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之星评选方案范文5篇(评选劳动之星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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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工作,进一步提升学生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情操,提升小学生的文明素质,我校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文明小学生”的主题教育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通过组织广大师生进一步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激发学生学习中华文明、传播中华文明的热情,鼓励和引导学生养成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做优雅大方、豁达乐观、明礼诚信的合格小公民。
二、评选条件
1、爱祖国、爱劳动,关爱集体,为人正直;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行为规范、社会公德等,品行良好。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打架,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讲究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
2、乐学好问,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主动学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有益的'活动,兴趣广泛,学习成绩优良。与人为善,善于团结同学,能主动关心帮助别人;尊敬师长、尊老爱幼,懂得谦恭礼让;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勤俭节约、不攀比、不浪费;能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有健康的心理素质。
3、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用设施和学校公共财物,不乱涂改、刻画,爱护生态环境,保持校园、教室整洁优美。不在校园追逐打闹,维护学校良好秩序;热心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三、评选步骤
1、推荐阶段:根据评选名额,在班主任的指导下,通过民主评议提出推荐人选名单,每班一名;
2、评选阶段:铺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委将根据上报情况,评选出铺中心小学“文明小学生”若干名。四、评选要求
1、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周密组织,真正把得到广大同学和老师认可的文明学生评选出来。
2、确保此项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
3、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此项活动进一步促进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开展。
为从小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增强学生珍惜他人劳动成果,提高学生劳动能力,结合学校实际,配合学校德育教育主题——劳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养成爱劳动的习惯,树立正确的劳动光荣价值观,学校决定授予表现突出的学生为“劳动之星”。
一、评选条件
1、热爱劳动,能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2、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3、积极参加班级各类活动,主动参加社会生产劳动,养成了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4、树立正确的劳动观点、劳动意识,认识到——劳动最光荣,不爱劳动的人将会一事无成。
5、告别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小皇帝”、“小公主”,树立“以艰苦奋斗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荣辱观。
二、名额:
各班民主评选2名学生参加学校评比。
三、评选时间:
5月5日前以班为单位进行评选,并将推荐出的学生材料上交到德育处参加校级评选。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推进学生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激励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为全校同学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五育之星”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精神,学生发展包括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实践等5项关键指标,旨在突出五育并举、全面发展,强调重素质、重能力要求。对学生的评价要坚持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坚持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引导学生注重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扭转重知识、轻素质的倾向,培养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二、评选类别
美德之星、学习之星、体育之星、艺术之星、劳动之星。
三、评选对象
1、具有泉州七中正式学籍并在籍至少一年的在校生;异地转学的学生要在我校就读1年(包括1年)以上方可参评。
2、德育之星必须是担任校自管会、学生会、团委干部或班级主要干部,且任期1年以上者。
3、在同一学段已获校级“五育之星”或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4、本学年有重大违纪,受记过或以上处分者,或本学年屡次违反学校常规,文明班级常规评比扣分3次以上者,一律不得参评。
四、评选标准
美德之星:思想品德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xx年修订)》,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明理诚信、乐于助人;珍惜集体荣誉,积极向上;关心班级,积极协助老师管理班级,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学习之星:有强烈求知欲,有拼博进取的持续动力,学习主动自觉,善于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形成良好学习习惯,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秀或取得显著进步,综合素质高。
体育之星:热爱运动,锻炼和学习两不误,阳光、自信、充满正能量,积极参加学校体育活动,集体荣誉感强,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艺术之星:有较强的审美能力,爱好广泛,有一门以上的艺术特长,有较好的艺术素养;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劳动之星:积极参与家庭劳动、学校“劳动美”主题活动及社会实践劳动,取得突出成绩,吃苦耐劳,动手能力强,具备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劳动技能。
