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作文_初二作文12篇(作文这本书真好600字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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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看一遍是不够的。世间有千万本书,但一本好书,看千万遍也不算过。”《陶渊明传》这本书我曾零零碎碎的翻阅过,但是在学过《桃花源记》之后,我决定重读这本书,真正走进你的世界中。
陶潜,你出身名门望族,贵胄之家,祖父为名臣陶侃,你少怀高尚,博学善属文(博古通今,引经据典),颖脱不羁,任真自得,为乡邻之所贵。文章卓伟,才华横溢,王公贵族,争相羡慕。你初次翻开人生——这本看似理至易明实则晦涩难懂的书,自然也想在这片锦绣山河上留下属于自己的浓墨重彩的一笔,实现《大学》中“修齐治平”的抱负与理想。毕竟每个鲜衣怒马的少年都曾幻想过自己位及人臣,官拜宰相,青史留名。
奈何时代捉弄了你,自永嘉南渡之后,皇帝昏庸,纵情声色,半壁江山已沦陷在匈奴的铁骑之下,你想要一展宏图,有所作为,但在那个“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时代,家道中落的你在官场混迹多年也仅得一个彭泽县令的官职,而就连县令这个小官,你也只当了短短八十余天,不堪屈辱,愤然辞官,但也正是这次离开成就了“不为五斗米折腰”的佳话,留下了《归去来兮辞》这样的佳作,衮衮诸公已被历史的红尘所埋没,但你的事迹至今却被人津津乐道。
终于,在对官场心灰意冷后,你决定让一切重新开始,重读人生这本书,你从其中品出了不一样的滋味,人生不只有功名利禄,还有脱离于世俗之外的质朴与自然。于是你选择归隐庐山。在归隐之地,你写诗,酿酒,交谈,取乐,你孜孜不倦,忘我创作……
千百年后的我,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轻轻抚摸着这本《陶渊明传》,重读此书,我好像也对人生这本大书多了一些顿悟:忙碌追求名利的心是否也该歇息一些?生于滚滚红尘之中,每个人都难免沾染上世俗的东西,但我们应该撕开浮华与喧嚣的外衣,挣脱世俗的束缚,不被物欲横流、光怪陆离的世界所迷,坚守自己的初心。我们无法改变世界,却可以为自己宁静的生活和本真的心坚守一方栖息地,去诗意的与自然相处,沉默守望。
阅读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从创造文字到今天,当科学技术高度发达时,人们都在阅读。客机上的创新让阅读变得更容易,但是今天,各种各样的信息已经席卷而来,让人们眼花缭乱。人们也是如此阅读”,但它不是真正的“阅读”开始吧。
说到阅读,人们必须想到书。是的,书是最好的阅读工具。在一个夏日的傍晚,鲜红的夕阳余辉轻轻地落在院子里。这时,一把藤椅被移到葡萄架下阅读。也许这是现代人最想要的阅读方法。当然,许多人没有院子、葡萄藤或这么多闲暇时间,但他们也可以享受阅读。为什么?因为阅读不在乎环境,只在乎心情。心一平静下来,这些书自然变得更易读了。
在当今的信息社会,由于生活节奏加快,人们没有耐心在夏天的晚上享受阅读,通用手机已经成为书籍的替代品。中国人每天都生活在微博和帖子这样的虚拟世界里。手机上零碎的阅读时间比吃饭还要长。零散阅读的成本比纸质书低得多,受到人们的欢迎。零散的阅读不仅带来了大量的信息,也导致了知识来源的随意性和不可靠性。零散的阅读不能使读者走进严肃的文本,使人们习惯于口语,并使网络语言的形成更加猖獗。它严重影响了中国人的规范和标准,侵蚀了人们对文化的理解。
在以色列,平均纸质阅读量是64,日本是40,韩国是11,而中国只有4.35。这反映了现代中国人对纸质阅读理解不深,只知道盲目阅读。省钱。当你面前有一个屏幕时,你可以快速阅读一本书,但你不会再去品味它。当你手里拿着一本书的时候,你不可能很快读完,但是你可以随便翻一页,然后提醒你这本书,仔细阅读,甚至在白天、太阳、月亮和月亮的时候阅读。阅读打破了所有的书籍。看完一本书,你得到的是一种文化美和阅读美!
