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门卫管理制度6篇(学校门卫制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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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学校的安全,保障学校的正常秩序,特制定以下巡逻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政教处课间巡查人员共同参与校园巡逻。
2、巡逻人员要做好进出人员的询问及接待工作,言行要文明礼貌,并做好询问记录,必要时查验证件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准进入校园,对确因工作需要时,请示领导批准后进入。
3、巡逻人员要写好巡逻记录,做好交接班手续。
4、巡逻人员在巡逻期间不准谈笑、吵闹、离岗等。
5、严禁小商贩、推销产品等其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看好学校的`备品、设施、自行车等。
6、巡逻人员在师生离校后要及时清校,检查校内用电设备是否关闭,锁好大门,经常巡逻,防止失火、盗窃。
7、巡逻人员发现校园内突发事件或重大险情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险情扩大。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
8、巡逻人员必须积极协助做好校内的社会治安管理、服务工作。
一、门卫在校办公室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学校和宿舍院内的安全,值班员必须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提高警惕,严守工作岗位,要有高度的责任感。
二、维护校内的.治安秩序,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的登记手续,做好登记记录和值班记录;严格盘查入校的陌生人,严禁收购废品、捡破烂、小买小卖等闲杂人员入校。
三、做好进出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检查登记,对不符合手续的有权扣押和没收。凡不负责任的放行,所造成单位和个人经济损失的均由当班人赔偿。
四、要熟记火警、水警电话号码,熟悉公安机关110电话的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及时报警。
五、负责门卫周围的环境卫生工作,全面履行江潜市关于门前"四包"的管理职责。
六、当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下棋、看书、打牌等。
1.学校门卫工作是体现学校文明形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和财物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室实行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勤期间,门卫人员必须衣冠整洁,仪表端庄,注重礼节,讲究文明,不得擅离职守。
2.门卫人员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学生上学放学期间,门卫人员必须全部在校门外查验证件,学生凭校牌、教职工凭工作证进门,严防不法人员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学生在校期间,门卫人员保持一里一外,在外值勤人员应严密注视校门外人员动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3.来校办事人员均履行电话联系和登记手续,外来人员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学生上课和午休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家长进校会见,特殊情况经与班主任联系核实后方可放进。杜绝学生家长无手续送饭进校。
4.上课期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准假条,门卫人员在核实登记后予以放行。
5.任何人从学校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手续,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检查,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并及时报告保卫科处理。
6.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制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设点,杜绝推销产品或散发广告传单者进校。
7.保持门卫室和大门里外环境清洁卫生,大门内外两侧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8.及时开关校园路灯。遇有活动时,及时做好亮化灯、喷泉、电梯的开关工作。
1、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制度。
2、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不得擅离职守,在岗时不得做工作以外的任何事情。
3、严格进出校门查询制度,外来人员进入校门必须登记,离校时必须注明离校时间。礼貌待人,严格管理,善于发现情况,并及时报告。
4、严禁社会车辆进入校门,上课时间内,校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寻找学生,如寻找学校领导或老师,先电话联系,待对方答复后方可放行。
5、严格检查进出物资,没有办理手续的物品出校门时有权扣留,待查明有相关手续时放行。
6、放学时,学生凭“通学证”离校,其它时间无相关请假条不得离校。
7、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大门或在大门口逗留,大声喧哗,寻衅闹事。
1、全校师生员工及家属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校门开、关时间,超过时间进入校门的应在门卫室登记;所有校门钥匙一律由门卫室和学校领导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准私自配备,否则,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2、住校生进校后一律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园的`,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或家长陪伴,在门卫室登记后,方可出校门。
3、上课期间,学生家长不得进入校园探望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须等到下课时经门卫登记允许方可进入校园;放学时,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得进入校园或在校门附近围观,须在学校指定地点等待。
4、上课期间,任何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其它时间经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须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接送学生车辆一律按规定地点停靠,不得在校门附近停放。
5、凡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告知来访事由及对象,经查实征得保安人员同意,并进行详细登记,留下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入校园。
6、严禁商贩进入校园叫卖、推销、收购,不允许非本校或与本校无关人员(包括小孩)进校闲逛、打球。
7、严禁在校门附近摆摊设点,堆放物品。
8、严禁在校内、校门周围墙壁、电杆上张贴广告、宣传单。
9、携带物品出入校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登记、验证,否则不予放行。
10、严禁无关人员在值班室及周围逗留、闲聊。
11、忠于职守,实行责任到人制度,在值班时间发生的事件由值班人员负责。
12、对违反门卫制度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其相关责任。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在行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由学生接送人签字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值班人员处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学生家长要进入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值班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值班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值班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进行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