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指导所专业岗位职责共3篇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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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岗位职责:
1、协调全所各股室站队的工作,督促完善各项内部基础管理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2、负责通知筹备各种会议,草拟全所性工作计划及安排、总结、报告、简报等有关文件资料。
3、搞好全所工作的宣传报道,组织、撰写新闻稿件和通讯,及时报道全旗道路运输工作的成就和亮点,完成各种报刊杂志的订阅及发放任务。
4、做好来文和本所文件的登记和传递,搞好各类文件的分类立卷建档和其他各种档案资料的归档及保存工作。
5、认真做好接待工作,会同有关股室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回复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6、负责党务、机关效能、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受理来信来访。
7、负责宣传教育、劳动人事等工作,组织对外宣传和岗位培训,及时上报各类相关统计报表;
8、做好全所人事、劳资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协调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9、负责政务公开及运政信息网络,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的管理、维护、升级做好全所的工作考勤、车辆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10、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业务管理股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制订的运输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旗实际,搞好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安全、高效、繁荣、有序发展。
(二)、负责对全旗道路运输市场的管理,审核道路客(含出租车)、货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开业、停业申请,核发经营许可证,审验经营车辆的经营行为,协助制定本地区的行业发展规划。
(三)、负责全旗客运车辆营运路单、线路标志牌等单证的管理发放工作,实施对客运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四) 负责审核客运票价执行情况和业户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的督察工作。
(五)、抓好全旗货物运输管理工作、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重点站场集散物资运输工作,做好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维护合同运输,调解运输纠纷。
(六)、会同有关股室协调解决运输管理业务问题,协调搞好源头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本地区道路运输行业的经营,主要生产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汇总上报,为上级制定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提供依据。
(八)、负责全旗营运性车辆道路运输证发放、审验工作,安排布置旗内客运线路,协助办理跨区以上客运企业或业户新增班线和核发新证及标贴工作。
(九)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场监管股岗位职责:
1、指导、监督、纠正辖区内道路运输违章管理工作;
2、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纠正查处各类违章违规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3、负责对投诉、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对构成违章的,按规定及时处理,并将查处情况进行反馈;
4、负责对维修、驾培行业开业申请的现场勘验和质量信誉考核,并对相关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指导以及技术培训,帮助改善经营,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旗道路运输应急突发事件,并作出快速反应及妥善处置;
6、严格执行稽查规章制度和建立、健全台帐档案,按时公布、报送信息;
7、协助抓好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8、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满都拉口岸涉外运输管理工作;
9、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室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遵守国家的法令、制度,宣传学习财经法规,维护财经法令。
(二)、负责本辖区内燃油补贴的统计、审核、发放工作。
(三)、加强经费支出的核算和管理,严格执行经费的开支范围,及时编报收支报表,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资料。
(四)、负责全所各种票证的领取、保管、发放、核销工作。加强票证管理,保证各项票证的供给的工作。保障各项规费及时足额上缴主管部门。
(五)、负责运管所各项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工作,对增减的固定资产及时办理各种手续。
(六)、积极协调、配合各业务股室开展各项业务,保证合理的资金供应。
(七)、考核、评价各项财务计划的落实情况。
(八)、完成所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所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的制定和落实;协调本所各股室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做好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工作;
2、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制订各项应急处置预案;
3、认真抓好全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工作,做好检查督查记录;
4、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和本所相关股室做好企业、车站安全资质评估和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5、当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开展调查,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事故报告存档立卷;
6、承办领导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业统计岗位职责
一、贯彻国家及上级机关相关的方针、政策,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当好领导参谋。
二、努力钻研业务,掌握各项指标的计算方法、口径,做到计算方法正确,统计数据一致。
三、按照规定时限,要求上报各种统计数据,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清晰。
四、做好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台帐,掌握运输行业基础数据的异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五、搞好调查研究,开展统计分析和预测,制定年度计划,及时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发挥统计监督服务作用。
六、督促道路运输相关企业及所相关股室及时上报相关统计数据,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七、做好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妥善保管好统计资料。
