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读书小故事作文(精华8篇)
今天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百万英镑》,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他以这本书的主人公亨利·亚当斯反应了当时的情况——“没钱就无法生活,有钱就有地位”的事实。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这本书的有趣之处吧。
主要内容:主人公亨利·亚当斯是一个非常穷的人,有一天他饥肠辘辘的走在街上,看到了一个小女孩吃了一口的扔在水沟里的梨,因为肚子的饥饿使他不得不想捡起来吃掉。当他实在是忍不住了,实在是想把那个梨捡起来吃掉的时候,背后有人叫住了他,那是两个很有钱的人,他们是兄弟,他们交给了亨利·亚当斯了一封信变离开了。当亨利·亚当斯打开信时他惊呆了,那两个人给他的信里有着一张百万英镑的巨额钞票和另一封信,信里说他们拿亨利·亚当斯打了一场赌,赌的是如果他可以用这张钞票生活一个月,并把这张钞票还给他们,亨利·亚当斯就可以在他们那选择一份工作。亨利·亚当斯没有办法,就只能照着他们的要求做。他首先去了一家普通的饭店去吃饭,当他吃到他不能在吃时为止,然后他拿出那张钞票付钱,当饭店的老板看到这张钞票时惊呆了的说:“先生,这次的饭钱就以后再给吧”。因为这个普通饭店的老板找不开这么大的钞票,而亨利·亚当斯便离开了,他到了一家衣服店买了一身衣服,当他又拿出这张钞票付钱的时候,这个衣服店里的老板也说以后再付钱吧。就这样“有一位手中有着百万英镑的人在商店买东西”的事情就穿开了,这个事情也使他出了名。他被邀请到宴会,被人尊重,还认识了一位美丽的姑娘和许多的朋友。一个月的时间到了,他靠自己获得了一张二十万英镑的钞票,他赢了,他从一个穷苦的人,变成了一个受人尊重的人。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认识到了一个重要的道理,失败并不可怕,只要努力的奋斗,就一定会成功的。
我在书中汲取甜美的营养,让我的视野更加开阔。书,就像我人生道路上那明亮的灯塔,为我指明前进的方向。
我的读书生涯应该从二、三岁开始,那时还算不上读,只是妈妈讲给我听。我还记得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我嘴里叼着奶瓶,坐在妈妈的腿上,一边喝奶,一边听她讲故事。妈妈讲的故事有很多,比如《嫦娥奔月》、《后羿射日》等神话传说,还有许多童话故事。让我百听不厌,后来我竟能把故事的内容一字不差的背出来。
上了幼儿园,我就开始看字少,图多的故事书和《唐诗三百首》,老师没教过的唐诗,我都能熟练地背出来,老师也夸我聪明。每到这时,我的心里就喜滋滋的。
到了一、二年级,我就开始喜欢上了杨红樱阿姨写得童话。她的书我几乎都看了一遍。因为我看的书多,懂得也多。所以经常出一些书上的题目给妈妈,有时妈妈也答不上来。看着妈妈冥思苦想的样子,我心里就乐开了花,妈妈都不知道的,我却懂。这些知识可都是书给予我的。
三、四年级的时候,我又迷上了沈石溪老师的动物小说,因为童话已经满足不了我了。每次到了书店,我都要买几本回去,否则就赖着不肯走。
现在我上五年级了,也更喜欢读书了。从童话故事到自然科学,从天文知识到人文地理,我都看得津津有味。作业之余,我几乎都用来看书了。我就如同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在书海中翩翩起舞。因此,就有了一个“小书虫”的外号。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不仅仅是获取知识的一种手段,读自己喜欢的书是人生的一大乐事,爱读书的我就从书中明白了许多道理。同学们,一起加入读书的行列吧。
与书为友,如与人为友;选择好书如良师益友。一本好书就像一位好友,与书为伴,能收获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课堂上找不到的欢乐。
读书第一天,我至今记忆犹新。那晚写完了作业,像往常一样正要去玩妈妈的手机,妈妈却说:“妞,来给你介绍一位新朋友!”我东张西望不见人,妈妈边说边把一本书放到了我手里,那天妈妈和我一起读了那本书的前几页,我有的字不认识,有的内容看不懂,都得问妈妈,烦的不想读,就几页而已,我足足读了半个小时才读完,妈妈鼓励我说:“现在你认识的字还不多,有些知识还没学过,不理解,读的慢没关系,你读的书多了,字认识的多了,知识也丰富了,书也就能看懂了,自然而然就读的快了,并且还会喜欢上读书。”两天,三天,五天,我每天晚上都在妈妈陪伴下坚持读书。
