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记》读后感10篇 双城记读后感5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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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暴政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从这个目的出发,小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淫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作品尖锐地指出,人民群众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在贵族阶级的残暴统治下,人民群众迫于生计,必然奋起反抗。这种反抗是正义的。小说还描绘了起义人民攻击巴士底狱等壮观场景,表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然而,作者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即反对残酷压迫人民的暴政,也反对革命人民反抗暴政的暴力。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写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
这部小说塑造了三类人物。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唯一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包括梅尼特父女、代尔纳、劳雷和卡尔登等。
这是一个以两百多年前的两个伟大的城市为背景的故事。浓雾弥漫,车灯摇曳不定的伦敦,绝望、颓废的巴黎的最底层。对于当时那场发生在巴黎的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太多人花了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它。这对法国来说是一场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甚至对于欧洲,对于整个世界来说也是如此。作者狄更斯,是英国最杰出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之一。虽然他没有亲眼目睹,却依靠自己丰富的想象力看到的当时的景象。
我相信每一个看过《双城记》的人,都会在震撼之余赞不绝口。由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所著的这部书,永垂不朽!名著就是名著,不管多少年过后,名著依然散发着璀璨光彩,更何。
我看《双城记》,原因是在网上有许多网友推荐,他们都说那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我怀着好奇心就在网上下载来看,看完了一部分感觉还不错,就写下这篇读后感。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双城记》开篇第一句话被无数次引用。但我猜知道这句话的人并一定小说《双城记》讲述了一个怎么样的故事,也不知道这句话为何而说。如果想理解这句话的原意,以及为何说写出这句经典名句,那自然是要读读原著的。
网上有人说,《双城记》只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但是我却觉得,那个人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思。以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也好,都只是为了表现这场战争是谁引起的,为什么事而起的。