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考核方案13篇 师德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师德师风考核方案13篇 师德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以供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全体教师力行师德规范,提高师德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根据教育部、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真实全面的的原则。
2.坚持学校、家长、学生及教师互相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二、 考核组织机构
1、师德档案管理工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2、师德考核工作组:
组长: XX
组员:XX
三、 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政治思想规范、业务工作规范、教书育人规范、为人师表规范四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师德考核基本指标),
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黄埔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分表”)学校将直接运用师德师风考核方案的“评分细则”进行师德师风考核。
四、 考核对象和时间
1.考核对象:学校全体教职工。
2.考核时间安排:师德师风考核每学年度考核一次,在学校年度考核前进行,即每年6月上旬进行,6月中旬前结束考核,学校将于每年7月中旬前将考核实施情况及结果上报教育局师资处备案。
五、 考核方法和程序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进行,在年度考核前完成。程序如下:
(一)自我评议。被考核人如实作出自我评议,并填写在《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价表》(附件3)的对应栏目中。
(二)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和同行评议。学校以年级组为单位,向学生、家长和教师发放师德调查问卷,回收并统计调查问卷,整理并分析教师师德表现及存在问题,将各项评议情况填写在《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价表》对应栏目中。
(三)核实情况。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核实评议情况,并将师德表彰和师德失范情况填写到《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价表》对应栏目中。存在《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行为的,由办公室在《重大师德失范行为事项登记表》(附件5)中予以记录。
(四)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学校师德考核工作组综合研究,审核相关师德材料和各项评议情况,提出师德考核等次建议。
(五)审定考核等次。学校师德档案管理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师德考核工作组的建议审定师德考核等次。
(六)公示。经审定的师德考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七)确认存档。办公室将考核等次记入《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价表》,交被考核人签字确认。并由办公室完成师德档案的归档工作。
(八)备案。办公室将师德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教师名单报教育局备案。
六、 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分合格(80及以上)、基本合格(60-79)、不合格(60以下)三个等次。
2. 凡有《黄埔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师德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七、 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评聘、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2.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的教师,在岗位聘任、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相关奖励与荣誉的教师,填写《师德奖励与荣誉事项登记表》(附件4)并存档。
3. 师德考核结果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在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一票否决,在岗位聘任中予以低聘、缓聘或解聘。对经教育仍不改正、师德师风考核仍不合格的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或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交由相关部门处分。
八、 加强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师德师风考核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成立考核组,考核组成员由学校人事干部、中层干部、年级组长、学科组长、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社区代表等组成。考核组负责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对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教师进行教育、诫勉。
2.提高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以及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参与程度。考核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和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对带有普遍性的师德问题,要分类梳理,制订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及时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根据《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及市教育局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主体性原则。
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引导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2、民主性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学生、教师、家长等方面的意见,规范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3、导向性原则。
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实效性原则。
坚持典型引路、推动整体、讲求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师德与业绩并重,以考核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推进开发区分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增强其操作性,xx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决定成立分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分局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分局各校(园)师德师风考核、评比。
三、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
1、师德考核内容,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
四、考核对象与考核组织
