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企业清明节工作方案9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客运企业清明节工作方案9篇,以供借鉴。
根据《德交{20XX}20号》文件要求,结合客运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为切实加强清明节道路旅客运输工作组织领导,现成立客运公司20XX年清明节道路旅客运输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等。
办公室设在客运科值班室,刘立仲任办公室主任,李保国、尚会军任办公室副主任,董名尧、王福林为成员。值班电话:
(二)蔺义平任驻汽车站现场总指挥,统一指挥、调度各线路车辆,具体负责领导清明假期期间的旅客运输工作。
(三)杨玉海任驻站安全总指挥,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工作。安全人员除值班人员外,节日期间全部上站值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四)各科室要按照“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责任,确保不发生旅客滞留和安全生产问题。
二、科学预测,合理安排
(一)根据集团公司预测,清明假期旅客出行以踏青扫墓短线为主,高峰主要出现在4月4日下午和4月5日。
(二)各线路负责人要现场办公,加强现场调度及车辆、人员的动态管理,准备充足运力,防止发生客流积压现象。
(三)旅游公司要抓住清明节的有利时机,协调好客运处、汽车站等部门合理安排运力,做好旅游和加班,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争取利润最大化。
(四)旅游公司车辆加班发车前,应积极联系对方车站,询问是否有返程客流。各线路负责人应加强与对方、沿途各汽车站的协调联系,争取更多客流。
三、强化措施(:货物运输企业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运输工作方案)施、确保安全生产
(一)各科室要结合科室工作特点,在节前召开科室专题安全会议,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检自查和隐患整改登记台账工作。
(二)房大同负责做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长途双班驾驶员、夜间停车休息、播放安全告知等安全管理制度。清明期间,扫墓祭奠人员较多,易携带火种、易燃品等,各科室负责人一定要叮嘱好分管车辆驾驶员做好车内消防工作。
(三)gps监控室要做好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告知、提醒。监控人员要关注好假日期间的'周边天气状况,对于雨雾天气要及时进行告知。另外,清明节当日乡村道路路况复杂,监控员要在相应时段进行特殊提醒。
(四)出入库要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不合格车辆一律不得发班,确保行车安全。公营车出现故障要赶修、快修,确保不耽误发班。
(五)后勤保卫要做好安全用水用电、消防、保卫工作。校车管理办公室全员到岗,安排校车驾驶员要做好旅游车替班驾驶员准备。
(六)假日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安全生产带班制度,带班领导24小时对安全工作负责,加强巡视,严禁脱岗,夜间严密关注gps车辆动态。全体员工不准酒后上岗、迟到、早退,绩效办加强监督。
根据领导带班计划,4月4日安全带班领导为张砚辉;4月5日安全带班领导为于金江;4月6日安全带班领导为李保国。
四、开展优质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节日期间,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严禁“甩客”、“宰客”、“倒客”等违纪行为发生。
杨宝华负责节日期间的旅客投诉处理工作,要求从严从快处理。
五、加强通讯、统计工作
客运科、统计科、财务科要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及时报送各项信息。统计科要在当日14点之前将统计资料报集团公司客运处。
清明节小长假在即,4月2日记者从交运集团了解到,交运集团在全面做好各项防疫工作的同时,逐步恢复各地长途班次,交运温馨巴士将加大车辆防疫消杀力度,增加重点线路的运力投放,重点加密交通枢纽站、景区的公交线路班次。此外,交运集团并首推“米图定制旅游直通车”,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定制出行服务,保障市民的基本出行需求。
长途线路正逐步恢复 祭扫接驳专线暂停服务
据悉,交运所属的青岛各大汽车站的线路、班次均在逐步恢复中,省内线路复运超八成,出省线路复运率也超50%。根据最近几日的预购票数据显示,目前预售票较多的地区以短途为主,主要集中在平度、莱西以及邻近的烟台、威海、潍坊等地区。交运集团在目前开通班次的基础上,已预留充足的运力保障,一旦出现出行较为集中的小高峰,可迅速调配运力,确保旅客能够快速疏运,避免人群聚集。温馨提醒有出行需求的旅客,尽量选择提前通过“交运行”APP、“交运行”微信公众号线上购票,有效避免现场接触,并佩戴口罩、携有效身份证件进站乘车。进站后按防疫要求配合做好体温测量以及溯源码扫描实名登记等其他防疫工作。
根据青岛市有关部门的要求,清明期间将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相关场所也将暂时关闭。因此,祭扫接驳专线今年将暂停运输服务,倡导市民文明祭扫。
“米图出行”车辆配备防疫物品。
当前,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公共交通转乘风险,交运集团350余辆“米图出行”定制客运高端商务车,将继续为市民假期出行、出游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交通服务。米图出行驾驶人员均为交运正式聘用员工,每日两次测温上岗,每单结束对车内进行全面消杀,并配备口罩、酒精等防疫物品,安全有保障。目前,“米图出行”已经实现青岛全域覆盖,市民可通过微信搜索“米图出行”小程序,即可实现“一键约车”,享受安全、快速的“门到门”出行模式。
据了解,为满足更多市民、家庭假期安全出游需求,清明期间还特别推出“米图定制旅游直通车”,实行点对点上门接送,将传统的.团队游升级为家门直达景区的一站式服务,定制小包团更可自主决定往返时间,行程安排更灵活。青岛七区三市同步开通,首期分地域推出大珠山、崂山北九水以及老青岛游等13条自然主题线路。
温馨巴士增加班次 崂山赏花更便捷
清明节期间,交运温馨巴士将加大车辆防疫消杀力度,增加重点线路的运力投放,重点加密交通枢纽站、景区的公交线路班次。对途经青岛汽车总站、青岛汽车北站、青岛汽车东站、铁路青岛北站等重要客运枢纽站的隧道8路、603路、606路、613路、614路、624路等线路,交运温馨巴士将在每天早8点至晚18点的客流高峰时段进行加密班次;对途经中山公园、八大关、五四广场及其他沿海一线景点的31路、223路、601路、605路等传统热门线路,交运温馨巴士将根据当日客流情况,适时缩短发车时间,减少乘客等待时间,满足市民乘车出行需求。目前正值春季赏花时节,为方便市民进山赏花,途经崂山方向的639路、649路、676路、677路等7条公交线路均已延长运营时间。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三月三”期间交通运输保障的工作部署,为确保“清明节”“三月三”期间城市客运交通行业的安全、有序、便捷,方便广大市民出游、祭祀,结合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扎实做好“清明节”“三月三”期间城市客运交通行业交通运输安全服务保障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提供安全、方便、快捷、优质的“地铁+公交”、扫墓专线及快速公交(BRT)、租包公交车等多种方式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实现“清明节”“三月三”期间群众扫墓、出游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成立20xx年“清明节”“三月三”期间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市客管中心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客管中心分管领导、局安监科、城市客运科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城市客运科(联系电话:xx),节假日期间值班电话:xx,传真:xx。办公室主任由城市客运科负责人兼任,负责20xx年“清明节”“三月三”期间运输保障工作的指导、综合协调、宣传和督办。