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文中《双城记》,最让我喜欢的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就与众不同,当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时,而他的一张字条却揭晓了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的忧郁,作为律师的他算得上是才华出众,但却又情愿躲在人家的后面,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自己亲手筑起了一堵墙,与名利隔绝。他曾说过:“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是啊,我们不应该渴望出名,那样就学不到更多的知识。也许做别人背后的垫脚石,还能操你个别人那里学到更多的知识,我们能够看到他的长处和短处,学习他的长处,抛掉自己的短处。
狄更斯的写作技巧已经被赞得很多了。我只想理理人物关系,免得忘记。
马奈特医生:蒙冤坐牢18年,有后遗症。罪魁祸首法国贵族艾福瑞蒙德兄弟。直到小说接近尾声才通过马奈特在监狱写的一封材料,把整篇小说的情节串联起来。这是狄更斯的写作技巧之一。
路西:马奈特医生的女儿。美丽善良。爱父亲爱丈夫。
查尔斯·达内:路西的丈夫。法国贵族艾福瑞蒙德家族后裔。放弃了家族姓氏和财产。但依然在大革命时期遭到逮捕,判死刑。
小路西:路西与达内之女。
西德尼.卡顿:跟查尔斯达内长得很像,深爱路西,最后代替达内上了吉萝亭(断头台)。为爱牺牲的典范人物。
洛瑞:银行职员,马奈特医生一家忠实的朋友,为他们做了很多事。
德发日:马奈特医生的一个旧仆,掩护马奈特回了英国。也是雅各宾派的代表人物。
德发日夫人:雅各宾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冷酷无情。因有家恨——艾福瑞蒙德兄弟抢占她的`姐姐,使得她的姐姐及腹中孩子、哥哥和父亲一并死去,所以当法国大革命(1789)发生后,她成了诛杀贵族的主要人物之一,尤其要置艾福瑞蒙德家族于死地并斩草除根,所以查尔斯.达内才会被释放了当晚又被抓入狱。最终被养大路西的普洛斯小姐误杀。
普洛斯小姐:抚养路西长大的英国女人。最后失手杀了德发日夫人,同时被枪声震聋了耳朵。
杰里.克伦彻:盗墓人,最后成了洛瑞跟班去法国,帮助马奈特一家逃走。他盗墓时发现棺材里是空的,才知道有密探诈死以逃脱民众追捕。这才让卡顿抓住逃往法国的一个密探所罗门(普洛斯弟弟)的把柄为要挟,最终才得以狸猫换太子救出达内。
当压迫者与被压迫的人换了一个位置,曾经受苦受难人也成了自己昔日最恨的那拨人。法国大革命期间,翻身成为“自由,平等,博爱,否则毋宁死”的共和国的主人时,昔日的“贱民”也成了杀人不眨眼的屠夫。群体的劣根性就暴露出来了。乌合之众的范本。
双城记的双城指的是巴黎和伦敦。故事的开端从一名被无辜关进巴黎巴士底狱被迫害了十几年的老人开始,他被接出监狱时已经精神失常,失去记忆,只知道做鞋子。在他入狱的这段时间,妻子去世,女儿成人。老人刑满释放后,女儿把他接回伦敦悉心照顾,在女儿的照料下他逐渐恢复正常。女儿这时也陷入了恋爱,准备结婚。老人在得知女儿结婚对象真实身份后陷入了挣扎,但最后还是同意了婚事。幸福的日子没有过多久,法国爆发了大革命。
女儿的结婚对象达尔内其实是法国贵族。他看不惯贵族的压迫自行放弃遗产权力,从法国出走来到伦敦自谋生路。为了解救远在巴黎的管家,达尔内自行前往法国,却被捕入狱。在这里我真诚的敬佩老人高尚的情操,他凭着曾经被关押巴士底狱的身份,苦苦为达尔内求情。眼看达尔内马上就要被放回英国,一家团聚,却被人爆出了前尘往事。原来,老人被关进监狱是因为告发一场贵族为淫乐谋杀平民的惨案。贵族没有任何影响,老人却因此被关进监狱,而达尔内就是这位贵族的儿子。
在老人刚关进监狱时,就发出诅咒“向苍天和大地控告这一家族的'最后一个人”。老人本想隐瞒这一切,解救女婿,却被巴黎人民发现了隐藏在监狱的自白书。法庭判决达尔内二十四小时内执行死刑,这一美满家庭马上就要被拆散。在这里不得不佩服狄更斯的构思,他环环相扣,每一处伏笔都恰到好处。在故事的一开始,达尔内曾出现在英国的法庭上被控告通国罪,狄更斯就埋下了一个和他长得很像的人来做伏笔。这个人曾经答应过老人的女儿,为了拯救她所爱的人不惜牺牲自己。于是,在经过一番运作后,这名叫卡顿青年为了爱,勇敢代替达尔内赴死了。你不得不佩服狄更斯,他写的每一处伏笔都在为最后的结局做铺垫。老人得知女婿身份时的反常,法庭上出现的相似的两个人,监狱里早就认识的内线等等,不亚于一部推理小说。
在老人舍己为人的情操下,这个故事真正的主旨,应该是借着这两个城市的对比,借着法国大革命下巴黎的现状来警示教育还未发生革命的英国,过分压迫劳动人民,就会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从而引发革命。