1、考核对象: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2、以中心校、教学片区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片长任组长,小组成员由片区内各校校(园)长组成;片区下以校(园)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校(园)长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单位班子成员、教代会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等组成,教师代表不少于50%。
五、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
1、各中小学、幼儿园参照《xx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内容要求、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考核细则及各类评议样表,经学校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布、实施。考核细则报所分局办公室审核、备案。
2、师德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阶段性测评,教师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填制师德考核表。学校考核小组结合教师自我评估结果组织评议,评议结果备案,年终汇总,进行集中考核。每学期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教师考评结果报片区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汇总报分局师德师风领导小组备案。
3、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制,采取自评、教师互评、学生及家长评价、校级考评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4、年终,被考核教师在教职工大会或由考核小组组织的有关会议上作师德述职报告,接受评议。
5、本校(园)考核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6、本校(园)考核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7、被考核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本校(园)考核小组提请复核,本校(园)考核小组应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分局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
8、审核、上交表册存档。考核完成后,填好《师德师风表格》(附后,要双面打印),实行一人一档。
9、校(园)党、政一把手的师德师风考核,由分局考核小组组织实施。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和重要依据,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在晋级晋职、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3、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未达到优秀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选。
4、凡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不合格”;不得晋升工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必要时调离教学岗位,若连续两年考核均为不合格,则予以解聘。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师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
师德是校风、教风、学风和教工作风的高度概括与浓缩,其核心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教师是塑造学生灵魂的工程师,青少年学生处于“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的不成熟阶段,学校和教师对他们的影响有着终生的作威作用。因此,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培养目标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了认真贯彻商洛市教育局,教育工会文件精神,重塑我校教师形象,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特制订了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教育为主、重在规范的原则。我校要充分听取信任广大教师,鼓励老师通过自我教育和自我修养,不断提高道德素质,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力求达到正面引导和规范的作用。
2.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学校要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量化考核,力求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
3.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师德考核实施细则,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和探索考核的方式方法,力求考核工作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二、考核方法:
1.采用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期末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每学年对教师职业道德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具体考核程序如下:
1.学生家长评议:组织各授课班级的学生或学生家长,按照《商洛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法》进行评议。
2.教师评议:按全校教师、年级或教研组织教师按照《商洛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进行无记名测评。
3.年级评议:年级教师代表组成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小组(其中教师代表人数不得少于1/3),按照《商洛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法》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表现进行监督和随机检查,如实记录教师职业道德表现情况,年终对照评分表,进行逐项评分。
4.评分办法:由考核小组负责从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评定的总分为100分,各自所占比例是:自评20%;学生或学生评定的占总分20%;同行教师评议占总分30%;师德考核小组评议占总分50%;
1.等次:根据考核最终得分确定等次。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定为优秀;80—89分者,定为合格; 79分以下者,定为不合格。原则上“优秀”等次控制在考核人数的30%以内。
2.公示:考核小组对于评定为优秀和不合格的两类教师进行重点审核,对于涉及考核小组成员本人时,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考核小组将考核优秀者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对于考核不合格者,由学校指定一名领导与本人谈话,允许本人提出申诉,并进行核实。
3.存档:将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 为“优秀”和“不合格”的人员名单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考核总结材料报中心小学备案,同时将考核小组成员名单、考核评分表、考核结果及教师日常行为记载簿等相关资料收集归档,建立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档案。
三、奖惩措施:
1.职业道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评先、职务评聘、年度考核、培训学习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教师年度考核优秀者当年职业道德考核必须为优秀,凡推荐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表彰人选,其近两年职业道德考核必须为优秀等次。