朋友们,让我们拿起书本,感受阅读的美好!
儿时,不懂长大后的忧愁,渴望能够摆脱长辈的说教,并创造自己的天地,如今已然成年,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回头凝视,我对她心存感激。
有人说长辈是一本厚重的书,但我初读时不懂其中韵味,只觉得其中的内容乏味不堪。幼时的我常常捣乱,不是糟蹋了东家的菜园,就是恶作剧,淘气的不得了。每当邻居来讲理时,你都好言好语给人家道歉,但人家走后,我分明看到你的脸色铁青,眉毛皱成一团。此时我早已酝酿好情绪,眼泪汩汩地望着你,但你不为所动,依旧将我教训个狗血淋头,我也就嚎啕大哭起来,认为你是一个坏妈妈,只会偏袒别人家的小孩。那时我不会读懂你,铁青的脸色下藏着的是爱我的心,是希望我沉稳自若,以柔待人的人生道理。
长大些,我的学业随之加重,而您似乎将自己生活全部的重心放到了我的身上。你减少了外出和朋友娱乐的次数,减少了工作时间,后来甚至辞掉辞掉了工作。您不再像以前一样每天精心打扮自己,每天奔波于工作之中,取而代之的是整日素面朝天,在家为我做饭,照料我全部的生活。面对这一切,我只觉得您将我压到喘不过气来,我只是觉得这一切是因为您变得越来越无趣,我对您的这一切毫无感恩之心,甚至厌烦。那时,我无法读懂,在您黯然失色的背后,是一个母亲的责任与担当。无法读懂这泛黄的老照片上,那个昔日长发飘飘亭亭玉立的少女为何如今不懂生活。
步履匆匆过后,我已站在了人生的十字路口,我想慢下来,捧起那本沉甸甸的书,重读昔日的你,读懂岁月在您身上留下深深浅浅的痕迹。
此刻我是懂您的。
匆匆这些年,您教会我以柔待人,用心去感受去热爱世界,您教会我遇事沉着冷静,遇到挫折不放弃……您为我在学习这条曲折的道路上尽可能的减少阻力,让我的童年时代充盈着您的爱与关怀。
您像一本书,在我成长的道路上用您丰厚的学识助我前行。初读不识其中意,再读领悟书中情。
风吹白雪花,也吹白了您的头发。我想再慢一点,停下脚步,来品味日渐苍老的你!
每每捧起《红楼梦》这本书,我似乎听见林黛玉的苦苦哀求,求上苍不要带走她,她愿整日以泪洗面,只要得以望见宝玉——这个似傻非傻的痴儿。
只为前世的滴水之恩,今生用所有的眼泪偿还,谁比你更痴心,只有你——林黛玉。
也许很多人不喜欢黛玉悲天悯人的情怀,看不惯她那自命清高的姿态,然而,这只是表面的黛玉。她的内心,与琼瑶剧中的女主角一样,一腔柔情似水,只为心中的那个他。
她是那么感性的小女子,只为宝玉与宝钗谈笑风生,伤感便触动了心扉。一边葬花,一边哭着吟那首柔肠寸断的《葬花吟》。她是个小女子,在《红楼梦》里,她不仅是一个精通琴棋书画的大家闺秀,亦是一个爱争风吃醋、耍小性子的小女子。
常常幻想着《红楼梦》的后四十回,不为高鄂所续,乃曹雪芹亲笔,那黛玉的命运将何去何从,似“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的那份凄凉吗?但是,这对黛玉来说未尝不是一个更好的结局。
含泪而终,在宝玉洞房花烛夜,一缕香魂飘离了这繁华的烟柳之地。也许曹雪芹设定的结局更凄美,但可以确信的是宝玉一定没有背叛他们之间的善良,不受世俗繁琐侵蚀的绝美爱情。
即使现实是残酷的,黛玉似乎渐被大观园中那些至亲骨肉所遗忘,但我希望宝玉至少在他心底的一个角落,永远留着黛玉的位置,那是谁都不可替代的。
品味《红楼梦》,黛玉的音容笑貌似乎历历在目。与肥皂剧不同,黛玉这一形象只会在我的脑海中越发得鲜明,越发令人回味、令人痴迷。
