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的自述作文400字 一支活动笔的自述12篇(作文:笔的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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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是文具家族的一名年轻骑士。现在,许多小朋友的笔盒、笔袋里都可以看到我的身影。
我的长相很奇特呦!闪亮苗条的身躯,身高十几厘米,但是宽度只有1厘米不到。我的`头上戴着蓝色坚硬的头盔,脖子则是银光闪闪的,蓝白相间的外套上面披着五彩斑斓的披风,可帅气了。你们可不能把我当成骑士玩具哦!我就是文具家族的重要成员:钢笔。
如果我的小主人把我的头盔给取下,你们就可以看到我那尖尖的脑袋了。这时候只要小主人握住我的脖子,把我的脑袋倒立,我就会吐出墨水在主人的本子上书写出优美的字了。
我有时候脾气也很坏,如果我的肚子饿了,小主人不把我喂饱的话,我就会罢工的哦!那时候,无论小主人怎么求我,我都不理会他,除非给我一顿大餐才行。
有一次考试的时候,我其他的同胞肚子都饿了全体罢工,这时候小主人把求救的目光投向我,我雪中送炭,挺身而出,让小主人顺利的通过了考试。
从那以后,小主人对我更加珍惜和爱护了。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粉笔,是黑板的亲密朋友,是老师的得力助手,是学生的知识向导。
我披着一件雪白的外衣,身高两寸多,直近约近一厘米的圆柱体,头略略小一点儿,我的兄弟姐妹可多啦,有的穿着黄色的大袍,有的披着红色的外衣,有的穿着蓝色的毛衣,有的披着绿色的锦袄,有的包着紫色的衬衫,还有的套着咖啡色的皮袄 …… 真是五颜六色,漂亮极了。
别看我的个儿小,我的作用可多着呢!语文课上,老师用我写出了端正秀美的文字;数学课上,老师用我写出了漂亮的阿拉伯数字和计算公式;英语课上我留下了我欢快的脚印;美术课上,我和兄弟姐妹发挥了各自的特长,画出了几幅五彩缤纷的图画 …… 我就是这样一位忠实的向导,引领孩子们在知识的海洋里乘风破浪。
但我也有不高兴的时候:有一次,一些同学玩打仗游戏,把我们当子弹扔来扔去,我和我的兄弟姐妹都被扔得粉身碎骨;还有一次,有一个同学把我碰掉在了地上,我正痛得叹气呢,他又冷不防踩了我一脚,我立刻断了手脚,幸好我的兄弟姐妹及时赶到,把我抬进医院。
我是一支快乐而悲伤的粉笔。我默默无闻地为大家服务,每服务一次,我的身体就矮了一大截,即使耗尽我全部的生命,也无怨无悔。
我是一根活动笔,全身花花绿绿,瘦长的身体,可爱的外表,这款晨光活动笔风靡全国,看着我身边兄弟姐妹们一一被买走,我的心也激动了起来,夜里,我兴奋得睡不着,想着我的主人会是什么样的,是个长发小姑娘,还是一个乖巧小男孩?不知不觉中,我进入了梦乡……
哎呀,是谁在碰我呀!我还在睡梦中,就被一只大手托了起来。大手捧着我左看看右看看,爱不释手,就把我买了下了。老板娘,多少钱?他问道,两元五。老板娘回答道,听那声音,是个小男孩。
到了我的主人家,我被放在了书桌上。我看了看周围,一片狼藉,衣服摊在床上没洗,玩具到处乱扔。这下我怕了,我肯定也会遭到如此下场,我旁边的钢笔兄已经伤痕累累了。
果然,主人不一会就那我写起了字,一开始还只是写字,慢慢的,还把我当成了杂耍玩具,左抛一下,右抛一下,而且技术不太好,把我弄得伤痕累累,弹簧都甩出来了,再也不能写字了。
哼,还是晨光的呢,一点也不好!主人边说着,把我随手扔进了垃圾箱。哎,再好的笔,也会被他玩坏的!我只好与那些垃圾朋友在一起了,谁叫我有一个坏主人呢!