八、认真完成好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所长工作职责:
(1)、负责达茂运输管理所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对道路运输行业的政令、方针、政策、法规;
(3)、配合旗政府组织制定全旗公路运输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主持所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所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策,并组织实施;
(5)、抓好所干部职工的作风纪律建设和本所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以及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负责召集支部委员和支部党员大会,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全面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和决定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及上级组织汇报。
4、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工作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7、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8、教育党员和群众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副所长工作职责:
(1)协助所长分管相关业务及分工股室;
(2)组织编制分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参与制定全旗运输管理发展规划,指导督促分管股室组织实施;
(3)组织处理分管工作中的事项,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交所长办公会讨论; (4)主持召开分管业务工作会议;
(5)组织开展分管业务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市场秩序; (6)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纪检员工作职责:
(一)具体实施对所内干部职工的党纪党风教育;
(二)接待有关党纪党风方面的来信来访,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完成登记、转递等工作;
(三)对反映有违纪问题的干部职工,进行初步核实并撰写书面报告,上报上级纪委;
(四)参加所内三重一大、行政许可、职工考核、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的检查和监督;
(五)监督检查所内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报告;
(六)负责组织本所纪检工作会议;
(七)负责纪检工作各种文件、规章制度的起草、印制和发送;
(八)向上级纪委请示和报告工作;
(九)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纪检工作任务。
计划生育服务指导岗位职责
计划生育咨询指导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车管所指导员岗位职责
设计指导岗位职责
企业计划生育岗位职责
供电所岗位职责
(一)供电所所长(副所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工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国家、企业的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带领全所员工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和安全、技术经济指标;
2.制订本所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综合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设备运行和维护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制定和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做到安全、可靠、优质供电;
4.加强电力营销工作,严格执行电价政策,认真落实“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管理;
5.定期主持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例会,对供电量、售电量、线损、售电均价、电费回收、增供扩销等工作等进行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实施结果进行考核;
6.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所内全部资产,自觉遵守财经纪律,抓好增收节支工作;
7.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高供电服务质量,坚持客户接待与走访制度,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好客户的来信、来访和投诉;
8.定期组织对全所人员的技术业务、安全规程、职业道德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9.督促有关业务报表的及时编制和按时、准确报送;
10.全面处理好对外联络和协调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受所长委托管理分工的任务,并对所长负责。
(二)线路维护班班长岗位职责
1.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
2.拟定本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监督本所各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的落实;
3.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协助所长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安全例会,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安全工作,制定落实安全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安全考核;
4.负责10千伏线路及主要控制设备的日常巡视、维护检修、事故抢修及设备管理,加强10千伏网络及台变的损耗控制和管理;
5.组织对10千伏及以下电力设施进行定期安全巡视检查,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工器具管理;
6.抓好安全工作,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并做好事故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7.协助所长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详细做好记录,向领导汇报;
8.依法保护供电区域内的电力设施,负责做好交通、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 9.负责全所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安全规程学习和考试的具体组织,按时、准确填报安全报表。
(三)设备运行管理员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负责全所设备的运行、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2.组织对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定期巡视配电室、开关站、变压器、线路、接地装置、漏电保护装置等,确保正常运行;
3.对供电区域内的电力设施进行周期性维护和有针对性的维护,按照设备的检修试验周期,编制检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按规定对供电设备组织测量检查,包括配变的接地电阻、线路的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的测试,并做好记录;