三、运输保障时间
20xx年3月30日至4月14日。
四、保障工作措施
(一)科学分析预测,统筹做好运输组织
1.开行临时扫墓专线。
(1)开行“烈士陵园—佛子岭墓园—四厦岭”临时扫墓专线。分别在20xx年3月30日、3月31日,4月4日至4月8日,4月13日至4月14日期间(即:“清明节”和“三月三”假期期间及前后两个周末),开设“烈士陵园—佛子岭墓园—四厦岭”临时扫墓专线,线长约为8公里,营运时间为:9:00—17:00,计划发班间隔15分钟(视情况灵活调度),沿途设置“茅桥站、厢竹立交(烈士陵园西门)、佛子岭墓园(虹桥邕宾路口)、高速南梧路口(下行:南梧高速路口)、金川大乌路口(下行:金川降桥路口)、降桥玉蟾路口、四厦岭公墓园”7对往返停靠站点,计划配10米空调公交车6辆,计划每天发50个班次(视情况灵活调度),方便前往烈士陵园、四厦岭公墓园祭祀的群众。
(2)开行“竹溪立交—青龙岗—江南客运站”临时扫墓专线。分别在20xx年3月30日、3月31日,4月4日至4月8日,4月13日至4月14日期间(即:“清明节”和“三月三”假期期间及前后两个周末),开设“竹溪立交—青龙岗—江南客运站”临时扫墓专线(56路区间车),线长约为15.5公里,营运时间为:9:00—17:00,计划发班间隔15分钟(视情况灵活调度),沿途设置“江南客运站、大沙田广场、五象荣光路口、大沙田站、青龙岗、柳沙英华路口、柳沙路中、新兴苑、竹溪苑、竹溪立交”10对往返停靠站点,计划配11米空调公交车15辆,计划每天发50个班次(视情况灵活调度),方便前往青龙岗祭祀的群众。
2.临时增设“青龙岗”公交停靠站点。为方便到达青龙岗墓园祭祀的群众,15路、49路、56路、107路、园博园专线二等公交线路临时增设“青龙岗”一对往返公交停靠站点。
3.临时延伸111路(沙井公交首末站—大沙田站)公交线路,服务青龙岗墓园。为方便到达青龙岗墓园祭祀的群众,4月4日-8日期间,每天8:00-17:00临时延伸111路至青龙岗墓园。
4.加大运力投入,增加发班班次服务祭扫客流。根据今年客流特点,着重做好与火车东站、各客运站的公交驳接,适当增加途经殡仪馆、四厦岭公墓、佛子岭公墓、烈士陵园、青龙岗墓园等墓地的'公交线路运力及班次,其中:
①途经南宁市殡仪馆(望州兴望路口)的202路、B44路、B63路、215路、802路、601路、602路、605路、608路、705路等10条线路每天共增加约160个班次;
②途经四厦岭公墓附近(降桥村路口)的20路、22路、38路、42路、66路、67路、75路、81路、B82路、202路、215路、W3路、606路、608路、802路等15条公交线路每天共增加约150个班次;
③途经烈士陵园(药用植物园或厢竹立交)的20路、28路、42路、43路、74路、90路、B11路、B83路、B82路、B101路、B127路等11条公交线路每天共增加约100个班次;
④途经青龙岗墓园(青龙岗站)的15路、49路、56路、107路、111路、702路、园博园专线二等7条公交线路每天共增加约45个班次;
⑤途径佛子岭公墓(虹桥邕宾路口)的临时扫墓专线每天发50个班次(视情灵活调度),B01路(长堽厢竹立交西站、长虹翠竹路口东站),每天视客流情况增加10-15个班次(根据客流灵活调度);
⑥K5路(安吉—东盟经济开发区)、115路(武鸣客运中心—高新安吉路口)等两条公交线路视客流情况每天共增加约35个班次(视情客流情况灵活调度);
⑦加强与轨道1、2号线的驳接疏运,视情调整和增加与地铁驳接线路的发班密度。
5.结合“三月三”客流出行特点,临时增设D16路公交线路停靠武鸣体育馆。
根据往年“三月三”客流特点,为方便南宁市区乘客前往武鸣区观看“三月三”歌圩节。在20xx年4月4日至9日期间,D16路(安吉客运站-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定制公交专线临时增设“武鸣体育馆”一对往返公交停靠站点。
6.增加热门景点、“三月三”重点活动场所运力。针对景区与“三月三”重点活动场所客流集结与疏散需求规律,组织各公交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度途经南宁园博园、青秀山风景区、广西民族博物馆、南湖公园、民歌湖景区、美丽南方、金沙湖、亿仓花海、龙门水都等旅游景区和重点活动场所公交线路发班密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及时抵达和安全疏散,提供便捷、优质的公交出行服务。
(二)加强运力保障,组建应急队伍
加强与道路客运、铁路的衔接,提高城市客运交通的集疏运能力,提升市民换乘方便性和快捷性。各轨道交通、公交(含BRT)、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企业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公交、出租汽车出行需求的分析,针对客流特点,做好运力准备,科学组织运输保障工作。公交行业要求落实20辆公交车作为应急储备运力,出租汽车行业要求分别组建由20辆出租汽车及20名驾驶员组成的应急队伍。轨道1、2号线增加备用列车。“清明节”假期(4月4日—4月8日)轨道1号线增加2列备用车,共4列备车,分别存放于西乡塘客运站、火车东站、南湖站、屯里车辆段;轨道2号线增加1列备用车,共3列备车,分别存放于福建园站、秀厢站、安吉综合基地。同时,督促轨道集团对于可能出现的大客流情况需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确保地铁运营安全平稳,并针对“清明节”、“三月三”假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大客流,制定行车及客运组织保障方案,加强人员值班、物资储备、客流控制关键点、人员引导、及客流控制措施等,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轨道交通运力充足。
在突发客流高峰时,各城市客运交通企业要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及市客管中心的有关要求及时调配应急运力做好应急保障工作,满足广大乘客的出行需求。
(三)开展节前及节日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轨道交通、公交(含BRT)、出租汽车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清明节”“三月三”节前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的灭火器、安全锤、破玻器等有关安防设施设备,及检查轨道站内安保、电、扶梯监控、消防等设施,确保车辆的各项安防设施设备齐全有效。检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及时排查并治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将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到每一天、每个环节、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有效预防和减少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安全防范工作
当前城市客运行业的反恐维稳及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各轨道交通、公交(含BRT)、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公交车、出租汽车、轨道车辆的安全防范,认真抓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可疑人员的防控工作。一是要求广大公交(含BRT)、出租汽车驾驶员加强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检查,密切关注乘客所携带的行李物品,通过看、闻、问等方式,严防易燃易爆物品上车;轨道方面要加强进站人员及随身物品安检工作,若发现有可疑人员或可疑物品要立即采取拒载、报警等有效的处置措施。二是要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全面加强对本企业运营车辆的路检路查,通过随车检查及站点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并制止驾驶员的不安全、不文明运营行为以及影响安全运营的情况,为广大市民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五)落实出租汽车行业运态监控工作
利用GPS信息平台加强对我市在营出租汽车进行监控
一是监控“三月三”期间出租汽车运力情况,向车辆发布高峰客流预警信息,预先调度车辆,确保及时疏散客流;
二是注意监控出租汽车的异常聚集行为,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六)做好公交与地铁的衔接与运力保障