慢慢地,慢慢地,我真的喜欢上了读书。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妈妈让我去超市买盐,我路过新华书店时,看到书店里琳琅满目的.书,不由自主地走了进去,我拿起一本封面很漂亮的书翻看着,不知不觉竟然看入迷了,也不知看了多长时间,直到阿姨提醒我她们快要下班了的时候,我才依依不舍的放下书,径直走回了家,把买盐的事完全给忘掉了。妈妈知道我是因为去看书,才忘记买盐后,不但没有批评我,还表扬了我一番。
现在,书已经成了我亲密的朋友,这两年来它一直陪伴着我,成长的路上我早已离不开它,爱上读书,就像鸟儿爱蓝天,鱼儿爱大海,这是我对书的挚爱,对知识的渴望。只要我们用心去体会,一定能找到书中的乐趣,感受书带给我们的欢乐。
我家是一个很普通的家庭,爸爸是一名塑料制品公司的模具工,妈妈开了一家小的复印店。
我们现在作为一个21世纪新时代的三口之家,我们生活在这个文化、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学习,它可以让你的人生丰富多彩。你学到的每一个知识都会让你受益匪浅。在这学习的过程中,会发生许多故事,有的很感人,有的很有趣。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在我的小时候,书籍成了我生命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白天,我在幼儿园过得很不开心,因为老师叫我睡觉我睡不着,所以我错失良机,得不到每个人应该得到的奖品,白天我在幼儿园过得很不快乐。但晚上回到家我就高兴了,因为我能在家里听妈妈讲故事,慢慢地我学会了读书。从那以后,我都自己一个人读小孩读得及简单的书和漫画书。
不过自从上了小学以后,我就觉得这些书太幼稚了,就看其他书了,比如《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屋顶上的小孩》、《城南旧事》等等各种各样的书籍应有尽有,都可以堆成一座“小山”了。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整天都把书捧在手心里,爱不释手。我上哪儿都带着书,逛街、旅游,甚至睡觉都要把书放在枕头底下。
上了中年级以后,我不满足于看那些书了,我要看《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等等。但我的课外阅读时间就越来越少了,我要背语文书,要做阳光课堂,要看词语手册,要读同步阅读,干完这些,都已经八点半了,妈妈还得叫我下去锻炼,所以,我只能在周末看了。不过,如果晚上睡不着,我会偷偷地溜进书房,打开台灯窃读。
一本喜爱的好书是进步的阶梯,就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让我们热爱读书吧!
它就像一把金钥匙,能带你开启智慧的大门;它就像一位导师,当你有疑惑的时候,她会细心地教导你,带你走向成功;它像挂在夜空的北斗七星,在你迷失方向的时候,帮助你从黑暗里走出,奔向光明;它像一艘游轮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它还像一座知识的宝库能让你得到源源不断的“财富”——智慧……它是谁?不错。它就是人人皆知的书。每个人都有读书的经历,我也不例外。
上幼儿园的时候,我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孩,整天就只知道玩,一点也不爱看书,不爱学习,所以老师每天都会揪起我的耳朵狠狠地批评我。直到我读学前班之前,妈妈为了改掉我不爱看书的坏习惯,送了我一本精美的绘本。我漫不经心地翻开书,随便瞟了一眼,就在那一瞬间,书中精彩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我看到了一幅幅色彩明丽的画,心想;原来书中的内容那么精彩啊,真是出乎我的预料之中。我看得津津有味,站在一旁的妈妈马上露出了花儿般的笑脸。从此之后,我爱上了看书。
读学前班啦!我开心极了,因为我天真地以为老师一定会为我看书而奖励我的。我在座位上拼命看书,老师在讲课,我感觉很心烦,就在座位上拼命看书,结果被老师发现了,老师就狠狠地惩罚我。我疑惑不解:多看书不是应该受到表扬的吗?下午妈妈来接我的时侯,老师跟妈妈讲了这件事,妈妈连声说对不起。回家后妈妈郑重地告诉我看书一定要分场合,上课的时侯不可以看书……最后妈妈说:“你学习好老师可能奖励你一本书哦!”我听了这句话心中暗喜,因为又可以得到书了,于是我下定决心要发愤图强,之后我上课比以前认真了几百倍,学习成绩提高了一大截,后来,老师觉得我很认真,真得奖我了几本书,我开心极了,因为那是我的努力换来的成果。