5.负责供电设备的缺陷管理及消缺工作,发现设备缺陷应进行现场鉴定,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分类处理;
6.负责供电区域内高低压电力设备的评级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完成供电可靠性指标;
7.建立健全供电区域内的供电设施资产台帐,加强备品备件管理,按规定建立备品备件管理制度,定期对备品备件进行检查、修复、补充,满足事故抢修需要; 8.按时、准确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四)电费管理(核算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电价政策,负责电费电价管理和客户的电费电价查询工作; 2.负责抄表卡(抄表器)的发放与回收、电费发票的领取与管理,负责组织按时并准确地输入、核算、打印、分发电费票据;
3.负责本所抄表卡(抄表器)、电费结算单、电费票据、应收电费清单的审核与传递,健全客户电费台帐资料,编制应(实)收电费月报表,按时完成电费回收核算工作;
4.负责计算退补电费,填写退补电费审批表,办理退补电费手续;
5.监督供电营业中的“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执行情况,防止供电用电中的“三乱”(乱加价、乱收费、乱罚款)和“三电”(权力电、人情电、关系电)现象发生;
6.对本所售电量、供(售)电均价、抄表率、电费回收率、客户用电的波动情况开展统计分析;
7.负责供电所账户和相关费用的收支管理,切实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自觉杜绝“小金库”,按时、准确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五)营业管理班班长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业扩报装的政策和规定,负责本所的业扩报装工作,严格按照业扩报装流程和服务承诺,为客户办理业扩报装相关手续;
2.负责组织营业管理工作,建立客户台账,做好用电明白卡的发放管理,接待客户有关业扩报装及用电业务的咨询和服务;
3.按照业务界定,负责办理营业区域内客户的新装、增容、变更用电和临时用电业务;
4.经公司授权,与客户依法签订供用电合同;
5.负责营业区域内的负荷预测和需求预测管理,参与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6.负责完成供电营业的各项营销目标,按时、准确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六)计量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计量法》和有关电能计量装置管理方面的规定,负责全所的计量管理工作,参与用电检查和反窃电工作;
2.负责计量装置的检查、检定和维护管理方面的工作;
3.负责《计量法》在本所的贯彻实施与落实,按规定负责对业务范围内电能计量装置的定期检修、校验和轮换工作;
4.按业务界定的要求,根据客户的报装容量、负荷性质和负荷变化情况,科学合理地配置、安装计量装置,建立计量管理档案,记录客户计量装置的新装、暂停、迁址、轮换等相关资料;
5.负责客户表计和用电数据管理,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台账;
6.编制本所计量装置的定期轮换计量器具、仪表的送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用电检查班班长岗位职责
1.负责线损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线损指标;
2.编制10千伏及低压线损管理工作计划和指标分解方案,并协助所长提出对本所人员的线损考核和奖惩;
3.提出并落实供电区域内的电网结构优化、无功补偿配置、改善电压质量及其降损节能的技术措施;
4.按时对供电区域内的电压质量、线路功率因数和负荷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5.定期组织营业普查,查处违法用电,打击窃电行为,堵塞管理漏洞,对用电量波动异常的客户,及时调查分析;
6.协助所长定期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提供各种分析资料,制定并落实降损措施; 7.按时、准确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八)专职电工岗位职责
1.负责供电责任区域内配电台区设备的运行维护、巡视检查; 2.负责供电责任区域内低压客户计量表计的抄表和电费收取工作;
3.负责供电责任区域内低压用电客户的用电检查和低压报装申请的传递工作; 4.负责完成供电所下达的营业管理目标任务,及时反映和汇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5.开展优质服务工作,履行供电服务承诺,做到廉洁自律,服从统一调配工作,主动配合参加有关紧急业务处理;
6.做好安全用电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做好漏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指导客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有效电用,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
7.完成供电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收费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电力营销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明服务行为规范和发票管理制度; 2.负责收取电费、违约金、预售电费及相关报表上报; 3.负责保管票据、凭证等单据;
4.负责为客户提供电费、电价咨询服务; 5.协助收集客户基础档案;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办公室工作员岗位职责
⒈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主任工作,加强企业管理,直接向主任负责; ⒉负责单位内政事项,做好上传下达,并及时向主任汇报;
⒊负责单位劳动管理,正确执行上级有关的劳动保护,检查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主任汇报;
⒋接受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各项工作,协助搞好计划管理,严格奖惩兑现;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1:工商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附件1 工商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所长岗
主持工商所全面工作。
主要职责:
1、制定全所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方案,组织、监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
2、带领全所人员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全所人员工作积极性。
3、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严防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4、组织召开日常工作会议,监督、掌握全所人员工作动态,及时掌握日常监管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5、定期开展针对工作人员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情况的抽查,做好抽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6、认真开展周讲评、月考评、季小评、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加强对内设队厅室的定期考评,公开考评结果。
7、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8、定期组织并带领全所工作人员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和执法技能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9、负责审查全所经费开支情况,带头执行财务制度,坚持财务公开,不得违纪违规滥开支。
