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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实施方案4篇 补贴实施细则

2024-05-16 16:48:07综合

补贴实施方案4篇 补贴实施细则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补贴实施方案4篇 补贴实施细则,以供参考。

补贴实施方案4篇 补贴实施细则

补贴实施方案1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市分行关于印发《市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实施方案》和《市对种粮大户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总结我区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实施方案。

  一、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通过实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更好地调动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鼓励种粮农民多产粮、产好粮,促进粮食的稳定发展与规模种植,提高粮食单产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要求是:

  (一)坚持谁种粮、谁享受补贴的原则。不得将“农资综合补贴”变为“耕地补贴”。

  (二)严禁对未种粮的撂荒地以及烟叶、蔬菜、渔业养殖、农家乐开发、竹木及花卉种植等非种粮农地进行补贴。

  (三)补贴向粮食主产地和种粮大户倾斜。种植粮食的同一地块,享受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与享受种植粮食大户补贴不重复享受补贴,与享受种植粮食服务大户并列补贴。

  (四)补贴政策公平、公正、公开;补贴办法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五)补贴兑现及时,保证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春耕生产。

  (六)严禁截留、挪用、集体代领,严禁抵扣任何款项,严禁抵顶村内“一事一议”筹资和其它经营服务性费用。

  二、资金分配原则和办法

  (一)对镇乡(民族乡)、街道补贴资金的核定

  (二)补贴款划转和兑付

  区财政局向区邮政储蓄银行制发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拨款通知(代为批复镇乡、街道的文件),同时抄送区农发行,区农发行收到区财政局拨款支票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拨出资金。区邮政储蓄银行收到资金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存折帐户,确保补贴资金于5月31日前兑付到农户手中。同时,镇乡邮政储蓄所要及时告知所在镇乡(民族乡)、街道财政所农民补贴资金到帐情况,由财政所在补贴资金到帐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通知书,通知中应明确补贴项目、亩数、标准和金额等,让农户切实体会到国家对种粮农民的关怀。

  区邮政储蓄银行及其所辖邮政储蓄所兑付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方式,必须是将补贴资金直接存入区财政局提供的补贴对象存折账户。不论何种原因,不论金额大小,一律不得发放现金,也不得集体代领或委托代领。

  区邮政储蓄银行对能够兑付部分及时兑付,对不能兑付部分,由镇乡(民族乡)、街道及时查明原因重新审核上报。

  三、强化措施、严肃纪律,确保直补工作的圆满完成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农资综合补贴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补贴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稳定和充实工作人员,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镇乡(民族乡)、街道政府主要领导和住村干部对本地农资综合补贴工作负全责,要成立农资综合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土地流转中心等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农资综合补贴工作平稳推进。

  (二)完善制度,加大宣传

  要进一步完善镇乡(民族乡)、街道和村(居委会)两级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落实各级审核责任。各镇乡(民族乡)、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的宣传,做到补贴范围和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粮食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做到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强化督查,兑现奖惩

  各地要根据直补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督查组深入村组进行督促检查。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将联合区纪检部门等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补贴政策的行为,区财政局将停止拨付或邮政储蓄银行停止兑付补贴款。追究相关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责任,并收回补贴资金。各镇乡(民族乡)、街道、村组,不论补贴金额大小,一律不得集体代领补贴资金。对严重违规的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将依据《财政违法违纪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触犯党纪、政纪或法律的,按规定移交纪委、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对落实补贴政策不到位的镇乡(民族乡)、街道,将直接扣减补贴工作经费,对违反补贴政策、农民举报反映属实的镇乡(民族乡)、街道,明年在分配补贴资金时将直接扣减10-20%。

  (三)及时兑现,抓好落实

  各镇乡(民族乡)、街道要在5月20日前完成数据录入上报审核补贴工作,5月31日前向区财政局、区农业局报送农资综合补贴工作总结。区级要在5月31日前完成汇总审核兑付补贴工作,6月10日前将补贴面积、资金汇总表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总结经区财政局、区农业局两家盖章后分别报市财政局、市农委。

  在综合直补工作期间,从下到上建立周报制度,每周三各镇乡(民族乡)、街道要将农资综合补贴工作进度和动态落实专人分别上报区财政局、区农业局,以便及时上报市财政局、市农委。

  由于今年农资综合直补涉及农户多,工作量大,如果处理不好容易引发矛盾,各镇乡(民族乡)、街道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好农资综合补贴中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信访预报、预警机制,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和排查隐患,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确保农村的社会稳定。

