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叙事写人作文6篇(写人叙事类满分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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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像蜡烛,照亮了我们,燃烧了自己。从幼儿园到现在,我认识许多老师,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我的班主任----李琴老师。
李老师高高的个子,白白的皮肤,瘦瘦的身材。鼻子上架着一副方框眼镜。李老师对我们说话的时候总是细声细语的,她温柔亲切的对待我们每一个同学,让我们在学校也体会到家的感觉。
我们最后开始的时候,都管李老师叫“李妈妈”。李老师就像妈妈一样和蔼可亲,关爱我们。
记得上学期,李老师发现我的字写的难看,不规整。于是,李老师亲自买来字帖,让我每天中午去她的办公室练字。练字的时候,如果李老师发现我的笔顺或者笔法不对,她都立刻纠正我,亲自手把手的教我再写一遍,让我及时的掌握写字的方法。李老师总是温柔的对我说:“不要着急,书上有路勤为径,只要你勤奋努力,总能把字写好的。”李老师的话语就像妈妈一样,总是在我耳边回响。她就是这样对我们严格要求,但又耐心温柔的。
每次搞活动,李老师总是忙前忙后的,让同学们的美丽身影都定格在相机里,让我们留下美好的回忆。每到学期末,李老师总是很有心的让班上每个同学都评上“班星”,并准备一份份的小礼物,让大家留作纪念。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李老师就是这样默默的关心班上的每个同学,像妈妈一样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蜡炬成灰泪始干”,李老师对我们的爱就像春雨一样滋润着我们这些小春芽,让我们快乐成长。
李老师,我永远爱您!
《同桌》
有这么一个人,和我不过认识两年;
有这么一个人,和我不过是一学期的同桌;
偏偏这么一个人,我很喜欢她。
我讨厌陌生,不喜欢费力去认识一个人;即使有人说我人缘不错;即使我会主动去认识身边的陌生人。
初次见到她,印象是陌生的面孔,以后会很难相处。不知是几天,几个小时还是几节课,找到了共同语言的.我们开始了解对方。于是,从此我知道了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琳。认识她以后,我经常感叹自己的幸运,能够认识她。就这样,我初中生活的第一个朋友,就是她了!
跟她在一起的感觉很舒服,跟她相识让我觉得很幸福,与她相处我是既快乐又气愤。她经常能让我有一种冲动将她从太平洋踹到大西洋,再一脚踹到地府送给阎王当媳妇。不过,真的很快乐,每一次,即使心情不好,身旁有她总是让人那么舒心。
打打闹闹,欢欢喜喜的一学期就这么过去了;第二学期来了,我们不再是同桌了。于是,宽敞的教室上演了“纸条空中飞”的画面。
日子一天天过去,初二的到来意味着我们离分别的日子越来越进;虽然同在一个班级,但相隔甚远。即使这样,我们还是很珍惜那一段短暂的时光。至少,我很珍惜!!
初三终于到了,望着我们两个人的名字不在同一张名单上,心里涌上阵阵失落感,最后一年,却不在同一班吗?
再次见面,兴奋代替了失落,何须在意表面上的距离,只要心中有她,那就可以了。
认识她之后,我明白了什么叫做知己。我找到了友情的真谛。
初三沉重的学习让我很少去见她,也少了许多想起她的时间,直至那一天,正当我准备下线的时候她却来了,都已经十一点多了呀!我问她,
“怎么这么晚?你妈还不赶你去睡吗?”
她说家里只有她一人,这样的状况好久了。我没有多想,打消了下线的念头,陪她聊,这一陪就陪到了一点多。
她说会寂寞会害怕,但已习惯了。
我们聊起了以前,说着现在,想着将来。说着说着,突然很伤感,三年的时间太短暂了,过不久就要分离了;正逢那时去过她的空间不久,。望着她对我的描素,既开心又伤感。她对我很了解,所以开心;望着那些话,感觉我们分离得很远很远,真的好舍不得,真的不想。
最后,我问了她一句,
“以后我们会见面吗?”