10、主动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服务“三农”、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副所长岗
协助所长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
1、按照工作分工和所长授权认真履行职责,负责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2、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
3、协助所长抓好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
4、完成上级和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综合事务岗
主要负责公文处理、财务报帐、资产管理、文书档案、教育培训、党建、廉政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本所文秘工作。起草各种文稿,做好文件收发
传阅、档案管理、印章管理、综合性报表统计和各类会议记录,做好政务公开、信访、信息上报及宣传工作。
2、负责本所集中采购和财务报账、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3、具体承办本所工作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
4、负责承办所内党建、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廉政建设等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窗口服务岗
主要负责登记注册、企业年检、户外广告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物登记、商品展销会备案登记、食品流通许可的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商标注册、申投诉受理、信息录入等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企业登记初审,受理、审查、核准个体工商户登记,户外广告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物登记,商品展销会登记备案,食品流通许可的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初审,并及时录入相关信息。
2、负责依照法定程序受理辖区内各类企业的年检和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的验换照工作。
3、负责建立辖区内经济户口和电子信用档案。
4、负责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申(投)诉和举报,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做好登记和转办工作。
5、负责接受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政策、工商所职能职责和相关信息的咨询。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市场监管岗
主要负责经济户口建管、商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商标广告合同监管、行政指导、快速检测、个私协会和消委等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商品质量、食品安全、商标广告合同和市场交易行为等实施监督管理。
2、负责开展日常巡查活动,并依法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行政指导,配合经济检查队开展专项整治执法检查。
3、负责制定食品质量快速检测计划,并按《湖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规定执行,做好记载。
4、负责指导、联系个私协会和消委工作,认真开展申投诉调处工作。
5其他工作。
区、中心集镇工商所设置)
案卷整理、专项整治执法等工作。
主要职责:
1查处辖区内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案件。
2政处罚案件案卷的整理、录入与归档工作。
3整治执法行动。
4其他工作。
村、山区工商所设置)
中心集镇工商所设置的市场监管岗和执法办案岗职责。
审、听证工作,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行等工作。
1监督、指导行政处罚案件和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督促纠正行政不作为。 2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行工作。
3法自查、互评、个案评议、案件评查、示范案例评析等工作。
4宣传法律法规及规章。
5其他工作。
篇2:工商所职责 工商所所长职责_工商所各岗位职责
、完成上级交办的
六、执法办案岗(城主要负责案件办理、按照权限,依法、负责本所各类行、组织开展各专项、完成上级交办的
七、监管执法岗(农主要职责:同城区、
八、法制员岗 主要负责案件的核主要职责:、按照权限,核审、负责组织开展本、负责组织行政执、负责组织学习、完成上级交办的 工商所主要职责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或接受上级工商局的委托,工商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验照工作,并依据委托行使登记机关的登记管理职权,履行相关登记服务职能。
三、负责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进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经济户口,促进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对辖区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五、负责对辖区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维护辖区市场交易秩序。
六、负责对辖区内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商标印制单位管理,指导申请商标注册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七、负责对辖区内设置、张贴、发布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等进行监管,按职责分工查处违法违规广告案件。
八、负责辖区合同监管工作,推荐上报“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
九、负责辖区消费维权工作,建立“1 23 l 5”维权网络,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和咨询,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负责辖区内不正当竞争和经济违法行为监管工作,按职责分工查处不正当竞争和相关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十
一、充分发挥服务发展职能,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全力支持辖区经济发展。
十
二、按规定上缴罚没款物。
十
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工商所所长职责
一、负责抓工商所全面工作,是本所行政执法、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等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各项部署、决定,抓好所内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三、指导、督查全所人员岗位工作目标的执行情况,确保全所人员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抓好队伍建设,组织全所人员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廉政建设,落实监督制约机制。抓好工商所绩效考核。
五、指导辖区内个私协分会、投诉站等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
