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时光作文12篇 那一段时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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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一条昂首向前的小溪,一束七彩斑斓的阳光,一阵和煦的春风,构成了一个永恒而美丽的主题。
时光是什么?它如同掌心中的流水一般清澈,却转眼即逝;又如同小偷一般,窃走了人们的年华,苍老了容颜;它如同电影一般,放映着美好与辛酸。
当听着古人吟诵“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时,我仿佛看到了花儿凋谢,人们白发婆娑的样子,可到来年,花儿重开,人却更加苍老了。时光总是在不经意间悄悄溜走。留下一道淡淡的背影让人思绪万千。
时光不等人,一去不复返。
当晨晖悄然推开云窗,当皎月悬挂空中,当布谷鸟在林中歌唱,我再次感叹时光。
总是有人停留在过去的美好与骄傲,忘记了自己向前的目标。古代仲永因为停留在天才的光环之下最终才成为庸才;孔雀因为停留在人们的赞誉之中才保留了退化的翅膀,充其量不过是一只供人观赏的鸟;牛顿因为停留在前半生的成就中才出现花后半生二十年来研究上帝的遗憾,他没有在巨人的肩膀上站稳。
人字就好比迈出去的双腿,显示的是人们对未来的向往,但也不能忘记过去,有时停下来回头看看也挺好,让过去成为现在的动力。
四季之中,熬过漫漫严冬,才盼到春天的到来,人们希望春天永驻,鸟语花香。感受春天泥土的芬芳,享受夹杂着草香的轻风拂过脸颊。可夏天却接踵而至,更让这世界生机勃勃。时光在一次次的交替中愈显美丽。
人生就如同四季一般:天真烂漫的童年是春天。血气方刚的青年是夏天,沉稳持重的中年是秋天,蹒跚佝偻的老年是冬天。但如果心灵永远是春天,生命将永远年轻。
如果生命是花,时光就是根下的泥土,春暖而花开;如果生命是草,时光就是清润的泉水,凄凄而摆绿;如果生命是林,时光就是明媚的阳光,欣欣而向荣。
珍惜最美的时光,别让它像门前匆匆的小溪流逝。若能把握好每一刻,一生,安矣!
倘若把时间分成细细的尘埃,那么我十六年的时光,足以让尘埃起舞。
——题记
年少时,我很不喜欢做孩子,我的童年似乎没有什么让我难以忘怀的事。满脑子充满着幻想,可太多想做的事都无法去做,任何决定都要先征询父母,束缚那么多,规矩那么多,青春期的小压抑导致了越来越多的叛逆心理。
十五岁之前,我发疯般的想长大,我一直盼望着成年礼的到来,因为那一天意味着我长大了,而在我看来,十六岁便已是成年人了,所以十六岁的生日被我看的至为重要,那是我心中界线孩子与大人的唯一标准。
可当真正迎来十六岁的生日后,一切似乎不是我想像的那样——父母的念叨变成了——都长成大闺女了,这点事都不懂吗?
我开始对离开父母保护的这个世界惶恐起来。离开生活了近十六年的城市,离开一起生活了近十六年的父母,离开了从小朝夕相处的朋友,离开了一切熟悉的人与物。面对着一个陌生的环境,面对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面对纷至沓来的世事烦扰而生出害怕与烦恼来。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一副画面:一位少女独自站在海边,夕阳的余晖照映出她孤单的身影,显得格外落寞;迎面海风吹过,她望着无边无际的海怅惘徘徊,海水从她的脚上漫过,她不禁瑟瑟发抖。这样的日子过久了,我有时真想,做回那个有很多顾忌但是足够安全的孩子。
没有了那些儿时美好的纯净的时光,他们永远的停留在了我身后,只剩下惨淡而模糊的`回忆的灰烬。成年的时光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他似乎充满了孤独与寂寞,让我偿到了世间的人情冷暖,让我看到了人心的真善美丑,让我体会到了残酷与无奈。然而更多的却是孤单与惆怅。
我的心告诉我,我活得好累好累。鼓起勇气把我长长的秀发剪了,似乎想要剪回我儿时的时光,没有一切烦恼、一切惆怅、一切孤单。可以尽情的撒野、任性妄为也令人不忍心责怪,可以放肆的大哭大笑,享受着仿佛是偷来的时光。
然而,岁月流逝如同四季更替般的自然,又如滚滚历史的车轮般无法阻挡,成长旅途中的每一分每一秒再也找不回来。
但是我决不后悔我的选择,我一直在寻找那一条属于自己的光明之路。
周末时光总是匆匆,来来往往,奔波于学校与家之间。周末短暂,周内漫长,要是能够打个颠倒,该多好啊!
