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合作协议汇总11篇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1.合伙项目名称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向工商部门申请。
2.经营地:市路层。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美容(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条 合伙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个月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1.甲方出资人民币元(包括甲方已出资经营门面房半年租金元),大写万元,占总投资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万元,占总投资额的%。
2.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甲方为美容院日常经营和管理者,每月工资暂定元(后期具体工资随经营和管理的变化而定)。
2.乙方负责美容院财务工作,且配合甲方工作。现因乙方仍有正常工作,在退休前不享有工资待遇;在退休后,共同参与日常经营和管理,可以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工资待遇。
3.盈余分配:每月核算盈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出资手续和定力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二)退伙
1、需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经对方同意。
3、未经双方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服务、货物等)、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5.合伙人不得泄露合伙项目的商业信息和商业秘密,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后果严重则 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退伙。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签订日期:
合作人:
甲方: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对原甲方经营的美容院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现定如下协议:
合股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
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一家高档次的美容院,具体地址为: ;店名为:
为保证双方合作的公平、公正,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必须承担所持 店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民事责任。甲乙双方应积极对 店的.经营管理,协调内部关系。合作期满,若一方主动退出,则本店的一切权益归另一方所有;若则双方都愿意继续经营此店,则双方无条件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续签协议或延长期限。
二、 店实际总投资为人民币 元整。
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整,占股权 %;
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整,占股权 %。
双方出资期间:签订协议后3天内50%到位,装修过半100%到位。
三、由甲乙方全权负责 店的前期装修、启动、正常营业等日常经营管理,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店铺正常营业的总投资预算方案、结算清单。
四、甲、乙双方都不得违反双方认可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制定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任何一方违反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应赔偿对方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分红方法:双方按持股比例一月一分,个人承担的税金由个人自己申报交纳。
六、违约处理:违约一方的股权归另一方所有,股金不予退还,并赔偿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若经营亏损,甲、乙双方均须根据投资比例承担亏损额,及时把亏损补上。若任何一方出现连续3个月不把亏损额补上,则不补偿亏损额的一方的股权作自动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股权比例的债务。若连续亏损3个月以上,则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乙方有权享有与甲方同等权力参与本店的日常管理。
八、合作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况,若获得外界补偿、赔偿的,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分配获得的补偿金、赔偿款等。合作期间,若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发生本店转让的情况,则转让费按出资比例分配。
九、甲、乙双方对店铺财务共同协商,任何一方都具有财务监督权。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店铺的管理制度,薪酬制度、业务经营方式,利润分配等。
十、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五)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美容院的店面,货物及流动资金。
甲方: 乙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经营美容院取得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在合作期内双方必须承担所持店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民事责任,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店的经营管理,协调内部关系。合作期满,若一方主动退出,则本店的一切权益归剩余股东所有;若继续合作,则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续签协议。
第二条、合作方式
1、出资额: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占股权的%,为控股方。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占股权的%,为参股方。
2、各合伙人的出资,应于签订协议后的天内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则按实际出资计算确立入伙份额。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用于门面押金及租金、设备、首期货物的购入及流动资金。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离,协议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合作分工
1、甲方的客户原则上由甲方美容师进行服务,并使用甲方产品,营业收入归甲方所有。如乙方美容师为甲方客户服务,甲方应向乙方美容师支付单次手工费;如果销售甲方产品,甲方应向乙方美容师支付提成,提成比例以及单次手工费按甲方规定执行。
2、乙方的客户原则上由乙方美容师进行服务,并使用乙方产品。如乙方客户在美容院内消费乙方产品,销售额的%归甲方,%归乙方。如甲方美容师为乙方客户服务,乙方应向甲方美容师支付单次手工费用。
3、乙方客户不充卡,只购买产品,并要求美容师服务时,乙方美容师另行收取服务费;产品销售收入由甲方与乙方:分成。
4、甲、乙双方美容师在为对方客户服务时,不得恶意向对方客户推销各自产品或恶意引导客户消费各自产品。
5、乙方疗程卡或月卡及产品销售货款由甲方统一收取。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项目与产品价格表。
第四条、收益分配
1、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2、在双方认同所开支的经费扣除后,按纯利润甲方为%,乙方%分配。
3、在不影响美容院正常业务开展的同时,实行按季度分红。
第五条、禁止行为
1、甲乙双方禁止在合同期内私自开别的店面,如果独立经营开店需撤股,则不得在本店附近区域开店,不得带走本店的客人。
2、企业应设立账簿和银行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每日(调休顺延)对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4、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对方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美容院倒闭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和朋友之间的友谊原则予以解决。
第八条、其他
1、合作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况,若获得外界补偿、赔偿的,双方按股份比例分配获得的补偿金、赔偿款等。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1、合作项目名称: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向工商部门申请。
2、经营地:市路栋。
第二条、合作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个月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甲方出资人民币元(包括甲方已出资经营门面房半年租金元),大写万元,占总投资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万元,占总投资额的%。