每每想到林黛玉,我就会想到她与宝玉之间纯真纯美的爱情,我就会想到大观园中的“市井百态”,我就会想到曹雪芹的“焚膏油以继晷”,所说字字看来皆是血的感慨。
只是因为这本书,宛如在你的心房打开了一扇窗,汲取养料,种子逐渐发芽,这是智慧的嫩芽,清新而又充满了生命阳光的味道。
黛玉,你不要哭泣,像我一样爱你的人会为你流泪的。——后记
《西游记》是元末明初的吴承恩所作,为四大名著之一。
这本书讲的是孙悟空因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后,和猪悟能、沙悟净、西海龙王三太子一起随着唐三藏一起拜佛求经,最后修得正果的故事。
我最崇拜的就是孙悟空了。他神通广大,会七十二变,一个筋斗云能翻十万八千里,有一双火眼金睛,武器是定海神针金箍棒。他神机妙算,战斗力强,十万天兵天将都奈何不了,比如在车迟国,斩首、切腹、下油锅都奈何不了他。
沙和尚尽管没有他大师兄那超凡的本领,只会一点点本领,但是只要两位师兄起内讧的时候,他就变身成为和事佬。他很忠心,在唐僧被抓住的时候,总是到处求援。
猪八戒是我最讨厌的主要人物。取经途中,他总是三心二意,颠倒是非,贪好美色,胆小怕事。每当看到师傅被妖怪抓走,他就要分行李,搞散伙。他还总是因为贪小便宜让师傅被妖怪抓走,白骨精化妆成姑娘骗唐僧,被孙悟空打,他却因为美色而颠倒是非,让唐僧错怪孙悟空。
唐三藏是一个一心向佛的出家人,但是又特别呆板可笑,正是因为这个特点,所以每次遇上妖精都被抓。而且他肉眼凡胎,是人是妖是仙都分不清。红孩儿挂在树上,孙悟空好言相劝不去救他,他偏发了善心要救,还说孙悟空不善良,结果不用说,被抓了。
西游记里故事也有些隐喻。比如众神不管自己的坐骑,任凭他们下界为妖,谋财害命。通过这种情节,作者嘲讽了那些高高在上的掌权者。
尽管路上有九九八十一难,但是师徒四人依旧不放弃西行,最终取得正经。这正是印证了不经过风雨,怎能见彩虹的道理。
总之,这是一本好书,推荐大家来读。
在王老师的引导下,我也养成了爱看书的好习惯!在这个暑假里我都看了十几本了,可是,这本书让我深受喜爱!倍受感动!
这本书的名字叫《穿堂风》。
我们一起来看看书的内容,那么还请跟着我的脚步,带你去探索,这本书的庐山真面目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委员,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曹文轩。书中故事讲的是和我们年龄相仿的一个小男孩,在他身边周围发生的种种事件。故事就发生在一个小村庄里,有个小男孩叫像树,是村里最不受欢迎的孩子。
这一年,炎热的夏天来到了,别人家的孩子都在草棚底下享受着凉爽的穿堂风,只有一个光着脊梁的男孩,头戴草帽,在田野里跑动。一个单薄的小身影,显得是那么的孤独和无助。稻田里,水塘边,山坡上,处处都留下了像树的踪影。他喜欢在山坡上跟小绵羊们“聊天”;他喜欢自由自在地奔跑,呐喊,好像这个世界只属于像树他一个人的。
美好的日子总是那么短暂,村里遭到失窃,整个村子的人都怀疑是像树干的,大家故意在背后说他坏话,孤立他………
我们和他是同龄人,换成是我们来感受一下,被伙伴们孤立,嘲笑是多难受的事情。他没有偷东西,却没有一个人愿意相信他。但是像树,他却很坚强地承受着这一切。我很敬佩他是一个内心非常强大的男孩。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地幸福啊!个个都是家里的宝!爸妈不敢吵,不敢打。还会有漂亮的新衣服,新鞋子,新玩具,新手机等。简直天壤之别!