不过一切总归想想而已,日子依旧。窗外,雨滴答滴答的下着,阴雨绵绵的日子,已经持续了三周的样子,潮潮湿湿,让人很是期待有太阳的日子。
昨晚计划周密,今天早上做饭,但早晨醒来,计划立马改变,还是买着吃吧!周末的时光,还是多腾出一份给懒觉吧!九点多醒来,看了时间,继续睡觉。再看时间,已经是十点多了,磨磨蹭蹭,起床洗漱。
在这期间,碰巧人口普查,刚好资料都有,全部上交,填报表格。短暂的与工作人员交流,不过他的热情与客气,让我真是佩服,与以往那些服务人员的粗鲁、着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由于我们没有被统计上,我们打了电话,与他沟通,也不知道,此时的他业务忙不忙,只听说我们要出去,晚上回来可能也比较晚一些,他告诉我们十分钟之后,他就抵达,让我们等一等,我们当然愿意等,因为如果普查不上,之后我们还得自行解决。
不一会,楼道的脚步声,让我知道,他已经到来,我忙打开门,拿出了准备好的资料,并认真的按要求填写了表格。他热情的与我们交谈着,人口普查的意义,期间也不忘了解年轻人的生活。
表填好了,他客气的说到:“打扰你们了。”事后,我才了解到,他也是帮助别人来做这项普查工作,不过他的热情,给这潮湿的天气,增添了几分暖意。
时光飞逝,十一点五十了,下楼吃饭。不知从何时起,美食对我的诱惑已经没有那么强烈了。就像昨天我和朋友去逛超市,转了一圈,买了点生活用品,走到零食区的时候,我们俩竟然同时说出:“哎,现在对零食已经没有欲望了,大概是我们老了吧!”
早饭与午饭一起,吃了冒菜,买了点水果,匆匆回家,收拾屋子。
一点多,又该准备出发了,去学校。不得不感慨,周末匆匆,还好有暖心的事情发生,让匆忙的周末不显得那么短暂。
这世上很少有不吃鱼的人,我就是其中的一个。不是我不爱吃鱼,而是我每次一见到饭桌上那香味四溢的鱼,那难忘的一幕便会浮现在我的眼前,让我全然没有了味口。
在我六岁那年,家里还时常过着饱一顿饥一顿的日子。吃饭都吃不饱,更别提平日的饭桌上能有一点荤味。我们兄妹六个每天天一亮就得背着个小萝筐到别人家割过的稻谷地里捡稻谷。那掉在地里的稻谷,粘在粘乎乎的泥土里,得用手一粒一粒的捡起来,一天下来还捡不到半碗稻谷。那天太阳非常的辣,我又累又饿,便趁哥哥姐姐们不注意,偷偷地溜了回家。走到村口刚好经过杀猪佬猪老爷家,此时猪老爷正在吃午饭,只见他正夹起一条煎得发黄的鱼尾巴往嘴里送。我噔的一下就象被磁铁吸住了一样,再也迈不开步子,却不知何时已挪向了猪老爷家门口,倚在他的门边上眼巴巴的看着他吃下整条鱼,直至剩下一个鱼头。这时,猪老爷也发现了我“怎么,你也想吃鱼?”我咽了一下口水,使劲地点了点头。“嗯,想吃也可以,不过你得先帮我做一件事。”“可以,你快说是什么事。”我迫不及待的应着,眼睛却始终没有离开过那个充满香味的鱼头,生怕我一不留神,它就跑了似的。“喏,就是地上这只破碗,里面还有几粒吃剩的米饭,扔了怪可惜的。只要你帮我舔干净了,这鱼头就是你的了。”我望了一眼地上的破碗,里面果真有几粒吃剩的米饭。这几粒米饭对于我这个整天喝地瓜粥的穷孩子来说,还是十分珍贵的。所以,我想也没想,拿起碗三下五除二的就把那碗舔了个一干二净,就连边上那些碎渣儿也没放过。这时,猪老爷大笑了起来。说:“你这个饿死鬼,为了一个小小的鱼头,竟然连我家喂狗的破碗都愿意舔,那你还不是跟我家那条狗一样。喏,这鱼头赏给你了,快去捡吧。”说完,就把那鱼头扔在了地上。望着那扔在地上的鱼头和猪老爷那狰狞的面孔,虽然我还不明白什么叫人格污辱。但我却知道自己绝对不是狗。我狠狠地瞪了猪老爷一眼,用力的把那破碗一摔,便飞也似地逃离了那永远也让我无法忘怀的一幕......
