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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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详细阐述了适应医院发展的必要性与措施,并着重强调退休高级专业人才对医疗培训的作用:
适应医院发展、激发高龄医疗专家潜能,强化青年医生成长,根据现有情况,特立此管理规则。
1. 返聘准则:基于医院需求,自愿与双向选聘前提。确保高尚职业操守与榜样形象。优先安排临专业一线工勤及其他管理人员外不宜纳入此机制。
2. 资格要求:需拥有副高级或更高认定,具有专业影响力的学术水平,具备良好的健康条件及日程执行全日制工作的体能。原则上要求年龄不超过65岁,特殊情况适当放宽。
3. 工作职责:返聘员工应遵循医院政策及职责,全时段执行职务。不得兼任外界工作。积极参与青年医生培育,以其实际行动示范和指引新世代医疗人才。
4. 薪酬及福利保障:执行同级工资标准,提供相应津贴及医疗福利,继续接受所在科室日常管理与考核。
5. 返聘流程:申请方需提供返聘请求及工作规划报告至办公室评估审核。经过科室与职能部审议并经院长会议决策。合同期一般设置为期1年,表现良好者可申请续签。
6. 合同解约机制:
当年度未能满足职责要求。
从事导致医院利益损失的重大错误。
难度违宪或违背《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对医院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因个人健康问题无法继续日常职责,次年不被再次考虑聘任资格。
滥用职务,在外部进行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