2.业道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一年,不得参与评优奖励和派出进修学习一年;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行政处分、调整岗位、校内待岗、解聘教师职务,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四、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为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激发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实现师德考核的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二、考核办法
基本方法是:学校考核、家长考核、学生考核相结合;学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评估相结合。
1、日常考核(100分)
师德考核严格以新《师德规范》中的“八不准”为指标,学校对教师日常师德表现进行检查、监督、记载,凡日常工作中违纪一次扣考核分5分。
2、学期考核(100分)
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学校评价、家长评价、学生评价、教师评价、自我评价五个层面对教师学期师德表现进行考核。
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六条规定中“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各15分;“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各20分。
4、学校评价,家长评价、学生评价,教师互评,自我评价在评价分值100分中分别安排为30分、10分、20分、20分、10分。
5、五个评价的操作形式、内容、时间、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部署、实施。
三、考核结果
1、学期考核与日常考核按7:3的比例测算考核结果。
2、学年度的考核分数是两个学期考核分数的平均值。
3、根据考核最终得分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者可定为优秀;在60分以上者可定为合格,不满60分者,定为“不合格”。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师德表现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不再参加师德考核。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道德品质败坏,产生恶劣影响的;
(3)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违纪违法受处分的;
(5)造成较大学生安全事故的。
5、师德考核分数纳入《罗田县中小学教师质量考核》中,师德考核成绩占年度考核总成绩的20%,年度考核优秀者应从师德考核优秀中产生。
四、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教师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师德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师德是校风、教风、学风和教工作风的高度概括与浓缩,其核心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教师是塑造学生灵魂的工程师,因此,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培养目标有着极其的重要作用。为了认真贯彻市教育局,瑞教政(20XX)14号文件精神,重塑我校教师形象,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特制订了如下考核方案: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XX
成 员:XX
二、师德考核评价机制
1、每学期6月份由学校根据“五考核”的方法,对照考核细则计算出教师师德得分,交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向教师公布。
2、考核结果直接与奖金挂钩。
3、考核结果做为教师评优、评先、评职称的依据。
三、教师师德考核细则
(一)、依法执教(15分)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及各种会议,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
2、能按要求按时完成政治学习心得、总结等相关师德材料,每缺一项扣1分。
3、认真记载政治学习笔记,有专门的政治学习笔记本,内容较完整,字迹工整,无笔记本扣2分,缺少内容扣1分。
(二)、爱岗敬业(25分)
1、坚持出满勤,旷课1节扣5分,事假1天扣1分,每学期非住院病假累计10天扣1分。
2、教学认真负责,坚持认真钻研教材,按要求备好课,备课欠1节扣1分,按时上课,不无故缺课,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认真及时批改作业,不积压学生作业,若发现积压1次扣1分。
3、积极转化差生,认真辅导学生,每学期各位教师都要有转化后20%的学生的计划和提高措施。
4、值日教师应认真负责,按时到岗,否则,因工作疏忽或不到岗而给学校造成损失给当事者扣5分。
5、积极参加新课改,不断改进自己的教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每次扣1分。
(三)、热爱学生(25分)
1、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否则,查实一次扣5分。
2、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学生,更不得强行要求学生离校或将学生撵出教室,否则,查实一次扣3分。
(四)、为人师表:(25分)
1、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
2、仪表端庄、穿着得体、整洁大方,装饰符合教师特点,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对学生起示范作用。
3、对学生讲话态度谦和,语言文明,不说粗话脏话。
(五)、团结协作(10分)
1、同志之间应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应尊重同志,不挑拔离间、搬弄是非,在校内吵架一次扣3—5分。
2、应服从学校安排,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否则扣除3—5分。
3、按时按质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否则扣除3—5分。
四、考核办法
依据市教育局《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办法》每年组织评议。
其中:一、二、三年级教学人员:
自评占10%, 家长评议占15%, 教师互评占35%, 领导评议占40%。
四、五、六年级教学人员:
自评占10%,家长评议占10%,学生评议占15%,教师互评占30%,
领导评议占35%。
五、师德考核等级确定
90分以上为优秀 80-89分为良好
60-79分为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师德考核比例指标(按学校教工总数确定)
优 秀:15% ;良 好:40%至50%;合 格:30%至40%;
不合格:0至5%。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专业化师资队伍,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区教育局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1、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成立师德考核评议小组。
二、师德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与职工
三、考核原则
1、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考核。
2、多层面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师德考核与与绩效挂钩,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为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3、工作业绩与平时表现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标准
师德考核成绩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所占权重为xx%。
1、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评议及师德教育活动三个部分。
(1)日常考核占40分。参照《郭镇小学师德日常考核量化积分参考标准》(见附表),实行值班领导师德常规日查扣分制,对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量化扣分。
