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初中学生作文6篇(搜一下初中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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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如梭,岁月如流,六年的小学时光如流水般消逝,我们也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孩童成长为一个有知识的人想到马上就要告别同学,心中就有无限的不舍与眷恋。
我忘不了,亲爱的同学!忘不了我们朝夕相处的那些时光,忘不了我们之间那一段浓厚的友谊。在这六年中,我们度过了多么美好的岁月,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我们曾经在知识的海洋中奋力拼搏,在平整的操场上尽情地玩耍。可是,六年时间眨眼过去,我们就要分手了,我的心中怎么能够平静呢?毕业了,摆在我们的面前会是怎样的一条道路呢?无论什么路,一句话,路都是靠自己走出来的,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你希望自己会变成什么样,你就该知道你要为以后付出多少,努力多少!大家需要懂得一个道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正如太阳下山,当它再回来的时候,你会看到一个不同的天地,一切都会重新开始。我们虽然离开了同学,可是却有了自己的新天地。我们将会以一个更成熟的方式思考问题,真正的踏入到社会,在其中体验着成长和实践的乐趣,“在过程中进步”。日出日落,月圆月缺,总叫人期待。期待一次通话,一封意外的信件,一刻相聚的欢愉,一夕促膝的长谈,一束鲜花的清香……在这六年中,我们经历了许多挫折,困难,也一起度过了许多快乐的时光,因此感情很深厚,难舍难分。幸福美好的童年将离我们远去,代替它的是鼎盛的少年时代。虽然并不是无忧无虑,但总比无聊的大人要来的快乐些。毕业并不另人兴奋,却另人悲伤。做不完的作业将要来临,烦恼离我们越来越近,初中的学习将使我们彻夜难眠。这一切的一切,无不让人苦恼。失去朋友与告别童趣让我们陷入万丈深渊,但毕业并不是有百害而无一益,它也有好处。
转眼时间飞逝,六年难忘的小学生活边临末端,回想起来,那一场场演出,一个个比赛;一次次欢呼,一下下哭泣都充满了我们的感情。喜怒哀乐是那样与我们密不可分,与同学在一起的那种纯真的快乐,是值得让人一辈子去体会、感受与回味的。我那可敬的老师,学生只想在这里对您说声辛苦了。多年以来,您把我们从弱小的幼儿培育成茁壮的少年,您真了不起!六年,这漫长的时间多寂寞难耐呀!尤其是同学有时一犯个错误,您就更费心了。您为了我们把心都操碎了,把眼都熬红了;把身体累垮了,头发都白了。有时,一想到这些,我就不由得会让泪水挂在脸颊旁。默默时,您的我笑容还会浮现在我眼前。这些年来,是您,让我懂得了:阳光是这样哺育大地的;雨露是这样滋润禾苗的!有时您生病代课,不和学生们说,还故意要随着我们去吧!
点评:本文语言虽然并不华丽,但却极为准确生动,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大量采用生活中的口语,使文章更显自然亲氏。含蓄隽永,意味深长。
但是结尾部分太过仓促,而且全文主题不明确,建议小作者从开始部分就表明中心主题,要求写的是围绕爱的感悟展开,但小作者写的太泛泛,不具体。希望小作者继续努力。
每当岁月的脚步迈进了寒冬腊月,过年的氛围就渐渐浓厚起来了。过年是深刻而久远的记忆,是内心深处难以释怀的厚重情节,就像古街老巷里飘香的陈年老酒。尤其对于身在异乡的游子,伴随着时令的脚步,那种淡淡的思乡的忧愁,就悄悄地荡漾在眼前了。
同样是过年,城市和乡村是截然不同的。我在乡村出生,在那里长到19岁。然后在城市里读书工作已经26年了,时间的长度早已经超过乡村了。但是,每当年临近了,自己却会毫不犹豫地告诉朋友,自己要回故乡过年。然后就开始留心要带回家的东西,给老人的点心,给大哥的烟酒,给孩子们的新衣服和书籍,给儿时同伴的纪念品等等,统统买回家,放在一起,总会担心到时候走的匆忙忘记了哪一件。
在城市生活 二十多年,我只在城市了过了两次年。第一个年是爱人怀了孩子不方便坐长途车,第二次是次年因为孩子太小,后来就再也没有在城市里过年。但就是因为过了这两次,我就再也不愿意过城市里的年了。就像平日一样起床看电视,朋友们互相打个电话问候,吃一顿平时常吃的水饺,同平时的生活哪里有什么两样呢?