读完这本书也让我深深地感悟到,孩子的世界本应是天真无邪,充满童趣的快乐美好时光!所以请不要破坏孩子们的渴望和期盼!我们更要守护和尊重孩子们的那颗童心!成为那年最烈的夏。
世界太快,总有一首歌,你忘不掉,人海茫茫,总有一个人守候在角落,等你回守。
——题记
岁月磨炼着青春,青春陪伴着我,我忘不了青春。他的苍颜,他的指导,把我灌醉于一个冷而不失清凉的世界,平平淡淡,却难以忘怀。
他是我的祖父,一个胖而高大的长者。我习惯于饭后骑行两小时,祖父的车技一般,但却特别的传统,他不喜欢新的东西,总认为旧的才实用。那一辆方方正正的黑单车,由此至终,还是能见到它的身影。祖父带我走遍了大街小巷,看过城南旧屋,品过幽幽花香。
月光泼墨似或浓或淡,或深或浅,我与祖父路过街头,穿插在喧喧群众中,他不禁慢下了脚步,走在了我的身后。我一步步行走在人群之间,看着三五成群的队伍来来往往,顿时勇气下滑,再看看背后,摩肩接踵的人们埋没了祖父,茫茫幻想着,好像深入荒野。
嘈杂的人群,嘻声燕燕,我盼着点,等待祖父的出现,焦躁不安的我下了车,跳着蹦着,想眺望远方,看到祖父。祖父以他高大的身形撺掇在人海里,举着手,生怕我看不见。又是那熟悉的手势,十字架展现在我的眼前。他做着这个手势时一般是转角过马路才做的,似乎在告诉我:“注意安全,我要转弯了!”而这一次,他不像在指引我,而是在告诉我:“自己来,我在远方看着你。”
祖父的身影在月光下拖得老长,显得更加瘦削。我低下头,朝着月光一点一点靠近,我并不担心我会迷失方向,因为月光指引着我,祖父陪伴着我。曾经在茫茫人生中,如孩儿一样匐在祖父肩膀,如今在茫茫大海中,如舰手一样指引着祖父前行。他慷慨无私,守候在背后,等我回首。
我知道,只要有祖父陪伴,我的青春,就不会在人群中走失,更加不会在岁月里走丢。月光从黑色中倾泻而出,倾泻在单车头上的纹路,一丝一柔,一点点绽放。
青春,从后向前是指引,从前到后是守候,人生,从外打破是期望,从内打破是成长。
他的英姿告诉我方向,引领我前行,我的背影步步前行,因为他守护在远方……
人们常说学生就要认真学习,不要想太多,更不要管太多。但是我相信,一定有不少“不乖”的学生想了许多事。比如说我,我最感兴趣的是以后的职业。当我漫步在书海时,总有那么一本书从“海”中跃出, 占据我的视野。没错,就是它——《边玩边赚钱36种潮流达人职业》。
这本书真好,它让我明白了如何把兴趣变成收入,按照自己的理想去工作!36个另类行当,360度自由生活,像什么永远不告别童年的玩具设计师、每天活在浪漫中的婚礼策划师、躺在房顶数星星的户外领队、住星级酒店好吃好喝的酒店试睡员……
这本书真好,用职业把我拉进一篇篇名人传中。它每讲一个职业,都以一个此行业成功人士的工作内容和入行机缘为主体来介绍。在近距离了解职业的同时,也摊开了一本本名人传,让我明白人该怎样成功,该怎样融入社会。
这本书真好,它让我了解了人的可塑性。在职业的千奇百怪的变化中,许多人也一样随之变化着、适应着。把狗逼急了还跳墙呢,何况人啊!在择业艰难、百里挑一的情况下,人们为了扒开职场露出的一点缝隙挤进去,不惜“七十二变”。
这本书真好,它领我离开儿童的世界。当它“诱人”地讲述着潮流职业时,也不忘揭开职场残酷竞争的面纱;它在展现光鲜亮丽的职业时,也提醒我职场有无情的一面;它在举例说明职场成功人士的经历时,也展露了失败者的痛心与难过。
这本书真好,每每打开都有一种在看3D电影的感觉。一字一句都生动形象,就像一个个员工、一个一个职业都“矗立”在面前。使得我把这本书翻过来翻过去,看了又看,怎么都看不厌。
这本书真好!如果你也希望有这个它围绕在你身边,赶快买来看看吧!这场“电影”可够你看个够了!