(2)评议占40分。对教学人员的评议:教职工互评占5分,家长问卷调查占5分,学生评议占15分,考评小组评议占15分;对非教学人员的评议:教职工互评占15分,考评小组评议占25分。
(3)师德教育活动占20分。包括按时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各种师德活动、完成学习笔记体会、上交师德材料等。活动、会议迟到一次扣0.5分,活动、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材料不按时上交一次扣0.5分,无故不交材料一次扣1分。
2、参加校级师德演讲活动获一、二、三等分别加1.5分、1分、0.5分;参加片区师德演讲活动获一、二、三等分别加3分、2.5分、2分;参加区级师德演讲活动获一、二、三等分别加5分、4.5分、4分;对于同一个师德演讲活动只记最高级别的奖次分,不累计加分,获得区级“德育先进个人加5分。
3、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造成极坏影响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思想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情节严重或造成责任事故的;
(3)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
(4)利用职务之便以教谋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影响极坏的;
(5)从事第二职业,进行有偿家教,影响极坏的;
(6)参与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毒品、非法组织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造成极坏影响的;
(7)滋生腐朽堕落思想,追求不良生活方式,严重败坏教师形象的;
(8)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
(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9)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4、因违反师德规定,造成恶劣影响,被新闻单位曝光或区教育局通报批评的,对个人在评先树优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1、加强日常考核。工作日值班领导负责教职工师德的日常考核,通过检查做好记录和汇总。如发现违规现象须及时将扣分情况通知到违规教师,且在日常考核记录表中注明。每月一公布师德日常考核情况。
2、组织好评议。
(1)教职工互评、考评小组评议期末一次;学期末评议,需教职工写出书面述职材料并述职,考核评议小组现场评议。
(2)家长问卷调查每学期至少一次;学生对教师的评议每月一次(一学期中每个学生至少有一次评议的机会),家长问卷、学生评议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或优、良、差)三个层次。每次评议把家长、学生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教师,对在评议中暴露出问题较多的教师,除按规定扣分外,由校长实行诫勉谈话,促进问题的改进。
3、确定考核等次。学年末考核领导小组将教职工日常考核得分和评议得分及相关师德教育活动情况得分汇总,参照考核成绩并结合其工作业绩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优秀等次占参加考核人数的三分之一。
4、结果反馈。考核小组要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教职工。
六、考核结果的利用
1、师德考核结果按教师绩效考核xx%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
2、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3、师德考核只有达到优秀等级的,绩效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等次;
4、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处分。
5、班主任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班主任资格。
6、获得“师德先进个人”称号的教师,当年在评优评先、职称聘任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考核工作的要求
1、考核领导小组要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2、引导学生和家长对师德考核工作给予正确理解和支持。
3、在考核中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对考核中发现的师德问题,学校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凡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结合本人实际,制定整改计划,学校要帮扶整改。
4、学校建立师德考核档案,保存各种原始评议材料,并将学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存档备案。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德艺双馨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客观要求,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师德师风的考核,增强其操作性、有效性,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洛阳市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民主的原则。
2、坚持全员考核和全面考核的原则。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切实做好教职工的考勤、完成任务等方面的平时考核工作;
3、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学生、家长评议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
具体内容和评分细则附后:《五龙小学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三、考核方法、步骤
1、建立组织。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2、组织考核。
师德师风考核每学期一次,每年十二月和六月进行,考核对象为本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考核实行百分制,学生和家长评议占10%,教师互评占10%,考核小组考核占10%,平时考核占70%。学校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和家长通报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的力度。
考核分学生或家长评议、(包括个人自查和报告)、考核小组考核、平时考核四部分。个人自查和报告:
①学生或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在其所教班级中随机抽取一个班进行评议,对于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不能连续两年由同一个班级对其进行评议;
②教师互评,以校为单位组织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自查和报告,每位教师要报告本人该学期遵守师德规范、职业道德的情况。
③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小组依据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学校相关记录,结合学生或家长评议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教职工作出客观评价。
④平时考核,严格依据平时考核的成绩。
3、公布考核结果。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通过适当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四、考核等级的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90分-100分为优秀,70分-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不含)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别奖励2-4分(但师德考核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1、与封建迷信、邪教活动等做坚决斗争且成绩突出者;
2、获得师德标兵、爱岗敬业标兵、学习标兵等荣誉者;
