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朋友初一作文400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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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们换成谭老师教我们了。谭老师的儿子自然也来到我们班学习。
开学的的第一天,谭老师就带来冉辰。他一走进教室门口,我只看了他一眼,他的身影已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中等身材,年龄与我相似,脸色红润润的,墩墩实实,一双圆溜溜的葡萄似的眼睛,闪烁着活泼可爱的光芒。白里透红的眼睛,像一个红苹果。
冉辰站在讲台上,向同学们做自我介绍,说的是普通话,声音圆润优美。同学们在台下窃窃私语:“哇,你看他多灵气,可能是个跳级生。”又一个同学说:“他一定很聪明吧,他是老师的儿子啊!”
冉辰讲完了,回到了座位上。下课了和我又说有笑,和我很快便熟识了,成了好朋友。
当读到四年级的期末考试结束候,他转校了,同学们都舍不得他离开,他也离不开我们,可是大家都无可奈何。
两年之后,我们又相见了。现在的他身材高了一大截,几乎让我认不出他来。他还会说英语,而且特别流利。他的字也写得特别好,在学校举办的书法竞赛中获得了一等奖。我们又成了好朋友。
有一次,我问冉辰:“你会说哪些英语单词,说来我听听。”他叽里呱啦说了一大通,我一句也没有听明白。接着,他用汉语说:“见到你真是我的荣幸。”听完,我心里甜滋滋的。
即使现在,我们俩还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说起我最好的朋友,非属丁思臻了。我们之间真是鱼水情深,有趣的事情也少不了。我从中拿出一本稍薄一点的趣事书,来给你讲吧!
一个暑假的晚上,我与丁思臻碰巧见了面,我忙挥挥手。她看见了,就跑了过来。由于很久没有见面,我亲切地问她:“这段时间生病了吗?好久不见面,真想你!”她回答我:“谢谢你的关心,我也想你了!”我们对视,相互笑了。我们拉着手,坐在石桌边,开始了有趣的“游戏”。在别人看来,也许会觉得这是枯燥的“英语课”,但我觉得这是最快乐、最有趣的游戏。一连串的英语对话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从我们嘴边涌出来。不久,健身器材那里的大人和小孩增多了起来,我趁丁思臻没有注意到健身器材的`人渐渐增多的时候,让她闭上了眼睛......我偷偷地跑到健身器材那里躲了起来,看着她的表情:她闭着眼睛皱起了眉头,我猜她估计在想我为什么还不让她睁眼。她慢慢地睁开了眼睛,紧接着又努起了嘴。她看到人这么多,先是吃了一惊,然后又定下了神来找我。我突然跳了出来,把她吓了一大跳!我劝她不要生气,她笑了。然后,我们又一一向叔叔阿姨们用刚学的英语问好,我和丁思臻又开始了“英语大比拼”等一些游戏。等妈妈叫我上楼睡觉,我和丁思臻恋恋不舍地告别了。
今天,再想起这件事时,我们又是好久不见了,但我相信,我们的友谊长存!