我闭上了眼睛,想象着曾经的美好时光……
醒醒!我被一声催促吵醒了,看看眼前,还是在文具店里,才明白过来,刚刚是一个梦,还好是一个梦!
我又想象着,我的主人……
我身穿一身大红袍,戴着一顶“大帽子”。我已有2岁大了,我还可以写出字来,你猜猜我是谁?没错,我就是——钢笔。
我是小主人7岁生日买的,每天早晨小主人都要拿出一块小布来擦我,每次都把我擦得干干净净的。然后再把我小心翼翼地放进笔盒里,我天天都住在那。
在上学的路上,我问了问身边的小橡皮和圆珠笔:“小主人平时疼爱你们吗?”“疼爱是疼爱,但是,他最爱的还是你,钢笔弟弟。”它们异口同声的说。
到了学校,上课的时候小主人总会拿出我,写字、画画、做作业,我很高兴能为小主人服务。
有一次,小主人急着找他的小伙伴玩,没有把我放进小文具屋里。一个同学飞快的跑了过来,结果碰到了桌子,我一滑大喊一声。掉到了地上,只见一双双小脚走了过来,我心想:“救命呀!要是我被踩坏了,小主人一定会把我扔到垃圾桶里的。”过了很久,小主人终于回来了,他把我拿起来说:“没摔坏吧?”放学了回到家里,小主人在盒子里拿了什么东西,我又想:“小主人不会要拿一支钢笔把我换了吧!”原来他又拿出平时擦我的小布,把我擦干净。我终于松了口气,心想:“谢谢小主人。”
这就是我,一个能帮助你写字、画画的我。我想你一定心动了吧!心动不如行动,赶快把我买回家吧!
大家好!我是来自21世纪的一支圆珠笔。我通体漆黑,只有笔尖带点银白色。我的“血”是黑色的。我在“战场上”作战,每写一个字,我就要流一点血。
我的血只有一针管,所以我有时可能会歇一歇,写不出字。你们千万别在我们歇息的时候打扰我们,否则我就会爆体而亡,也就是——爆墨。
我们的大家庭除了圆珠笔外,还有毛笔爷爷、钢笔叔叔、可擦笔弟弟和铅笔妹妹……
接下来,说说我的故事吧!
咦?我在哪?一眼望去,都是我的笔兄弟们,还有毛笔爷爷。
原来我们是被人类送到文具店来了。既然人类造出来我们,我们就要一心一意为人们服务。
“快来买我啊!我又便宜又好写,造型大方,真是一表笔才的笔啊!”可不管我怎么叫嚷,就是没人买我。
出现了出现了,是一个小孩,他向我走来。“老板,这支笔多少钱?”他问。
“一元。”老板答说。
后来,我就被他买下来了。
他用我很顺手,对我也很好。我一定会在我的血流干之前,让主人写出更好的作文。
看!这篇作文就是我写的!
