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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方案实用3篇

2024-05-26 09:06:33综合

宣传方案实用3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宣传方案实用3篇,欢迎参阅。

宣传方案实用3篇

宣传方案实用1

  (一)、提高认识,共同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

  狂犬病是迄今人类唯一病死率高达100%的急性的传染病。近年来,我国每年狂犬病病例均超过20xx例,位居全球第二位,已成为一个较为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院各级领导及公共卫生服务成员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国狂犬病防控形势,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主动协调公安、畜牧、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

  (二)、围绕主题,加大防治知识宣传力度

  我院防保科工作人员要利用主题日宣传活动的有利时机,不断加强狂犬病防治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充分宣传我国狂犬病防治的有关政策和科学知识,重点宣传狂犬病的危害、犬只免疫及人群暴露后预防处置常识,提高群众狂犬病防治知识水平,减少狂犬病发生,保护人民健康,共同努力,让狂犬病远离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三)、突出重点,创新宣传活动形式

  要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媒体,采取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和普及狂犬病防治知识,深入到农村和基层,针对儿童等重点人群,以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通过讲解示范、互动问答等方式,宣传狂犬病防治知识,为提高人民群众的狂犬病防治知识水平做出贡献。

宣传方案实用2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专卖市场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提高专卖管理人员及行政相对人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专卖依法行政,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基层专卖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五五”普法核心内容,全面贯彻专卖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通过积极开展宣讲培训、咨询服务等活动,使行业管理实现“学法律、重责任、讲权利、尽义务”的基本要求,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理念,引导相关人员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法治化水平,为构建和谐烟草和做好新形势下的专卖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基层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贴近实际、贴近工作原则。既要遵循法制建设的普遍规律,又要体现专卖管理工作的特点,适应宣教对象综合素质和接受能力,积极倡导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方式,采用通俗鲜活的语言,生动典型的事例,体现互动性和趣味性,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理论联系实际、资源整合原则。在对基层专卖管理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时,做到宣传与日常学习培训相结合,宣传与思想教育活动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为其提供了解和参与法治实践的机会,教育和引导基层管理人员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领会法治理念,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3.务实高效原则。宣传活动要切实实现“学法规、学懂法规”的基本目标,努力提高被宣传对象的思想认识,强化法律意识,各项具体活动也要实实在在地解决管理和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活动的组织者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咨询、时事调解、教育引导等多项服务活动,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组织要求

  为切实做好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如期开展有关活动,要求基层专卖管理部门成立“法律政策宣传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法律政策宣传工作活动安排,落实工作任务,确定工作措施,通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县级局局长

  副组长:县级局局长副局长

  成 员:专卖股(科)长、副(股)科长、内勤人员及相关人员等。

  四、主要工作任务及要求

  通过宣传活动,增强专卖管理人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依法管理和行政服务的水平。健全机关学法制度,把学法纳入年度学习规划之中,不断完善和提高,在全局上下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丰富学法内容,要坚持学习宪法、公务员法、行政法、专卖法等基本法律和政策,争创学法用法模范单位和个人。

  1.举办专题培训班。聘请上级管理部门或者专业人员组成法律法规宣讲工作组,结合本单位培训计划,开展专题理论培训,集中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行业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通过理论培训,促使相关的法律知识和行业的方针政策更好更快的得到执行。此类培训每年不得少于15学时。

  2、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相关法律颁布纪念日等特殊时间;在商业区、主要街道、农村集贸市场、零售业者服务交流会等特殊场所,利用民众聚集的时机,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光盘、举办实物和图片展览、开展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专卖法律法规,讲解分析案例,介绍识别假冒伪劣卷烟知识和零售许可准入制度,解决经营者和消费者在思想上、认识上存在的各种问题,增强学法、懂法、守法并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教育引导零售业者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要求基层专卖管理部门全年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不低于3次。