可是,在乡村里,那是怎样的情景啊!进了腊月,附近几个集镇上的大集就热闹起来了。几个集镇的时间会错开,大集几乎天天有。每个集镇上都会有说书的唱戏的,鞭炮市里鞭炮声响个不停,牛羊市里公羊捉对抵架。女人们都会聚集在服装市里选过年的新衣服,青年人和孩子们都在牛羊市和鞭炮市里凑热闹。孩子会买下一挂一挂的鞭炮回家。下午集散的时候,从集镇到一个个村子的小路上,无数的鞭炮声就炸响在半空里,传扬到一个个村庄,村庄里的人们就会说:有年味了。
到了除夕夜,村庄的街道上熙熙攘攘。每家的孩子都打着灯笼到街上来了,大街上,胡同里,院子里,到处是晃动的灯笼,孩子们追逐着,看看谁的灯笼最亮,谁的灯笼最漂亮。
大年初一是男人的世界。凌晨两三点钟,成串的鞭炮声在各个家庭的院子里响起来了,这是吃水饺前必须的项目。然后,家里的男性长辈就会率领着子孙走出家门,去给村里的长辈拜年。我们那个村子很大,这个过程总是会持续两三个小时的光景。我们村这些年仅仅高考走出来的学生就有一百多人,大家分布在全国各地,过年的时候基本都会回来,我们这些人自然成为村里的风景。到了每个家庭,给长辈拜年以后,说说自己所在城市的事情,谈谈自己的工作和事业,那种殷殷的关切,溢满情怀。
从初二开始,就是走亲访友的时间了。乡村所有的道路上,南来北往的人络绎不绝。这个项目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五的元宵节,一直到吃完了元宵,飘荡在乡村里的浓浓的年味才渐渐飘散。
我知道我是永远也放不下乡村的年了。我的孩子尽管出生在都市,但是,在我带他回老家过了几个年以后,他也对于乡村的年一往情深,还没有进腊月,就开始盼望着返乡过年的日子了
我的哥哥作文200字
我有个哥哥,他已经有十一二岁了。现在哥哥的话说起来粗粗的,像一个大人。
哥哥的饭量好大好大,吃饭的时候,他绝对“毫不留情”。能吃的都吃,牛肉、青菜都是他的最爱……哪管三七二十一,好像饿了几百年似的。
哥哥吃东西的样子,可真是好笑极了。他通常会把盘子端到面前,拿着筷子,飞快地把食物“丢”进嘴中,而且每次都不偏不倚,真好“击中”。哥哥做这一件事时,还会把头上下晃动,看的得一边的我眼花缭乱、忍俊不禁。
哥哥的学习成绩非常不错。尽管已经初一了,但成绩一直是名列前茅,可是这次期末考试,哥哥语文的状态 有些“反常”,但也是明星班级的第七。
听姑姑说,哥哥学习的劲头可足了,怪不得他到处都得奖。每次比赛,如果他得不了第一,心中都是“万分痛苦”;有的时候,一道奥数题难住了他,他连晚上觉都不睡,非想出来不可。哥哥这种可贵的学习精神真值得我们学习。
……
这就是我的哥哥,我要时刻以他为榜样,取人之长,补己之短。
一个棕色的坚硬的蛹躺在草丛中,不知何时,从顶部伸出一对稚嫩的触角,接着是躯体,最后是那有着美丽花纹的翅膀一只蝴蝶变成了艰难的蜕变,向着那片属于它的天空飞去。
每一个人的人生中也都要经历类似的蜕变,只不过蜕变的过程更为漫长,也更为曲折。不知从何时起,我们发现了自己身体上的一些微妙的变化,蜕变便开始了。心理也随着生理上的变化而发生改变:我们不愿被大人看做孩子,却依然依赖大人,我们学会了从自己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却又必须接受父母和师长送来的“成品”。蜕变在一天一天中不露声色的进行着,我们也在不停的挣脱着蛹壳的束缚,渴望着那片自由的天空。
每一只幼虫的心中都会有一个蝴蝶的梦:青翠的草地,芬芳的花朵,阳光照射到朝露上,折射出五彩的光线~
在我们心中,也都有对未来的美好的憧憬。为了哪个遥远而又熟悉的目的地,我们必须一刻不停地前进,尽管路边的景色很美,也不能停下来徘徊观望,因为一旦落下了,也许就再也无法赶上。
蜕变的过程不是完美的,也正因为不完美,才有希望,才有未来的完美。正如含苞待方的鲜花,既甜美又羞涩。蜕变给人的感觉是朦胧的,就像在雾中,虽然一切都不那么明朗,却因为有了一层轻纱般的雾气而平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
生命的蜕变如此美好,是由于这个过程中我们一直向着心中目标努力着,如果失去了目标而只注意蜕变本身,蜕变会因为失去了存在的价值而黯然失色。既然每一个人都不可避免地老去,我们又何必吝惜蜕变的美丽?
