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实施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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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扎实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在用锅炉安全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定于20xx年12月13日-20xx年1月30日在全镇集中开展在用锅炉安全大检查活动。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为全县所有浴池、工商企业、商业经营等在用的承压锅炉及常压锅炉。
1、检查锅炉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领取了使用登记证。
2、检查锅炉是否在检验有效合格期内。
3、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检查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是否在检验有效合格期内。
5、检查是否超压运行。
6、检查锅炉及分气包是否私自改造。
7、检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8、用电设施、防火设施是否规范。
二、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从即日起到12月30日,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对辖区范围内的锅炉进行全面逐一检查,确保所有在用锅炉检查整改到位,并将专项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20xx年12月22日前报镇安全生产办,同时上报《浴室锅炉检查情况登记表》和《浴室锅炉专项检查汇总表》。联系人:,联系电话。
2、督查阶段。从12月31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镇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全镇锅炉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村(居)及责任单位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了锅炉安全大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锅炉以及“土锅炉”等是否依法进行了处理,隐患是否及时消除,辖区内是否留有检查死角与盲区等,检查结果将全镇通报。
三、工作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及“一岗双责”的原则,各村(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辖区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人,对瞒报、漏报的村(居)、单位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确保浴室、工厂锅炉安全运营。
对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浴室等,由安监、质监、公安、消防、工商、环保、供电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依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锅炉进行查封、拆除等强制性处理,确保安全无事故。
关于印发《××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现将《××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年×月××日
××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年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切实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真正发挥农村公路的功能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发[20××]××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特制订本镇农村公路养护活动年实施方案。
一、明确责任
农村公路指本镇辖区内农村四级公路。各村(居)为农村公路的养护责任主体单位,将辖区内每条道路落实到人头,专人长年进行养护。镇农路办负责督查考核各村(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二、开展活动的目的、时间和步骤
本实施方案是为了落实管养责任,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促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高管养水平、服务能力,保障农村村民出行,确保道路安全运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活动分以下几个阶段:动员部署阶段进行宣传和动员,营造氛围;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东交发[20xx]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具体情况进行实施和考评;总结评比阶段进行评比和考核奖惩。
三、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全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 ××× ××× ××× ×××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的动员部署,监督检查及总结评比、考核工作。指导各村(居)做好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及其设施保护工作。各村(居)民委员会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公路养护工作,由各村(居)民委会与养护人员签订养护合同。
四、养护标准
1、保持公路及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保证行车安全、舒适、畅通。
2、路面定期清扫,及时清除杂物、积水、积雪等,清除的杂物不能堆积在路肩上,以保持沿线的清洁。水泥路面应定期清除缝内多余的添缝料,以保持其伸缩性能。
3、路肩平整、坚实、整洁、无杂草、坑洼、堆积物,与路面的接茬平顺。
4、排水设施无淤积,保证路基、路面不积水。雨中应上路巡查,及时清除堵塞物,保证水流畅通。
5、及时清扫、清除桥面杂物,疏通泄水孔,保持桥面整洁、排水畅通。
6、涵洞构部件完好,要保持水流畅通,进出水口洞内无堵塞、淤泥现象。
7、沿线标志及安全设施齐全、醒目,无破损。