对了,我的主人叫彭康。
我是一支普普通通的铅笔,是学习用品之一。我还有许许多多的兄弟姐妹:钢笔哥哥、毛笔姐姐、水笔爷爷……其中我最小。别看我小,但是我的功劳可大了。下面就让我来介绍一下我自己吧。
我长大约20厘米,宽大约6毫米。我是一支用木头做的笔,皮肉之苦也是在所难免的,小主人经常用卷笔刀来削我,我只有忍着疼痛,才能实现我存在的价值。
尽管我很普通,但是我的功能可不小。从小朋友上学前班就和我成为了好朋友,他们写的第一个子,画的第一幅画,都离不开我,就连工厂里的叔叔、阿姨们,也都离不开我。
我的小主人是个学习成绩优异,爱学习的孩子。每当上课时,他总是认真听老师讲课,所以每当小主人要用到我时,我就会全力以赴配合小主人。记得又一次,小主人和他哥哥、姐姐比赛写字,结果小主人遥遥领先,夺得第一名。从此以后,小主人更加小心翼翼地对待我,有时候我脏了,就给我“洗澡”;有时候看到我笔尖你不尖了,就给我削尖。
我的生命虽然在慢慢耗尽,但是我愿意为人类全心全意地服务。
嗨!大家好。我是一支中性笔,我的主人是一个叫朱静怡的小女孩。很久以前,小主人的妈妈从文具店里把我买了回来。
我身穿蓝色衣裳,身上有四个字“爱的约定”,我头戴着半个爱心型的帽子,那是因为我还在寻找自己的另一半。
星期一早晨,小主人把书包收拾好了,就背着我和朋友们去学校了。到了学校,小主人在书包里左翻右翻,始终没有找到我。于是,就把手放进去,上摸,下摸,可就是摸不着我呀。我着急地说:“小主人,我在这里呀!快把我拿出来!”小主人似乎听见了,一把抓起我,开始在书上写字。啊,小主人写得真好,我心里美滋滋的。
小主人不断使用我,渐渐地,我的生命也走向了尽头。可是,小主人把我用完后,并没有把我丢弃,而是把一条新生命赐给了我。就这样,我的生命又开始了一个新的轮回。
在主人休息时,我也会休息。考试的时候,小主人用我细心做题,可是至今也没有得到一个满分,难道是我粗心大意吗?我真喜欢我的小主人,她拿到考卷,总是用我细心地改正错题,还不停地说:“下次肯定能考好……”
我喜欢我自己,能为主人服务是我今生最大的荣幸。
我在文具店里已经待了很长时间了,很想看一看外面的世界。终于有一天,一个小女孩把我带走了。
现在我应该给你们介绍我自己了吧!我是一支钢笔,身高14厘米,穿着一身蓝色的瘦盔甲,因为我是用塑料做的,所以小主人非常爱惜我,不让我“四脚朝天”只让我竖立起来。
你们别看我又细又小,但我对小主人可有用了。小主人写作文,做算术……都得用上我。
小主人还给我取了一个名字“呆呆”。为什么给我取名为“呆呆”呢?哈,因为这个还发生了一件事情。一天,小主人带着书本等文具用品上学去了,却忘了我这一员。小主人到了学校才记起在家中干着急的我,她连忙跑到公用电话那儿给她妈妈打电话,说:“妈妈,快带钢笔给我,我忘带来了。”小主人的妈妈听了,急忙跑到小主人的房间里找我。呵,也不知是我太靠近小主人的妈妈,还是她妈妈的眼力好,一下子就找到我,把我送给小主人了。小主人经过这一次经历后便说我呆,明明是她记性不好,从此以后,主人就喊我“小呆呆”了。
我非常喜欢自己的小主人,希望今后我能给小主人立下更多的“功劳”。
大家好!我是你们生活中常常会用到的好伙伴——铅笔。
我长得很普通,身体又细又长,而且我还是木头做的,头上戴着一顶小帽子,那是用来改正错误的,我还披着一件红外套,显得格外耀眼,我中间插着铅笔芯,往往被削得尖尖的,这尖尖的地方就是我的脚了。
我的“祖辈”是铅块,而我的“后辈”就是可擦笔、彩铅……我为我们笔的家族历史感到骄傲。
我是你们的好伙伴,在美术课上、画画时学写字时,都要用上我。在笔当中我可是缺一不可的。刚开始学习写字的孩子们可是要用到我,因为他们用自动铅笔写不好,刚开始写字不稳,写的不好,还容易弄断,所以就用我了。
我每天陪着我的小主人进行各种学习,今天不知道她要用我做些什么,瞧,小主人来了,先拿起了我,想想要画些什么,然后开始动笔了,啊!原来她要画一张手抄报,她小心翼翼地先画好外框,再画几个图形,然后在空白纸写上了秀娟的文字,实在太漂亮了。
所以大家可不能小看我们这些常见、常用的物品,别看我们小,其实我们作用大着呢!