  3、开展宣传服务入户活动。活动范围争取做到最大化,要涵盖基层专卖管理的整个辖区;宣传由不同级别的专卖组织机构(如县级局机关、专卖科、稽查中队)执行,任务合理分解,逐层监督;宣传对象为卷烟经营者和消费者,力争把宣传工作深入到城镇、农村、厂矿、集市、街道、社区、部队、大中专院校,根据不同方式,开展市场管理、卷烟打假、证件使用等相关法律宣传,实实在在地将经营者和消费者需要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服务送到家门口。要求将入户宣传作为专卖工作职责固定下来,一年内实现零售户基本懂法。

  4、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板报、宣传单等进行广泛宣传。要求基层专卖管理部门每年采取3种以上方式开展法律宣传工作,板报宣传单每月都要更新内容。

  五、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成立由专卖局长任组长,相关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的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具体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自觉接受上级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

  2.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对行业内的教育宣传实行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把考试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3.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基层专卖管理部门要做好年度预算报告,落实相应经费,专款专用,保证专卖普法和依法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4.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加入进来,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编写普法材料,培养普法骨干。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宣传形式要因地制宜,增强针对性,讲求实效,既要保留传统的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又要开发新型数字化媒体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体,利用行业网站、地方网站等互联网平台,办好烟草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在办公场所建立固定的法制宣传设施,为行业从业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宣传方案实用3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广告经营活动,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按照省、市工商局“红盾春雷行动20xx”行动部署,我局决定从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3月31日,在全局开展为期100天的“治理虚假宣传专项行动”。为保障行动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虚假宣传专项行动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强化广告源头治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高息揽储、招商投资、房地产以及食品、医药、涉旅等领域严重违法广告行为,集中整治在本地造成不良影响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重点加强案件查处和对广告经营行为的规范,积极引导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诚信经营,不断提高消费者对虚假违法广告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不断提高广告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探索和完善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治理虚假宣传专项行动工作重点

  (一)整治非法集资、高息揽储、金融服务、招商投资、房地产等类别违法广告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投资理财、私募基金、P2P、农民合作、民办教育、回购返租、养老、项目开发、种植养殖等名义发布传播涉及高额回报、集资或变相集资的广告咨讯信息;

  2、以政府或国资背景为主体,以政府信用作隐形兜底,涉嫌向公众融资而发布的国企背景主体、政府回购承诺、保本无风险的广告咨讯信息;

  3、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广告咨讯信息;

  4、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广告咨讯信息;

  5、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租、转让内容的营销广告咨讯信息;

  6、以造林、种植、养殖、庄园开发、农业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

  7、招商投资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

  8、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无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合理提示或者警示的;

  9、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发布传播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

  10、房地产广告作出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二)整治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类别违法广告

  1、保健食品超出规定内容做宣传的`,医疗、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2、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的,以及利用广告代言人为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作推荐、证明的;

  3、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出现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宣传;

  4、利用新闻报道或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专题节目、专家讲座、患者讲述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

  5、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的;

  6、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的。

  (三)整治涉旅、商品服务、烟酒等类别违法广告

  1、涉旅市场各类虚假违法宣传;

  2、以虚假“打折”、“降价”等名义进行商品促销宣传;

  3、商品或服务促销发布超过5000元以上高额抽奖活动的广告;

  4、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的,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的广告;

  5、违规发布烟草广告的;

  6、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或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7、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8、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产地,作虚假质量表示,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四)整治互联网领域虚假违法广告

  1、利用网络(包括:自身开设的网站、第三方网络平台、手机移动通信、电子邮件和非交易性网络平台)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

  2、利用关键字搜索、超链接等网络技术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

  3、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无法确保一键关闭的。

  牵头股室:市场股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监管所、食品股、药械股、质监股、办公室

  三、治理虚假宣传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强化消费维权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然性,始终树立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以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认真开展强化消费维权专项行动。要加大广告市场巡查和监测力度,以“元旦”、“春节”传统节日为重点监测检查时段,以商场、超市为重点,加强对商品外包装等广告监测检查,严查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行为。要集中执法力量和时间,严厉查处各类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扩大案源线索渠道,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市场主体采取相应行政处罚措施,广告主在辖区外的要及时移送当地工商部门查处;对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