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买卖协议书范本【必备11篇】
卖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车主: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车牌号码:厂牌型号: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车主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方承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承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在(地点)向车主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一)。
在车辆交付车主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车主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车主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车主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车主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车主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车主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车主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车主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向车主支付违约金。
3、车主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车主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车主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车主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其他约定
备注: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二手车交易协议书样本
车主:车主(承买人):
车主地址:车主地址:
车主电话:车主电话: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车主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车身颜色:
车牌号码:行驶公里:
发动机号:燃料:
车架号码:初次入户时间: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费)证□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定编证(使用证)□营运证□备胎□千斤顶□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本协议签订后,车主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本协议签订后,车主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在(¥天内,车主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车主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车主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车主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车主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车主。
2、车主应在提车后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元。
3、如车主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车主,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年月日时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年月日时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车主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任丘办事处)仲裁解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车主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车主:(签章)卖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车主: 甲方(承买人):
车主地 址:甲方地 址:
车主电 话:甲方电 话: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甲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车身颜 色:
车牌号码:行驶公 里:
发动机号: 燃料:
车架号码:初次入户时间: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 □备胎 □千斤顶 □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在(¥天内,甲方付清余款人民币 (大写) 元整(¥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甲方应主动积极按乙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收到甲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甲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甲方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乙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甲方。
2.甲方应在提车后日内乙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3.如甲方逾期未交清余款,乙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甲方,买卖合同范本。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200 年月日时 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 该车在200 年 月日时 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甲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沧州仲裁委员会(任丘办事处)仲裁解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兹有客运车辆一台,线路牌为益阳至常德高速车,现甲方自愿将客车客运班线的四分之一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日期:年10月21日。
二、转让金额:壹拾伍万贰仟捌佰元整(¥元)。
三、经营年限及规定均按与车属单位所订合同为主,甲、乙双方都无权私立。
四、转让款乙方在签订协议之日一次全部付清给甲方。以后乙方有整台车四分之一的股份营收款,以后该线路的营收、利润及风险均按股份承担。从年10月21日的`债权债务及所有问题归甲方承担,转让之后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此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卖方姓名(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所有权在自已名下的具备以下条件的二手车出卖给乙方。
车牌号码:。厂牌型号:。初次登记日期:。发动机号:。车架号:。
第二条车款
甲、乙双方自愿达成车辆买卖价款(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车辆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2、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车辆所有权在甲方名下期间,如果有因车辆而与第三人产生的债权债务和低押担保的情况,由甲方负责偿还第三人款项,与乙方无关。
3、甲方保证该车在过户给乙方前车辆没有中断过车辆检验和中断过交付车辆交强险的情况。
4、车辆过户给乙方前的一切因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等由甲方承担。过户给乙方后的因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等与甲方无关。
5、甲方保证车辆卖给乙方之前所有国家要求必须交付的`税费及保险费用要交清楚,保证车辆在卖给乙方后乙方在车辆到期检验时不产生车管所、保险公司等部门要求补交的费用。
6、甲方负责给乙方办理好车辆过户手续,并承担车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车辆过户给乙方后,甲方将所有过户后的相关证件、车辆、随车工具等当面交给乙方,乙方立即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
8、甲方收到车款后,立即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解决不成提交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第五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卖方一份,买方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卖方签名:
买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平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车辆信息:
1、车辆品牌:
2、车辆型号:
3、车架号:
4、发动机号:发动机型号:
5、车牌号:
6、其他车辆信息:
第二条甲方自愿将
第一条所述车辆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买受。
第三条车辆价款:人民币元。
第四条价款给付方式: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向甲方先行支付人民币元
2、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天内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在车辆过户至乙方名下后,乙方一次性现金支付剩余款项
3、甲方在每次收到乙方给付的款项后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一枚。
第五条车辆交付及风险: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将车辆实际交付给乙方,双方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测记录
2、在未办理过户登记前,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车辆毁损、灭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在车辆过户登记前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及债务、抵押等纠纷均由甲方承担法律后果,在车辆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后,该车辆所涉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承担法律后果。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前该车辆无任何债权、债务、产权纠纷,无拖欠车辆行驶所需的各项费用。
