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作文750字34篇 作文这就是我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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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老师,她就像一位魔术师。对于我们来说,她的话,一说就懂,一教就会,可以把学习不好的学生变成学习非常好的学生,把学习不好的学生变成学习非常好的学生。
自从廖老师教我们以后,我的进步可大啰,不过这事,还得从我的同桌说起。
先说我的老同桌吧,她叫陆思宁,是一个对同学不负责的人。有一次人在看书,陆思宁看到了我,大声叫道:“余孟航,改错!”我一听,心想这么大声,我就不改!
陆思宁走过来死死的瞪了我一眼,去告老师去了,就再也不理我了,结果我的许多错仍旧堆积如山。
过了一会,上课了,廖老师进来严肃地说:“余孟航,中午为什么不改错?”
我低下头小声地说:“陆思宁只给我说了一次,而且还大声吼我。”
廖老师深思了一会儿,不慌不忙地说:“现在,余孟航和黄翼翔对调,以后,赵家仪做余孟航的同桌。赵家仪是我们班最优秀的孩子,以后要耐心地帮助余孟航。”赵家仪张大了嘴巴,瞪圆了眼睛说:“啊!不会吧?”廖老师看到赵家仪不愿意,连忙说:“赵家仪,你可是大队委哟,应该多帮助同学。”赵家仪听了,点点头,答应了。
从此以后,赵家仪每次中午吃完饭,都要说一句:“孟孟,改完错没有呀!”“孟孟,改完错没有啊!”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提醒我。
我听了放下书跑到座位上开始改错了,可每次改不了一会儿,就不想改了。
后来,廖老师想了一个办法。
有一天,廖老师问我:“余孟航,错改完没有?”
我说:“没有!”
廖老师说:“你不改,减两百的分,同桌减一百,组长减一百。”
赵家仪一听“哇~哇”大哭起来!
看到赵家仪哭了,我心里很不好受,是我连累她的。
这时,廖老师走过来,和颜悦色地说:“余孟航,好不好意思?赵家仪这么关心你,你却不领情,还连累别人,这样的同桌你不珍惜,那你回去和陆思宁坐。”
我一听急了,赵家仪可比陆思宁好一百倍,我以后一定要听赵家仪的话,及时改错。
这就是我的老师――像母亲一样爱我的老师。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姜楠,在小学的时候,大家都笑我的名字与“江南”同音,但我认为我的名字很有诗意,江南水乡是很美的哦!
我长着一双大而“无神”的眼睛,每天总是把浏海梳到后面,所以我竟落到个如此不雅的外号——“鸟人”!
我最喜欢的就是“书”了!我所谓的“书”有两种不同的含义,下面就听我慢慢道来。
第一个“书”当然是课外书了,高尔基不是说过一句话嘛——“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时候,我就像一个名副其实的“书虫”。尽情地遨游在书海里。每天睡觉之前,我总会趴在床上“啃”书,直到爸爸妈妈生气的来让我睡觉,我才勉强入睡。记得有一次,我趴在床上看《简爱》,爸爸妈妈看电视入了神,我也聚精会神的看书,直到十二点我才睡觉。怎么样,我是不是一个“书虫”呢?
第二个“书”可是我的最爱——书法!书法是汉字的精髓,有着无穷无尽的魅力。我学书法已经有五年了,从二年级开始,我就对它有着浓厚的兴趣,学习了很多碑帖,我也有了很多见解。《勤礼碑》的挺拔秀丽;《曹全碑》的柔情似水;《张猛龙碑》的刚劲有力;《大字阴符经》的清亮如溪;《圣教序》的龙飞凤舞;《兰亭序》的鸾漂凤泊,都使我心潮澎湃!书法就这样吸引着我,走过了五个春夏秋冬,也拿到了一个个奖项,我会坚持下去的!它陶冶了人的情操,让人在快乐中遨游!
说完了爱好,我要来说说我的性格,我可是一个“两面派”啊!在朋友面前我可是一个疯疯癫癫的丫头!有我的地方,总会有无数笑声,嘻嘻哈哈的度过一天又一天。其实呀!有时候的我,颇有几分像林黛玉,多愁善感,还记得快小学毕业的那几天,我和好友们哭得像泪人,常常在空间中用文字记录着那内心的想法,感叹时间的流逝,心中就有几分悲伤……
我喜欢深谷幽兰,喜欢雪中独立枝头的梅花,喜欢纯洁的白色,喜欢一个人沉思,喜欢……
这就是我了,一个简单、有着独特性格的女孩。我最喜欢一句话——“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我会努力奋斗的,实现自己的理想!
“有一个姑娘,她有一些任性,她还有一些嚣张;有一个姑娘,她有一些叛逆,她还有一些疯狂……”哈哈,这首歌简直就是为我而写的。
一头乌黑的长发,自然卷,浓浓的眉毛下,一双看起来有点小可怜的眼睛,单眼皮,一个对食物最敏感的鼻子,还有一张吃货但有点爱说闲话的嘴,和一对爱听音乐的耳朵。骨瘦如柴,没办法我怎么吃也吃不胖,几次增肥都以失败告终了;很矮小,为了长高我疯狂的试过了各种运动,可它生长速度就是比别人慢一点。( )
我爱笑。有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好“疯”。我心情不管好还是不好,总是容易被别人逗笑,特别是我的闺蜜,再大的脾气也不能老是对闺蜜发脾气。几个玩的比较好的,总有许多话聊,而且都是一群笑痴。当然了,这也是因为我们阳光、开朗,有些时候即使自己很生气却还要笑脸迎人。我相信,爱笑的女生运气不会差。
我爱听和唱。我在平时无聊的时候,就会不知不觉地哼起歌来。我也喜欢没事就听听歌,或者叫上几个红颜知己,一起嗨首歌,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有好的音乐天赋,就是纯粹的喜欢。好像听歌和唱歌,好像可以帮我清理不少心中的烦恼一般。
我爱读。也许老师或父母或同学或亲戚,看我平时这么活泼淘气,但我学习上便是另一种态度。那些对我们有益的书,我都想拿来读一读、看一看。书就像我的好朋友,在书的海洋里,我们能从中吸取更多的课外知识,且可以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而且我擅长朗读,我会读得响亮音准,又富有感情,不仅有了信心而且能更好得理解这篇新的佳作。
在生活中,我会为真挚的友谊不顾一切,我会做你们的“心灵鸡汤”、“开心果”、“感情咨询师”。有时候你们会觉得我很幼稚,我并不是有什么“公主病”“孩子气”,而是我把你当作我的好朋友。但我也可以像松树那样坚强,做你的支柱,我也有成熟的一面。我的哭、我的笑,都是最最真实的······
这,就是我。
生活翻了新的一页,我迈进了实验中学,要与陌生的同学同窗三年,如果我现在还不介绍一下自己,就融不进这片美丽的海洋了。
阳光般的笑脸,银玲般的小生,这是我认识自己以后,别人送我的词汇;天生的幽默,可爱的夸张,也是爸爸妈妈送我的礼物。笑往往是我的标志性表情,可以说,已经是我独家冠名的“商标”了!曾经,有位“燕子”同学说我长得很像某种动物,答案竟然是耗子。我想,要怪也只能怪那两颗门牙了,但就因为这样就被“尊称”为耗子,心理还是有点别扭。除了这俩大门牙之外,我就是一个平凡的戴着副眼镜的女孩了,那副宽宽大大的眼镜让我看起来像熊猫。嘿!我就纳闷儿了,我怎么一时像那么多动物呢?当然这是话外音,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你永远都可能从我的语言中找到一丝幽默,或大或小,或热或冷。光从这点来讲,你和我交朋友,完全没错!谁叫我永远那么乐观呢!
嘿嘿,要说我大众,嗯,的确是个大众化的典型,随时能和别人说上几句话,人缘很好,朋友很多,但你还是能从我身上找到一点个性化的影子。首先,我是十万个为什么,肚子里有许多问题,也有不少答案。例如:“神舟六号”发射并成功回来后,我就追问:“神舟七号什么时候发射?是不是要去月球那儿逛一下才回来?”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所以,做我朋友,你要具备挺好的素质,挺多的知识,还要有点热乃能力。接着,我认为我自己还挺能创新,光班级里的班徽我就设计了好几个,个个都觉得挺满意,其实说来就是比较异想天开啦,当然没什么鬼斧神工哦。做我的朋友,你首先可以绝对放心,我绝对不可能出卖你,我对朋友向来都是很忠心的!当然,不是传说中的“哥们义气”。对待朋友,我是100%人心的!朋友的忙,我帮;朋友伤心,我安慰;朋友……
两个可以做朋友的人,必然有相同的品位,爱好,品质或性格。在着55个人中,不知哪位喜欢画画?何时,咱们切磋切磋!还有哪位也是对电脑技术深有研究,教教我怎么重新安装电脑。相同的爱好,应该可以把我们拉成一对好朋友吧?