从此,我对鱼便有了一种特殊的感情。不是喜欢,而是厌恶。
窗外淡绿青苔,伴随着即将飘落的夕阳,在风中显得越发孤寂,草木在夏风的熏染下,浓密茂盛,夏季过境秋意越发浓醇。脑海中浮显出“过时不忘,莫等闲,空悲切”。意在勉励,令人夙夜忧叹,光阴似箭。清点着自己机逝去的时光,然惊奇的发现,自然留给生命的世界,竟愈发如流。?
距离中考的日子是越来越近了,当我收拾着房间里那一架已经破旧的衣柜时,一本灰蒙蒙的日记映入我眼帘。外壳上面依然完好,可日记的密码,我却早已忘记,我拿着日记本,慢慢的的就入了神。正当我想要怎么打开时,一片已经枯黄的四叶草从日记本中掉了出来。
依稀记得,那时正值春夏交替的时节,我和几个小伙伴来到了田间,准备找一片四叶草。因为老人们常说,四叶草是象征着幸福,谁找到了它谁就是最幸运的人,在数以万计的三叶草中找一片小小的四叶草是谈何容易。那时过于倔强的我们,立誓找到一片四叶草。我们目不转睛的搜寻着那一片一望无际的三叶草田,好似在寻找我们的宝藏。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只很大的毛毛在我头上,直到被小伙伴门发现,惊慌失措的我大哭起来,旁边的伙伴也怕那毛毛虫,没人把它敢弄下来。这时一个女孩走过来,拿了一根棍子,小心翼翼的把毛毛冲弄掉,汗水也同时布满了她额头上。我惊喜的跳起来拿了一根小树枝想去扎死那只讨厌的毛毛虫,我就在毛毛虫的旁边突然看到了一片小小的四叶草。我开心的在田野大叫起来,一股幸福的源泉涌入心里。而那女孩从那以后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
“喂”你在房间干什么啊?妈妈在房间外面叫着,把我从回忆中惊醒回过神。而我的心却飘起了看到四叶草时的幸福……
风还是一如既往的吹过,但我已不是童年那个娇小的在田野中追逐的小丫头了。我慢慢知悉,往事就如幻灯片一样一幕幕在我脑海里浮现,操场上的嬉闹,课堂上的喧嚣,争辩时的面红耳赤……也都被夹在了日记中。
此时幸福在我心中沉淀下来,宛如降临在寂静山林中的月色,心间奏响了潺潺的乐章沁暖我的心底。岁月如歌,时光逝去。回忆浓情都烙在我的心里,永远不会褪去那芬芳的色彩。
看庭前花开花落,望天上云卷云舒。最好的时光,莫过于一片寂静的林荫道,一杯咖啡,一本书,听着悦耳的鸟鸣,静静品读一下午……
喧闹和浮躁从来不属于城市,如果去听听风吹麦浪的声音,就会感觉到其实浮躁的只是我们的生活和我们的心。正如晋代诗人陶渊明,他不为五斗米折腰,暮年归园田。远离人世间的各种纷繁杂尘,从此过上了隐居躬耕的田园生活。他是田园诗派的鼻祖,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隐士,是“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的雅人,更是“带月荷锄归”的农夫。也许在他眼里,身处于恬静而幽深的田园里,看着庭院里的蝴蝶翩翩起舞,自己拿着锄头耕作一下午,便是生命中最好的时光吧!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生活中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一事一物,都具有其独特的魅力。朱自清在面对现实的黑暗,“心里颇不宁静”的时候,选择到自然中看美景,并产生丰富的联想和想象。在朦胧的月光中,独自一个人披着衣衫,走在幽深寂静的煤屑路上。弥望着田田的叶子,聆听着蛙声,观望着如流水一般的月光,欣赏着月下荷塘优雅宁静的美景。也就是在这样一个静谧美好的夜晚中,他真正暂得自由,心系于美景,怡然之情顿生,度过了属于他自己的最好的时光。
有人说,“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是啊!当你在一个温和而明媚的下午,手捧一本书,走在一片寂静的林荫道上,品着醇厚香甜,却又带着一丝苦涩的咖啡,聆听着悦耳的鸟鸣声,静静的品读时……这是多么安详和谐的一幅画面啊!这不仅是大李所觉得生命中最好的时光,也是我所向往,所热爱的生活啊!