8、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内按照规范因地制宜搞好绿化。
五、养护管理职责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职责
1、农路办要加强公路养护工作的领导,落实本行政区内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登记、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落实养护配套资金和养护质量考核;编制公路养护及专项工程年度计划。
2、及时上报各类养护报表,做到数据准确,齐全完整。
3、督促村(居)安排责任心强、任劳任怨的人员担任专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员,并对养护管理员进行严格管理,实行工作考评制。
4、加强巡查,积极协助上级交通部门查处各种破坏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对本辖区内公路路产、路权侵害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市路政管理部门。
5、协助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农村公路管理
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村(居)委会职责
1、各村(居)要安排责任心强、任劳任怨的人员担任专职公路养护管理员,并签定养护合同和安全合同,对村域内农村公路进行专业养护。
2、要安排村干部对辖区内的农村公路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在农村公路两边5米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和构造物,在公路上乱堆、乱放物品和设置路障等现象,要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镇农路办。
3、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公路绿化工作。
4、发现危险路段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如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公路阻断,零星塌方单处50立方米以下、路基缺口单处10立方米以下(不包括砌筑挡土墙)等路段,必须组织人员配合农路养护人员及时清除、填补,确保交通安全;超过以上标准、损毁严重的路段,要立即上报镇农路办,以便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交通。
5、负责对村民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三)公路养护人员职责
1、应根据不同技术等级标准、不同的路面要求,严格按照交通部门有关养护技术规范进行公路养护。
2、进入汛期前,要按照标准对路基进行全面整修。进入汛期后,要进行边坡杂草修剪,使杂草与边坡间平顺适应,边坡坡面平顺、坚实。因雨水冲刷形成的缺口应及时修补、夯实。
3、所养护路段发生险情时,应及时报告村(居)委会,配合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属于小范围塌方、损毁情况的,必须及时清除、填补,确保交通安全。
4、如有发现群众侵占路面等现象要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村委会。
5、要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施工,养护作业区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标识,施工现场要文明施工,为通行车辆和行人提供方便。
六、养护资金来源、安排
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的农村公路保养资金,镇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村(居)自筹资金。
2、资金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上级财政养护资金的70%用于道路管护人员的基本工资,每半年根据平时督查检查和评比考核情况进行发放,10%用于考核,20%用于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农村公路严重塌方、损毁的修补。
3、除日常养护外的其他养护工程包括公路的中修、大修、改善工程以及当年发生的较大水毁及其他自然灾害造成的公路损坏抢修和修复工程,采取专业化养护。资金由镇向农路办争取补助,先由镇和村自行垫付,保证公路畅通。
七、检查、考核
为确保养护工作顺利进行,做到职责分明,镇对各路段养护工作责任主体和养护人员实行立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镇农路办不定期进行养护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检查每季一次,年终时综合二次检查结果和日常巡查情况,结合市农路办每年的农村公路养护评比考评结果,对各养护路段养管工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作为拨付农村公路保养资金的重要依据。对养护工作做得好、被评为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由镇给予相应奖励。对养护工作较差的路段,群众有投诉,达不到道路养护考核要求的,全年养护资金扣拨30%,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群众反映强烈、长期达不到道路养护考核要求的路段,要求村委会立即调换养护管理员。
八、加强资料搜集整理和信息报送
各村(居)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镇农路办,由农路办确认后制定解决方案,镇里解决不了的由镇向市农路办及相关部门请求落实。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按时完成扶贫开发任务,扶贫贡献率高于全市农口各行业平均水平。具体目标是:20xx年—20xx年,重点实施四大脱贫攻坚工程,即优势特色畜牧业扶贫工程、畜牧龙头企业帮扶工程、畜牧专业合作社扶贫带动工程、畜牧科技扶贫促进工程,全市畜牧兽医部门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支持、资金扶持、技术指导、就业帮助等多种形式,积极帮助全市有相关需求的贫困人口通过畜牧产业脱贫。
二、重点工程