今天,我又来到了那片桑树林里,轻轻的闭上了眼睛,呼吸着那带着野花缕缕幽香的空气,似乎又回到了那充满幸福的暑假之中……
暑假时,我家养着一些,肉嘟嘟的,十分可爱。这些蚕宝宝不能总饿着肚子吧?于是,每天清晨,我与总有着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采桑叶。
“咦?妈妈,那是什么花,开得真美!”采桑叶之时,我眼角的余光瞟到了一朵洁白的小花,在万千桑叶中,显得亭亭玉立。“那只是一朵无名的野花罢了,你看,前面多的是!”顺着妈妈的目光,放眼望去,每棵桑树的旁边,有许多漂亮的野花。在的照耀下,闪烁出了耀眼的光芒,纯洁而美好。一片争奇斗艳的景象:恍惚中,我也成为了其中的一员,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品尝着甘甜的露水,徜徉着阳光的滋润……
“你是想摘几朵野花吧?来,侯翔,跟我来。”妈妈看穿了我的心思,用慈爱的大手握住我的小手,带我穿过那陡峭的土坡,和我摘了起来,一会摘了一大把,妈妈对我说:“拿回家去,放在水瓶里,它还能保持一段,不会凋谢。让咱们家里也能有野花的香味!”我闻着野花的缕缕幽香,笑了。我觉得,有着妈妈的慈爱,野花的香味让我更加陶醉于其中……
回到家,妈妈给我拿来了一个水瓶,我把野花插在瓶中,顿时,家里有了一股幽香,一股的气息。而我回想起的,脑海里闪现出妈妈和我采野花相视一笑时,和蔼的目光。
于是,与妈妈一起采野花一起闻野花的幽香成了我最幸福的时光。采野花时,和妈妈在桑树丛中捉迷藏,常常弄的灰头土面,但也不在乎:觉得有妈妈的爱无比!和妈妈开展“采花竞赛”时,妈妈也会像老顽童似的耍赖皮。我闻着野花的香味时,和妈妈争论谁采得香,常常都是“争论不休,互不相让……”
微微睁开眼睛,一切都回到了现实。妈妈,有您的爱与呵护,我会更加幸福!更加快乐!时光飞逝,冬天已经到来,但缕缕野花的幽香,仿佛就在眼前。妈妈,是您给予我最大的爱与幸福,让我无忧无虑的翱翔在知识的海洋。妈妈,好比大树,我就像那随风飘荡小树,在妈妈的精心呵护下,茁壮成长。妈妈就像温暖的,奉献着她的光芒,有妈妈无微不至的爱,我才能在前进的道路上一步步迈进。妈妈,我会更加努力的学习,用最好的成绩回报妈妈,回报您对我最崇高的母爱!
我很奇怪,也许吧。偶尔会听听歌,有时会听上一整天,有时还会翻唱,就算听了很久我还是会听,朋友们都说我听的歌老,是吧,也许是。
我很奇怪,我声音明明没有缺憾,但是网上的人都说我声音是装的,呵,我不知道,我本来就是一个小孩子,有必要这么说么,而且歪歪里的人也都这么说,那么我想说,这真的是我的声音,为什么现实里面没有这么说呢,同样的声音,话说,嗲一点的声音也会造成什么影响么,呵,我什么都不知道,面对那些嘲讽的词语我不由得苦笑,为什么就没有人相信我呢,呵,为什么呢,我不适合那些群体么,也许吧,在网上的东西都是虚伪的么,但是我真的想露出我最真实的一面,可是没人相信我呢,我也不知道,反正这是真的我,我并不想去无力的辩解什么,我就是我,这是真实的我,而且,不信就算了吧。我也没有力气去说什么。
有时候受到什么伤害,我会静静的躺在草地上享受这片蔚蓝的天空,不管什么心情,看着天空就会很舒畅,好喜欢,这是唯一能缓解我心情的最好办法,面对那些流言蜚语,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面对那些没爱的朋友,我真的无话可说,那些是朋友吗,我不由得冷笑,为什么个个都这么对我呢,这不是真实的我么,不相信么,我能伪装什么吗。我想问你们,我到底哪里奇怪了呢,一个仅仅十五岁的女孩值得你们这么去伤害么,你们觉得我承受得起来么,或许,上天创造我,是错的。因为我没资格在这个世上,为什么,因为爸爸妈妈,还有最爱的奶奶,我没有资格去谈奶奶,奶奶为我付出了多少呢?我为她做什么了么,每天上网,打电玩,泡网吧,这些我都做过。奶奶您都知道,呵呵,你并没有去责怪我,因为你爱我,我醒悟了,我决定要改了,我真的不想这样,也许奶奶最喜欢我在她怀抱里给她唱歌,她说我的声音很美妙,真的这样么,奶奶,我不知道您会敷衍我,当我问你为什么这么说的时候,你总是说:“最爱的人在我心里是最美丽的,不管她的外表丑陋,不管她哪里残疾,她在我心里是最美丽的。”奶奶,你知道吗,我是多么的感动。
当我走过自己家门口时,我不禁再次惊诧于这杂草丛中的姹紫嫣红了。
梧桐一叶落,天下尽知秋。夏日的热浪已远去,现在已是秋天了。秋风将落下的树叶扫过我家门前,发出“沙沙”的响声。天更加蓝了,鸟儿向南方仪仗队似的整齐飞去。人们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两只手插在兜里,时不时会冷得突然颤抖起来。寒风中,一片秋日萧条景——已全然没有了春日群芳争艳的气息。
清早,我提了垃圾桶,极不情愿地捡拾门前堆起的梧桐树叶。寒风吹得我睁不开眼。它好像顽皮的孩子,故意捉弄我,把那些破树叶吹到了杂草丛中。我最不喜欢杂草丛,那里有许多虫子,但“把树叶一片不剩捡干净”是我接到的任务,我只得裹好自己,进入丛中,捡树叶。
邻家老大爷的花棚已无生机,现只剩一些破盆子。我冻得直抖,一个劲地打喷嚏,只得玩命快捡,当我捡起最后一大把的树叶后,不禁吓了一跳:在这从中,竟长出了两朵紫色的牵牛花。那花开得多么盛啊!仿佛两只喇叭,真能吹响似的;又好像两个孩子,高高颈起脖子,在对着寒风歌唱。我百思不得其解:他们怎能如此顽强!
秋风无情地刮下那摇晃枝条上的叶片,并将它们从这两位坚持者前扫过,那“沙沙”的声音好像是在说“夏天已经走了,春天早已远去,到了落叶归根的时候了。”而她们却不语,仍然以自己最美的姿态坚持着。
大自然的神奇在于它往往使一个新日子的诞生充满了壮丽的庄严气氛。寒风依旧吹,那个周末的清晨,我主动去捡落叶,有意无意地去看看他们。这个清早是伴随着号角声的。我惊诧地站在他们面前——现在那已经是花丛了。几夜之间绽放的这些花朵,为凄凉的秋日增添了几分诗意。在这姹紫嫣红中,我隐约看到了生命的成长,听到了她们的心跳,感受到了他们刚强的意志。我虽然不明白这姹紫嫣红是怎么回事,但那的确使我懂得了很多。
不管是不是春天,不论是百花齐放,还是“群芳皆睡而我独醒”,只要心中蕴蓄着绽放的力量,就应当开放。人呢?我想也是如此,不要去管别人,不要畏惧困难,要以自己最自信的姿态生活。
春去春归,无奈花繁处。花谢花开,何必惧秋风!
在图书馆里寻寻觅觅,希望得到一本能使我“一见钟情”的书。目光停留在一本书上,吸引着我,无论是包装,还是书名。
书面很简洁,很清纯,淡淡的柠檬黄加上享受阳光的少女图片,这就是我们的成长纪念册。它拥有同书面一样青春顺口的书名《我的世界,没有如果》。
这是一段从大学生涯到毕业后的经历,一个关于爱与坚持的故事,一场绚丽绽放的青春,一个不曾凋落的梦想,一份珍藏于心的情感。故事中的“我”――王小西幸运地和她要好的朋友:陈宁、夏飞飞、百宇杭、麦子、林若、石磊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但随着时光流逝,命运对他们的友谊开始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王小西由始至终地追求着记者梦,尽管最后她只身前往上海发展,但仍旧怀念曾经的花样年华,曾经的执著追求。
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世界,一个我行我素却尤为重要的世界。
王小西并不成功,相反她的人生经历则更加坎坷。她并不出生于富贵家庭,并没有倾国倾城的容貌,她有的只是一帮子“损友”。最后她在岁月的洗礼中,懂得了社会的危险,却并没有回头,因为她说:“我的世界,没有如果。”
可我们,又是那样需要如果。
当上课迟到时,我们才感叹:“如果昨天作业做快点儿就好了!”;当成绩下滑时,我们才懊恼:“如果这两天上课认真听讲就好了!”;当摔跤哭得稀里哗啦时,我们才后悔:“如果当时小心点儿就好了!”
只可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
我曾经静下心来问过自己,为什么对任何事物都这么拼命?有个声音从心底绽放开来:“应为这是我的目标,我有我的梦想。”我满足地笑了。
生活中,我么在两个世界活着。外面的世界繁华多样,但终有人心险恶的一面;而内心的世界由我控制,我来主宰。在社会上生存,在职场上竞争,我们需要闯练。可闯着闯者,我们不得不妥协,一点点改变自己的想法,在一点点改变自己的决定……最后甚至连自己都不认识了。
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世界,一个真正看清自己的世界。无论是谁,只要心中有梦想,心中有斗志,就会有“我的世界。在那里,你会重新找回“我的决定”,而这个决定将会执著着,由始至终地陪你走到成功的彼岸。
当我很小的时候,我常常独自一人懒洋洋地坐在树旁的草地上,一束温暖的阳光透过浓密的枝叶斜射下来。我热情地笑了笑,伸出手挡住了一米的阳光。我立刻感到全身发热。
那时,我在想,温暖仅仅来自太阳吗?