六、负责本所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决策,认真审查需呈报上级审批的各种材料、报表、处罚意见等,并负责向上级汇报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七、不断创新工商所工作,坚持调查研究,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为上级领导决策和改进本所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八、协调本所与辖区内有关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关系,积极支持服务辖区经济发展。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节 工商所副所长岗位职责
一、在所长的领导下,做好各项分管工作。
二、抓好分管工作计划、目标落实,负责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协助所长对所内各项重大问题进行谋划、分析,当好参谋,认真审查与本人分管工作相关的各种信息资料。
四、协助所长抓好分管人员的思想、作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重要事项及时向所长请示汇报,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四节 工商所法制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
二、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以本所名义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行为,对违规的行政行为进行纠正,保障依法行政。并向法制机构反馈有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对本所查办的行政处罚一般案件进行初审把关,主要审查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定性及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是否适当;审查法律文书是否完备,文书制作是否条理清晰、措词恰当、符合法定形式。
四、定期对本所依照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进行检查,并报上级局法制机构备案。
五、负责本所执法情况统计、上报及执法证件的统计、发放工作,对已结案的一般案件处罚案卷及时督促成卷,移交给档案员保管。
六、协助法制机构办理本所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办理涉及本单位的行政纠纷和矛盾的调处工作。
七、配合上级部门对本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考核,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八、负责制定法制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本所人员开展法制学习培训。
九、在上级局法制机构的指导下,协助所长抓好各项法制工作。
第五节 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岗位职责
一、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所长抓好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二、监督检查本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规定和各项制度情况,监督检查本所人员廉洁从政情况。
三、负责对本所登记注册、监管处罚等行政行为进行效能监察。
四、负责对本所人员工作纪律、服务质量进行监察。
五、负责受理、处理群众对干部在廉政方面的举报投诉、来信来访。
六、负责本所廉政教育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七、经批准协查本所人员涉嫌违纪案件。
八、负责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总结、汇报工作,统计上报相关情况。
九、完成所长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节 工商所巡查员岗位职责
一、积极向辖区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
二、按照信用分类监管要求,负责对巡查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及商标、广告、合同、商品质量等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综合监管,对辖区情况做到“六清”,即名称清、户数清、地址清、行业分类清、负责人情况清、守法经营情况清。巡查监管信息要及时录入微机,并及时
认领新设立的经济户口。
三、对巡查监管中发现的案源、共性问题和重大情况要及时向所领导报告,为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促进监管到位提供可靠的依据。协助办案人员查办案件。
四、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调节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落实所领导和上级部署的各种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片区主体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取缔无照经营,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六、完成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七节 工商所执法办案人员岗位职责
一、查处巡查发现和上级交办的案件。
二、查处重大和临时举报的案件。
三、按照办案程序开展立案、涮查、取证工作,及时向所长汇报案件查处进展情况。
四、与法制员共同商议案情,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确定案件结论,并严格履行案件审批程序。
五、对案件材料进行归档,并及时向综合组移交案件档案。
第八节 工商所综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受理审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申请,颁发营业执照。
二、负责归口建立并管理本辖区内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济户口”,认真做好各类经济主体的登记管理台帐记载、登记数据录人和登记备案材料移交归档工作。
三、热情接待前来办事人员,耐心回答群众的咨询,做好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落实“六项制度”,争创文明服务窗u和义明示范岗。 篇3:工商所职责和权限
1、工商所职责
1991年4月1日国务院批准,1991年4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号发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
第六条 工商所的职责包括:
(一) 办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 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
(三) 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
(四) 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 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
(六) 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七) 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
(八) 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九)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第七条 工商所的具体工作范围,由区、县工商局依照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辖区内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前条所列职责范围内予以确定,并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2、工商所长岗位职责