加强城市公交(含BRT)与轨道1、2号线的衔接,建立客流量信息相互通报机制,确保轨道1、2号线突发客流高峰等情况下公交车辆及时抵达及安全疏散乘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把做好20xx年“清明节”“三月三”期间交通运输保障作为提升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形象、整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全力以赴,精心筹备,严密组织,反应迅速,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城市客运交通行业运输保障工作任务。
(二)建立值班制度,抓好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值班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值班电话(包括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要明确职责,掌握运输动态,遇有紧急情况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要加强对应急车辆装备的保养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使用。“清明节”“三月三”期间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服从上级的协调和安排,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交通运输保障任务。
清明节是祭祀、外出游玩等活动集中时间,也是森林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等易发多发时段,为有效预防火灾、学生交通和溺水等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学校要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活动,放假前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一次校园安全自查活动,重点排查校舍、食堂、宿舍、实验室及校园各项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要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台账,立即整改,确保把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开展好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各学校要利用安全课、主题班会、告家长书、黑板报等方式做好清明节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告知学生节日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学生安全意识。要根据节日特点,重点加强祭祀活动的用火安全、森林防火,外出活动的交通安全和防溺水安全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学生及家长的忧患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清明节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校园管理和治安防范,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保证学生的.安全和健康,要加强校园门卫值守和治安巡逻,强化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的巡查监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抓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妥善处置并逐级上报。对谎报、瞒报、迟报和延报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为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景区及周边地区扫墓活动的管理,为群众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扫墓环境,按照区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安全稳定、交通畅通、护林防火、文明祭扫等工作为重点,周密计划,落实职责,保证清明节期间景区及周边群众扫墓活动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清明节景区及周边扫墓活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局长
副组长: 副局长
组 员:行业管理科人员及清明节日期间值班人员
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平时在行业管理科,清明节放假期间在局值班室。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确保扫墓活动安全有序;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尽其责;
(四)预防为主和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四、工作重点
(一)火情、火灾
现阶段群众祭扫的.习俗大多以焚烧纸钱和燃放鞭炮为主,而景区内草木茂盛,可燃物多,极易引发火灾。
(二)拥挤踩踏事件
由于祭扫人员众多,在人流量高峰时段以及狭窄地区容易引发拥挤踩踏事件。
(三)景区周边易发生祭扫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
景区周边道路狭窄崎岖、坡陡弯急,容易引发人身安全事故。
(四)祭扫人员突发严重疾病
由于扫墓地区空气状况恶劣,一些扫墓人员特别是老年人和儿童会因心理和身体状况不佳引发身体不适。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安全保障。
加强管理,制定本单位清明节应急预案,强化工作职责和各项措施,消除景区及周边安全隐患,确保群众扫墓活动安全有序。
(二)提供优质服务。
各景区要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设计一些休闲郊游的分流方案,为群众扫墓活动提供便捷、温馨、周到的服务。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由于这个节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是人们纪念先烈和祖先的重要节日,村民烧纸钱香烛的风俗习惯现阶段还难以改变,这种纪念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近几年遇干旱天气造成森林火灾频发,为了有效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保护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谐林区、平安林区,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取得全面胜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今年的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坚持以防为主,防扑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强森林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综合防范、应急处置的能力,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率100%,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为绿色湛江、平安湛江、和谐湛江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20xx年白沙镇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20xx年白沙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为提高本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20xx年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成员如下:
总指挥长:
指挥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经济办。办公室主任由林志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对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森林防灭火领导责任制落实工作
1.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落实贯彻《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明确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2.落实应急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要对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真抓实管,把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全年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点,及时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活动。
3.落实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村委会、机关单位督促辖区内各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落实清明节森林防火主体责任,落实防火设施设备,严格管理经营区域用火,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保证森林经营区域内的防火安全。
4.强化监督监管职能。清明节是一年中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各村委会、机关单位要重点督查对辖区内森林火灾频发部位的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对各地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5.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准备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物资,并建立联防救援机制,落实后勤保障措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6.火案查处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及时组织力量集中侦破,依法惩处火灾肇事者,并公开曝光,以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分子。
(二)加强值班调度
清明节期间,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与地方消防救援大队密切联系,有序处置火情,及时准确上报森林火情,全面掌握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做到应急处置安全、有序、高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按上级关于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落实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确保全乡清明期间安全零事故。
二、组织机构
成立紫溪乡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办,由何斌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清明节期间的日常事务。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清明期间工作组成员严格执行轮班值守,加强上路巡查,加大对无牌无证、超员超载、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力度,不定期对各路段进行隐患排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检查。要对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烟花爆竹的来源和储存是否安全。同时做广大村民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宣传力度,确保清明期间扫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杜绝因烟花炮竹燃放引起的火灾事故发生。
(三)强化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各村要有针对性的制定强化火源的管理办法,森林防火员、巡山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检查、重点监控、巡护检查,从源头上管住火源。
(四)加强村民建房的安全管理。村规办和各村委会要针对雨量增加、灾害天气多发、地质环境易受影响等特点,强化村民建房施工的安全管理。要多到建房现场进行查看,对村民建房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进行规范,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领导,做到层层发动、层层布置、层层落实。
(二)密切配合,深入宣传。各村、各单位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制订工作方案,进村入户宣传清明节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特别是祭祀扫墓烧纸和烟花爆竹的燃放安全,从思想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坚守岗位、强化值守。清明期间,在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值班备勤工作,及时掌握全乡动态,做好人员保障,确保信息畅通。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到来,在此期间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是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的易发多发期,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镇(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针对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各镇(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实际,加强对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确保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严防生产安全事故
一是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力度。要加强道路交通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农村公路运输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农用运输车群体性载乘而引发的安全事故。要充分吸取近期国内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的路线检查,落实“六必查、两比对”措施,严查重处超员超载、客车违规载货、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不按规定线路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交通事故。要加强重要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对农用运输车辆及其驾驶员实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查处。坚决打击非法运营车辆非法载客进行祭祖、扫墓活动,确保清明节期间道路运输安全有序。