不,不是。这就是我现在的答案。怀着坚定的信念,我开始独自探索它的奥秘。
晚上放学后,毛毛下雨了。我没有带伞,但我决定冒雨跑。风阴森森地吹着,冻僵了我的脸。雨下得越来越大,我连续哆嗦了几次。雨水顺着我的头发滴落。当我跑步的时候,我突然感觉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停下来,看见一个年轻的女人。我看见她手里拿着一些蔬菜,另一只手里拿着两把雨伞。她樱桃般的嘴唇绽放着两个浅浅的酒窝,眼睛里充满了微笑。我惊讶地看着她。她微笑着示意我帮她拿伞。我手里拿着伞等了一会儿,忘了说谢谢。她递给我一条毛巾,并写下了下面的句子:如果你在雨天出门不带伞,很容易感冒。下次记得。我看了看,发现人们走了很长一段路,甚至一个黑点也逐渐消失了。
在这样一个寒冷的雨天,我从一把陌生的雨伞中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
那是又一个温暖明亮的春天,我正在森林里散步。雨后地平线上挂着一道美丽的彩虹。森林中的树木紧密并列。偶尔我听到一些美人鱼在唱歌。我只听到一声枪响,经过路人的争论,我决定找出答案。我加快了脚步,来到了事故现场。环顾四周,有两三只燕子和一只德国牧羊犬被人群包围着。一只燕子死了,另外两只燕子似乎是它的同伴,在空中盘旋,不忍离去。德国牧羊犬怎么样?起初,它们看起来凶猛而有威胁,好像要吃掉死燕子。然而,它只是看了一会儿,突然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跑去。过了一会儿,它带来了一大群燕子。燕子叫朋友,一大群黑色和白色的燕子在死去的燕子上空盘旋。如此简单的颜色突然在太空中变亮,我微微颤抖。事实证明,不仅人类之间,动物之间也有如此温暖的人类情感。
突然,我渐渐明白真正感动人的温暖来自哪里。是的,世界上的一切不仅仅是人和动物,还有众生。如此珍贵的友谊静静地藏在我心里。
突然,站在院子里的草地上,又一片阳光笼罩了我。我记得这个世界充满了真实的感情,我的眼睛充满了泪水
她欢快地采了一朵盈盈盛开的、粉红的花儿别在发间,又有点羞涩地笑了,眼睛里流露出的期许又仿佛在问我:我好看吗?
好看,人面桃花相映红。
她不是我的姐姐妹妹,她,是我年逾古稀的奶奶。
奶奶爱笑,但是不像其他老人总露出慈祥却苍老的笑。她的笑,像少女一样,明快而真挚,眼睛弯弯,里面像是阳光倾落,绽放出未谙世事的少女独有的纯真与温柔。很难想象,这样朝气纯美的笑属于一个年逾古稀的老人。
我记得奶奶抱着我在某个午后读古诗,斜阳深深地照进窗子里,我们读到她最喜欢的诗《红豆》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她突然就笑了,微有些羞涩。
我就喜欢这一首,我老能想起年轻时候那点事,就高兴啊读完了,我跟个小姑娘似的,哈温柔的声音在我耳边萦绕。
我依稀记得斜阳是玫瑰金的颜色,轻柔地披在她的鬓发上,面庞上,双眼里。她像个怀揣着心事的少女,像一朵绽放的花朵。我相信,一定有什么神气的东西让她几十年如一日地保持着这种纯美的少女感那是对生活的爱,认真快乐地过日子的态度。
奶奶是个把生活过得很精致的人这种精致不是源于她食品、衣物的价格有多么昂贵,而是源于她的井井有条:头发梳得干净整洁,衣服叠得一丝不苟,碗筷码放分门别类。甚至那些超市的塑料袋也要叠得方方正正、整整齐齐,那些面包店的黄色锡条也要捋平,用绳子捆在一起。最让我啧啧称奇的是她的每一个调料瓶都是洁净晶莹的玻璃瓶,上面都贴着调料外包装的品名,严谨地剪成矩形,再用胶条一条挨着一条严丝合缝地封上。她的生活是那样精致而条理分明,我看出她对生活的认真。
奶奶喜欢春天,因为春天是个希望、爱与美的季节。她会看着灼灼的桃花哼一首老旧的情歌;她会拾取几根嫩绿色的柳条和小野花编个花环;她会仔细地去嗅一朵紫罗兰的香我记得她曾经和我说:春天来啦,宝宝要长个儿呀!又俏生生地说道:哎呀,人家都说‘九十九,长一宿’呐,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再长长个儿?说完兀自笑了,笑得很甜,一如粉白的花儿。我看见的,却满是她对生活的爱意。
你永远都可以从她的眼里看见浓浓的、甜甜的笑和对生活的深深爱意。那双眼睛会告诉你:生活,真美好。
年龄六点五公岁,身高三百一十四分,体重六点二万克,学习还不赖,眼镜耳上戴,你想知道这是谁?不用猜,不用猜,这就是我。
要说我,在同时进入中学的同学中可谓大名鼎鼎。不信?你去问问他们,看他们哪一个说不认识我。要是有,那肯定是孤陋寡闻的人,要不就是得了健忘症的人。当然,我这么“有名”是有原因的。什么原因?告诉你吧,就是因为我的数学好得一塌糊涂。
在语数英三门课中,我最喜欢数学,如果我数学考试用了四分之三的规定时间,那就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奇迹了,我可没有抄袭或者作弊啊。写数学卷子,我的“吉尼斯纪录”是用了三分之一的规定时间来写答案。当然,如果没有考到“一根油条加两个咸鸭蛋”,我起码会懊恼半天。如果我数学考试考到九十分以下,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太阳从南边出来,从东边落下了。
当然,不要以为我会骄傲,这对我来说只是很平常的事。但是,我的体育不咋地,因为我的体型——不高不瘦也不矮,却实在不太适合参加体育运动。还好,期末考试不考体育,所有人体育都是“优”。但是,三好学生总是与我无缘,因为它的评比还要看体育成绩。
因为我的体育成绩不太好,所以有时候我会被别人欺负,幸好,我不喜欢惹是生非。不过,与科学有关的活动,我都定会去参加。所以,我每年都会被评比为学习标兵或者科技活动积极分子。
我的语文不怎么样,所以才来跟李老师学习,她曾经这样评价过我:“你是生活在历史与未来中的人。”这并不是科幻小说中的情节,而是现实。
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是:我写历史作文写得好,写未来作文也写得不错,就是写不好现实中的题材。
写未来写得好,是因为我的科学知识很丰富。写历史文章写得很好,则是因为我对历史知识了解不少——牛皮不是吹的,上至三皇五帝,下至辛亥革命,这期间发生的历史大事件,我可是大部分都知道的。
这就是我,一个数学好、体育不好、喜欢科学还精通历史的初一学生。
写这篇文章,以此来讲讲我的母亲,以及发发我的牢骚……
——题记
伴随着‘哇’的一声,我来了。学会的第一句话的第一个字就是叫您一声‘妈!’您‘孤军奋战’生下了我,从此您们的二人世界变成了三口之家。您说人多好啊,人多热闹!随后您开始外出打工,我一直以为您是一只狐狸,因为狐狸的母亲会在自己孩子长大后把它们赶出巢穴,强迫他们独自生活。而您是自己离开了温暖的家,留我一个人独自成长!孤单的黑夜里,怀念您温暖的怀抱,只能在电话里一次有一次的唤您“妈妈”……童年幼小的心啊,是那么需要母亲的呵护,而独自飞翔的我,学会了坚强,不再依偎。
您回来了,在一个特殊的日子里告诉我你们离婚了,你们是安排好的,但不该在那一天告诉我……你们没有得到想象中的哭泣,说我长大了,其实心思细腻的您眼里闪烁着的是自责。那天夜里,您和他又吵了,目的是您口中一句又一句的‘孩子归我!’泪是咸的,而您的泪是涩的,我们坐在星空下,淡谈过去,聊聊未来,您说,孩子,跟着你爸好好过。我说,嗯,妈,您也是……少女早已坚强的心啊,为您独自敞开,母亲啊母亲,正如冰心所说,我便是那池中的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唯有您,才能给我绿色的安慰啊!
退去了幼稚的心灵,当年的小女孩儿已经成了少女,不会像别的孩子一样跟您顶嘴,但是之间的交流渐渐流逝。于是,抽出时间,陪您依旧去赏月亮看星星,夜空依旧,人依旧,少女的那颗满怀爱母的心啊,依旧……您说自己老了,我说不会,您指着头上显眼的白发说,喏,你看,都有白头发了。我知道,您也爱美,但您从不追求精美包装的化妆品,只会顶着个满是黄瓜片儿的脸对我说,自然就是美!后来我翻箱倒柜找到那只有些生锈的夹白发的镊子,笑着说,拔了不就是了吗!阳光下,少女为倚在凳子上的您拔白发,阳光依旧,人依旧,那根根随风散去的白发却怎么也消失不掉……我说,妈,我爱您……
长大的孩子却依旧不变的心啊,永远都装着一个您,不变的过去,我在风中追寻,我们之间的爱意,永远也理不清,不过,我依旧能在儿时的牙牙学语中,永远的叫您一声,“——妈妈!”
“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这份闲适的节奏不是我的,是王维的。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这份浪漫的节奏不是我的,是李白icon的。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这份旷达的节奏也不是我的,是苏轼的。
这里还有一个陀螺,它飞速旋转,停也停不下来。这,是我的节奏,是一个九年级毕业班学生的节奏。
我已记不清楚自己起舞的那一刻是在何时,但我飞旋的舞步,耳边呼呼作响的风声,却无时无刻不在告诉我:你是一个九年级毕业班的学生,这就是你该有的节奏。
黎明时刻,闹钟响起,虽睡眼惺忪,我还是奋力爬起。我要赶上时间的脚步,一刻也不能停留。匆匆几口,填饱肚子。书包沉重,挎上肩头。迈开脚步,飞速前行。一天的拼搏时光就此开始。
先晨读,后早读。早四节,午五节。晚自习,到夜深。语数外,加理化,又历史,复道法。七门课,似车轮,无尽头,不停留。记笔记,做作业,填册子,考模拟。书山间,苦登攀,题海中,逍遥游。夜半时,人尽眠,一孤灯,照儿男,奋笔书,岂能倦?一至六,加假期,昨似今,今似明,朝朝又暮暮,暮暮又朝朝。这,是我的节奏。这,也是千千万万中国九年级学生的节奏。
直到此一刻,坐在这考场之上,我才又静下心来,细细品味其中滋味。似陀螺般飞旋的日子已飞逝而去,我也应该和初中的时光说再见了,我应该找回我该有的节奏了。
我喜欢语文,我喜欢文学,因为文学给了我更多想象的空间。我喜欢诗歌,我更喜欢那些诗人,因为他们把生活过成了令世人向往的样子。我就想活成诗人的样子,踏着他们创造的节奏,活出他们的精气神。
早春时节,于细雨蒙蒙中,缓步前行,去发现“草色遥看近却无”的惊喜。
仲夏之时,在莲叶碧波间,乘舟飘荡,去沉醉“映日荷花别样红”的火热。
金秋之末,在远山寒径上,停车驻足,去观赏“霜叶红于二月花”的迷人。
寒冬之日,于冰天雪地间,踏雪前行,去品悟“雪压青松挺且直”的高洁。
这,是我的节奏,一个新时代青年的人生节奏。
阳春三月,是樱桃红透的季节。每到这个季节,看着一颗又一颗玛瑙似的樱桃,让我不由想起过世的爷爷。
爷爷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庄稼人。他那和蔼可亲的脸上会不时露出慈祥的笑容。从他那柔和的眼光中,无时无刻都感受到爱的存在,两鬓的银丝向我们展现着爷爷经历的风雨沧桑。
我最后一次见爷爷,那是三年前的事了。那一天,我们一家三口回到家中探望二老,休息一晚后,我们准备回家。车子才驶出大姑家,大雨就倾盆而至,我们便加快车速向前冲。谁知,爷爷特地给我们准备的樱桃没有带走,爷爷见了,不顾奶奶的阻挡,戴上斗篷,穿上蓑衣,向风雨中的我们奔来。爷爷不停地跑啊跑,大声地呼喊:“停车,等等。”听到有人呼喊,爸爸迅速将车停了下来,爷爷追上了我们,他把满满一袋的樱桃交给我。雨珠从爷爷那大格的斗篷上一滴一滴地落下来,全身湿透了。我眼中晶莹的泪花涌了出来,爷爷笑了笑,对我们说:“你们干什么事儿都那么粗心,要不是我,乖孙女儿还吃不上这红透的樱桃呢!”我望了望袋中的樱桃,红通通的樱桃上滚动着晶莹的水珠,水灵灵的,像爷爷那张汗津津的脸。这满满的樱桃充满了爷爷的爱。爷爷的身体本来就不好,加上又淋雨又跑步,肝病复发,没过几个月,爷爷去世了。至今,我怎么也不了那一天,一个充满爱的日子!
