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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手机的管理制度3篇

2024-06-09 15:15:38综合

中小学手机的管理制度3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中小学手机的管理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中小学手机的管理制度3篇

中小学手机的管理制度1

  说明:手机在方便联络的同时,也给学生的生活、财物的保管、学校的管理和课堂教学的正常秩序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如:学生利用手机发短信、聊天、玩游戏、下载电影、下载不健康小说观看等,造成学生时间上的浪费和学习上的分心,更有甚者由此迷恋手机上网;部分学生甚至在夜晚上床睡觉后长时间拨打电话、网聊、玩游戏;有的学生在考试时利用手机舞弊;同时中学生正处于身体的发育阶段,对手机产生的电子辐射抵抗力弱,受其影响较大,不利于身体健康成长。

  故学校在征求部分家长和全体老师意见后,决定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含MP3、MP4、游戏机等)。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在学校健康快乐地成长,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南通市东方中学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请全校同学遵照执行。

  第一条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教学区内携带使用手机、MP3、MP4、游戏机等。

  第二条学校提供必要条件为学生与家长联系提供方便,倡导学生使用IP公用电话;公布班主任电话号码和生活老师电话号码;学生急需与家长联系时全体教职员工应提供方便。

  第三条针对个别学生的特殊情况要使用手机的,学生必须填写《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校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有权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学生携带手机上学。

  第四条对违犯规定的处理办法:手机收缴到年级组并上报到政教处统一登记。

  第一次可由家长领回手机,再次告知家长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次仍由家长领回手机,视情节轻重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通报批评或警告);

  第三次由家长领回手机并带回学生,停课反思,视其情节轻重,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记过、留校查看、勒令转学)。

  第五条: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六条:借用他人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在规定的教学场所使用的,一经发现,其借用者与手机所有者一并处理。

  第七条:手机使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在东方中学校长室。

中小学手机的管理制度2

  1.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多功能电话手表以及手机附属设备(耳机、充电器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电子产品同于手机对待。

  2.在校期间家长需要联系学生可请值班人员、班主任或生活老师帮助联系;学生需要联系家长的可通过学校年级部的办公室电话、班主任(科任老师)的电话、校内电话亭电话、校门卫室电话、值班人员电话等方式联系。

  3.学生确有特殊情况的,只能携带非智能机(老人机)或电话手表,且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向学校提出申请与保证,由学校审批。申请程序: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签字申请——班主任审批——年级部审批——政教处审批。申请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和政教处各执一份。手机或电话手表使用申请表向政教处领取。

  4.获批准携带非智能机的,入校后第一时间须将手机上交班主任保管,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给班主任继续保管,严禁带入课堂。

  5.凡发现学生未经允许带手机入校,学校将立即收缴,由班主任统一保管至学期结束,并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

  6.对违规携带手机入校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其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同等处理。一旦给予处分,取消所有评优资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一项不得评为优秀,综合素质评价整体为C等。

  7.在教师收缴手机的过程中,若出现学生不给予配合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同时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8.学校艺术节、社团、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班主任可安排班级宣传人员携带相机负责活动拍照。

  9.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等电子产品,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等问题,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其它未列出的违规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情况,参照本规定由学校酌情处理。

  11.各班班主任加强本班学生手机管理,学校将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在检查中,班级若出现一次性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达三人次或学期累计达六人次的,取消该班及该班班主任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中小学手机的管理制度3

  一、禁令

  1、荆门一中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

  2、确有需要使用手机的,由学校统一通知安排。

  3、学校在校园各区域设有公用电话,方便学生使用。

  二、检查通报办法

  1、各班级要通过班干部、小组长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自查结果由班级自行处理。

  2、学校将通过值周教师校门口的随机抽查、教务巡查、教师检查、校园巡查等方式加强检查,检查结果报政教处汇总处理。

  3、全体教职工有责任在校园随时发现并教育处理学生。

  4、学生违规被检查发现,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从重处理。

  5、政教处每周升旗仪式上通报检查情况,学校《情况通报》上通报相关情况。

  三、处罚办法

  1、学生违规将手机带入校园,均当场没收;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班会课、课间、集会等)使用手机,均没收手机,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2、将手机带入考场,视为考试作弊,单科考试成绩作零分处理;在考场使用手机的,同时给予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3、学生违规带手机进校园的,每次扣个人积分20分,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0分,取消个人进步奖和学期评优资格;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取消其享受助学金资格。每月班级量化分数被扣10分及以上的,该班级当月将被取消“五星班级”评选资格。

  4、被没收的手机统一由班主任管理。学期结束前,由个人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经学校同意后,通知学生家长来校领取。

  本规定自20xx年9月5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