二是加强火灾防范工作。清明期间进入火灾易发期,再加上当前天气干燥,火灾风险较高,各镇(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关注,采取有力措施,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大对祭祀扫墓活动集中场所的监督力度,制定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方案,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加大对企业周边野外用火的检查监控力度,防止野外用火殃及企业的'安全。同时要认真做好火灾应急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要强化建筑施工特别是露天施工的安全监管,提升建设项目安全技术保障水平。遇雷电、大风天气时务必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切实落实企业尤其是班组长安全责任,严格按规范规程操作,严防“三违”现象发生,有效预防施工坍塌等事故发生。
四是强化旅游安全管理。要强化各景区景点的安全检查,确保游客运载工具和大型游艺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对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加强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确保运行安全。
五是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春季气温回升,各种流行性疾病增多,极易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各镇(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和食用安全食品意识。要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的管理,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要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进一步加大工贸、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校车、敬老院、水利电力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三、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镇(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要紧紧围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这一主题,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和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广泛进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增强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提高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能力。
为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宣传、贯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xx〕x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全国清明节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大力开展惠民殡葬和生态安葬,全面做好20xx年清明节工作,根据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目标,发挥清明节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
二、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
(二)继续深入贯彻中央“两办”《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度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日,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三)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强化服务保障,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和认同感。
(四)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按照民政部和市民政局要求,结合我旗清明节祭扫实际,全旗从4月3日开始启动清明节期间应急工作,成立xx旗20xx年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其劳兼任,电话:xx,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组织各单位工作,掌握工作动态,汇总情况,上报紧急事态。各苏木镇也要成立相应办公机构,责任落实到人。
四、工作安排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祭扫安全
全旗各苏木镇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办发电〔20xx〕1号)精神,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综合运用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苏木镇民政办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组织不力的、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清明节期间正值全旗春季森林防火期,也是火灾高发期,各苏木镇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要重点突出防止火灾。林区和草原地区,一是要坚决执行春季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清明节祭扫,严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二是进入林区草原祭扫的群众,严禁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燃物品;三是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存放地焚烧祭物,必须在专设的焚烧场所。各专设燃烧祭物的场所,要安排专人管理,配有完备的'消防灭火器材设备,并提前进行检查试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旗殡葬管理所在清明节前,对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用品市场要集中进行清理整顿,任何单位、商铺和个人经销的殡葬用品,都不得借清明节之机涨价提价,坚决维护殡葬用品价格的稳定。坚决制止销售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
嘎鲁图镇等人口较集中的苏木镇,要重点加强祭扫设施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防止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要提前设定应急疏导的路线和地区,对人流集中的场所,安排专人,有序引导群众顺利进行祭扫活动。
清明节期间,xx旗民政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旗殡葬管理所,担负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工作,负责掌握全旗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地工作,与市民政局和各苏木镇上下联动。4月3日—6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值班电话:
各苏木镇和殡葬服务单位都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确保清明平安。4月1日前,各苏木镇和殡葬服务单位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旗殡葬管理所。
(二)贯彻《意见》精神,实现文明低碳祭扫
文明低碳祭扫是时代赋予现代清明节的基本要求,也是推进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苏木镇和殡葬服务单位要以文明低碳祭扫为主题,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榜样作用,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
一是要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条件,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不断开辟和完善网络祭奠平台,主动开展“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等免费或奖励活动,逐步使群众由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
二是民政系统的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的祭扫用品,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
三是要加强清明节祭扫的管理,在集中祭扫的殡葬服务场所,通过加强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
四是要注重弘扬烈士精神,充分利用各类烈士纪念设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通过敬献花篮花圈、植树披绿、追忆烈士事迹等祭奠形式来缅怀烈士,注重弘扬时代新风,继承烈士遗志,真正致力于服务社会和推动发展。
(三)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在今年3月20日至4月20日期间,在全旗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上下联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共同营造清明节良好舆论氛围。各旗区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文明祭扫宣传基地或公益生态安葬示范点,通过举行“文明祭扫启动仪式”“集体公祭”“集中生态安葬”等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广泛宣传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大力推行树葬、骨灰撒海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处理方式,在土葬改革区积极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有效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
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各苏木镇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主题宣传月活动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宣传进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建立和完善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
(四)狠抓行风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殡葬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殡葬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殡葬工作的感知和认同。各苏木镇和殡葬服务单位要把提升殡葬服务保障水平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全旗在3月20日至4月20日期间,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
一要坚持服务为先,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二要认真贯彻落实《xx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免除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 重点优抚对象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x民政设事[20xx]x号)、《xx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xx府发〔20xx〕x号)要求会同财政部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切实维护群众殡葬权益。
三要严格落实《xx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内发改规范字(〔20xx〕x号),规范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强制消费、以次充好等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维护好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努力把殡葬服务单位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10日)
3月中旬,根据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下发各苏木镇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做好20xx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制定全旗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方案。
(二)工作部署阶段(3月10日—3月25日)
下发文件。下发各苏木镇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清明节期间的各项方案、通知、文件,全面部署清明节工作。
主动宣传。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的“主题宣传月”“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贯彻自治区“两办”《实施意见》精神、惠民殡葬政策和自治区殡葬改革成果,主动接受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3月20日至4月15日,各旗区负责上报“主题宣传月”“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动态。
督促检查。3月底以前,旗区民政局,对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准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0日—4月15日)
各各苏木镇和各有关殡葬服务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实现低碳祭扫,平安清明。
xx月3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月4日至6日连续三天发布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错峰祭扫,安全出行,文明祭扫。
(四)总结报告阶段(4月7日—4月8日)
清明节后,各各苏木镇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对20xx年清明节的各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8日前传真报旗殡葬管理所。
殡葬管理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值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