爷爷是个很坚强的人。听爸爸说,他与奶奶结婚后,生活不是特别好,年轻的爷爷成了家中的顶梁柱,他向邻居借了些钱,在附近租了一块田,种上蔬菜和水果。爷爷每天都会到园子里瞧上一番,经过不懈的努力,生活开始出现转机,家里建了新房子,买了新家具……爷爷看到这一切,欣慰的笑了。他又租了些田,建了一个大池塘,种上藕,养了鱼,又在周围种上了一些花。可是,因为一场大雨,将池塘的花、藕、鱼全部冲走了。奶奶劝爷爷放手,说日子已经很好过了。爷爷不甘失败,将池塘边用水泥砌了一番,再种上些可卖的东西,不久之后,茂盛的蔬菜长了出来,爷爷卖了个好价钱。爷爷遇到过许多困难,但是每一次,他总是用决心、信心去克服困难,战胜困难,他是我最好的学习榜样。
爷爷虽然过世很久了,但他那高尚的品格一直留在我心中,我一定会像爷爷那样爱奋斗,爱拼搏,爱身边的每一个人。
在成长至今的十二年生活中,我从不知道究竟为什么而活,也不知道自已是个什么样的人。是的!有人说,这个世界上最熟悉的陌生人,恰恰就是自已。
我想认识我自已,但我该怎么做呢?
我坐在书桌前想着,头忽地一痛,痛开始从大脑蔓延至全身。我疼痛难忍,不禁想张嘴大叫起来,可声带却发不出声音……
再睁开眼,却发现自已已成了一滴依附在窗户上的雨滴,清晰的视野,让我看见了窗内的一切。
“咦,那不是幼儿园时的我吗?”我惊奇地发现。小女孩捧着稿纸聚精会神地看着,认真地念,不一会儿她就上台讲故事了。“噢,我想起来了!”那是一个讲故事比赛,我似乎得了一个极高的分数。
一阵风吹过,我以每秒几厘米的速度着陆,很快与其他雨滴汇成了一条小溪。在经过了无数次冲刷后,我抵达了一片草地。
我在草尖上坐着,发现路边有一个青涩的小姑娘正坐在自行车上,可她似乎学不好。
“那不就是我三年级时学骑自行车的情形吗?”我恍然大悟。而那个三年级的我,一次次努力坐上车,一次次试图骑起来,可又一次次摔下来,却依然坚持不懈。
忽地又感觉身体变得轻盈起来,我缓缓上升,双眼望着下面那个娇小的身影,直到云雾迷了眼睛,才眨了几下,身体又降了下去。
这一次,我被无数支树枝抽得生疼,才好不容易落在了一片银杏叶上。
我看见了一个扎着半丸子头的熟悉背影,似乎在与他人讲话,不知是讲了什么,发出了一串串银铃般悦耳的笑声。撩了一撩头发,那张微笑着的侧影映入我的眼帘。
“那不就是长大后的我嘛!好似是要拍毕业照!”我看着那一个穿着博士服拍毕业照的我露出一抹恬静笑容,这使我想起了六年前那个拍幼儿园毕业照的我。
天真的笑容,从未变过。变的,不过是地点、时间与人物罢了。
“我从未变过,永远是六年前那个抱着单纯目的进学校的我。单纯,认真,坚定,我的性格不会因为时间而有了瑕疵!”我仿佛是明白了什么。
一阵阵痛将我拉回现实,我竟睡了去。
时间从未使我变样,而这一次“奇妙”的旅行让我更加明白:
这,就是我。
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
——题记
这是我的舞台,没有学习任务的紧逼,没有老师家长的唠叨,只有我尽情释放激情,只有我肆意挥舞心灵,放下一切,热情拥抱,播种希望,收获快乐!
小时候,我的兴趣爱好是多种多样的,昨天爱唱歌,今天换跳舞,明天有可能改成武术,都没有坚持下去,爷爷常说我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没有持之以恒的信念,我说是我还没遇到我的“真爱”,直到遇上它,我的生命里才有了“坚持”二字。
六年级的一天,我在学校校园溜达,拽拽花,拉拉草,无聊之际,一阵优美的乐曲声吸引了我。我顺着声音走到了少年宫器乐教室门口,咦,器乐老师在教一种新乐器的吹奏方法。这个没见过,像笛子,但又不是,它有个圆圆的肚子,声音很独特,类似混合声。老师向我招招手,问我要不要进来学。我很乐意地找个位置坐下,一听,原来这是葫芦丝。
一入此门深似海啊,自此,我就深陷其中。跟着老师的技法,我天天跑到河边的小树林里练习,从基本发音到连贯发音,从简单曲子到乐曲联奏,一年四季,刮风下雨,从未间断,妈妈说我真是着魔了。渐渐地,我爱上了葫芦丝,一拿起它,我就忘了一切烦恼,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那独特的发音,那悠扬的曲调,让我陶醉,让我着迷。吹响葫芦丝的时候,我会轻轻地闭上眼睛,用心去感受,我看到了青山,看到了绿水,看到坦荡如砥的草原,看到小桥流水的江南,看骏马奔驰,看雄鹰翱翔,看层林遍染,看大江东去,我享受着世间美好,回味着人间百态。
到今年为止,我吹葫芦丝,已经三个年头了。我拿着它参加文艺汇演,让同学们与我一起感受它的魅力;我带着它跟爷爷去做巡演,让父老乡亲们和我一起体会它的精彩;茶余饭后,爷爷拉二胡,我吹葫芦丝,弟弟在一旁唱着儿歌,快乐祥和的日子就这样走过。
这是我的舞台,它不同于其他,它是我内心深处的挚爱,因为有爱,才有坚持,才会追求。在这儿,我将像花儿一样绽放最美的姿态,像鸟儿一样张开有力的臂膀,展示我的精彩,释放我的激情!
萧萧大漠,四下尽沙;蓬断草枯,浩风阵阵。在这条连接大唐和天竺的路上,一直只是我一个人。
其实从大唐国界走出时,我就意识到了此行的危难。“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正值贞观初年,国内一片太平盛世,人人安居乐业,又有谁会去崇拜极乐世界?可一腔热血的执念让我坚持了自己的内心:我是传播佛学的使者,为了让更多人了解佛教,我一定要去天竺求取佛经,这是我的责任,这是我身为大唐圣僧的责任!怀抱着这样的豪情壮志,我收回凝望大唐的眼眸,叹口气,走出了玉门关。
一路上少见绿色,四处皆为荒漠,日头曾把我晒晕在沙地上;越过天山山峰的嶙峋石块把我割得鲜血淋漓;越过了天山与葱岭,前头竟还是大漠……心灰意冷的我跪倒在地。天竺,还有多远?如今,又是何年?这么做值么?四下无人际,只有玄奘落下的眼泪。
不行!我还不能停下!前方是信仰,背后是大唐,我肩挑的可是大唐子民对我的希望啊!我怎么能倒下,我还要对我身后的人民负责,这,可是我的责任!我一咬牙,起身,向前踉跄地走去……日复一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我已经辨不出时间,只有一双坚定的眸子,仿佛看见彼方的天竺。我的耳边梵语低响,我知道,快到了……
终于抵达天竺,我发现我了解的只是冰山一角。佛教博大精深,宽广如海,我所知道的只是算其中的一滴水而已。于是我在那烂陀寺潜心悟佛,一过,竟是十年。
当我打顿好一切准备回大唐长安时,我不禁想起了来时的种种绝境与危机。真的还要冒这个风险吗?这十年,我名声大噪,天竺无一不识玄奘之名,我全然可以在这安然度过余生。再费尽心思,回到那个人们不懂佛不信佛的大唐,值得么?我动摇了。
不,我怎么忘了呢,我可是大唐的子民,为大家普及佛教,我责无旁贷。我的初心也是如此,曾经立下的豪言壮志,穷尽一生,我也要去担当,因为这是我的责任,这是我对大唐的责任!我背上了重了太多的行囊,奔向我魂牵梦绕的长安。
一路上的苦,只不过是将来时的磨难倒放罢了,谈不上什么稀奇。只是脚一天天的沉重,已经没有了知觉。可我仍向前走着,只是为了我的责任。
远远地,我看见了玉门关,我看见了长安,我看见了大唐,我回来了……
这个小子的生活真是多姿多彩,经历的事情也是丰富多彩。接下来,就让我们来目睹这小子的风采吧!