第八条乙方在办理检车等事项时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应当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否则视为违约。
第九条如甲方不能再双方约定的时间内配合乙方办理完毕车辆过户登记手续,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同时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所约定的违约金。
第十条经双方协商,如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将乙方已经给付的车辆款项全部退回,乙方同意双方解除协议。
第十一条双方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给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并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管辖。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卖车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车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号:,车架号:牌车,车牌照为:,使用性质:卖给乙方。协定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乙方一次性将全款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该车辆手续齐全,在此之前该车辆是甲方的独有财产,该车没有任何抵押、违章违法记录,享有该车辆的所有权和处置权。所出示及提供的该车辆的一切证件、证明及相关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合法,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所要购买该车辆的全额款数,并负责赔偿乙方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甲乙双方协定在年月日之前该车辆的一切费用、手续和其它的经济纠纷及肇事等相关责任,都由甲方负责,以后车辆的一切费用、手续和其它的经济纠纷及肇事都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负责提供过户、转籍所需的一切相关证件、凭证、资料的原件交由乙方,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过户手续费用由方单方承担。
五、以上协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无任何疑议,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另一方该车辆价格50%的违约金。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现将一台车牌号 发动机号 ,色的 车卖给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的心情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以现金形式交易,车款一次性付清。
2、此车从日时以前的交通事故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3、此车从日时以后的一切事情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对甲方的此车手续、车况、外观、内饰等认可后签字。
5、车辆交付后,出现任何故障、损坏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负责。
6、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双方签字后永不反悔,并具有法律效力。
特别约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现在住址: 现在住址:
年 月 日 时立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协议内容:
一、甲方自愿将车卖给乙方,车辆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一旦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
二、经双方转让价格为:¥元,写:整。
三、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过户由方办理,甲乙双方出示手续,一切过户费用由方承担,期限为天。
六、因车是二手车,甲方需在购买前向乙方说明车辆有无使用问题或任何汽车机器问题,如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汽车质量:该车于年月日登记,检验合格期至年月日,该车强制保险缴至年月日,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
八、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七、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卖方):
日期:
乙方(买方):
日期:
车 主: 买方(承买人):
车 主 地 址: 买 方 地 址:
车 主 电 话: 买 方 电 话: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 车 身 颜 色:
车牌号码: 行 驶 公 里:发动机号: 燃 料:车架号码: 初次入户时间: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 □备胎 □千斤顶 □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在(¥天内,
买方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
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买方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买方。
2.买方应在提车后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元。
3.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本协议地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如需注明车辆营运或非营性质和车辆某一系统或某一部件的质量情况,请在条款中补充说明。
买方: (签章) 卖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卖方:买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车主名称:
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元(小写:元)。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方承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在(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甲方(出售方):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一辆色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码记日期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
于年月日时,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成交,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切过户手续后,乙方将车款一次性付清,过户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需对本车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路不明或被抵压查封等其它因素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由甲方承担。三、本车甲方不做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四、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七、如签字后有一方违约,由法院判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公证人(签字):
年月日
关于二手车交易协议书合同
车 主: 买方(承买人):
车主地 址:买方地 址:
车主电 话:买方电 话: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车身颜 色:
车牌号码:行驶公 里:
发动机号: 燃料:
车架号码:初次入户时间: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 □备胎 □千斤顶 □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 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 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在(¥天内,买方付清余款人民币 (大写) 元整(¥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买方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买方。
2.买方应在提车后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元。
3.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买卖合同范本。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200 年月日时 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 该车在200 年 月日时 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沧州仲裁委员会(任丘办事处)仲裁解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 (签章) 卖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手车交易买卖协议书
车 主: 买方(承买人)
车 主 地 址: 买 方 地 址:
车 主 电 话: 买 方 电 话: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 车 身 颜 色:
车牌号码: 行 驶 公 里:发动机号: 燃 料:车架号码: 初次入户时间: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 □备胎 □千斤顶 □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在(¥天内,买方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买方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买方。
2.买方应在提车后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元。
3.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本协议地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如需注明车辆营运或非营性质和车辆某一系统或某一部件的质量情况,请在条款中补充说明。
买方: (签章) 卖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