大家好!对于我,大家一定不陌生。我是一支平凡的铅笔。我的长相特别,脚又黑又尖,穿着一身浅黄色的花衣服,戴着一顶崭新的橡皮做的红色帽子。
还记得我刚出生时,只是一堆石墨粉。工厂的工作人员走来,抓了一点儿黏土往我身子里掺。然后,我便进到一个机器里,它太坏了!使劲儿挤压、烘烤我。我刚回过神来,就已经穿上了木头做的衣裳,被塞进了包装盒中。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眼前一亮,原来是被摆在文具店的货架上。在文具店,我才知道铅笔是一个大家族,从7H到1H,从HB到8B……之后,我知道了“H”前的数值越大,我们的脚就越硬,写出的字迹就越淡;反之,“B”前数值越大,我们的脚就越发无力,但写出的字迹是浓黑的。
我非常幸运,是一支“软硬适中”的铅笔,但是,好景不长呀!一天,一位工程师来到店中,以六元钱的价格买走了我和我的两个好朋友——“H”与“B”。又过了四个多月,我一照镜子,吓了一大跳:这还是我吗?我变成了一支矮小的铅笔头儿,连头上的橡皮帽子都快磨平了。又勉强挨了几个月,我被扔掉了。我现在明白了,我为人们带来了便利,我死而无憾。
这就是我,一支平凡的铅笔,只要为人们带来便利,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嗨,我是文具大家族里不可缺少的成员—钢笔。下面我做个自我介绍:我出生于一个绘图加工厂,我长得特威风,头戴刀枪不入的钢盔,身穿华丽的钢甲,身披火红的披风。我有许多“族人”,比如:彩笔、毛笔、圆珠笔。我出生以后被送到了一个小商店,被一个帅气的小男孩买走了,这就是我可爱帅气的小主人。
小主人对我特别好,我只要有一点损伤,小主人立刻找专业人员把我修好,使我每时每刻都完好无损。我对你们人类的要求并不高,只要给我喝点墨水,我就能在你们的手中挥洒自如地跳起舞来。
可是,小主人也很健忘,比如有一回,下课铃响了,小主人因为一时高兴,飞快地跑出了教室,忘了给我戴上笔套。一个小朋友飞快地向我跑来,把我从桌子上撞了下来,我虽然强壮,但笔尖和笔芯一旦有一点破损,我就会命归黄泉,因此我变得“五马分尸”。一位漂亮的姐姐正准备拾起我,那个小朋友冲了过来,把她撞倒在地。我怒气冲天地找到老师说了一切,老师的头上也冒起了“雄雄烈火”。
上课了,老师批评了那个同学,小主人进到教室知道了一切,惭愧地低下了头。而我再也不能恢复以前帅气的样子了,这是最令我伤心的事了。
回家以后,小主人找专业人员把我修好了。从此,小主人更加疼爱我了,健忘的毛病再也没有犯过。
“笔头尖尖,爱喝墨水。种类繁多,每天都见。”你们猜到我是谁了吗?没错,就是我——钢笔!
我——身披大红袄,上面写着PHG,这可是文具中的名牌呢!脚踏一双黑皮鞋,外加一顶红色鸭舌帽,别提我有多神气了!每个星期日主人都会给我喝墨水,那可是我最爱喝的饮料了!主人先把我的“舌头”压到最下面,然后再将我的“舌头”拧上来,让我喝个够。那个鲜美啊,别提有多美味了!而且我还有一个优点哦,那就是从不挑食,无论黑的蓝的,都是我的最爱!
每次
听了我介绍,你是不是更加喜欢我了呢?好了,时间不早了,让我们后会有期吧,下次有好玩的事情,我再来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