算。
第三条:份额转让
合伙人可以出售其在合伙企业中全部或部分的财产份额。在相同条件下,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向第三方出售,则必须获得对方同意并重新签署入伙协议。
第六条:合伙企业负责人和事务执行
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决定,合伙负责人应授权:
1. 代表负责人签订店铺租赁协议,处理有关证照,处理业务,以及签订合同。
2. 日常管理合伙企业。
3. 销售合伙企业的产品(货物),购买常规货物。
4. 偿还合伙债务。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
1.拥有合伙企业的经营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每方都有投票权。
2. 按照双方的比例分配合伙收益,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3. 对合伙债务负连带责任。
第八条:禁止行为
1. 未经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果其获得了利益,将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合伙企业的继续经营
1. 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进入并继续经营。
2.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布死亡的情况下,根据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可以退还应返还的财产份额并继续经营;或通过获得另一方的同意,接纳继承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合伙企业的终止和清算
1. 合伙企业因以下原因之一而终止:
(1)合伙期限届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
(2)合伙期限未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企业违法被撤销。
2.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3. 双方应共同进行清算,或者委托第三方担任清算人。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确定清算人,则合伙人或其他相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任命清算人。
4. 清偿合伙企业财产应按以下顺序进行:对员工工资债务清偿,对税款债务清偿,对合伙债务清偿。
5、如果在清算合伙财产时出现亏损且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合伙人承担的连带责任超过了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数额,他们有权要求另一方补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如果一个合伙人没有按期缴付或未缴足出资,他应向另一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一年还未缴足出资,该合伙人应该退伙。
2、如果一个合伙人未经另一个合伙人同意就转让他的财产份额,而另一个合伙人不愿意接纳受让人作为新的合伙人,那么该转让应该被视为违约,相关的合同应该被取消。转让人应该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如果一个合伙人私自以他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这种行为应该被视为无效。该合伙人应该退伙,如果这种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该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一个合伙人严重违反了本协议或者由于重大过失或违反了《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他应该对另一个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合伙人应共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条款
1、经过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者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如果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应以补充或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应备有一份原件,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经过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甲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