一本书就像一部电影,翻过那一页页泛黄的纸片,留下的是书中的记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一件件扣人心弦的事件,一行行跳动的文字将整个画面编织成一部充满血与泪的历史。狄更斯就是用手中的那支笔向我们讲述了那个暴风雨来临前的社会。
文字是心境的外在反映,狄更斯的经历让他的文字不再干涸。他出生在英国一个普通家庭,曾经做过鞋徒,当过文书,最终走上了写作之途。他生活在那个充满黑暗的年代,只能用笔来写出满腔的`热情与愤怒。他的小说特别是前期作品,一般都比较松散冗长,而《双城记》在结构上是最严密的一部,没有多少与主题无关的繁枝杂叶,在法国大革命的背景下,围绕着马奈特医生一家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的,前者表现了爱与行善,后者着重反映恨与复仇。通过爱恨交锋,善恶搏斗,最终如作者所说:“爱总能战胜恨。”恶往往都是昙花一现,都要和作恶者一同灭亡,而善则永世长存。
诚实善良的马奈特医生因为医治一名被埃弗雷德兄弟虐待的女子而扯出一段黑幕遭到秘密监禁达十多年。热心敦厚的银行职员洛瑞为老客户救出女儿——露西,并试图营救马奈特医生,因种种巧合温柔多情的露西遇见了正直高尚的达内,二人坠入爱河。他们联合救出父亲,仁爱无私的律师卡顿爱上了露西,却因为爱替情敌走上了断头台,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虽死犹生,卡顿犹生,仁爱犹生。最终爱的家族取得了胜利。
在那悲惨的社会中,人民为了自由而战,狄更斯不是一个手执长矛的勇士,但他是一个用文字来书写社会的爱国者。透过那蒙上黑雾的历史,用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来告诉世人,在这个即将迎来光明的世界中,正义和爱永远是人们前进的不竭动力。身处乱世的人们心灵中充满了孤独、恐惧与血腥,他们为了恨而变得扭曲,如同回到了人类的原始时代——那个野蛮残忍的年代,狄更斯用文字中带给了人们希望看到了文明,在另一个充满血泪的国度中看到了故国的未来,也不管努力追求的前方有多么坎坷,也不管在通往民主与自由的道路上会留下多少人的血泪,埋下多少人的白骨,文明的人们总会义无反顾迎接自由的曙光。
既然从合上这本书到今天二个星期的时间,好多细节都已经忘记了,那就不强求自己,只写一些印在脑袋里的画面,看能不能有所启发好了。
那辆轮子咕噜咕噜地碾过潮湿的泥巴路面的马车,马车上人心惶惶的素不相识相互提防的人,黑暗的丛林边穿着雨衣戴着雨帽任凭雨点溅落的只留下轮廓的邮差。
酒店对面的巷子里,盘旋而上的楼梯,铁架被鞋子踩着发出的声音好像撞击着一扇很久未开的厚厚的铁门,里面是一个老医生,用叮叮作响的.铁锤修补着一双一双的鞋子。这房子其实离街道并不远,通过小小的阁楼天窗也照的进阳光,但就是感觉这里的一切都与世隔绝,叮叮的声响在屋内四处撞击着,回绕着,让人揣不过气,也出不去。
那些颗粒无收的佃户,成日的用酒精麻痹着自己,游荡在石质的路板上,摇摇晃晃,贪婪的舔着地上剩余的葡萄酒,然后心满意足的,摇摇晃晃,回家去。
狂妄无忌,轻蔑的视人民为粪土,连撇一眼都觉着脏了自己似的侯爵老爷,安然自得的,一如既往的,坐在椅子上,心却漂浮在高贵奢侈的空气里。
这是法国大革命前夕整个国家氛围的缩影,潮湿,阴暗,麻木,轻浮但总像要发生点什么。
这是一个无可救药的时代,因为人民无法忍受他的阴暗,于是巴士底狱被攻占了,于是侯爵老爷跑到英国去了,于是还有的官僚头目和侯爵老爷没有逃跑成功反过来被革命的人们抓进了监狱变成了罪人,于是时代就变了,悲哀的是你突然发现那种黑暗,并没有变光明,革命党的头领坐在审判桌上,有的在睡觉,有的没睡觉,有的喝了酒,有的没喝酒,总之,对于犯人的审判不分青红皂白蛮不讲理毫无道理可言,用那永不满足的吃人机器将坏人的脑袋一个个吃掉。你说你是好人,审判团的人说为国家献身才叫好人,任何维护自己利益的话都是狡辩。以前的人们麻木不仁的看着马车后被碾死的人,现在的人们期待着一个个人头落地,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英国作家狄更斯,用他的笔深刻的描绘了法国的这个时代,是害怕同样的故事会在英国发生,书中那位年轻律师对医生女儿的爱情就应该是他对未来美好的期盼了吧。
向这位为了爱人的幸福生活勇敢牺牲的年轻律师致敬。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