2、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万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四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甲方为美容院日常经营和管理者,每月工资暂定元(后期具体工资随经营和管理的变化而定)。
2、乙方负责美容院财务工作,且配合甲方工作。现因乙方仍有正常工作,在退休前不享有工资待遇。在退休后,共同参与日常经营和管理,可以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工资待遇。
3、盈余分配:每月核算盈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甲方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服务、货物等)、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作债务。
第六条、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第七条、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5、合作人不得泄露合作项目的商业信息和商业秘密,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后果严重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2、合作人违反第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合同一式份,合作人各执份。
3、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4、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合作人:
甲方: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对原甲方经营的美容院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现定如下协议:
合股经营宗旨: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一家高档次的美容院,具体地址为: ;店名为:。
为保证双方合作的公平、公正,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必须承担所持 店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民事责任。甲乙双方应积极对 店的经营管理,协调内部关系。合作期满,若一方主动退出,则本店的一切权益归另一方所有;若则双方都愿意继续经营此店,则双方无条件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续签协议或延长期限。
二、 店实际总投资为人民币 元整。
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整,占股权 %;
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整,占股权 %。
双方出资期间:签订协议后3天内50%到位,装修过半100%到位。
三、由甲乙方全权负责 店的前期装修、启动、正常营业等日常经营管理,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店铺正常营业的总投资预算方案、结算清单。
四、甲、乙双方都不得违反双方认可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制定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任何一方违反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应赔偿对方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分红方法:双方按持股比例一月一分,个人承担的税金由个人自己申报交纳。
六、违约处理:违约一方的股权归另一方所有,股金不予退还,并赔偿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若经营亏损,甲、乙双方均须根据投资比例承担亏损额,及时把亏损补上。若任何一方出现连续3个月不把亏损额补上,则不补偿亏损额的一方的股权作自动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股权比例的债务。若连续亏损3个月以上,则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乙方有权享有与甲方同等权力参与本店的日常管理。
八、合作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况,若获得外界补偿、赔偿的,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分配获得的补偿金、赔偿款等。合作期间,若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发生本店转让的情况,则转让费按出资比例分配。
九、甲、乙双方对店铺财务共同协商,任何一方都具有财务监督权。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店铺的管理制度,薪酬制度、业务经营方式,利润分配等。
十、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五)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美容院的店面,货物及流动资金。
甲方: 乙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合作人:
甲方: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对原甲方经营的美容院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现定如下协议:
合股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
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一家汽车美容店,具体地址为:;店名为:
为保证双方合作的公平、公正,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必须承担所持 店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民事责任。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 店的经营管理,协调内部关系。合作期满,若一方主动退出,则本店的一切权益归另一方所有;若双方继续合作,则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续签协议。
二、店实际总投资为人民币元整。
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整,占股权 %;
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整,占股权 %。
双方出资期间:签订协议后 天内,各合作人的出资必须交齐。。
三、由甲方全权负责 店的前期装修、启动、正常营业等日常经营管理。详细支出以清单为准。
四、甲、乙双方都不得违反双方认可的规章制度,甲方把日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提供给乙方,任何一方违反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应赔偿对方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分红方法:双方按持股比例?月一分,个人承担的税金由个人自己申报交纳。
六、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按出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按各合伙人出资比列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
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七、若经营亏损,甲、乙双方均须根据投资比例承担亏损额,及时把亏损补上。若任何一方出现连续1个月不把亏损额补上,则不补偿亏损额的一方的股权作自动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股权比例的债务。
八、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九、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十、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处理:违约一方的股权归另一方所有,股金不予退还,并赔偿产生的一切损失。
十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
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十三、合作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况,若获得外界补偿、赔偿的,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分配获得的补偿金、赔偿款等。合作期间,若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发生本店转让的情况,则转让费按出资比例分配。
十四、甲、乙双方都具有财务监督知晓权。乙方有对工资结算分配方法、工资支出、业务支出、财务收入等财务知晓权,甲方应给予配合。
十五、甲方提供相关资质原件,资质复印件提供给乙方,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备注: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五)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美容院的店面,货物及流动资金。
甲方: 乙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日 期:
甲方:身份证:住址:电话:。
乙方:身份证:住址:电话:。
丙方:身份证:住址:电话:。
