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11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故乡读后感11篇,以供参阅。
这是一篇状物的文章,写了杨梅树和杨梅果,重点写了杨梅果的形状、颜色和味道,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热爱故乡杨梅的思想感情。文章脉络清晰,词句优美,耐人回味。
正好,我爸爸的一个朋友从温州给我带来了那里的`最有名的水果“杨梅”。
杨梅圆圆的,满身都是尖尖的刺,浑身都是紫红色的,闻一闻,就会感觉一阵酸酸的甜甜的香味迎面扑来,会让你胃口大开。我拿一个放进了嘴里,当舌尖触到杨梅那平滑的刺,啊真甜啊!我轻轻咬开它,就可以看见那新鲜红嫩的果肉,嘴唇上舌头上同时染上了鲜红的汁水。
我刚吃了一个,感觉杨梅很酸,我就不吃了。妈妈对我说:“杨梅的营养十分丰富,郑州可是非常少见的哦。”在妈妈的诱惑下,我拿起杨梅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我吃了一个又一个感觉不酸反而变甜了,我渐渐地喜欢吃杨梅了。我品味其中的喜爱之情。而体会作者思念故乡,热爱家乡的深厚感情。
最近我们学习了一整组关于鲁迅的文章,以前比较疏远的人物一下子给拉近了,拉近了我才真正的知道鲁迅为什么被称为“民族魂”了。就是因为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
我课本上有一篇叫做《少年闰土》,学完这篇课文后,我找到了原文章读了深有体会。
在那个时代的人民,主仆关系有必要分得那么清楚吗?老爷都不在意,你又何必分得那么清楚呢?在故乡这篇文章里写的最多的主要是回想少年时代的闰土,鲁迅把闰土写的多么细致啊!足以表现了鲁迅对他和闰土这份友情的珍惜。可闰土那声“老爷”喊出口时,那份友情只能作为回忆了。我从心底里为他们这段友情感叹。鲁迅之所以能把文章写好,主要是他在文章上下了功夫,用了感情,读者在他的文章里能读出他的感情。看完这篇文章我学到了很多很多,我会好好利用这些知识的。
“月是故乡明”
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情感,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一直让人感觉生涩。
闰土是文中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农民的代表。闰土的少年时光多美好!抓鸟,刺猹,拾贝,观鱼,多快乐的生活。但中年时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不能形容,这又是怎样的`不幸!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怎样?倘若人人振奋起来,闰土又怎会成一个悲剧?
今天,我读了故乡的芦苇,很受感动,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奋动着作者的缕缕情思,文中作叙述的小河,野花,没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经过作者饱蘸深情的笔,都显现的非常美丽,迷人。作者博物馆从它的作衬托,然后突出描写芦苇朴实而又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用途,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由此得以升华。
然而,多年来尤其令我梦牵魂绕,永远不能忘怀的,却是故乡的芦苇。这段写作者对故乡的芦苇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忘怀。
生我养我的故乡啊,你给我留下多少梦幻般的`,缤纷的记忆----这段写作者在故乡的,故乡的芦苇丛给了他很的回忆。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每一株花草树木都有生命,所以我们爱护这些花草树木。
我爱自己的家乡,爱家乡的一草一木,爱我身边的每一件东西。我们一起行动吧!一定要爱护这些花草树木和身边的每件东西。
主要内容:这本书是谈精神生活的。
全书说了:人的精神是个在外游行的游子,他本来的故乡在一个美好的地方,这里的好事让他想到了那里的情况,他就会鼓励我们做得更好。
这篇小书让我深有感触。周国平不愧是大作家,“灵魂”、“精神”这两个困扰哲学家们多年的难题,他以一小篇作品就给了我们大概的'解释。
灵魂这个虚无缥缈的东西,我认为是有的。
他通常会产生“精神”这个附件。
这“精神”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他像细胞那样,可以自我分裂、复制,而且还是永久性的。
书里还有一篇十分著名的文章:读永恒的书。
我们也应该学习周国平先生,读“不可不读的”、“永恒的书”。
今天,我有幸读了林红宾作家写的《故乡的云》。我很喜欢这篇文章,因为林红宾作家在这篇文章中用了很多修辞手法,美化了作者眼前所看到的故乡的云。
令我最吸引的一段话是:“白云本来就很美,一经太阳用神奇的画笔涂抹,就更加妖娆多姿,那破晓时的`满天朝霞,色彩斑斓,极其生动,犹如一湖莲花怒放,更似宝库打开,放射出迷人的奇异光彩……”这句话貌似在把白云比作成一个画板,太阳用神奇的画笔把白云画得极其生动,很吸引读者。
啊!故乡的云原来是可以这么美的呀,为什么我却不能发现呢?
社会上崇敬名人,于是以为名人的话就是名言,却忘记了他所以得名是那一种学问和事业。《故乡》这篇文章使我被受感动。
这篇文章是写的闰土少年和中年时的对比:少年的闰土是紫红的.小脸蛋,头戴一顶小毡帽,项上戴着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是中年的闰土却大不相同,他身材高大脸色灰黄有皱纹,眼周围红肿双手粗糙,浑身瑟缩。两人的感情也不如以前了。以前两人玩的十分开心并没有身份之分,但是中年的闰土已经对“我”十分恭敬两人没有那么好了,但是还可以谈上话!
这让我深深的明白了,身份竟然能决定一切。农民永远只能是一辈子农民。
后来“我”要离开了,“我”与闰土依依惜别,谁也不舍得谁,但是“我”们终究还是要离开的,也许这就是缘分吧!在生活中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家人和朋友,不要以别人的缺陷去无端的歧视别人,要珍惜一切。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书是知识的海洋,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月依然去图书馆,依然是借书来看。
其中鲁迅先生的《故乡》,深深的吸引了我。《故乡》讲述了“我”和闰土小时候的.一些故事,作者与闰土在一起很快乐,但过了正月,闰土便要回家。一开始还有交往,可后来却再没有见面。后来,鲁迅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见到了闰土,可闰土却完全变了,鲁迅万万没有想到,两人似乎隔了一堵墙,没了儿时闰土亲切的一声“迅哥儿”,迎来的却是令人心寒的“老爷”,这是两人间的一层可悲的“厚障壁”。
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故乡曾经是如此的美好,但它却让活泼的人变得麻木不仁。旧社会真是可悲呀!作者希望故乡未来会变得美好,并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希望他们有新的生活,新的道路。
这两天,我读完了《故乡》这篇小说,这篇小说虽然不长,但很吸引我。
鲁迅在这篇小说里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借这个充满活力的质朴少年,写出小时候他所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猹尽力地刺去……描写了儿时故乡的情景,写了闰土小时的活泼可爱,聪明。同时写了“豆腐西施”的变化,鲁迅把他比喻为“圆规”,都写了他们因为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可悲文章也表现了当封建社会的压力,人们为了生存而失却了自己的灵魂的生活,因为时间的飞逝,因为生存的欲望,使他们从一个可爱,聪明的孩子变成一个衰老拘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