淡淡的粉红色封面,是我幼年的时候最爱的梦幻颜色。突兀的旁边的小框中,有一略显幼稚的女孩涂鸦。又是几个淡淡的大字--《窗边的小豆豆》。
初遇它时,正是我最阴暗的六年级,老师热情洋溢地推荐此书时,我却在底下睡得正酣——当然,这些都是后来老师找我谈话时提到的。
迫于压力,我还是购买了它。那日正值炎夏,我不愿出门,便轻翻开它读来消磨时光。
我可以看见窗外的阳光,但它们都被冰冷的空调房隔绝在外。我毫无感觉,眸子又移至书上来。
书的作者黑柳彻子一张圆脸,眉眼间透露出一股灵动之气。这幅模样似曾相识,只是想不起在哪见过了。
刚读几分,我便了解到“小豆豆”就是作者一个奇怪的小名,却沿用到了现在。
从小学一年级谈起。我不禁愕然。她顽皮如我,甚至刚开始就被勒令退学,也许是老天刻意为之的安排,让她遇见了最适合小豆豆的学校——巴学园。
我看着巴学园中的形形色色,如梦似幻,校长小林开明的教育方式,他教孩子要对生灵万物平等相待,他的“山之味”“海之味”使枯燥的午餐充满了欢声笑语,为了保护残障孩子的尊严,他一反常态地训斥了嘲笑那同学的老师……
一点点的,童年的记忆霎那间又被激活,那埋在心间,如北方冰天雪地的心田,此刻不再,长出悔恨与痛苦的藤蔓,它们松开了挂满坚硬的刺的枝条,不再紧紧缠绕住我的梦,我想起纯真年代时湛蓝洁净的天空,想起与朋友相识相知的抑制不住地像要爆炸的喜悦,我想起自己不顾一切没心没肺的奔跑,以及之后划伤了脚却忽然放声大笑的面容。
这些,都是小豆豆与我的曾经,我的过去,我最珍贵的一切啊!
当我看到最后,巴学园在大火中消失殆尽的结局,我不知道等待我的未来会是如何。
我只是感到那些阳光炽热地冲进了这个小小的,运行着的冰冷的空调房里,然后我的眼泪,有了温热的触感。
世界上有两种书,一种是被誉为“人类进步的阶梯”的有字之书,另一本是生活这本无字之书,也许你会感到奇怪,无字又怎能称得上是书呢?有字的书给人以启迪和教益,而生活也能如此,所以生活又怎能称不上是书呢?
毋庸讳言,我们必须读好有字之书,掌握科学知识和技能。但是倘若把学习转变成没完没了的测验,变成对分数盲目的顶礼膜拜,与书本以外的世界隔离开,这对于我们青少年是极为不利的。相反,多参加社会实践,多锻炼身体,多领略大自然的风采,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纵观古今中外,多少文人志士就是受到了生活这本无字之书的熏陶才会有所成就。
唐代诗人李白就因为在平时生活中善于观察才写出了“浙江八月何如此?涛似连山喷雪来。”它道出了八月是钱塘潮最壮观的时节这一道理,这都是因为他善于运用生活这本无字之书所产生的结果。
认真学习科学文化非常重要,但是如果不能在实践中灵活运用,那不仅不能起得应得的效果反而还会适得其反,只善于纸上谈兵的赵括就是最好的例子。
赵括从小就开始学习兵法,善于谈兵。后来,赵王让他代替廉颇成为长平之战的主将,但是他只会把兵法生搬硬套,根本不会结合当时的地理环境在战争中灵活运用,致使长平之战惨败。这正说明了生活这本无字之书的重要性。
其实何止纸上谈兵的赵括,现实生活中的莘莘学子又何尝不是呢?有这样一则故事:在一节作文课上,老师让同学们写牛,但每个人都写得不伦不类,于是老师把学生们带到乡村看牛,一位学生看见了正在水里洗澡的牛,以为牛溺水了,于是大声喊道:“救救牛。”此声一出,顿时引来乡村孩子们的大笑。虽然这事看起来微不足道,但恰恰反映了我们当代学生不重视生活实践,只懂得埋头于书海中的现实。
我妈妈给我买了很多书,有《十万个为什么》、《日记起步》、《400字作文》、《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这些书我都喜欢,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一千零一夜》这本书。