她——一位挺漂亮的女孩;她――一位活泼机灵的好同学;她――我的好朋友――彤彤。
她是一位漂亮的女孩。她有着苗条的身段,雪白的皮肤,虽然有一头“乱蓬蓬”的短发,但这丝毫不影响她的美丽,反而增添了几分可爱。她的眼睛是那样好看:黑亮亮的眼珠,像两粒闪闪发光的黑珍珠,又似一对黑玻璃球浸在清水里。动到眼眶的任何部位都显得灵动俏媚,仿佛能看穿人的心。她看来好似一位活泼可爱的“小天使”。
她的学习非常用功。她每天按时到校,上课用心听讲。下课还经常与同学们讨论问题。由于她学习非常用功,不管是每次的单元测试,还是期中、期末考试,她都能取得比较好的成绩。
她是一个开朗的女孩,肚子里的话好像没有说完的时候。一上课,她就更加活跃了,嘴巴好像从没有停下过似的。遇到不懂的问题总是刨根问底,颇有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
有一次上体育课,她突然抢走了我的帽子,一溜烟就跑了,我便赶忙去追她。最后把我累的上气不接下气,她才把帽子还给我。自己却在一旁开玩笑,没有一丝疲惫的感觉。
还有一次,做完间操,我们回到班级后,她感觉渴了,于是向我借水,我对她说:“前面的饮水机里有水,你自己去接吧。”她摇摇头说:“那水太凉了。”我不理她,低下头写作业。过了一会儿,我忽然觉得有东西从我身后掠过,我回头一看,发现我的瓶子跑到她那里去了,当她察觉我发现后,幸灾乐祸地说:“叫你不借我水,还要我亲自动手来取。”我让她把瓶子还给我。她却不紧不慢地喝水,喝完后对我说:“下课再还你。”我被气得无话可说。
这就是性格活泼可爱的彤彤,我不折不扣的好朋友。
在我读四年级时,有一个跟我很要好的朋友,后来却因一件很小的事情,而彻底绝交。至今记忆犹新,就好像发生在昨天一样。
那天刚开学,没有一个人是我认识的,也没人找我玩,孤独极了,一个人孤独的趴在桌子上。这时,看见窗外有一群人玩得很热闹。我想加入她们,可又怕遭到拒绝,只敢蹲在角落看着她们玩。
这时,有一个人走了过来,邀请我加入她们,这个人就是刘娟,长着黝黑的头发,浓眉大眼,很讨人喜欢。我兴高采烈地加入她们的行列。渐渐的,刘娟与我玩得很熟了,她渐渐成了我的好朋友。
我当时以为我会和她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可是我错了。天下没有不散之宴席,最终,我和她绝交了。
那天,老师布置作业让我们回去捏一个泥人,我和刘娟一起做了两人一模一样的泥人。第二天,我的泥人突然不见了,却看见刘娟手上的泥人的鼻子上刻着我的记号,我走过去问她:“我的泥人不见了,你会不会拿错了。”她回答:“我干吗拿你的泥人,我也有呀!”“那鼻子上的记号呢?”“那次看你刻得蛮好看,我也刻了一个。”我不信,认为她是找借口。越战越激烈,最后变成了冷战。
回到家后,才发现我的泥人在抽屉,我误会刘娟了,我错了。到学校后,我想和她道歉,却又怕掉面子,一直犹豫不决。就这样,冷战了一个月。
一个月后,妈妈突然说刘娟搬家了,我急忙拿起泥人,奔向她家,家里却空无一人,我后悔极了,我后悔我所做的一切,后悔自己为什么不跟她道歉,第一次感到失去友谊的痛苦……
我拿着泥人呆呆地回到家,发现自己彻底失去了一个好朋友。可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过去的时光不可能再倒流,我与刘娟的友谊珍藏在我记忆的盒子里,永不退色。
她乌黑的头发像瀑布一般,一双弯似柳叶的眉毛下长着溪水般清澈的大眼睛,总是神采奕奕。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说起话来总是头头是道,这大概是她说出话来让人信服口服的缘故吧。每当她笑的时候,眼睛便似水中弯月,笑声像铃声般如此动听。
记得那是一个酷热的夏天,我和她一起到书店看书。我一边看书,一边和她说话,可我哪知手中的书正往下滑,地上却正有一滩水,正当书离开我手的时候,她叫了一下我,我一惊,慌乱极了,随手在空中一抓,只听“哧”的一声,我只抓住书的一角,而书也不保了,那洁白的书面,现在被染成了黄色,我惊呆了,愣了好一会儿后,我四周望望见没人就连忙将书放进书架里,转身想离开,可是她却拉住了我。我连忙说:“快走,刚才没有人,谁会看见我损坏了书”“不,刚才你的良心看见了,你的诚信看见了,你要为自己所做出的一切付出代价。”瞬间,我被“诚信”这两个字眼所折服了,她领着我来到服务台前,将刚才的事情一字不漏的说出来,并让我道歉。当走出书店的那一刻,那乌云密布的长空,瞬间变的万里无云,天气格外晴朗,我感觉到诚实原来是那么美好,他给予人勇气,培养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为她,才使我懂得了那人生永恒的品格。虽然太阳已经下山了,可是我却觉得我身边的她那颗心比太阳还要灿烂,还要美好。
她就是我的好朋友——周韫琪,她那诚实的品格是多么高尚啊,永远值得我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