(一)实施畜牧优势特色养殖业扶贫工程。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养殖习惯,通过实施畜牧产业项目,引导、扶持、指导有养殖意愿的贫困户、贫困人口因地制宜发展畜牧养殖,促进贫困群众就地脱贫。一是争取省级以上财政资金,以畜禽种业、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粮改饲、畜禽污染治理等政策性扶持项目依托,带动畜禽养殖重点村、有养殖意愿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发展生猪、奶牛、肉牛等畜禽养殖业。二是大力发展品牌畜牧业,提高贫困地区畜产品的品牌效益和市场价值,努力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三是组织生猪调出大县、奶牛养殖大县等有关畜产品优势产业县做好市场风险防范工作,参照订单生产模式,协助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户搞好产销衔接,畅通销售渠道,切实解决畜产品“销售难”问题。一旦发生“销售难”现象,及时开展多种形式的促销工作。四是扩大畜牧业保险覆盖面,支持畜禽养殖保险发展,为贫困户争取更多的财政保费补贴。积极争取省、市畜牧产业风险基金或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有关保险,为有关贫困户养殖收益提供托底保障。
(二)实施畜牧龙头企业扶贫工程。一是引导畜牧龙头企业通过产业发展扶贫。支持畜牧龙头企业到重点贫困地区建设养殖基地、冷链物流基地、畜产品深加工基地以及发展生态畜牧旅游业等,通过“龙头企业+养殖户”“龙头企业+基地+养殖户”“龙头企业+畜牧合作社+养殖户”等模式,以订单生产、合作协议、产销对接、股份合作等方式,密切龙头企业、合作社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实行“以企带户”。二是组织畜牧龙头企业通过资金投入帮扶。支持协调畜牧龙头企业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通过无偿资金投入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贴补生活,凡获得过畜牧业政策性扶持资金的县和畜牧龙头企业都应承担脱贫攻坚责任,原则上每个企业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少于1O户。三是组织畜牧龙头企业通过吸纳就业帮扶。指导畜牧龙头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凡已承担或准备承担政策性项目的龙头企业,原则上每个龙头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不少于10人。
(三)实施畜牧合作经济组织扶贫工程。大力发展畜牧合作社,通过吸纳贫困户、贫困人口入社发展生产、入股分红、打工创收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攻坚。没有合作社的扶贫工作重点区域,要根据畜牧产业发展需要,引导畜牧产业能人组建畜牧专业合作社,吸纳贫困农户入社脱贫。评选市级以上畜牧合作社示范社,要将吸纳贫困户入社作为优先条件。每个获得畜牧业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农民合作社,原则上吸纳10个以上贫困农户入社并脱贫。对于吸纳贫困户入社的畜牧专业合作社,在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时,应当提高项目资金补助标准,让更多的贫困户参与合作社承担的项目建设任务。组织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示范场积极参与扶贫行动。鼓励市级以上畜牧标准化示范场(园区)经营主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结对帮扶、示范带动、技术指导服务活动,鼓励示范场为当地从事畜牧养殖的贫困户提供指导服务。对扶贫责任履行好的示范场,在有关项目资金安排上优先给予支持。
(四)畜牧科技扶贫促进工程。一是强化畜牧兽医实用技术培训,精准识别有畜牧养殖意愿的`贫困户原则上培训一遍。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畜牧兽医新技术培训等各类涉牧培训为重点,组织贫困户、贫困人口接受各项专业技术培训,每年培训贫困从业者500人以上。二是组织开展科技人员下乡活动。以科技进村、入户、到场,推广标准化生产、动物防疫等实用技术为重点,充分发挥畜牧兽医站、村级防疫员等基层技术推广服务人员作用,加强技术指导,组织技术人员与贫困户结成技术帮扶对子,确保实现场场有包干技术人员、户户得到技术服务的目标,为推进贫困户发展畜牧生产提供科技支撑。三是培育壮大一批畜牧业主导产业。组织市、县两级技术推广人员与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通过建立创新团队与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新型经营主体相衔接的技术推广机制,创新服务产业新模式、新途径,培育壮大一批畜牧主导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四是培育一批畜牧科技示范户。以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补助项目为依托,建立县乡两级畜牧技术推广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场、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新机制,着力培育畜牧科技示范户,带动贫困户发展畜牧产业。科技示范户要重点在有意愿、有生产能力的贫困户中遴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扶贫工作新要求,把行业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强化指导,整体部署,落实责任,分类推进。市级畜牧部门成立畜牧行业扶贫指挥部,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谋划;县级畜牧部门要成立行业扶持领导小组,抓好各项扶贫工作落实;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充分发挥畜牧行业人才、技术、体系、信息等优势,采取有效措施,把行业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按照职能,围绕做好行业扶贫开发工作,在挖潜、对接、结合上下功夫,突出重点,强化责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尽快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要牢牢抓住产业扶贫、智力扶贫、一对一扶贫等重点环节,找准畜牧兽医部门行业扶贫优势,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把行业扶贫工作做细、做实、做准。突出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凡是能往贫困地区倾斜的政策、项目、资金都要积极争取落地,尽快投产达效。
(三)完善推进机制。完善和落实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探索创新开展精准扶贫和行业扶贫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建立完善信息沟通与通报制度,加强工作监督检查,随时掌握工作进展。加强与扶贫等部门的衔接,做好与各片区联系单位的沟通与配合,整合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工作,不断增强工作的活力和实效。注重发现培养、总结、宣传扶贫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整体扶贫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