3、做学困生工作成绩突出者;
4、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者。依据期末镇组织的考试和《20XX——20XX学年度上学期教学奖惩制度》计算出教师的奖励分,但奖励分最高不超过8分
5、其他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有重大贡献者。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管得分多少,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1、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有关禁止性规定并未改正的;
3、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
5、违反洛阳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十条禁令,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6、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经教育不改的;
7、不遵守规章制度,影响整体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8、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将《师德师风考核表》(附后)存入教师业务档案和师德师风档案中,作为对教师进行奖惩、聘任以及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2、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两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年度考核优秀者必须在师德师风考核优秀人员中产生;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师德师风考核在教育局及镇中心校的指导下进行,学校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学校要加强对师德师风考核的领导,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师风考核的目的和意义;要引导学生和家长对师德师风考核给予正确理解和支持。
教师在工作中,要严格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自觉地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面向会体学生,尽职尽责,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原则,以《五龙小学师德师风考核方案》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做学生的表率,教师的楷模。
平时考核,是一项复杂而繁重的工作。工作头绪多,涉及的面广,奖罚分的尺度难以把握,因此,考核小组领导,在平时考核时,一定要抱着对工作负责,对教师负责,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以公平、公正的心态,做好每一项工作的评分、记录、统计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尤其是确定考核等级时,一定要坚持原则和标准。凡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制定整改计划,并上交学校存档。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全体教师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力行师德规范,提高师德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根据市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准确、民主、公开的原则。
2、坚持学校测评教师、家长测评教师、学生测评教师、教师互相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廉洁从教等方面内容。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安排:师德师风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每年12月底进行,在学期结束前结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布。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1、教师进行师德述评。学校以学段组(分低段、中段、高段)为单位,组织教师对自身师德修养及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
2、组织实施考核评议。成立学校考核组,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组织学生、家长、教师、考核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小学低年级教师的师德考核,不进行学生评议。学生评议和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班级的全部学生和家长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每年抽取不同任课班级进行评议。
3、教师评议:采取学段组教师评议与全体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确定考核等次。考核评议实行百分制,考核组根据学生、家长、教师评议结果,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5、反馈考核评议意见。考核组向每位教师反馈考核评议意见,使之明确差距,反思问题,改正缺点。
6、公示考核评议结果。教师考核等次要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每位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分年度保存,存入学校教师师德档案。
五、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率掌握在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优秀:90分以上;合格:60分--8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3)在工作日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活动的;
(4)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券的;
(5)散布非法言论,或诱导学生参加宗教活动,或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
(6)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7)其它违反师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评聘、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2、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的教师,在岗位聘任、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年度考核必须定为不合格等次,在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一票否决,在岗位聘任中予以低聘、缓聘或解聘。对经教育仍不改正、师德师风考核仍不合格的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处分。
七、加强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师德师风考核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成立考核组,考核组成员由学校领导以及公道正派、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教师代表组成。考核组负责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对考核不合格教师进行教育、诫勉。