  各镇乡(民族乡)、街道应妥善保存好直补工作档案,随时供农户查询和上级检查。

补贴实施方案2

  一、补贴资金分配原则

  1、保持政策稳定,突出补贴重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遵循“稳定补贴面积、提高补贴标准”原则,资金分配的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

  2、坚持公开透明,分配科学合理。核定补贴规模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资金分配程序科学,操作规范,方法简便,通俗易懂。

  3、完善资金兑付办法,年度补贴一次性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继续通过涉农补贴“一册明、一折统”一次性发放到位。

  二、补贴范围和对象

  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补贴范围为全县种粮农户和农垦农场种粮职工。

  三、分配办法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要求,结合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水资源分配方案和粮食生产能力,年粮食直补资金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以粮食播种面积和配水面积为分配依据,按照注重实际、兼顾公平、符合政策、便于操作和监督的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办法为:粮食直补资金按照粮食播种面积进行分摊;农资综合补贴按照实际配水面积进行分摊。

  四、具体要求

  1、县上成立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具体负责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分配、发放工作和其他有关事宜。

  2、各乡镇要加强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并根据县上下达的资金数,将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分解到各农户,按社编制农户分配花名册;按乡、村编制汇总表,逐级必须有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补贴资金的分配情况,要分乡(镇)村、社三级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农垦农场要将补贴资金分摊到职工种植户,编制种粮职工分配花名册,并在场部和连队进行张榜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3、各乡镇、农垦农场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务于月日前将分配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报财政局审核,财政局根据审核后的花名册将补贴资金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专户一次性直接拨付到各农户的卡或折,月10前完成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的发放工作。

  4、月下旬,县财政局组织人力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对检查中发现的虚报、冒领、抵扣、集体代领补贴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严肃查处。经办人员违规操作、表册内容填列不全、不实或不按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补贴实施方案3

  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乡镇干部职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不含东城社区、西城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及县财政供给的市、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照地域分布及乡镇艰苦偏远情况,将我县乡镇划分为三类,其中西坡乡、山河镇、永正镇、榆林子镇、宫河镇、周家镇6个乡镇为一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10年以下每人每月150元、满10年不满20年每人每月250元、满20年以上每人每月350元;永和镇、湫头镇、五顷塬乡3个乡镇为二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10年以下每人每月200元、满10年不满20年每人每月300元、满20年以上每人每月400元;三嘉乡为三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10年以下每人每月250元、满10年不满20年每人每月350元、满20年以上每人每月450元。

  三、执行时间

  乡镇工作补贴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四、相关问题

  (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严格乡镇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发放工作补贴。

  (二)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三)新录用或调入工作人员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在县(市)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超过1个月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五)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六)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实施后,原执行的乡镇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停止执行。

  五、审批程序

  乡镇工作补贴按月纳入工资基金统一审批发放,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在审批时,将当月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考勤情况送县人社局备案。

  六、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对实施工作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不重不漏,严禁虚报冒领,超范围发放。

补贴实施方案4

  县乡镇孕产妇住院分娩补贴项目自 年6月份正式启动以来,我们在上级部门的领导、支持下,以紧抓制度落实、责任落实为重点,切实强化了队伍管理规范了管理程序;以做好宣传、培训、验收工作为支撑,夯实了工作基础提升了工作水平;以加强网络建设、健全急救功能、强化经常性监督为保障,完成了全力以赴、不辱使命的铮铮誓言,筑就了妇幼健康的坚实“靠山”。

  一、突出重点,抓好了两个关键

  一是抓好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制度落实这一关键。

  项目实施以来,我们始终坚持用制度提高效率,用制度明确职责,用制度强化程序,用制度严格奖惩。因此,在我县,凡是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的意见都能在第一时间贯彻执行,凡是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安排的工作都能在第一时间落实,凡是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的内容都能够不折不扣地执行。

  二是抓好了职责落实这个关键。

  我们通过把各项工作任务量化分解,明确到主管领导和责任人,从而切实做到了对各项任务、各个程序、各个环节的督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逐级抓落实、上下一盘棋,单项争第一、整体创一流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打好基础,做好了三项工作