五、名额分配
美德之星、学习之星、体育之星、艺术之星、劳动之星五个项目评选名额按班级学生数的30%分配,五个项目统筹安排,每个项目至少1个名额,单个项目名额不得超过本班获评名额总数的30%。
六、评选程序
1、各年段各班级在开展评选活动中,应加强领导,规范操作,严格遵照评选标准和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评选条件、评选过程、评选结果“三公开”。各年段各班级须对具有参评资格的.学生进行评议,并择优推荐,确保评选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2、各班将得票数最多的同学推荐为“五育之星”候选人,并填写“五育之星”推荐表,经年段初步审核后统一报送政教处。政教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最终送校务会审批。
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予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此取消的名额不予替补。
七、其他事项
1、“五育之星”经学校审批后,颁发奖状,学校组织拍照,通过广播、橱窗或微信公众号公布表彰。
2、从20xx—20xx学年度起,区级、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在本学段获评过五育之星。
3、获得“五育之星”称号的学生,如在一学期内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将根据相关条例给予纪律处分外,并取消其“五育之星”称号及评选各类先进称号的资格。
一、评选标准:
1、在品德修养上,应知荣明耻,具有热爱祖国、服务人民、辛勤劳动、崇尚科学的高尚品德,具有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爱护环境,勤俭节约。遵纪守法,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具有“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公民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
2、在学习生活上,应具有正确的学习目的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勤思好问,牢固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不偏科,注意全面发展。
3、在艺体活动上,应积极参加艺术训练和体育锻炼,上好每节艺术课、体育课、体锻课,做好“三操”,体育成绩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各个年龄段的最低要求,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审美情趣。
4、在人际交往上,能积极参加每次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班队活动;在活动中和日常生活中能乐于奉献、诚实守信、勇于创新;欣赏、接纳、包容、关爱他人,掌握沟通方法,有自信,大胆表达自己的想法,不以自己为中心,不随便发脾气,学会倾听别人的意见,善于与别人交流合作,懂得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言行一致,诚实谦虚,团结同学。
二、评选内容及步骤:
1、自己推荐——用文字的形式介绍自己(统一表格)。重点介绍自己的特别之处,最好能以故事的形式讲述自己的闪光点。要求:低年级100字,中年级200字,高年级300字。
2、才艺展示——举行“我是朝天未来星”中队活动,学生可以通过自己写文章朗诵、唱歌、舞蹈、绘画、乐器、手工表演等方式展示自己的闪光点。(4月28日)
3、根据评选标准和个人特点,每班评选出一名“朝天星”,如“朝天科技星”、“朝天礼仪星”、“朝天勤学星”、“朝天才艺星”、“朝天环保星”、“朝天舞蹈星”、“朝天百灵鸟星”等。
4、5月10日把“朝天未来星”的推荐评选表(自己推荐、中队意见等)交到大队部,5月16日拍照。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学校劳动教育工作,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校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发挥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的育人实效,经研究,决定开展20xx年“劳动之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劳动之星”先进集体
各二级学院xx级班级均可申报;拟表彰名额不超过5个。
(二)“劳动之星”先进个人
各二级学院均可从劳动教育、劳动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中推荐,各二级学院可推荐2—3人;拟表彰名额不超过15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班级积极组织开展劳动教育学习分享活动,积极参加“校园公益劳动”劳动实践,开展劳动实践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成效明显。积极参加“劳动云超市”。
2、班级成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马踏飞燕成长计划”、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教风学风督查志愿服务等工作,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富有特色、成效。
3、班级所辖宿舍在学校宿舍联合大检查中“优秀率”高。
(二)先进个人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在劳动学习和劳动实践中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刻苦钻研精神,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3、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马踏飞燕成长计划”、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教风学风督查志愿服务等工作,在班级起到一定的表率作用。
4、注重将专业学习与劳动实践进行高度融合,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良好,成绩突出。
5、在20xx年期间,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三、评选程序
(一)二级学院推荐
由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民主推荐、评选,确定推荐对象,并在学院内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出推荐名单报公共劳动教学部。
(二)组织评议
公共劳动教学部根据各二级学院的推荐意见,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评议。
(三)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并于5月18日下班前报送经本学院盖章后的申请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件至公共劳动教学部冯俊云处
(二)推荐、评选过程中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评选,无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宁缺毋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