2、学校要提高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以及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参与程度。考核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和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对带有普遍性的师德问题,要分类梳理,制订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及时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为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自觉地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面向会体学生,尽职尽责,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原则,依据《茶店中学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的若干规定》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民主、公开的原则。
2、全面考核、注重良好师风的表现。要求:政治与业绩并重,以考核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定性与定量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标准考核与相对考核结合,以标准考核为主。通过综合考察评定,确定考核等级。
3、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教职工的考勤、完成任务等方面的平时考核工作;学校领导要用心发现教师师德师风方的表现。
4、全员考核:凡学校所属各级各类人员均得参加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包括:依法执教、政治立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廉洁从教、关心学校和《汉中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十个不准》为内容。
2、标准:见《考核标准对照表》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得分140分以上)、合格(得分130分以上)、基本合格(得分120分以上)、不合格(得分120分以下)四个等次。凡在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中,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要先予以告诫,期限为六个月,告诫期满后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凡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格等次的,即确定为不合格。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受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者;侵害学校利益、私自转让学校产权者;截留私分学校或单位的收入和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者;不服从组织分配,无理取闹,干扰正常工作,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者;严重违反学校规定,私占住房,且坚持错误者。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和训斥、指责、侮辱学生家长;向学生乱收费、乱订、乱发教辅资料;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和利用职务谋取私利;以教牟利,向学生推销商品;上班时间打麻将、打扑克牌及上课时衣冠不整、接传呼、接打手机、接待来人,多次教育不改者;宣传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以及参与邪教活动和利用任何形式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行为;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未经学校同意在其他教育机构代课;举办以敛钱为目的的补习班或家教活动;经常无教案上课;随意停课及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和其他商业性活动。
(三)、考核的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有关校领导负责,各主要能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学校的考核工作。
2、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依据有关文件和学校规定,制定学校考核办法并指导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组织、指导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审核学校重点考核人员的考核意见及考核等次结果;负责对考核人员谈话情况,发现问题予以指导和处理;必要时,负责将学校考核工作总结报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3、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保证考核原则的实施,对考核过程中循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教职工的考核,由考核小组进行,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
2、学校领导班子的考核,由校长牵头组织教师代表进行。
3、对教职工个人考核,每学期检查一次,每常年考核一次。年度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的7月份进行。
4、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按照本规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教职工进行自我评估,并填写不同系列的考核表;被考核人作端正师风报告;考核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征求各方面意见,对被考核者经集体讨论,打分并确定考核分类等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者。
5、学校对下列人员进行重点考核:班主任、教研组组长和各部门兼职人员;新参加工作或从其他学校调入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骨干教师。
6、校级领导的考核,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7、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会在3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8、年度考核的材料,存入本人考核档案,考核档案暂定保存两年。
(五)、考核结果的效力
1、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聘任、晋职、工资晋升、奖惩、培训以及辞退、除名等的依据。
若无特殊情况,凡缺少年度考核档案记录的人员,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晋职、晋级、培训和各项评奖。
2、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的教职工,可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享受各项津贴、补助;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教职工,具有优先晋升职的资格。
3、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按下列规定处理: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停发或扣发各项津贴、补助;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没有明显改进的,可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并敦促其调离学校;
4、对年度考核告诫的教职工,暂不按考核结果兑现各种待遇,待告诫期满,依据所定等次办理。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进行)(按《考核细则》考评,百分制)占30%;
学生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家长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教职工互评占30%;
教师自评占20%。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2、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因工作失职,导致恶劣事件的。
(3)教师本人擅自停课、无故旷工的。