新的学期又将开始了,我跟爸爸妈妈一起制订了新学期计划,让大家来看看我是怎样计划的吧。
语文方面,我决定每天课外阅读一个小时,一周看一本课外书,增加我的课外知识,扩大我知识面。我还决定报读一个作文班,要使作文提高到一个我理想的程度。上语文课我要积极举手发言,要多发表我自己的理解跟想法。
数学方面,我觉得自己在这方面是强项,但是我仍然要努力。这学期,我还是会继续奥数班的学习,提高奥数能力。我决定每天坚持做奥数题5道,争取今年的竞赛能得到二等奖。上数学课认真听讲,不讲小话,且也要积极举手发言。
电脑是我最喜欢的方面,我对它的兴趣最大,所以我早跟爸爸提出,这个学期我要参加电脑班的学习,学网页制作。而且自己尽量控制玩电脑游戏的时间,做到不影响学习。
英语是我的弱项,我对它最感吃力。我妈妈给我报了剑桥英语班。我也要多阅读,多记英语单词,争取英语有所进步。
体育方面,我准备进行魔鬼训练,每天吃完晚饭就去室外活动,打羽毛球,踢足球等等。晚上在家也要多锻炼,做哑铃操,跟仰卧起坐等。早晨我也要早点起床,最好跑跑步,做做操。最好能报一个田径队。
计划是做好了。但是爸爸右边些怀疑的问我:“这计划你能照做吗?”我肯定的回答:“行!一定行!我一定要完成计划!”
“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能使我汲取精神上的营养,书,能让我消磨空闲的时间。每当我遨游在书海中时,我总会感觉很快乐,所以,我爱读书。
小时候,因为爸爸妈妈长时间不在家,一直把我寄养在姥姥、姥爷家。姥爷以前是教师,所以家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有童话故事、文学经典、古代名著,甚至边漫画书、小人书都有!但是这些分明没有糖果和动画片对我的诱惑大。
可是有一天晚上,我和爷爷正在看电视,突然电闪雷鸣,下起了暴风雨,停电了。唉,才七点啊,干嘛呢?睡觉又睡不着,正在我百无聊赖的时候,转过头看爷爷,借着跳动的烛光我看见他正在书房看书,我蹑手蹑脚地到了书房,在书架上慢慢的摸索着,忽然摸到一本很厚的图书,抽出来借着蜡烛的微光,终于知道了这本书的名字——《一千零一夜》。
我小心翼翼的翻开了书本,一打开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的油墨味,好香啊!或许这就是书的味道吧!首先映入眼帘的第一个故事——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这个讲述了阿里巴巴怎样机智的打败了四十大盗的故事,把我一下子拉进了精彩曲折的情节中,我被深深的迷住了,蹲在墙角如醉如痴的看起来。这时,爷爷发现了蹲在墙角的我,爷爷笑了,或许是因为这是他第一次看见我主动读书了吧!那一晚,我一直看到十点半,直到奶奶不断的催促我去睡觉,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本。
自从看完那本书以后,我便彻彻底底地爱上了读书,从开始的童话故事到古典名著如《三国演义》,从开始的囫囵吞枣到现在的汲取精华,弃其糟泊,我已经完完整整的看完了一百多本书。在这期间,我领略到了不少读书的乐趣,有些时候,我发现我说话都不知不觉说到了书中的句子,搞得同学们都笑我成了“书迷”了。
读书增长我了的知识,读书开拓了我的视野,读书使我体验到无穷的乐趣,所以,我读书,我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