所长在上级局领导下对本所的各项工作负领导责任,团结本所领导班子,带领分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工作。
一、主持全所全面工作。
二、组织全所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分局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三、带领全所人员认真履行工商所职责,做到目标明确、计划周密、分工科学、责任落实、措施得当,做好分管工作并督促检查其他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协调内外关系,贯彻落实上级工商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围绕辖区内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发展地方经济服务。
五、按规定权限处理职权范围内的各项事务,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带头并督促全分局人员执行。
六、认真抓好本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作风建设,抓好工商支部组织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七、指导辖区内个私协会、消协等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八、做好全所思想政治工作,主动关心其学习、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全所人员积极性。
九、加强基础建设,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十、完成上级工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工商所副所长岗位职责
副所长在所长领导下,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协助所长工作,并履行相应职责。所长不在位时,根据上级或者所长的指定代行所长职责。
一、协助分所长开展工作,兼任工商所法制员和纪检监察员。
二、组织实施对辖区内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场巡查工作。
三、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区域巡管方案,指导巡查监管员开展工作。
四、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类市场的基本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或综合执法检查。
五、负责对辖区内商标使用、印制、广告经营、合同履行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本所的行政处罚工作,查处辖区内经济违法违章案件,负责法律文书的起草或初审。
七、定期向所长汇报工作,及时分析、综合监管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八、协助所长抓好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作风建设,处理好内外关系,掌握本所人员思想、工作动态。
九、所长外出期间,主持本所工作,确保全所工作顺利进行。
十、完成上级工商局和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在所长、副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办理县级工商局委托的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的受理、审查事宜,依法做好登记注册的其他有关工作,按规定或受所长委托颁发、换发营业执照。
三、办理管理权限内各类市场主体的年度验照贴花或检验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注册的咨询。
五、指导辖区内市场主体申请商标注册,登记户外广告等。
六、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初审。
七、加强与巡查监管组的协调,建立辖区内市场主体的档案。
八、接受对各项工商业务的咨询,受理各类投诉和举报。
九、承办以上工作事项的统计汇总填制报表,做好各种受理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十、完成所长、副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在所长长、副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搞好咨询服务工作。
三、根据授权对申请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初审。
四、开展市场巡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交易行为。
五、监督检查注册商标的使用、印制,以及广告经营活动,监督检查合同的订立及履行。
六、监督管理各类市场,指导市场争先创优活动。
七、调解合同争议,处理投诉、举报,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八、做好档案的管理、归档工作,认真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九、完成所长、副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6、工商所档内勤员岗位职责
一、在所长、副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做好本所日常行政事务和文秘工作,协助所领导搞好内外协调。
三、负责本所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组织实施争先创优活动。
四、做好文件资料的登记、传阅、归档等工作,负责综合统计报表、文档及有关业务资料的管理。
五、负责工商所用印及印章管理,做好本所安全、保密工作。
六、做好来信来访登记及接待工作。
七、负责管理本所固定资产及办公设施,负责办公用品购买、分发及保管,管理好食堂。
八、负责督促检查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九、开展综合调查研究,为所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十、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4:工商所基本任务及职责
工商所基本任务及职责 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所的基本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其具体职责是:
(一)办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活动;
(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履行,调节经济合同纠纷;
(四)受理、初审、呈报辖区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
(六)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七)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
(八)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九)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工商所长职责
一、领导全所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作用。
二、组织实施县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抓好勤政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廉政纪律强化监督机制,做好勤政为民、廉洁奉公。
四、掌握时事政治,组织全所人员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工商所干部整体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五、负责工商所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奖惩,做到奖勤罚懒,奖优惩劣。
六、协调好当地政府机关和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同时指导好消协、个协分会工作。