这小子 —— 皮!
在他刚学会写自己名字的时候,这小子总是乐得屁颠屁颠的。为了宣扬自己,他可是逮哪有白墙,就一定得“龙凤飞舞”一下,直到那白墙变成“黑炭”,成“森林”,才会笑呵呵地扬长而去。
有一次,他跟父母去亲戚家吃饭,看见一块乌黑发亮的“黑板”——轿车车门。于是,他随手捡起一颗小石子,随手一挥,就刻上了自己的大名,这小子不一会儿,就把车门上刻了好几个“图章”。由于车上有他的名字,车主不一会儿就开始大叫他的名字了,这小子拉着父母的手,一蹦一跳地来到车主那儿,等着表扬他的名字写得不错呢。车主生气地指着车门,问他这字是不是他写的,他开心地说是,车主立即就开始和他父母“讨论”他的字值多少钱了。父母和车主讨论得很“热烈”,而他还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在父母的斥责下,才乖乖低头向车主道了歉。哎,这小子真是皮!
这小子 —— 行!
两、三岁的时候,妈妈就开始给他讲故事,唱儿歌了。他最喜欢其中的《虫、虫、虫、虫,飞》了,每次一讲到这句,他都会笑嘻嘻地跟着一起喊,还做着飞的姿势不停地跑跳呢!正因为这样,这小子现在可行了,在主持、朗诵和讲故事方面可了不得,还参加过全国故事大王比赛哩,他的成绩也可是名列前茅的哦,他还立志要参加国际性的比赛呢。这不,这个星期天又要去苏州领奖了。嘿,这小子,行!
这小子 —— 酷!
13岁的他,活泼开朗,有着一双机灵的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和一个有型的帅气鼻子。他平时喜欢穿休闲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喜欢读书写字听听音乐,自得其乐。别看他人不大,小粉丝可不少哦!校园里随处一走,跟在后面惊喜地喊他名字的一定有!这小子,真酷!
这小子 —— 谁?
说了这么多,也该揭晓这位戴着神秘面纱的人了。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到来了,让我们倒计时开始:5、4、3、2、1、0!哈哈,这小子就是我 —— 陈浩!一个多姿多彩的我!
何为舞台?可能让人联想到的,无非是光鲜亮丽的服装,或是耀眼迷人的灯光。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只要愿意,处处都是我的舞台。
进入初中之后,我的肩上就出现了一种为“压力”的东西。我不知压力为何物,但我却觉得有些疲惫。母亲见我此般郁郁寡欢,便寻思着要带我出门散步。
大雨初晴,空气中还氤氲着些许雾气。我与母亲踏着青苔,上了台阶来到了公园。公园与往常一样,也无非就是些欢脱的孩子嬉皮打闹,一些安逸的老人散步锻炼。我看到此处便失去了兴趣,对母亲说:“回去吧。”“别吧,再走走。”她回答着我。我们继续走着,无意中发现,公园的深处有一家小的店铺,出于好奇,我便走近瞧了瞧。
店铺很简陋了,粗略算来,也不过就是一张招牌加一张桌子。看了桌上那一张白色的塑料板和旁边的一碗糖,应该是一家卖糖画的店。店主是一个60多岁的老人,他正端着手上那杯清茶看着书,见我们进来,也不打招呼,只问:“吃糖画吗?”我本不太喜欢吃甜食,可不知为什么,我却说了一声:“吃啊。”我看着老人放下手中的书本,便拿出了勺子,然后开始制作。他的动作十分流畅,一气呵成,行云流水。在他制作过程中我与他攀谈起来:“老爷爷,你这么大年纪怎么不回去歇着,还出来做糖画?”他笑着,用他苍老的声音回答我:“是啊,我本该退休了的,可是闲不下来。你们这群年轻人现在活得太急了,我呢,也只好在这片偏僻静谧的地方做着我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说完,他便将糖画递给了我,他见我看得入神,便问:“想试一下吗?”我点了点头。
在那位老人的帮助下,我坐在了那张其貌不扬的桌子旁。学习老人样子,拿起勺子,准备做糖画。我以为简单的工作,却被我弄成一团乱麻。而老人并没有阻止我,只是摇头,说:“现在年轻人,都太过于浮躁。”我怔了怔,继续完成我那个失败的作品。
在回去的路上,我想了很多,但却感到一身轻松,也许是老人的话给了我一些启发。
现在的人,把自己当作是一个行色匆匆的过客,把自己伪装进这个快节奏的时代。
舞台不需要服装、灯光,也不需要掌声、鲜花。我愿把糖画台当作我的舞台,当作我成长的舞台,感谢那位老人给予我舞台,让我变得不再浮躁。
人的一生会经历许多,大部分时间都在时间的长河中被带走,而一定会有一些细节沉淀在你记忆的小河中化为一颗鹅卵石沉寂着。
他们看着眼前这一群天真的孩子和颤颤巍巍的老人,眼中有痛苦、恐惧、麻木、担忧,又有隐约闪跃着期待的眼神。躺在担架上的他微微一笑,眼神清澈而镇定。远道而来的记者问道:“明知道有着阵亡的危险,为什么还要坚持下去?”他空荡的裤脚染着血随风摇摆,嘴角向上微微一笑:“这是我的职责。”话语很平静没有一丝波澜,但确如惊雷一般轰击在每个人的心头,在他们的内心掀起了惊涛骇浪,内心的波涛更是久久平静不下来。当我读到这里时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痛苦感,其中又夹杂着幸福。
在中国边境的一些村庄里,那里的每一个人每天都生活在地狱般的煎熬里,内心无时无刻不提心吊胆的,对于死亡已经麻木了。对于他们来说,这一辈子最大的幸福就是脚踏实地的走路,不再为脚下随时可能爆发的致命危险而提心吊胆,担忧生命。在二战过后,中越边境爆发了战争,双方在边境线上埋下了无数的地雷,随着战争的持续爆发,那一块地区已成为了雷区,一个死亡的禁区,或许你的一个脚印下就可能埋藏着一个或多个令人致命的东西。而在这种地狱里,工兵是人们唯一的希望。
那一天他们接到了一个任务,一个孩子在捡球的过程中被地雷炸到了,生死就在一线之间。他看着眼前的禁区,没有犹豫,毅然的穿上了防爆服,向那个孩子一步一步的走过去,当他抱起孩子举步艰难的往回走时,当他与战友们只有短短几米时,多年的经验告诉他触雷了,为了那个孩子他等不起,将孩子毫不犹豫的轻轻递给战友后,他被炸飞了,失去了一条腿,被抬到担架上,此时的他眼中没有悲伤,没有后悔,嘴角向上微笑着,仿佛不知道自己少了一条腿。对记者说道:“这是我的职责。”他那镇定自若的微笑深深刻入了人们的心中,也刻在了我的灵魂上,撕心裂肺的痛就在那一句“这是我的职责”中化为幸福沉淀在心里。
“这是我的职责”,刻在我的心中,终生难忘,激励着我前行。
寂静的夜里,一朵昙花悄悄地开放。在微风中挺立着,热情地绽放,似少年的一腔孤勇。
父亲喜欢花花草草,窗外大片大片的绿以及散发出的阵阵幽香,都出自父亲之手。晚饭时,父亲一脸神秘地对我说:“一会儿送你个礼物。”“是什么啊?”我被钩起了好奇心。“一会儿你就知道了。”父亲笑着说。我撇撇嘴,哼,还是个秘密呢,不肯说。内心却暗暗期待着。
晚饭后,我在父亲面前溜哒了两次,见他还不和我说礼物的事,我便回房间写作业了。不知过了多久,我放下笔,扭了扭发酸的脖子,趴在桌子上无所事事。他说的礼物到底是什么啊。我伸了伸懒腰,走出房间。
“爸,你说的礼物在哪儿呢?”我在转角叫住了父亲。“啊,好像还没开呢。”父亲看了看表,“不过应该快了。”我不由得疑惑,什么礼物还开不开的?“礼物到底是什么啊?”“呐,在那儿。”我顺着父亲的手指看去。窗外,那绵延的绿藤上,挂着一个花苞。“该不会是那朵花吧?”我惊讶地叫出声。“是啊,昙花一现可特别着呢。”父亲笑眯眯地说。原来是花啊,看花开有什么特别的。我隐隐有些失落。最终,我还是坐在客厅和父亲一起等昙花开。
“啪……啪……啪……”我听到一些轻微的响动,这是昙花开了。这声音很轻很柔。洁白的花瓣撑着花托一点一点地裂开。一片、两片、三片……接着成簇的米黄色的花蕊徐徐地翘起,一股奇特的清香飘来。那朵昙花越开越大,花瓣一层层地分开,最外层的花瓣使劲往后翘,短短几分钟内,昙花以惊人的速度绽放。父亲在一旁惊叹连连,我也不由得感到惊奇,先前的失落早已抛在脑后,满眼兴奋地看着昙花。昙花完全盛开,洁白如雪,晶莹剔透,在微风中傲然挺立。
听父亲说,再过几个小时,昙花便会凋零。短短几个小时里,它便会从盛放到凋零。看着那盛放的昙花,我不由得心中一动。
昙花在短短几个小时内全力去绽放,即使不被看好不被重视也静静地尽情绽放。而我们不也应在短暂的青春里全力去拼搏,去追赶吗?一路上可能会有质疑,不被看好,但我们只需坚定自己,独自绽放,怀着一腔孤勇踏上属于我们的征程。
“吧嗒”一朵凋零的花掉落在地上,被风轻轻吹动……我弯腰捡起来,那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有一个女孩,皮肤黝黑,虽然已经很胖,但也从来不会忌口。她的性格大大咧咧,每次看见她,都是一副嘻嘻哈哈的模样。同时,她也十分的坚强,勇于向困难挑战。那么,她是谁呢?当然就是我啦!