(4)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5)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的。
(6)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2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并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
(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三)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为巩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成果,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大力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业务精湛、技艺高超、结构合理的职教师资队伍,根据上级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师德师风考核。
2、坚持师德师风考核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对象
师德师风考核的对象是竹墩小学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三、竹墩小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为将师德师风建设落到实处,学校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杨久彬、郭淑英、张同运、朱礼生、何培波、校长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导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全面工作,副组长及成员负责教职工师德师风平时的考核工作。
开设师德师风举报电话:xxx
设立师德师风监督箱,由副组长罗德周负责管理。
四、考核内容及细则
1、考核内容:从爱国守法、敬业奉献、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考核。
2、考核细则:见附表
3、考核等次:按每学期或学年考核结果得分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80分)、不合格(79分及以下)三个等次。有“一票否决”情形之一的,师德师风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分值为零。
五、考核办法与程序
1、师德师风考核实行扣分制,基础分为100分,采用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学期或学年累积计分。师德师风平时考核分别由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等部门核实后计分(按上述细则扣分),由师德师风副组长负责汇总,每月公布(通报)一次师德师风考核(扣分)情况。
2、学期或学年末,考核领导小组在汇总平时考核数据,并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打分,经集体讨论确定教职工学期或学年总得分,同时按上述标准确定师德师风考核等次。教师师德总得分为百分制,可按十分制折合后计入教师工作量化总分。
3、考核领导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4、被考核教师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在7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中心小学提请复核。
5、校级领导的考核,由中心小学领导组织实施。
6、学校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报中心小学备案。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绩效考核、年度考核、评优选先、晋职晋级等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凡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不合格”。
七、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为扎实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和“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更好地贯彻落实《东海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师德考核评价工作,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
实验中学在职教职工。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教干和教师代表组成,成员不少于9人,其中教职工民主选举的教师代表不少于6人。同时成立监督小组,成员3人,由教职工民主推荐代表组成,代表教职工对考核工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监督小组:
三、考核程序
(一)宣传发动
学校根据教育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安排,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思想发动,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局关于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文件和师德师风考核暂行办法,明确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意义、原则和程序。
(二)组织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在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按照《东海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标准》统一组织评议。评议分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社会(服务对象)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等五种形式进行。明确师德考核各档次比例。各校师德考核结果达到优秀的教师比例不得超过30%。学校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本人师德档案,并把考核结果汇总报教育局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存档。
过程评议采取优秀(A)、合格(B)、基本合格(C)、不合格(D)四个格次进行评分,计分方法为:评议得分=(A×l+B×0.8+C×0.6+D×0)/该同志有效票数×100。教师自评占30%,教师互评占40%,考核小组评议占30%。优秀格次比例不得超过30%,考核结果公示反馈给教师本人。家长和学生评议满意率达90%以上的教师才能评优,家长和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的教师才能评为合格,家长和学生评议满意率低于60%的教师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1.教师自评。考核小组按照考核安排组织教师认真思考撰写师德总结,并填写《东海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登记表》,同时根据《东海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标准》进行自评。
2.教师互评。考核小组组织教师在教职工会议上公开述职(职工人数多的可提前一天进行述职公示)。全体教职工针对每位教师述职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互评。
3.考核小组评议。考核小组结合教师自评、互评、家长评、学生评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位教师进行实事求是、准确、客观公正的评价。
4.在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及各处室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教职工当年师德考核不能评优;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1.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行为的;
2.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组织和从事有偿家教,或暗示、推荐学生参加各种机构补习的;