书是你一生中必不可少的,它会改变你。所以我告诫大家要改掉不喜欢看书的习惯。
阅读,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因为我可以在阅读中学习良多,感受颇丰。而一篇好的文章,一本好的书是无论看多少遍都会有不同感受的。因此,每一本书都有其独特的故事,每一个读者面对同一本书也会有不同的故事。
还记得开启我阅读兴趣之门的是我小学的语文老师,她创新的语文课就完全使我对语文这门学科充满了热爱。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当时语文课的主要内容便是阅读。我从《窗边的小豆豆》、《小绿人》等书中感受到童话的魅力;从《西顿动物故事》《狼王梦》等书中看到了动物之间的真情和自然界的残酷;从一些校园小说丛书中找到了同学间真挚的友谊??当然,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老师让我们看完《小绿人》后,每一个人写一篇短篇的童话,然后装订成册,请金波爷爷题词留作纪念。当时每一个同学都从书中,生活中寻找灵感,有用随便的两件简单的文具,在课间自言自语的编故事,有与自己家的小宠物、小植物“交流”,想从他们身上发现些什么??总之,在一周的时间里,我们找好了素材,在一节语文课上写下了自己的故事。还记得当时教室十分安静,只听得见笔与纸之间的摩擦声。经过不懈的努力,这册由我们班同学共同创作的童话故事集完成了。
如今我已上高中,偶尔把这本故事集拿出来翻一下,还是会被当初单纯幼稚的我们逗笑,还是会对当时稚嫩的文笔感到无语。但无论如何,那都是我们用自己的阅读的感触写下的,正是当时我们的大量阅读,才会完成这样一本故事集。
阅读的故事未完待续,只要我们每天认真的阅读一篇文章,阅读的故事便会十分精彩,因此我们更要多读书,读有益的书。
我的读书故事
我从小就爱读书,记得三岁时,我就爱上了看书,对文字有着极大的兴趣,喜欢天真的问爸爸妈妈:这是什么字,那是什么字?在读书中,还有许多趣事呢!
小时候,我都是听着妈妈讲故事进入梦香的,妈妈不在时,我就自己拿着小人书看,最有趣的是,我总是学着大人看报纸的样子,嘴里叽哩咕噜,可是往往我的书是倒着拿的,嘻嘻!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看的书不在是那么幼稚了,从图画书到长篇小说,这是多么的快呀!然而,在不知不觉中,我的知识也越积越多了。《写给女孩子的书》让我知道每个女孩都有自己的特长,不要轻意对困难低头,《你是我的宝贝》让我知道上,世界上所有的孩子都是上帝赐给我们的宝贝,要去关心他们,帮助他们,《青铜葵花》讲述的是男孩青铜和女孩葵花两人之间发生的喜怒哀乐,《我要做个孩子》则写的主人公金铃和我好象呀,也是个开朗、幽默的女孩,写得作文也很好(嘻,有点自夸)……..这本书帮我解决了好多学习上,生活中的小问题,我挻喜欢看的。有趣的书还有好多好多,你自己去看吧!
从上小学以后,我开始写作文,从一年级的两三行字到三年级的两三面纸,这都是读书读出来的呀!书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用最平常最普通的语言让你懂得难以理解的大道理,这是多么奇妙啊,书香伴随着我的快乐童年,啊,我爱读书
有一天,正好放假我和妈妈一起去书店看书,一进书店,我就迫不及待地选了一本《女儿的故事》读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都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了,妈妈过来接我吃饭时我死也不肯走,妈妈生气了,但我也没有办法呀,我的书还没有看完呢!又有一次,在我放学时,奶奶在外面等了好久我都没有出来,奶奶生气的走到了我们教室门前,气喘吁吁地说:“岳朝倩!你还不走啊!”我往前和后面看了一下几乎连一个人影都没有,教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还有一次,我在家里发现了一本新书《花雨纷飞》,我高高兴兴的看下去,突然,妈妈叫我帮她拿一下刚刚洗好的衣服,但我没听见,她再三地说,我还是没有听见,妈妈只好冲进我的房间气势汹汹地说道:“你这孩子叫你帮一下忙,你却在这儿看书。”我不好意思的说:“我没有听见,所以我没能帮你的忙!”你也真是的,我看你这么爱看书,正好我买了一本书,这就给你看一看吧!久而久之,全家人都叫我书迷,因为我只要看书,我就会忘记所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