七、搞好工商所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照“标准化工商所”要求,做好软硬件规范达标。
八、保持机关环境卫生,搞好文明单位建设。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首办负责制度
一、首先接待来办事的询问人,为本局受理首办负责人的责任人。
二、首办负责制负责人职责如下:
1、回答办事者的询问,介绍有关工作程序、法律依据及收费标准,做到一次清、一口准,用语文明规范。
2、属于首办负责人工作范围内的事务,必须认真复制的办好。
3、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物、要全程陪同办事者,为办事者指引业务股室和办理的工作人员,直到有人受理办事者的事务方可离开。
三、首办责任人要热情、礼貌、认真地接待受理办事者的询问,不和敷衍塞责,推脱责任,不得违反工作程序,越权办事、不得态度粗暴、蛮横对待办事者,不得索贿受贿,如有违反依纪严惩。
四、实行首办负责制监督。
电话:0915- 学习制度
一、必须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工商管理业务知识。
二、坚持自学,提高文化、政策和业务知识。
三、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培养干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四、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做好学习笔记,接受各级组织的测试。
五、鼓励干部积极参加函授学习,面授期间按出勤对待,所需费用按县局规定处理。
六、坚持定期学法制度和星期五例会制度,学习新法规和政策或总结本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
七、无故不参加学习按旷工处理。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须知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行细则》的有关规定,凡从事个体户经营,均应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一、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应具备下列条件: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有一定的经营能力、技术水平会经营经验;有一定的资金;有一定的场地和设备。经营特种行业还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二、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的登记申请书》;
2、申请身份证证明(复印件);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三、登记注册程序
个体公产商户登记注册实行一审一核工作制度。即申请人应向经营所在地工商所或县工商局注册分局领取《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如实填写并备齐应提交的证件,向所在地工商所提出申请或直接到县工商局注册分局申请登记,由工商所审查员或注册分局审查员审查,审查后认为符合条
件提出审查意见,报注册分局核准员核准,并制发营业执照,同时收取相关费用。
财务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紫阳县工商局关于财务统收统支和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管好本所财务。会计、出纳分别由内勤兼任。
二、收缴各种规费一律使用县局发给的专用统一票据,不准自制收款收据。
三、对县局发给的各种票据要按类登记建帐,做到领、用、退、存手续完备,不混用、不丢失。
四、对收回的各种规费和罚没款、物都要登记建账,并按照规定及时解交县局。做到收有据出有凭,账项清楚,数字准确,不挪用、截留。
五、对县局核拨给本所的经费或其他专项费用都应建账管好,按批准项目开支。一切支出均应经所长审批签字方可报销。
六、一切财务收支,都应做到日清月结,保证钱、票、帐三相符。
七、对经办的暂付款、应收应付款、预付款等,经办人必须负责及时清结,不得长期挂账。
八、认真填写财务报表,按规定建立和管好财务档案。 篇5:工商所所长岗位职责
第一节 工商所所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抓工商所全面工作,是本所行政执法、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等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各项部署、决定,抓好所内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三、制定全所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方案,组织、监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
四、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严防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五、组织召开日常工作会议,监督、掌握全所人员工作动态,及时掌握日常监管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六、定期组织并带领全所工作人员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和执法技能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七、指导、督查全所人员岗位工作目标的执行情况,确保全所人员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八、抓好队伍建设,组织全所人员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廉政建设,落实监督制约机制。抓好工商所绩效考核。
九、指导辖区内个私协分会、投诉站等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
十、负责审批以工商所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及签署以上级工商局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派出机构的意见。
十
一、负责本所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决策,认真审查需呈报上级审批的各种材料、报表、处罚意见等,并负责向上级汇报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十
二、负责本所固定资产和核拨经费的使用管理,审查全所经费开支情况,带头执行财务制度,坚持财务公开,不得违纪违规滥开支
十
三、负责对本所工作人员的纪律作风检查和德、能、勤、绩定期考核。
十
四、不断创新工商所工作,坚持调查研究,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为上级领导决策和改进本所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十
五、协调本所与辖区内有关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关系,积极支持服务辖区经济发展。
十
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节 工商所副所长岗位职责
一、在所长的领导下,做好各项分管工作。
二、协助所长开展工作,所长离岗期间,履行所长职责
三、抓好分管工作计划、目标落实,负责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
五、协助所长抓好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
六、协助所长对所内各项重大问题进行谋划、分析,当好参谋,认真审查与本人分管工作相关的各种信息资料。
七、协助所长组织对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日常监督管理,
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分管人员的思想、作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向所长请示汇报,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八、协助所长抓好
九、重要事项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