我爱挑战,记得曾经有一次和同学相约去溜冰,因为喜欢挑战、刺激,我就在溜冰时想了一个比较“极端”的玩法——我们先爬到一个高处,然后从高处纵身跃下。我把想法跟朋友们说了,可起初她们都不愿意,说太危险了。但是在我的再三恳求下,还是勉强同意了这个玩法。可等我们上去后,从高处往下看,突然就感觉腿有点抖,因为实在是有点高。于是,我就把爸爸叫了过来,让他站在下面接住我,这才放心了一点。我又重新上去了,闭上眼睛,想象自己是一只轻盈的蝴蝶。突然,我张开双眼,尽量放松地向下滑去。可结果并不尽如人意,就在我要拐弯的时候,摔了一个狗啃泥。“哎呦,我的膝盖啊!”就在我摔跤的那一刻,我的脸霎时间像被火烧了似的,滚烫滚烫的,好难为情啊!
虽然经历了第一次的失败,我心生胆怯,但是我是一个遇到难题不放弃,会坚持的女孩。于是我开始了我的第二次的尝试。我伸伸胳膊,踢踢腿儿,心想:既然第一次我没有成功,让别人看了笑话,那么这一次,我一定要把属于我的那份荣耀抢回来!吸取了第一次的教训,我更加沉着冷静了。我试着结合了第一次的方法,从高处纵身一跃,向下滑去。终于,那短暂又漫长的溜冰之旅结束了,真没想到,这次我竟然成功了!我激动地抱着爸爸,大声地喊:“太好啦!我终于成功了!”
之后,我又试了很多次,竟然没有一次是摔跤的。我真为自己第一次失败后坚持挑战感到开心。我也明白了:在生活中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尽自己的全力,坚持不懈,掌握方法,才能成功。也许多年以后,这些记忆会背我逐渐淡忘,但从这些事情所感悟出的道理将会深深的铭记在心,给我的成长带来积极的影响!
这样的一个坚强,不服输并且爱挑站的我,你喜欢吗?
选择是个难题,但是排除法似乎能帮我接近真理。我对于职业的选择题,也只能用排除法而来做了。
首先,我不会当一个诗人。有孔子的“逝者如斯”,有崔颢的“烟波江上使人愁”,有李清照的“人比黄花瘦”……有时诗歌会像暴雨狂风,冲刷着人的心灵,有时诗歌会像三月的杨柳风,抚摸着人的伤痕,有时诗歌会像一泓清水,你在里面,永远只有清澈的自己。我深深的明白,我不会把语言用的得心应手,不会生动描绘出美好,更加不会表达内心,我是一个木头人,不懂余音袅袅,风花雪月,不懂酒阑灯灺,绕指柔情,诗人是浪漫的,虽然向往,但,那终究只是个遥不可及的桃花源,伪装为渔人,进入世外桃源,又被当地人赶出来,“我们这不欢迎傻子!”只好灰溜溜地离去,这个就是我的下场吧!当诗人似乎并不适合我,除去。
其次,我不会当一个戏子。记得席慕容有一首诗:请不要相信我的美丽,也不要相信我的爱情,在我涂满油彩的脸孔下,我有的只是一颗戏子的心,所以不要因为我的悲哀落泪,不要因为我的表演心碎,亲爱的朋友,今生今世,我只是个戏子,永远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看完了后,我便哑然了。戏子的全部便是面具,他们靠面具伪装自己。而我是最鄙弃虚伪的感情的,那是一种罪孽,让人无法摆脱;那是一条锁链,永远把人囚困于黑暗的深渊,让人无法喘气,无法重见光明,无法与别人坦白,无法得到幸福,即便是得到了,那也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在这光怪陆离的城市中,我们似乎都在戏中,都在参加假面舞会,我不知道以后我会不会也被应邀去参加舞会,但我知道我会始终保持着一颗赤子之心,不会以虚伪的面目示人。也许社会的腐败与黑暗会让我痛心、绝望,但是,总比“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好吧,似乎人生于人就是一个玩笑一出戏,但如若能真正的把握自己,还会迎来光明的。戏子与我的性格不符,除去。
当老师又太累,除去。
当医生又太黑,除去。
当军人又太苦,除去。
当商人又太臭,除去。
……
对于未来人生的规化,看来必要经过一段长时间的排除法了。然而我的座右铭是:“莫问前世有愧,但求今生无悔。”而当我找到不被除去的那一项职业,我一定会不离不弃,善终善始。因为这是我的选择。
说说我自己:我是王晨曦,今年快十岁了,上三年级,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小女孩!
我长得不算漂亮,弯弯的眉毛下一双不大的眼睛,但是却水汪汪的。白白的皮肤,红苹果似的脸蛋。一头长长的浅棕色的及腰长发,在班里是最长的,女生们可都很羡慕呢!我特别喜欢美食,所以长得胖胖的。妈妈说你再吃呀,那些漂亮的演出服可都穿不上了!但是我还是抵挡不住美食的诱惑,一看到美食,就把妈妈的话抛到了九霄云外。嘻嘻······
我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小女孩,唱歌、画画、钢琴、读书······我都“样样在行”。但我最喜欢的当然还是唱歌,曾参加过三届河南省少儿春晚,学校大大小小的文艺汇演都少不了我的身影。爸爸、妈妈、老师、同学们称我为“金嗓子”呢!我心里美滋滋的,更增加了对学习唱歌的决心和信心。唱歌带给我了不少乐趣,虽然辛苦,但也让我明白了不少道理。给大家分享一下我初学唱歌的经历吧!
记得第一次上课的时候,老师教我们了一首简单的歌,有一句歌词是“天上星,亮晶晶······”同学们轮流给老师唱了一遍,老师都点头称赞。轮到我唱了,“天上星,亮星星······”“哈哈哈”!同学们哄堂大笑,一下子让我不知所措。脸都憋红了,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老师让同学们安静下来,纠正我的错误,原来是我的“晶”字发音不准确。最后在老师鼓励的眼神下,我勇敢的唱出了第二遍,获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喝彩声。
也就是从那次“出丑”后,我每次上完课都要一遍、两遍反反复复的练习,有技巧性的东西就会把它标注起来。我始终记得老师说要“曲不离口”的叮嘱。家里、学校里,到处都有我练习的歌声。去年暑假我用优秀的成绩获得了声乐五级的考级证书,我开心的跳了起来。要知道这可是对我“马拉松”式学习的认可和肯定。
我喜欢玩游戏,尤其是又蹦又跳的。“老鹰捉小鸡”啦、“红灯绿灯停”啦、“青蛙捉虫”啦,我还喜欢玩惊险刺激的游戏,“密室逃脱”、“过山车”。这些都让我玩的不亦乐乎!
我特别喜欢小动物。每次放学我都要和邻居家的小狗“豆豆”,玩上十几、二十分钟。我们经常玩“摸鼻子”的游戏,豆豆开心的摇头摆尾,用小脚丫扒着我的裤腿。可爱极了!
这就是我,怎么样?你们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我从辽化三小毕业升到中学,就读在辽化二中七年七班。开学分班了,我遇到新的老师,新的同学,这让我感觉到焕然一新,同时又有一种陌生的不悦。一个班级里的同学,老师都互不认识,弄得我有些拘谨。
第一次班会上老师让我们自我介绍,按着升学考试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老师第一个就点到了我的名字。
我想了想就对大家说:“同学们,大家好。我叫“崔芷境”,我的名字是爷爷起的,寓意是我在一个充满芳香的环境中快乐成长。然而,我不这样理解我的名字,我认为,“芷境”与“学无止境”中的“止境同音,意思是我要在学海无涯中无止境地奋斗下去。在小学时,有的同学听到我的名字以为我学习会很差,躺在优越的好环境里不上进。可是事实上我学习还不错,在小学的时候一直是前几名,爷爷给我起名的目的是激励我不要在好境遇变成纨绔子弟。我记得爷爷对我说过:‘自古才从寒门出,纨绔子弟少伟男。现在辽化的生活条件很好,孩子从小就在父母的溺爱中成长,求学时代不能忘记刻苦。’爷爷的一席话让我从小就铭刻着“学海无涯苦作舟”的道理。我暗下决心,在没有尽头的学习道路上,我要坚强、坚定地一直走下去。我的长相没有什么特点,老师和同学们都看到了,就不用说了。我的性格即外向又内向,因为我跟陌生人一句话也不说,跟熟悉的人说的那是滔滔不绝,因此在小学经常被老师批评过。我还很要强,考试考不过别人我心里就会很难受。我热爱运动,篮球、乒乓球我都会打,尤其是乒乓球,还获得辽阳市少年锦标赛的奖杯呢!在绘画艺术上美术老师说我是个很有潜力的人才,国画、素描、书法的规范功法我全都把握,大家别笑,别不信,我从小就拜师学过的。我的父母都在辽化上班,他们都后悔小时候没有努力读书,没有念上大学,只读个辽化中专技校。父母告诉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成为一个报效祖国的英才。
这就是我,正在成长的我,正在学习的我,正在求学道路上努力践行的我!