这是整本书的开头第一章,将全书的基调定上了悲剧色彩,然而就在这矛盾的'时代中,也确实存在过光明。
这本书叙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围绕在医生马奈特一家周围的事,这本书颠覆了我对自由,权利以及善恶的看法——法国人民不堪重负,推翻了波旁王朝,然而新政权建立之后朝他们走来的难道是他们心驰神往的自由吗?不,仍然是以往的提心吊胆,稍不留神明天就会被送上断头台。得势之后的德发日太太滥用手中的职权,将死敌们个个置于死地,最后却落得个惨死的下场。正如那句话所说的:“自由啊,有多少罪恶是假借你的名义干出来的。”大革命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而是以暴易暴。它没有拯救人民,而是将人民推入了另一个火坑。
再来看看另外一位大革命的牺牲品——达内,革命前,他放弃了国内的家业,只身来到英国谋生,在他看来,压迫人民是一件极不人道的事,然而,革命爆发后,他反而无辜地成为人民的敌人,人们不分青红皂白地要将他领上断头台。不过相信在九死一生之后,他依然是原先那个善良的达内。
而卡顿——一个才华横溢却自甘堕落的律师,他与达内有着相同的长相,却有着不同的命运,在面对活着还是让自己心爱的人得到幸福的抉择时,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在他看来,生命在爱的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在断头台上,他也表现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沉着冷静。因为在他的心底,一直有一个信念在支持他:“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他用死完成了自我救赎,他用死来反抗虚伪的革命者,他用死来诠释对露丝的爱。生命,成了他最后的武器,爱,成了他唯一的支柱。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
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西德尼·卡尔顿
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那是最昌明的时代,那是最衰微的时代;那是睿智开花的岁月,那是混沌蒙昧的岁月;那是信仰笃诚的年代,那是疑云重重的'年代;那是阳光灿烂的季节,那是长夜晦暗的季节;那是欣欣向荣的春天;那是死气沉沉的冬天;我们眼前无所不有,我们眼前一无所有。这个就是狄更斯笔下的18世纪后期法国大革命时期。
他在对社会问题的思考中认为统治阶级的奢靡暴虐必然导致激烈残酷的报复和社会制度的更换。但似乎他并没有时刻表达着这一主题。反而是在更多的刻画人们之间的爱,他那种反对暴力的人道主义思想。这也正是他想表达的另一主题。在他对人物的精心刻画中透露他好像是不认同革命群众的。我们却知道,法国大革命是世界上无产阶级第一次登上历史政治舞台,它无一阵狂风暴雨吹遍法国,使它成为欧洲各国中最为彻底的一次革命。但是书中更多的是无数复仇者的愤怒掩盖了他们的善良,仇恨使他们多么的不顾一切,暴力成为他们的享受。并没有深刻剖析这次革命发生的必然性,也没有对受苦受难的贫苦人民奋起反抗的那种精神进行赞扬。不过在这次革命中不得不说很多人是盲目的,无知的,愚昧的。在对抗这种盲目无知中,作者也表述出了他的最高道德理想:以爱战胜恨,以牺牲自己求得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在最后,作者通过对角色的意识流动抒写了《双城记》的最终主题——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尽管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当读者流着眼泪读完该书时,却感到无限的遗憾、心酸。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深处,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只是使心爱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永恒地放着凄美而迷人的光彩。