朋友们,如果你正在为生活的不如意而烦恼,为工作和学习的忙碌而担忧,那么请你静下心来,看看大自然的一草一木,读读收藏的经典名著,细品一杯咖啡……你就会发现——其实平淡的生活就是最好的时光!
谁在我最青春的年华许我一段时光,可以看见少年蜕变的容颜?
犹记得少年时,在浅蓝中透着忧虑。人群中的我总保持沉默。开口说话,我会觉得太累。我更愿意一个人独处、一个人漫步。和他人,总像隔着千万里路。
我许你一段时光,就如同百花一般竞相开放,心跳如潮水一般狂乱。
许自己的时光,也可以就这样翩然远去。喜欢一个人独处的时光,然后读着饶雪漫和明晓溪的书。我爱她们的书,因为我看见了那份青春里的悸动,在心中泛起丝丝的涟漪。
谁年少时不曾疯狂?
也许就是认识他时,开始改变,或者更早。很久以后,他问我:你还是喜欢蓝色吗?我告诉他:是的,或许比以前更爱。因为,对着蓝色,我可以无限地回忆那段被时光流逝的记忆。
我们一起走过许多街角,总是不自觉地放慢脚步,希望不要过早走到尽头。可是,还是总会到尽头的,不是吗?歌曲没有告诉你么:再怎么舍不得又怎样?没有舍,还是不会得。
又是谁,把想念遗失在了青春最初的繁华里?
这安静的尽头,居然是平淡。那些过去,正一点点逝去。在时光里,只看到自己孤单年少的模样。所有的挣扎与悲欢,原本以为刻骨铭心;可在与时光的对峙中,甘拜下风。
也许在时光的领域里,永远都是那个卑微的人。如果时间重来,我该珍惜什么?又该放弃什么?或者,我拥有过什么?又失去过什么?
谁许我的时光让我如此战栗,觉得似潮水一样的覆盖,却又像棉花一样柔软。
我曾和他说:我们只不过是两条无限延长的平行线,近在咫尺,却绝不可能相交。
他说是的。
其实,我们早已褪去了当时的懵懂。
少了剧烈的跌宕起伏。一切都归于了最初的宁静。只是在我的世界里,曾经有过你的影子。
谁记得这些,当然惟有时光。
这是你曾许给我的时光。褪去了青涩与诡异,与我,交融在一起。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从小学到了初中,偶尔也会停下脚步,回头看一看与小学同学一起度过的那些充满快乐、成功或沮丧的日子。
第一次踏入小学,我们都是一张童稚的脸,好奇地看着每一个人,从未感到无所适从。
低年级时,印象最深的,是那布满紫藤萝的小花园,记忆中,要比作家宗璞在《紫藤萝瀑布》一文中描写的花茂盛得多。而我们,就在这里成长。夏天,是五彩缤纷的,我们,花儿,树儿,草儿,连天空和云彩也是。女孩的花裙,男孩的跳绳,一切那么和谐。即使是冬天也不乏欢乐。雪,正如我们的心灵。记得一次,下了场大雨,第二天竟结了冰,操场就成了滑冰场。那一天我们班没有上课,整个操场充满了孩童所拥有的笑声。这便是美好而又童稚,引人遐想的孩童时光。
到了中年级,原本淘气的我们更加顽皮了,而更让人回忆的,是我们的“避暑胜地”。教学楼下,有一个隐密的袖珍花园,里面正符合我们当时的口味。我们几个男生钻到里面,开始修筑“防御工事”,甚至修了一个通道,里面比空调房都凉爽。至今还记得,在那里发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鹦鹉,为了让它减轻痛苦,我们轮流抚摸着它,但过了一会儿就死了。我们都非常伤心,把它埋入土中。当时我们发誓:如果这几天谁笑了,谁就不是兄弟。
六年级下学期,班里进入沸腾状态。我们极度热爱足球,虽然谁都因它受过伤,受过批评,甚至受到级部主任的批评,但仍是津津有味乐此不疲。我们踢球的原则是:不求多么高的球技,只求快乐。上体育课我们在大操场上,要不就在篮球场上。课间,我们在大树荫下踢,在校园的路上踢,在广场上踢。虽然我们天天踢球,但我们的学习从未放下,我们是在一起的。在小升初考完试后,那个雨夜,我们疯狂的在广场上踢足球,那是最痛快的一次。虽然同学们谁都没说出来,但我们都在内心高呼:“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但嘴里只说了一句:“再见了,哥们儿们。”我把美好留在心底,大步向前走去。
温暖的过去,美好的明天。未来,加油!