我们似乎每天都很忙,做着连自己都搞不明白的事情;又似乎每天很闲,总是说着别人的新闻,别人的故事。我们太需要沟通了,太需要说话了,好像只有说话才证明我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与它脱轨;也可能是我们太寂寞了,倘若不说话,就陷入自己的死海世界里,怎么都不能挣脱出了。我们太需要热闹,喧噪声充斥着耳朵,可觉得还是不够,不经意的瞬间就会在孤独里沦陷。我们,似乎迷失在这个世界里。
不太在意每天在做的是什么,不在意每天都说了什么样的话,我们的兴趣爱好变成了吃,然后美颜拍照发到朋友圈里,等着别人的点赞;我们的爱好变成了自拍,高兴的时候,伤心流泪的时候,矫揉造作的一条合乎心境的状态,等着别人围观。我们像是惧怕活在人前,又想傲娇的活在人前,原来我们竟是这样的矛盾。
所有的生活被时间催着向前,被一双无形的大手操控着向北向南,人偶一样,却要负重前行。
来不及抬头去看看悬挂在空中的月亮,这孤独的月光只自己默默的染亮了大地。来不及低头去看看路边荒草丛中钻出的一点新绿,似乎太不起眼,而我们对这四季的变换已经漠然。自己明明是在这个世界中生存,又好像活得跟任何人都没有关系,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在路上,在那个四四方方的格子屋里,不用说太多的话,只需要把心,把身全都安静下来,只有这种静才是最紧要的,又是最恐怖的。终于见到一两个伙伴,恨不得说个天昏地暗,我们太需要倾诉,太需要一个听众了。
如果没有网络,没有手机,没有这些所谓的文明物什,我们的生活又会是怎样?会不会在一个午后,浅饮一盏清茶,捧起一本很久之前自己特别喜欢的书籍,在书香的氤氲里,去温习当时的心情和思想,去查看一下这些年的经历是否重新改写了你的感悟。待到心有所想,提起一支笔,在本子上慢慢的去写下此时的心情,定格住现在,也让思想留一个印记。周遭的喧闹已然远去,嘈杂的声响渐渐被禅音替代。像是一阵清风一样,滑过心头,感受到心中最平凡的感动和安静。
这是我想要的生活,一切慢一点,再慢一点;静一点,再静一点。刚刚好。
一看这题目,我就想笑。这怎么跟前些年一个流行语这么像?出这么个题目是什么节奏?是“逗你玩”的节奏?是赶时髦的节奏?是接地气的节奏?那我就让你出题人称心如意吧,我就说说我的节奏吧。“急”,“快”,这就是我的节奏。
日常生活中,我“急”、“快”的节奏表现在方方面面。
吃饭要讲究细嚼慢咽,说是这才有利于身体健康,我可做不到,一碗杂酱面,三五分钟下肚是常有的事,我可没耐心慢条斯理地边聊边吃,一顿饭吃半个小时,那还不把人急死,“任务”嘛,要即刻完成,吃饭也不能例外。
打开手机看个视频,一看进度,咋还得3分钟才能完?这怎么让人等得及呢?视频长度必须控制在1分钟30秒之内!这是底线!
超市结个账还要排那么长的队?!这咋不还得9分59秒!这不是慢性自杀吗?不买了!寻个不用排队的小商店去!
手机微信又来信息了,必须秒回!尽管有人提醒,那样不好,容易让对方觉得你是个整天手不释“机”不务正业的人,也觉得这样讲有道理,但不秒回人难受,不秒回人内疚。顾不了那么多了,管他怎么想呢,回复了再说。
又见到“美景”“新人新事”了,可得打首油,发个朋友圈,分享一下。什么?如今还有谁干这样无聊的事呢?我!“急”、“快”的节奏必须贯彻在方方面面,哪怕是发朋友圈这等小事,不能改了节奏,变了作风。
明天又有新活动了,得制个美篇报导一下。明天拍了现场照片再写稿子?那怎么行!那来得及吗?!美篇就是新闻,新闻可是要讲及时性的,事情发生了一个小时,才报导,那能叫新闻?!那就成了历史了,黄花菜都凉了。最好是活动刚结束后1分钟,美篇就发出。这应该是不懈努力的'方向!为了“快”,活动前一天晚上仰躺在床上双手高擎手机,熬夜写新闻稿是必须的!世界上哪来这么快的活动美篇?有的只是前一天晚上俩小时的熬眼!
听了我的讲述,对“我的节奏”,略窥一斑了吧?“急”、“快”就是最大的特点,已经很难改变,是好是孬,不用去管,江山易改,节奏难移,就这样吧,如今不就是个讲效率的快节奏社会吗?兴许我的这种节奏还对自己大有好处呢。
看,我用我的“急”、“快”节奏,很快又完成了《这,是我的节奏》。
“唉,我在网上找了半天,根本买不到这书啊,怎么办?”“咱们不如到旁边的书报亭去看看吧!”我建议道。于是放学后,一群小伙伴兴冲冲地飞奔而去。
我们的学校附近坐落着一个小小的、非常不起眼的东方书报亭。每天我都会去那里买一份当天的《新民晚报》,亦或是看看有没有新到的杂志。然而今天,我们面对的却是一片落满了尘土的空地,凄凄凉凉,完全不见书报亭的影子。“咦,拆掉了啊?行吧,只能再想办法了。”同学们很扫兴,一哄而散。我好像从头上被浇了一盆冷水。小小的年代久远的书报亭,就这样拆迁了。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纸质书也开始慢慢地淡出我们的生活。我对纸质书的前途感到担忧。
几天以后,拆迁留出的空地上又开始造新的商店。两周后,我再次路过那里时,欣喜地发现一家书店取代了书报亭的位置。走进一看,店内装修的十分优雅,我慢慢的穿行在书架中,一排排整齐的书进入眼帘,沐浴在暖黄的灯光下,似乎在窃窃私语。在书店内,坐着,倚着,站着的,都是沉浸书中的人们。会心的微笑,紧皱的双眉,甚至是发自内心的泪……在这与世隔绝的小角落,一群书迷们汇聚一堂。其中,有像我一样的学生,有戴着眼镜的上班族,有步履蹒跚的老人……而不变的是什么呢?不变的是,大家都一如既往地,热爱纸质书,坚守纸质书。我想,纸质书是不会消亡的,心间的乌云被春风吹散,欢喜跃上心头。
虽然信息时代已经来临,但我,依然坚持读纸质书。一本书中,一字一句,凝聚着作家们毕生的心血。指尖轻点,书页翻转,触动的是作者与读者两颗心中最柔软的部分;白纸黑字,墨浓香淡,雅致的韵味流转与眼耳口鼻之间,氤氲弥漫;嬉笑怒骂,悲欢离合,超乎世俗的温度与关怀直抵内心深处。我想,这些都是快速的、碎片化的电子阅读所难以企及的。
书架下,我找到了之前买不到的那本书,我不再迟疑,紧紧地抱着它,闭上眼,感受着纸张独有的触感与那反馈回来的温度。
啊——纸质书——我一直坚守着的,我会一直坚守下去。
大家好,我叫崔卓尔,今年十一岁了。我长了一头浓密的黑头发,有一双妈妈怎么盼也盼不来双眼皮的聪慧的眼睛,有一只人人见人人夸的嘴巴,你们知道为什么吗?是因为大人们都说我的嘴巴比女孩的还要小巧。
我的爱好十分广泛。我喜欢练毛笔字、弹钢琴、唱戏、画画、打篮球、踢足球等。
我练毛笔字已经有两年了,我从基本笔画横竖练气,到现在已经能够写出一幅完整的作品。我写毛笔字时,有时急于求成、草草下笔,结果半天的时间老师却只同意换掉一个字,我才知道应该耐住性子,慢慢来,认真练。果然,在一次会课中,连续换掉了四个字,我万分高兴,也尝到了端正态度练字的甜头。
说起弹钢琴,可真是酸甜苦辣,什么滋味都有。有时练得十分用功,脸上、手上全出了汗,可琴技却一无进展。我只能拍拍琴键,出口气。可有时练呢,却一路顺风,将一首曲子行云流水般弹了出来,那种感觉太美妙了。我十分纳闷,这弹琴是靠灵感呢?还是靠自己的刻苦呢?真叫人捉摸不透呀!这时候妈妈总是说:“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只有勤学苦练,才能做好每件事。”今年的钢琴考级,我报考七级,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我爱读书,最爱读的就是历史书。各个朝代,我能倒背如流。不论什么皇帝、哪个朝代发生的时间,我可以说是无一不知、无一不晓了。我为什么知道的这么多呢?就是因为我从小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这个好习惯也给我的学习带来了很大帮助。
我虽然有优点,但也有缺点。用小学老师的话说就是烧包和翘尾巴。有时我考了满分,得意的不得了,可下一次呢,可能就要垫底了,感谢老师教育我,把我从悬崖边上拉回正道。我以后一定改掉这个毛病,踏踏实实地学习,取得更好成绩。
看到了吗?这就是我,一个充满自信、积极向上、爱好广泛却也有些美中不足的阳光男孩——崔卓尔。
蚂蚁,大家一定不陌生,而蚂蚁搬家,是怎么一回事呢?这个谜我终于在暑假时揭开了。
一天,我出去玩。在回家的路上,我突然发现脚边有几只小蚂蚁在飞快地跑着,一下子就不见了踪影。我仔细地观察,才发现路旁有一个小洞,我不知它们是不是跑到洞里面去了,便在这个小洞前面静静地守侯着。过了一会儿,只见“蚂蚁大军”走了出来,我跟在他们后面,发现它们当中有好几只蚂蚁一快儿抬着一粒大米的;有些蚂蚁抬着玉米粒;有的蚂蚁背着一些蚂蚁卵。它们步伐轻盈,走得很快,好象有急事;有一群小蚂蚁抬着一只大虫子,它们一定累得“汗流浃背”、“气喘吁吁”,不然为什么走几步便停下来休息一小会儿呢?我不得不佩服这些小小的“举重高手”,它们真是太厉害了!看到这情景,我不禁地想:好像是一窝蚂蚁全部都出动了似的。”它们难道是知道有什么灾难要来了吗?我抬头发现天空中乌云密布,可能会下大雨。就在这时候我发觉我身上湿漉漉的,一个念头猛地闪过我的脑海:大雨要来了!于是我赶紧飞奔回家,这是我的发现。当跑到我家的房檐下的时候,雨下大了。我从心里担心蚂蚁们,便连忙撑起伞跑去看蚂蚁们怎么样了。到了那儿,发现它们全都“转移”到了高地上。再转头一看蚁洞,它已被水淹没了。我深深地松了口气,心中久悬不下的大石头也重重地落在了地上。我在心里暗暗地问自己:“蚂蚁们是怎么知道会下大雨的?难道它们都是预言家吗?”我的心中充满了疑惑,强烈的求知欲使我想再一次去蚁穴看看。第二天,我提前看了天气预报,天气预报员说今天的中午会有一场大雨。于是我在临近中午的时候,又守在了蚁洞旁。果然,蚂蚁们又成群结队地搬家了。我迅速赶回家,不一会儿便下起了大雨。经过查阅资料,我终于明白了蚂蚁为什么会在大雨之前搬家了:在下雨前,蚁巢里会特别地湿闷,再加上蚂蚁们对巢里湿度和温度的变化特别敏感。所以,一到下雨之前,蚂蚁们就会成群结队搬家了。
我在无意中发现了这个蚂蚁搬家的奥秘,我不禁为这新的发现而感到阵阵的喜悦。在生活中还有许多的奥秘等着我们去发现它们,让我们留心观察,把它们全都找出来吧!