这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顾名思义,他记叙了两个城市间的故事。整个故事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记叙了露茜以及她所爱的人们的悲惨命运。
作者创作这部小说的时期,正是英国和法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国王和王后相信什么都不会改变。”作者的这句话让人发笑,觉得太天真太荒谬,而事实的确如此。在这两个国家的首都巴黎和伦敦,人们痛恨国王和一切贵族,而巴黎情况更为严重。贵族们依其权势将他们的仇人送进活坟墓——北塔监狱。主人公露茜的父亲马内特医生,他仅仅因为知道了一个秘密。这部小说是围绕露茜和她所爱的人们在巴黎和伦敦两座城市间徘徊并断送生命。巴黎人民在暴怒之下将国王王后和贵族们打入死牢——北塔监狱。用新型机器——断头台将他们处死以解其恨。露茜的丈夫——查尔斯·埃弗蒙因为是贵族后裔而被打入死牢。可他并没有伤害过穷人,他是无辜的。律师西得尼·卡登与埃弗蒙酷似。他为了露茜和其余她所爱的人们依然代替埃弗蒙登上断头台,并在最后希冀法国的明天会变得美好。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露茜。但我认为露茜的作用不大。她出现的次数不很多,也只说过几句话。主要人物是她所爱的人们。他的父亲马内特医生是法国沙皇统治时期苦难人民的代表;她的'丈夫埃弗蒙原来是个贵族,而他从小受母亲的教育,爱护穷人,帮助穷人。从小寄居英国,用自己的努力干下一番事业。他代表了善良的贵族,他的朋友律师卡登为了拯救朋友付出生命的代价,被暴怒的人民送上断头台。他和埃弗蒙都是无辜的,是长期被压迫的巴黎人民害死了他,准确的说是压迫人民的凶恶残暴的贵族们害死了他,他只是个替代品。他正代表了法国黑暗统治下正义无畏的人民。
这部小说用露茜和她所爱的人们揭露了法国的黑暗统治。而作者所在的英国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在小说结尾,卡登希望法国明天会变得美好。作者只不过是借卡登之口说了自己的心里话。英国的美好明天正是他的希冀!
这个假期,我利用空余时间阅读了狄更斯的《双城记》,也有了些体悟,下面我来把我的感受写下来。
一、情节布置
这部著作的情节是十分玄妙的,作者把各种线索串联起来,如文中所说的一样“编织”成了这部小说。小说最大的特点是人物关系复杂:如马 奈特医生和达南的关系;德发奇太太与达南的关系——这两个关系直接导致了最后的悲剧。还有洛瑞先生与德发奇的关系以及格仑舍与密探的关系等等。这些复杂的人物关系使此部著作情节环环相扣。
这本书最有特色的一个章节是顿临死前与一位小姑娘的对话,从这番对话中彻底揭示了革命群众过于疯狂以及善将永存的主旨。
二、人物特点
本书最重要的人物是查尔斯·达南(埃弗蒙德)。他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他非常憎恨自己的父亲与叔父,但是他还必须支撑整个家族的产业。所以,当老仆人给他写信 时,他便不得不回到法国。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具备一位贵族所具有的文明气质,并且当他去会见自己的叔父时,他明确提出了“不能再迫害人民”的说法。同时,他放弃了贵族特权,本来就是一件善事。
悉尼·卡顿也是位重要人物。在读这部小说的前半部分时,我一直不大喜欢这个随意、懒惰的.人物。但是在往后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他是一个敢作敢为、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是“朋友”,但实际上卡顿和达南的关系并没有那么好,但是为了他们一家人幸福滴生活,卡顿甘愿走上断头台,让达南逃跑,而自己成了永恒的善的化身。在文章中提到卡顿死时“犹如一位先知“。
德发奇夫妇也属于本书中的焦点人物。德发奇本人是个善良的人,他收留了马奈特医生,并且在大革命之后告诉自己的夫人见好就收。而德发奇太太就是个复仇者,她受过埃弗蒙德兄弟的迫害,所以她一心想杀掉法国所有贵族。当然,由于她的过激行为,使她最后死于普洛士小姐手中。
三。写作特色
本部小说文笔非常幽默,作者一直在使用辩证关系和反复的手法来实现这种效果,所以这部感人的小说还能读起来令人十分想笑。
文章有特色的一处是最后作者“帮助卡顿发表感想“。作者用卡顿的语言交待了文章的结局,告诉人们”善良在世界永存“的道理。
这就是我读过这部小说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