4.工作时间不务正业,工作效益差,服务态度不好,学生、家长或其他教师意见较大,在学生、家长中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各级各类评比、招生、考试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唆使学生作弊的。
6.因擅自离岗、离职或工作失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7.向学生和家长索要钱物、要求家长办私事、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等商品造成不良影响的;
8.捏造事实无事生非进行人身攻击,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不良言论,或以非正常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的;
9.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服从学校管理,蓄意辱骂或威胁他人的;
10.受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单位书面通报批评及党政纪处分的,或其他情节恶劣,给学校及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结果运用
1.师德考核纳入学校师德建设工作之中,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的重要档案资料,并记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
2.在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中每年评出若干“师德标兵”,在全校表彰,同时择优推荐参加县、市、省、国家师德模范表彰。
3.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累计有2次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4.建立待岗培训和退出机制。实行师德考核末位警示;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学校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师德问题严重和违规违纪的,给予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同时学校要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组织参加全县集中学习培训,以提高素质。培训合格的,由原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上岗;培训不合格或不服从安排的,继续参加第二期培训,仍不合格或不服从安排的,依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
5.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晋升、职务聘任、评优评先、参加培训的重要依据。评选各级先进,教师当年师德考核必须达到优秀档次;参加各级培训时,原则上要求当年师德考核为优秀;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在近5年师德考核在合格的基础上,优先推荐师德考核优秀教师;完善师德教育制度,将师德教育作为新教师岗前培训第一课,作为学校教师全员培训必修课。
6.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和严格的问责制度,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学校及主要负责人3年内不得评优评先。
为了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对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的十项规定》,加强我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我校教职工队伍整体道德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也为了塑造奋斗中学人特有的形象,精心打造一支优质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依据:
1、《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2、《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对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的十项规定》
3、奋斗中学《校风》、《教风》、《学风》的规定。
二、考评内容:
(本方案考评内容将教职工违背师德的表现,根据影响程度认定为A、B、C三级违规。)
A级违规表现:
1、教职工恶意辱骂、殴打学生或讽刺、挖苦学生,造成意外事故。
2、班主任将公费挪作私用,如学生的学费、班费等,班主任(包括其他科任教师、年级组长等人)除了学费之外,不经学校领导批准,向学生乱收费。
3、教师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班主任借排座位之机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财物。
4、在学生中随意散布不健康言论,包括反对社会主义、倡导伪科学、挑动学生闹事等。
5、在教师之间搬弄是非,造成教师关系不和、发生严重冲突。
6、结成小团伙、帮派,对他人排挤、打击,致使教师之间发生冲突。
7、因工作发生矛盾,对教师采取打击、报复行为,造成教师之间发生严重冲突或因工作之际发生小矛盾而辱骂、斗殴。
8、教师与社会人员发生严重斗殴行为,并被公安机关拘留。
9、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参与和色情活动,并经公安机关或相关单位调查属实,情节恶劣者。
10、在社会上故意造谣,给学校的声誉造成较坏影响。
11、教职工无故拒绝学校的工作安排,特别是拒绝担任班主任工作。
B级违规表现:
12、教师面对学生发生斗殴事件或看到集体财物受损时,不管不顾、也不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从而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
13、教师强行让学生购买物品。
14、教师因学生违规而施行罚款。
15、教师与学生家长发生辱骂、斗殴行为。
16、教师请学生家长办事未如愿,借故对学生施以报复;学生或学生家长找到学校负责人反映情况,学校经调查情况属实。
17、教师不孝敬父母长辈;夫妻之间发生吵架、打架造成恶劣影响;与邻里关系发生严重事端,且负有责任,经调查属实。
C级违规表现:
18、在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着奇装异服,有损教师形象者。
19、教师在学校办公室或谈话室给学生有偿补课。
20、无故不参加全校集会或升旗仪式;在升国旗时随意走动、说话;在全校集会上,当领导或他人讲话时,大声说话,影响会场秩序,被制止后仍不改。
21、在工作时间参与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等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本校教师不应发生的行为:
(此项内容不属考评范围,但要求力戒的行为。)
1、在课堂上把学生赶出教室;学生迟到,不让进教室。
2、不经调查,针对管理者或其他教师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甚至不利于团结的言论。
3、在教学主楼前骑自行车、摩托车。(特殊情况,除外。)
4、对学校或部门的规章制度或工作指示,有不同意见,又不沟通,故意抵触,不执行。
5、住单身宿舍的教师,晚上静校后,不按正常时间归校或休息、严重干扰他人的生活、休息,且严重影响第二天的教学工作。
6、工作中发生纠纷,当作个人恩怨去处理。
7、毕业班教师接受所任课班级学生的馈赠。
四、考评分值和评分依据:
本项考评占学校总考评分值的3分。在教师中,每学期有一次A级违规现象发生,且经过调查、核实、确认,扣除本学期该教师考核分3分;B级违规现象者,扣除该教师考核分2分;C级违规现象者,扣除该教师考核分1分。该项考评所扣除的考核分数,从学校本学期的教职工总考评分数中扣除。
五、考评办法:
1、学校成立师德师风考评领导小组,由主管德育的副校长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兼任,成员由学校教管会的全体成员、工会主席组成。
2、如教师中发生违背师德的行为,考评组长可责成领导小组个别成员进行调查,并就调查情况及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对违规教师作出公正的评定。
3、发生A级违规者,校长或书记找谈话;发生B级违规者,分管校领导找谈话;发生C级违规者,相关部门主任找谈话。谈话的目的是帮助违规教师找出原因、打消顾虑、改正缺点。
4、对于发生师德行为的违规现象,视具体情况,可在不同层次教职工会议上予以通报,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教育,以便提高我校教职工的整体师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