我就是我。男子汉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叫罗祺辉。
我属虎,虎有王者风范,结实健美。李白的《蜀道难》中写了“朝避猛虎,夕避长蛇”这八大字,也放映出猛虎的凶悍和强大。
虽然我属虎,但是没有那般惊人的胆量,还有些胆小如鼠。那是一个阴沉沉的夜晚,大风呼呼地怒号和玻璃猛烈撞击,时常震得发出“铛铛”的声音,小区中黑茫茫的一片,只有零星的路灯在闪烁。在这鬼天气中,妈妈要我去奶奶家拿一件东西。虽然我进行家庭抗议,但妈妈许诺事成之后给我十元,最终我难敌金钱的诱惑接受了。我吹着口哨,骑着我的折叠式自行车悠哉悠哉地往奶奶家骑。霎那间,我想起了,去奶奶家要经过一条小巷,那条小巷白天就是冷冷清清,空无一人,那在这寒风呼啸,漆黑的夜晚,更不是会把我吓得魂飞魄散吗?虽然条条道路通奶奶家,但这是唯一的捷径,我只好如此。到了巷口,一股寒气直逼我来,我不禁打了一个寒战。远远望去,巷中像灌了桶漆般伸手不见五指。我硬着头皮将车骑入巷内,不仅黑不溜秋,四下还都是怪响。路凹凸不平,坑坑洼洼,有些地方还盛满了水。我把车骑得飞快,只想快一点摆脱这由黑暗产生的恐惧,于是,我脚下生风,车骑得更快了。旁边的景物从眼前一闪而过,只见一个黑影从我眼前闪过,我猛的刹车,车子一歪就把我重重地甩在地上。我没来的及去感受这些痛,就把车子扶起摇摇晃晃的骑走了,生怕“鬼”把我给缠身了。
我十分怕“鬼”,但在对付坏人上我还是有一套的。我的姨姨开店期间,我经常到他店里和我弟弟玩。有一天,我们去拐角的一个小商店买东西,只见一个叔叔向我们走来,他递给我弟一包已经开了的地瓜干,当时我也没在意。我和弟弟买完东西后,我留意到小声问弟弟:
“你认识那个人吗?”。弟弟摇摇头说:“不认识,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给我这个东西。”我的第一感觉是我们遇见坏人了。我悄悄带弟弟神不知鬼不晓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绕到他身后,一路狂奔回了店,嗨,真是有惊无险呀!
这是过去的我,人都在变,我也不例外。我相信你们会更好地了解我,相信我,就说到这吧!
打开记忆的门扉,我走进去,一路浏览昔日的情景一个个在我眼前闪过。突然,“我应该这样做”几个大字在我眼前定格,我将记忆拉回从前,至今回想起来,还会为当时的做法感到自豪……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早早地完成了家庭作业,发现妈妈还没有回来。我心想:妈妈平时工作那么忙,回来还要做家务,我该帮妈妈做点什么呢?这时,我想起了妈妈喜欢吃西红柿炒鸡蛋。于是,我照着妈妈的样子,开始做西红柿炒鸡蛋。我首先把新鲜的鸡蛋敲开,开始搅拌鸡蛋。
搅拌完后,我再切西红柿和葱,谁知,番茄在菜板上滚来滚去的,好像故意跟我作对似的。我用左手轻轻摁住,心想:“这下你滚不了了吧!”可我正要对它下手时,手又抖起来了,西红柿好像在嘲笑我:“你好笨呐,连我这一个小家伙都制服不了。”我气急了,心里又嘀咕起来:“有什么了不起,我就不信今天把你制服不了!”我又紧紧地摁住它,这回终于不滚了,用刀慢慢地好不容易才把它切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
准备工作做好后,把锅放在炉子上,打开天然气开关,点燃火,把锅放上去预热,并倒入橄榄油。看到锅里冒出的缕缕青烟,我有些胆怯了。我捂住胸口,告诉自己:“别怕,稳住。”我快速把鸡蛋倒进去,只听见吱的一声,吓得我差点丢下鸡蛋碗,我赶紧学着妈妈的样子,拿起铲子翻动着鸡蛋,一股浓浓的香味扑鼻而来。我再把西红柿倒入锅中,西红柿在锅中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好像一群舞者在跳踢踏舞。一起翻炒约两分钟,放了一点盐和香油,起锅装盘,搞定。这时,妈妈回来了,她尝一口我炒的西红柿炒鸡蛋,激动的“眼睛都出汗了!”感动的说:“你真是我的好儿子,这是妈妈吃过最好吃的西红柿炒鸡蛋。不过,以后自己在家不要乱动煤气,这样很危险的。”“好的妈妈,不过,我长大了,已经是一个小男子汉了!我身上有照顾好您的责任呦!”我坏笑的和妈妈说。
这就是我应该做的。“百善孝为先”孝顺不是金钱,不是锦衣玉食,而是爱。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我还会记得这句话,这句永远值得夸赞的话,坚守着它,坚守着我做人的原则。
这个长着“杏仁眼”、小鼻子、一对“招风耳”、不大不小的嘴巴的人是谁呢?其实,这个人就是我。你知道我的“招风耳”是怎么来的吗?其实,是被我妈妈拉的!因为我经常犯错,妈妈一气之下就拉我的耳朵。我喜欢学习,我最喜欢学英语,因为英语非常重要,而且英语能锻炼我们的口舌,还能让我们学到国外的知识,所以,我喜欢英语。
我还喜欢上电脑课和体育课。电脑课上,我喜欢上网,因为上网能让我们学到很多新的知识。
体育课上,老师能让我们打羽毛球,踢足球等,因为这样能让我们锻炼身体。
我喜欢打羽毛球,因为羽毛球可以练我们的眼力、速度和反应。
我也喜欢笑,就连一个人的动作和表情都能让我笑,我的笑有很多种,冷笑、无奈的笑,生气的笑,伤心的笑。
我的缺点是有时上课做小动作,和别人说话,不过,现在我也改了。
我说话时总是会做一些动作,这个毛病妈妈已经责备我几年了,可是我已经习惯了。
这就是我,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这个长着“杏仁眼”、小鼻子、一对“招风耳”、不大不小的嘴巴的人是谁呢?其实,这个人就是我。你知道我的“招风耳”是怎么来的吗?其实,是被我妈妈拉的!因为我经常犯错,妈妈一气之下就拉我的耳朵。
我喜欢学习,我最喜欢学英语,因为英语非常重要,而且英语能锻炼我们的口舌,还能让我们学到国外的知识,所以,我喜欢英语。
我还喜欢上电脑课和体育课。电脑课上,我喜欢上网,因为上网能让我们学到很多新的知识。
体育课上,老师能让我们打羽毛球,踢足球等,因为这样能让我们锻炼身体。
我喜欢打羽毛球,因为羽毛球可以练我们的眼力、速度和反应。
我也喜欢笑,就连一个人的动作和表情都能让我笑,我的笑有很多种,冷笑、无奈的笑,生气的笑,伤心的笑。
我的缺点是有时上课做小动作,和别人说话,不过,现在我也改了。
我说话时总是会做一些动作,这个毛病妈妈已经责备我几年了,可是我已经习惯了。
这就是我,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我叫何薇,今年9岁,是城北学校三年级学生。
我,长着一张瓜子脸,浓浓的眉头下有着一双双眼皮的眼睛,我这双眼皮如果不仔细看是根本看不出来的,因为它是内双。一头乌黑油亮的头发,常常扎着马尾辫。
我喜欢看书,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许多识字手册,还经常给我读一些故事书。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就认识了许许多多的字。现在我家里的书越来越多,就像一座小图书馆。
有一次,我去姨妈家玩,玩着玩着,我突然发现桌上有一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便拿起来就看,“兄弟重逢”、“保尔被捕”、“伸张正义”等,一个个动人的故事看得我入了迷。姨妈连叫了我好几遍吃饭,我都没听见。他们都称我“小书迷”。
我不但喜欢看书,还喜欢画画、主持、旅游。现在的我正在华夏语言艺术学校学习播音主持。上学期我还参加了《金色校园》节目的录制,真正上了一回电视,过了一把主持人的瘾。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也有我的缺点,我的缺点是——粗心。比如:做作业的时候漏题、漏字、漏标点符号,离开房间的时候忘记关电风扇、电灯,洗完手后忘记关水龙头。最近的一次是放寒假的时候,家里差点起了大火。事情是这样的:放寒假,弟弟来我家了,我们早早地起床,刷完牙,洗完脸,就坐沙发上开着电炉烤火。过了一会儿,奶奶叫我们去二楼吃早餐,吃完早餐后,我们就和隔壁的弟弟妹妹们玩了起来。两小时候后,忽然听见在一楼做生意的妈妈焦急地喊:“谁家烧了什么,怎么这么臭?”她一边喊一边跑二楼检查。听到她的声音,我也赶紧往三楼跑,走进家门,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火架上正冒着烟,我赶紧把电插头拔掉,这时妈妈也进来了,拿下火架上的被子一看,被子已经烧了一个大洞。妈妈说如果迟来五分钟,家里就会起大火。我知道我闯祸了,又忘记关电炉子,低着头任凭妈妈教训一番。
事后,我想:以后一定要改掉自己的粗心,做什么事情都要细心,容不得半点马虎。
这就是我,你们愿意和我做朋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