“一定会的!!!”
望着这句话,笑了之后又想哭,初三,还真能折磨人啊!
我们正走向终点,每走一步,就多了一份不舍;每走一步,就多了一份想念。不过,我相信她,相信她说的话,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因为我们之间本来就是缘分的安排才能相识,幸运永远会降临在我们之间。
永远记得她老感叹“凄凉”,永远记得她总会骂我“衰人”;永远......
品一口苦茶,入口是苦的,回味是甜的;
回忆的路也是这样——
苦,不久之后我们就要分离;
甜,我和她曾有那段快乐的时光;就在我心中。
从我呀呀学语那时起,爷爷不知为我洗过多少次脚,记得小时候,爸妈上班比较忙,爷爷就开始照顾我了,作为孙女的我,给了爷爷洗了几回呢?我甚至清晰的记得爷爷的脚我一次都没看过,更没抚摸过。
今天是重阳节,是团圆的日子,因为受到“感恩”的触动,想给爷爷洗脚的念头,来回报我那无私的爷爷,勤劳的爷爷。
眼看中午吃饭的时间就要到了,我的眼睛眯成一条线,而爷爷仍在厨房为我做中午饭。我催着爷爷先别做饭了,然后便偷偷地溜进房间把盆子拿了出来,温水也倒好了,就等着端出来。爷爷嘴上答应说一会儿就好,而实际上半小时已经过去了,爷爷的手一刻也没停过。我把爷爷拉到客厅,又把水重新打了一遍,我小心翼翼地把水端到爷爷面前,并为他卷起裤角,卷起的那一瞬间,我惊呆了,爷爷的脚居然有许多脚茧,我的眼泪顿时掉了下来,真不知道他为这个价付出了多少汗水,刹那间,我又看见了一个重大发现,爷爷的叫还残留了许多伤痕,大把大把的眼泪又流了下来,还包扎了伤口,伤口好大,回想起小时候,我是多么任性,调皮,据爸妈说:在上幼儿园的时候,一定要有冰棒或冰激凌吃才肯上学,还有一次,买了冰棒还不够,一直要爷爷陪,那时爷爷送我上学,爷爷走哪,我也跟哪,不肯放过爷爷,回想起,我是多么幼稚可笑,白发苍苍的爷爷年纪也大了,可还在为这个家操劳,可真不容易啊!
我慢慢地抚摸爷爷的脚,轻轻擦伤口。爷爷笑了,笑得那么开心,那么纯朴,那么灿烂,我还是第一次见爷爷这么高兴过,帮爷爷洗脚后,感觉自己长大了许多……爷爷对我恩重如山,这情,这债,我是永远还不清的,我为家所做的事情,和爷爷对我无私照顾比起来,明显我所做的事情,显得太单薄、太渺小了……
经过这件事后,让90后的我,更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长辈们对我无私的关爱,我将学好知识,以好成绩,来回报他们。
男孩子一般都很刚强,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而我却是男同胞中的“另类”,不但爱哭,而且还内向。
我上小学时,自知自己的脸皮很“薄”,总是动不动就像受到了天大的委屈,十有八九都会哭鼻子,像看了情感喜剧,潸然泪下。作为班长的我竟然这样软弱,自己也常常恨自己,也许是刚出生时养成的,总是情不自禁,日久天长,我也逐渐塑造了一个内向的班长性格。我想克制,可天不由人,无论在哪种场合,也无论在什么情况,只要有一点波折,我鼻子就酸了,泪像两条小溪,源源不断地在我那长板着的脸上留下来。久而久之,班长成了一个摆设,威信灰飞烟灭,该怎么样还怎么样。我也不太喜欢和老师交流,强制把自己的想法压在心底。
但是,小学里,我的成绩还是不错的,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尤其突出的是数学,而且最爱做奥赛题,并在解题时毫不比老师逊色,这也时常安慰我:有个聪明的脑瓜子不错了,长大成了老板谁还敢对你的胆小指手画脚?每次想完我都会十分振奋,但又想:假如我不成功,还是个平民百姓,那脸岂不是丢光了,不行,一定要摆脱这个不好的性格。说是这样说,但都没有一次成功落实。