哥,我想你,我好想念以前我们一起的那段幸福时光。
小时候,我依赖你。你一直保护着我,惯着我,不让我受一点点伤。当我因未握紧你的手而找不到你,独自抽泣时,你总能一眼在熙攘的人群中找到我,拿着冰淇淋哄我,逗我。我遇到困难时,你会给我一只手,领我走过独木桥;我受了委屈时,你会带我去看雨后彩虹;我被爸妈责备时,你会挺身而出,替我阻挡暴风雨……你得无微不至,让我依赖你。长大后,我理解你。时光飞逝,我脱离了幼稚童趣,我长大了。可你也不再像我小时候那样保护我了。你甩开了我的手,独留我一个人在原地,自己向前走了。像被泼了一盆凉水,我不明白。以为你讨厌我,我曾几度想不理睬你。
直到一天,我无意间听到一首歌中的“我的安琪,你要明白,别把我对你的爱当成依赖”,我才醒悟,原来你只是想让我学会独立,学会依靠自己的力量。哥,你放心,我会理解你的,我会的。而现在,我想你。自从爸妈分开后,我经常见不到你。上次见面,也是好几个月前的事了,不知道现在的你怎么样,好不好。比起以前,我们之间多了一份尊重。
虽然有些时候想知道彼此的心事与生活,但也不会去问,因为我们都长大了。尽管你已经17岁了,可你身上还遗留着以前的那份纯真,忽隐忽现,但我总能一眼发现,这就是默契吧。好久没有一起去唱歌了,你还记得我们那时互相“嘲笑”吗?其实你我心里都明白,彼此都是心中最好的。还记得一起去踢球吗?我一点也不情愿,可还是被你强迫着去了。
那天回来,腿酸手痛,苦不堪言,你还笑我。可你我都知道,我们很珍惜这幸福时光。这些幸福时光已一去不复返,可我相信,以后,我们会有更多的幸福时光。我相信你还会说:“别哭,还有我呢。”哥,至少对我来说,和你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是我生命中最幸福的时光。
离小学毕业考试,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再过不久,我就要去上初中了,而在这个没有暑假作业的两个假期里,我还是经常回忆起我的小学时光。
还记得,一年级时年幼无知的我十分开心能够上小学,脸都笑成了一朵花,不停地嘀咕:“哈哈,中午终于能够回来了。可以看电视、玩电脑、看书,真是开心!”因为幼儿园的时候中午必须呆在幼儿园,在几个那是我认为的“恶魔”的看管下乖乖地躺着。这对中午一项精力过剩的我简直就是一项残酷的刑罚。所以就有了我上小学的动力,等我听到自己能够上小学了,就好像是花2元买张彩票中了五百万一样,那叫个乐啊!上学第一天回来之后,老妈问我感觉怎么样,我一脸开心地大声说道:“感觉太美了,我太喜欢小学了!”
在二年级,随着年龄的增加,我开始对学校里的考试有种又畏惧又喜欢的感觉。因为那时候考题十分简单,我总是能够拿个高分。看着一个个红红的100分,也能满足下我小小的虚荣心啊。而且,老妈还实施了奖励政策——得一百分奖励十元!当然了,如果考分很低,那就有惩罚,不能看电视,玩游戏。不过好在我发挥一项正常,到现在还没有被惩罚过。
到了四年级,我首次接触到了奥数这个神奇的东西,原本困难无比的数学题在奥数面前竟然是不堪一击,这令我对奥数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莫非这奥数有什么魔法?”我心中暗想,于是让老妈给我报了奥数班。从此,我就在课外班老师的带领下开始学习奥数。当时,我觉得做奥数题就像跟各种敌人大战,每解决一道题,就打倒了一个敌人,有着说不出的成就感!因此,在做奥数题的时候我也是冥思苦想,看看能否快速的解决问题。五年级的时候,我又在表姐的带领下开始学习英语……
而在小学的六年中,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而我终于在期末考试取得了理想成绩,而在毕业的那天,我们都非常的伤心,因为毕业之后的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面了,而小学时光里的一切,都将在我的心中。
凌与晨一直都是一个老师眼中的"好学生",父母眼中的"乖儿子"。学习成绩中等偏上,偶尔考进前三,偶尔一落千丈。爱好看上去很多,其实却没有一样是真正的爱好。从懂事时起就觉得每个人的人生都像是被上帝计划好的一样,匆匆地来,匆匆地走,最后却什么也没留下。明明很平淡,却不得不走下去,这就是生活。