《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有一个美丽的传说。
从前有一个国王非常爱自己的王后,可是王后背叛了他。国王既伤心又气愤,于是就叫人把王后给杀了。从那以后国王非常憎恨女人,他每天都娶一个王后,到第二天就把王后给杀掉。
从此,百姓惶惶不安,生怕自己的女儿被国王选中。男人们纷纷带着妻女逃离这个国家。原来人流如织的大街上现在连一个女人的踪影都看不到了。一时间国度荒凉,人心涣散,真让人伤心。
宰相的女儿鲁左德是一个博学多才,而且非常漂亮的女孩。她得知这件事后,主动要求嫁给国王。她父亲不同意,怕女儿因此送命。鲁左德说:“我不怕,我要救这里的所有女孩。我没事的,父亲。”鲁左德进宫了,她用智慧与国王周旋。晚上给国王讲动听的故事,国王听得津津有味。她讲到最精彩的地方时,公鸡报晓,鲁左德就停下不讲了。国王觉得故事很吸引人,心想:等听完故事再杀她也不迟。鲁左德就这样平安过了一夜。此后她每天晚上讲到精彩处天就亮了,她一夜一夜的讲下去。当她讲到一千零一个晚上时,国王爱上了她,并真心求她嫁给他。从此以后,国王不再杀人了,这个国家又像以前一样国泰民安,欢声笑语,国王和王后也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后来,国王把王后讲的所有故事积成了《一千零一夜》。
《一千零一夜》里面都是些动人惊险的故事,个个都很吸引人,我喜欢这本书。看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有知识、有智慧的人能救人于危难之中。我要好好学习,用书本武装自己,在学海书山中奋力遨游,吸取丰富的营养,做一个聪慧的人。
熬过了无数个馄饨的地狱般的日子,我终于颤颤巍巍地探出了头,伸展我柔嫩的身躯。春风徜徉,桃花灼灼,生命的活力在我心中激荡着。没错,我是一株蒲公英,但我有点儿迷茫,我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春天的光芒吸引着诱惑着人们。偶一抬眼,桃花树伫立着一对踏春巡游的母子,母亲那被风高高托起的头发和温柔的笑靥,使我的记忆复苏,脑海中的碎片渐渐拼凑成一幅完整的图景我的过去,我的母亲。
我的母亲出生在一个不起眼的岩缝里,天生十分瘦弱,同伴的嘲笑让母亲更加自卑。他把所有的理想和希望寄托到我们她的孩子们身上,白天她拼命吸取养分和水源,夜晚她含着泪水抚摸我们,但最后她得到的是我们的远走高飞和一剖黄土。我不懂,更不明白这样做的意义。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一日日长大,渐渐地我也孕育了一颗颗种子,这种奇妙的历程似乎也使我变得温柔起来。我的孩子们一天天蠢蠢欲动,向往着高飞的蓝天。我欣赏他们的野心,却又感到些许无奈和伤感。但我没有阻止,反而用更充足的养分去供养他们,我想我有些理解我的母亲了。他们渐渐长出了白色的绒毛。在阵阵秋风中渴望着冲破
在一个不起眼的午后,秋风猎猎裹挟着黄沙袭来。他们要走了!作为母亲,我使出浑身气力摇晃着助他们高飞,终于在昏黄的落日下,当一个个小白点逐渐消失在萧瑟的秋风中,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了我的母亲为何那么拼命,那么悲恸。母亲干瘪的身影在我心中变得更加伟岸,后悔的泪水肆意横流。彼时我为自己曾经的年少轻狂、意气风发感到羞耻。可如今我也走上了母亲当年的路,重新想起那忧愁瘦弱却无比高大的身躯,心中有的只是温暖与感动。
眼泪的涤荡让我更加清明,原来母亲这两个字就足够温暖,足够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