机会终于来了。一次老师在讲一道小升初考试的应用题,我发现老师的一个步骤不太妥当,经过深思熟虑后认为老师真的错了,但自己又不敢提出,尽管条件十分充分了,但我还是在艰难的作着心理斗争。许久,我才缓缓地举起了手,并向老师有条不紊地陈述着自己的观点,但结果并不如人意,被老师轻易一口否认了:“不,这样做是不恰当的。”我听了后鼻子又一次感到酸涩,我知道大事不妙,那模糊的眼睛隐隐约约地感觉老师和同学正扭过头,用诧异的眼光盯着我看,那蓄势待发的泪水更汹涌了,顿时肆无忌惮地倾巢而出,我脸一阵红一阵白,赶紧把头埋了下去。这件事后,我就再也不敢发表自己的意见了,并故意创造一个全新的自我,但真实的我并未改变,依旧怯懦。
“放下,放下沉重的思想包袱,展露真正的自我,让世人明白,你不是一个懦夫!”这我已经在心中呼吁了很久,不知何时才能改变思想观念,使它变为现实?
我们是“老小孩”
今天,我背着漂亮的书包上幼儿园。
我们班来了两个“新小孩”,他们哭了,我们是“老小孩”,所以不哭。
[“……要五毛,给一块,你忽(说)奇拽(怪)不奇拽(怪)……”]
回忆:她终于顺利度过了入园初期的不适应阶段,可不,她风趣地称自己是“老小孩”呢。说完后,她便口齿不清地唱起在幼儿园教的儿歌,令我不禁哑然失笑。
20xx年9月30日
时光如流水,转眼间我们九年级新来的六位同学,已经在北京第三聋人学校生活了近一个月了。我们已经彼此熟悉,大家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谦让,互相理解,互相团结,互相友爱,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我们班里的六位同学,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个性,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小宝同学。
小宝坐在我的后面,他比我大三岁。他宽肩膀,粗胳膊,身材很魁梧。他的脸呈梨型,上面嵌着一双浓黑的眼睛,眉毛也是黑黑的。粉润的脸上嵌着一个大大的鼻子,鼻子左面有一颗灰痣。
我看得出他的相貌特别 帅 ,可是他的体形太胖了,实在不好看。他很懒惰,不爱动脑筋,不爱劳动,经常抄别人的作业,还有他的脑袋里有一些坏想法。
一次上语文课,吕老师让我们默写《老山界》中的一段,吕老师在讲台上发现小宝假装会默写的样子,边抄边默。后来,吕老师提醒同学们做事要诚实,他很不好意思。
唉!小宝真的不会默写,就像我的母校班里的男同学不会背课文一样。我真的不喜欢他这个样子,他是大哥哥,还不如我会背课文呢!
有一次晚自习的时候,他特别热,想要开电扇,于是他大步流星地走过去打开了电扇。他不知道我感冒了,我只好对他说: 小宝,你不知道我今天感冒了,不能吹风扇。请你关了好吗? 他对着我尴尬地笑了笑说: 哈哈 你感冒了,活该! 他真是太不像话了,平时他就经常这样和我开玩笑,我只好不理他,自己抓紧时间学习。他见我不理他,讪讪地去把电扇关了,真令我感动,我高兴得都合不拢嘴了!
小宝也有了不起的地方,他历史好,历史老师非常喜欢他。我对历史可谓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方面他比我思维敏捷,我对他是甘拜下风!我觉得他并不笨,挺聪明的,就是太懒了!
这就是我的新同学 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