于是他和别人一样混混沌沌的过着每一天。对什么东西都不感兴趣,不想要带给别人麻烦,特别是父母,所以他一直小心翼翼的活着,上小学时老师说“一”他就不敢说“二”,即使他知道黑板上明明写的就是“二”。正因为这样他一直是老师公认的“好学生”。也正因为是这样父母逢人便说他乖,从那时起,他就成了“乖”字的代言人,因为他经常在不经意间就听到同学的家长对自己的小孩说:“你看人家凌与晨多“乖”。”
上初中时,没有太多的改变,只是与同学的谈话从“哪部动画片好看”变成了“哪个电脑游戏”好玩,从“喜欢哪个动画人物”变成了“喜欢哪个电影明星”。其他的一切照旧。
他还记得有一次一个同学与老师大吵一架,第二天那个同学家长又带着那个同学去向老师赔礼道歉。同学间一直在议论这件事,有的人说那个同学很狂傲,有的同学说那个同学很厉害,也有的人说那个同学不过丈着家里有钱胡作非为。只有他在心里说那不过是一个少年青春期的叛逆,其实等到那些同学长大以后才会发现今天的壮举都很幼稚。而他在这个时候就知道,因为他比他们都成熟,“叛逆”这个词似乎与他无关。
直到有一天他在突然间变成了另一种人,他开始拒绝做自己不喜欢的事,他开始讨厌校服,他开始排斥那些语文政治课上的虚假陈词,他开始发现应试教育的种种弊端,他开始憎恨社会上许多人的虚伪狡诈......
这个时候他开始迷茫,一向被认作不可能出现的“叛逆”却在自己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真的变幼稚了吗?可这时候的他比以往都真诚许多,真实许多。
还好,初三的时光在中考的催促下很快就过去了。他也在为自己的分数努力了。考了一所不错的中学。叛逆的时光也随之流了过去。他写的文章开始不那么犀利,偶尔的批评也变的委婉了许多......
他忽然又觉得失去了一样很重要的东西。整个心里空落落的,却再也放不下什么东西。
后来,他闲下来的时候方才忆起了那段“叛逆”的时光。他不禁摇头轻叹当初他只知道那是青春期的“叛逆”,孰不知那也是他青春岁月里最美好的时光。
一到星期五的晚上,我就可以去附近书店看书了。置身于书店,就仿佛遨游于书海。可在书店看书就像打游击战,因为店主总会撵我们这些常常光顾又极少买书的客人。因此,每到书店,我就不得不把自己隐藏起来,躲在不被人注意的角落里“窃读”。
今天,我又和往常一样,来到书店。一遛进店门,就悄悄地搬个凳儿来到书架前,抽出一本最爱的《儿童文学》,躲到角落里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一翻到《农民工子弟转学校》,就被这篇文章的内容吸引住了,当我读到从乡下转学到城里口吃的吕献品困难地做完自我介绍,鞠躬时,脑袋碰到讲台上,教室里笑声不断,我也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
以前从没学过英语的吕献品第一次参加考试就考英语,结果考了“老末”,而同学赵后来又拿着他的试卷到处展示,弄得吕献品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为了报复赵后来,他学狗叫,把赵后来吓得魂飞魄散,真是两个淘气包。其实吕献品挺有才艺的,全班只有他知道“牛只长下牙不长上牙”;他的口技表演《三犬争骨》还引起了省杂技团的关注,并且让初二(4)班成为了“试验班”。当我还沉浸在这份喜悦中时,文章却结束了,真是意犹未尽那。带着无限的回味,我又沉醉于《童心之美》中了……
品尝着如此美味的“大餐”,我不觉咂吧着嘴,抬起头,揉揉发胀的眼睛,扭扭发酸的脖子。“哎哟”我的腿怎么这么痒,低头一看,妈呀,五六只大蚊子,鼓着通红的肚子正叮在腿上,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向它们,结果死了两飞了三。抓着满腿的“大红包”,我不禁恨恨道:“该死的蚊子!”,可望着还未看完的书,我又一次兴味盎然,悄悄捧起了书……
蚊子不时从我面前飞过,却无法让我放下手中的书,让那嗡嗡的蚊声成为我读书的伴奏曲吧!
书,我的挚友。书店里的时光,总是让我回味良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