为加强美容事业发展,共同实现和谐美好的伟大中国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营美容店。现定如三在要约和承诺过程中自愿达成如下经营协议:
一、合伙准则:实行“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利润共享,责任共担”投资分配原则。
二、合伙期限:从年月日起,三方合作经营本店,直至结束年月日。协议期满结束后,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间的帐务及清算利润。如需继续经营,再续签。
三、投资金额:甲乙丙三方共同自愿合伙经营本美容店(店名)地址:甲乙丙丁三人总共投资万元整,甲方投资万,乙方投资万,丙方投资万。甲方占投资总额的%,乙方占投资总额的%.,丙方占投资总额的%。
四、扩大投资:根据情况而定,如果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
五、分配办法:店内所有财产为三方共有,按比例分配。
六、管理分工:甲方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职务,负责店内全面工作,对外联系接洽业签字报销等;乙方副经理理职务,会计,负责财务记账管理和收支记账管理建账户;丙方副经理出纳,负责现金出纳的和财务监督管理。
六、经营管理: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在上班期间按照美容店标准统一支付工资:第一年,甲方为元/月,乙方元/月,丙方为元/月,随后每年根据经营情况上涨或下调10%-30%,股东工资为不固定工资,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均可拿业绩提成及手工费。关于福利:每月每人均可休息天,休息按情况。
七、机构组织: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如需要办理《xx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并注册为店内相关负责人,由三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而定。
八、债权债务:合伙三方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即(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九、经营职责:共同经营中,本着日帐日清的财务原则。店内进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有:人员工资,各种招待费,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现金管理(建立专用账户)。现金存行,店内预留一部分日常流动开支所需现金元整,当日预留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元整。其余现金一律当日存入银行,当需要从银行提现及转账时,必须经过甲乙丙三方当事人确定同意后方可办理。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内取走现金和货物,如需取货必须现金结算并做好记录。
十、责任制度:在经营中,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当事人,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三个月内)负责全额收回,造成损失,由经手人全额承担赔偿。
十一、盈余结算:店内盈余每半年(盘货)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后按约定比例分配,在结算中如出现应有现金与现有现金不符,以及出现应有货物与现有货物不符时,由三方当事人共同参与协商以及追究调查处理,事出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的责任,由其全额赔偿,由于三方当事人都与此事有关,由三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赔偿。(不论责任大小,心平气和的处理。)
十二、旧货物处理:在进货的同时,留意产品日期,并且告知三方当事人,经营中盘查店内预过期货物,需提前做好登记,并作好记录共同处理,处理不掉按正常损耗于店内核销,如其进货不告知三方当事人日期问题,由进货人全额赔偿。
十三、争议处理:甲乙丙三方发生纠纷,不能共同经营的情况下,由三方共同协商(签署另外协议),可将本店交于一方经营,经营方应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经营利润,(具体数额由三方协商并签订协议)以年结算支付。经营中选择经营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本店,如造成损失由经营方全额赔偿另一方,并视转让无效。 十四、退伙约定:甲乙丙丁三方合伙人可自由退伙,依据合伙开店协议,由三方共同协商赔偿事宜做好财产、债务分割并签订退伙协议。如转让股权必须转让给合伙人,不得转让第三方(如转让第三方视为无效转让)。如协商不成,可起诉。
十五、违约责任:违约定为五万元。任何一方擅自违约,除承担金外,违约一方的股权归另两方所有,股金不予退还,并赔偿产生的一切损失。
十六、不可抗力:合作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况,若获得外界补偿、赔偿的,甲乙丙丁三方按股份比例分配获得的补偿金、赔偿款等。合作期间,若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发生本店转让的情况,则转让费按出资比例分配。
十七、禁止行为:一是未经三方当事人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甲乙丙三方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由经手人独自承担。二是禁止甲乙丙三方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三是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四是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美容店的店面,货物及流动资金。 十八、未尽事宜可;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出具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有效。
十九、生效方式;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致共识,立此协议。
甲方:乙方:乙方:
年月日
合作人:
甲方: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对原甲方经营的美容院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现定如下协议:
合股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
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一家汽车美容店,具体地址为:;店名为:
为保证双方合作的公平、公正,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必须承担所持 店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民事责任。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 店的经营管理,协调内部关系。合作期满,若一方主动退出,则本店的一切权益归另一方所有;若双方继续合作,则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续签协议。
二、店实际总投资为人民币元整。
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整,占股权 %;
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整,占股权 %。
双方出资期间:签订协议后 天内,各合作人的出资必须交齐。。
三、由甲方全权负责 店的前期装修、启动、正常营业等日常经营管理。详细支出以清单为准。
四、甲、乙双方都不得违反双方认可的规章制度,甲方把日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提供给乙方,任何一方违反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应赔偿对方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分红方法:双方按持股比例?月一分,个人承担的税金由个人自己申报交纳。
六、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按出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按各合伙人出资比列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
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七、若经营亏损,甲、乙双方均须根据投资比例承担亏损额,及时把亏损补上。若任何一方出现连续1个月不把亏损额补上,则不补偿亏损额的一方的股权作自动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股权比例的债务。
八、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九、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十、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处理:违约一方的股权归另一方所有,股金不予退还,并赔偿产生的一切损失。
十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
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十三、合作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况,若获得外界补偿、赔偿的,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分配获得的补偿金、赔偿款等。合作期间,若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发生本店转让的情况,则转让费按出资比例分配。
十四、甲、乙双方都具有财务监督知晓权。乙方有对工资结算分配方法、工资支出、业务支出、财务收入等财务知晓权,甲方应给予配合。