  一是做好了项目宣传工作。

  我们通过成立宣传领导小组,出动6辆宣传车,抽出16名专门人员,走村窜巷、赶绠撵会,发放了20多万张宣传页、2万多个印有项目补助主要内容的宣传手提袋、5000多个塑料盆,解决了农村孕产妇不了解的住院分娩“为啥补”的问题;通过投资10万元在 县 大道等繁华路段制作醒目的“ 县孕产妇急救中心”等跨路标牌及在主要医疗服务机构的门诊大厅、产科病区等处制作主题突出的宣传版面,解决了农村孕产妇不知道的住院分娩补助“补什么”的问题;通过在县电视台作专题讲座、开专题栏目,解决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如何补”的问题。通过这些形式的宣传,使群众的保健知识和保健意识显著增强,群众知晓率在95%以上。

  二是做好了项目培训工作。

  我们围绕产科急救与转诊、产后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病、正常产处理、异常产的识别与处理等产科前沿技术,将 年定为“学用年”,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本着紧缺啥补啥的原则,选派优秀师资进行菜单式点学授课,达到了培训内容上求新的预期效果;通过采取互动式、观摩式的教学手段,达到了培训方式上求活的预期效果;通过组织技术小组分批赴县、乡有关医疗服务机构进行手把手、面对面的指导,达到了培训质量上求高的预期效果。通过学用结合,我县近千名受训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素质得以明显提升,相当一部分已成为急诊急救的能手、善解难题的高手、项目开展的强手。

  三是做好了对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的验收工作。

  我县项目领导小组组织了6名专家,分别在去年的 月份,对全县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全面验收,有17家已成为广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婴幼儿保健方面可以信赖、值得托付的放心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有效提高了医疗安全指数。

  三、精准实施,发挥好四个作用

  一是完善了三级转诊网络,确保在畅通“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中发挥好作用。

  为让 县孕产妇急救中心作用发挥最大化,我们在村级保健队伍中,健全了孕产妇护送小组;在乡级保健人员中,完善了乡级卫生医疗网络;在县级保健队伍中,建立了 县孕产妇急救中心,并成立了设有专人、专车、专线的急救队,24小时值班,确保了“绿色通道”运转畅通,有良好

  的技术保障。同时, 县妇幼保健院还率先在全县开展了为婴儿免费洗澡、为婴幼儿免费体检、为孕产妇免费送“月子饭”等相关服务项目,让完美服务时刻呵护、温暖着每一位妇女儿童。

  二是定期开展了督查活动,确保发挥好督导作用。

  我们按照督查制度,将项目工作督查情况引入激励和监督机制,通过奖勤罚劣,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项目实施以来,已进行监督指导206人次,接受市级督导9次,对存在的问题,均为相关医疗机构量身定制了服务改进措施并监督其整改彻底。

  三是组织有关专家发挥好蹲点指导作用。

  我们通过组织市驻县的项目专家到有关医疗机构蹲点调研、制定指导方案、开展业务培训,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的项目工作开展。截至目前,已举办现场观摩接生全过程2次,组织危重疑难病例分折、查房26次,承担专题讲课5期,培训人员89人次。四是实行孕产妇住院分娩限价收费公示制,发挥好项目资金作用。我们通过实行县级平产最高限价750元、乡级平产最高限价550元的标准公示,杜绝了高收乱收。通过确定300元的补助标准和一系列财务制度的实施,确保了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保证了项目的正常运转。

  四、项目目标工作完成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我县完成了以下目标:

  1、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

  2、产前检查覆盖率达到90%;

  3、新法接生率100%;

  4、高危妊娠管理率100%;

  5、县、乡医疗保健机构产科“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达80%以上;

  6、对妇幼卫生人员“三基”考核率(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达80%以上;

  7、妇幼卫生监测网络直报率达100%;

  8、孕产妇档案管理率达100%;

  9、新生儿出生缺陷工作合格率达100%

  10、新生儿死亡率降低到3.74‰;

  11、无一例新生儿破伤风发生。

  总之,通过大家的积极努力,我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得到了顺利实施。目前已经补助人员12260人,降消项目补助资金367.8万元,救助资金达613万元。其中在乡镇卫生院分娩得到补助的有5762人,占补助人数的47%,5762名农村孕产妇住院生孩全免费,享受补助资金316.91万元,县直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得到补助的有6498人,占53%,享受补助资金357.39万元,其中 县妇幼保健院贫困孕产妇平产全免费300人,享受补助资金22.5万元,异常分娩的产妇全免费30人,享受补助资金6.9万元。仅 县妇幼保健院就救助特困孕产妇330人,免收费用29.4万元,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省市县给予肯定。

  今后,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把这项惠及千家万户、事关广大妇女和儿童生命安全的好事做细、做实。为 县妇女儿童健康做好坚强“靠山”,为全面提高全县妇女儿童的整体健康水平,促进全市妇幼保健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