十五、甲方提供相关资质原件,资质复印件提供给乙方,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备注: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五)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美容院的店面,货物及流动资金。
甲方: 乙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日 期:
合伙人(甲方):,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一)合伙项目名称: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向工商部门申请。
(二)经营地:南京市南湖路香缇丽舍6栋架空层。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美容(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条 合伙期限。
自20xx年5月9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共 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6个月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元(包括甲方已出资经营门面房半年租金元),大写伍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0%;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伍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0%。
(二)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于20xx年 月 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拾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甲方为美容院日常经营和管理者,每月工资暂定2400元(后期具体工资随经营和管理的变化而定)。
(二)乙方负责美容院财务工作,且配合甲方工作。现因乙方仍有正常工作,在退休前不享有工资待遇;在退休后,共同参与日常经营和管理,可以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工资待遇。
(三)盈余分配:每月核算盈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四)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出资手续和定力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二)退伙。
1、需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经对方同意。
3、未经双方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服务、货物等)、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五)合伙人不得泄露合伙项目的商业信息和商业秘密,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后果严重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退伙。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 交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五)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合作办学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双方合作办学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权利义务:
一、负责提供培训教材,并负责为合格学员办理相关证书,认证手续费、证书工本费由乙方负责。
二、负责对联合办学单位的招生、教学负责人及师资进行指导。
三、负责审核乙方的办学资格、条件、管理、考试等事项,如发现乙方有严重违反有关规定、违反双方约定、提供不实资料等行为之一或不适应合作项目办学条件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作协议,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对乙方的考试进行监督。
五、根据行业发展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
六、甲方负责学员的就业安排工作。
乙方权利义务:
一、负责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办学项目的报批手续,做到依法办学。
二、负责承担办学活动中发生的全部税金并负责向当地税务部门交纳。
三、负责办学所需的设备、场地、人员、师资、资金等,实行自主办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负责在当地聘请教学人员,将教师资料按要求提交甲方审核,确认其授课资格。
五、负责当地的招生、教学、日常管理等培训班全部事务。
六、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如因特殊原因须调整收费的,应提前与甲方协商,并获得甲方批准后方能执行。
七、乙方所有广告、信息、招生简章的文本,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发布。
八、合作期限内,联合办学方不得与其他办学机构再签订类似或专业相近的协议、合同。
九、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及法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关系。
费用及结算方法:
一、协议签署当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培训指导费元整。乙方向甲方交纳%管理费及%的就业安置费。
二、培训班开班前两天内,乙方应将学员报名表装订成册报甲方注册,并按甲方相关要求开展教学工作。
三、甲方到乙方开展工作或办理相关事务,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生活费等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负责为乙方考试合格的学员办理有关单位的证书,相应的认证手续费和证书工本费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支付,该费用乙方可向学员另行收取。
五、乙方如在开班前向甲方提前申领教材,应按规定价格支付教材资料费。
协议书的生效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自行作废。乙方如需继续合作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经甲方核准后双方另立协议。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工商执照号
鉴于,协议各方均为计算机软件专业开发人员,能够进行创造性的软件开发活动。并且,协议各方有意愿共同从事软件的开发工作。为了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原则指导下,订立本协议书,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宗旨
为完成软件的开发工作,并共同享有开发成果而合作。
第二条 合作项目和范围
协议各方共同开发软件,合作范围包括软件的代码编写、调试、测试等开发工作。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一年。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协议各方按照软件编程工作的正常分工进行编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软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项,以免对其余各方造成履约困难。
2.合作各方应坚持勤勉努力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各方分别负责的软件的编程工作,并考虑到各方软件的兼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发生特殊技术困难,其余合作方有义务为其提供合理适当的技术帮助。
第五条 知识产权
1.各方编写的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及汇编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权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各作各方在编写软件的过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应对外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第六条 协议变更
1.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作相应变更;
2.任何合作方未经与其他各方协商,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或者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均为无效。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团体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团队相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商业秘密。
4.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 合作的终止
合作开发活动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②合作项目因技术原因,根本不能完成;③合作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
合作各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各方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