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承诺书12篇
1、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进行施工。
2、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随意分包。不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4、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并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严格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检验后应有书面记录,并有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 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于工程。
5、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的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查验收。
6、资料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并及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7、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负责返修。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保修书中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 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 任。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承诺人单位(公章):
承诺人(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我单位向贵公司提交20xx年中国联通工程的竣工结算文件,为对竣工结算文件负责,我单位特此作如下承诺:
1、我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遵循国家及浙江省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保证上述结算资料已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工程的实际完工情况,结算书未列的项目,均不属于本工程结算范围。
2、如果上述结算资料不能充分证明“工程结算书”所列项目造价的真实性,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公司通知之日起2日内按照实际发生的情况补齐相关资料,逾期不能补齐的,表明我司同意从“工程结算书”中剔除该项目的相关内容。
3、我单位愿意配合贵公司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本工程造价,我单位保证在接到贵公司通知之日起3日内主动与贵公司或贵公司委托的.中介机构对数,7日天内完成对初审核结果的核对、确认并确保贵单位收到签章确认的《工程项目结算审定表》。逾期不与贵公司对数的,表明我单位同意按贵公司的审计结果进行工程结算。
4、我单位承诺,审计费用按照建设单位与中介机构签署的协议执行,从应支付的工程费中扣减。
承诺人:
日期: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我单位向贵公司提交20xx年中国联通…工程(绍兴柯桥宝龙工业园管道工程)的竣工结算文件,为对竣工结算文件负责,我单位特此作如下承诺:
1、我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遵循国家及浙江省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保证上述结算资料已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工程的实际完工情况,结算书未列的项目,均不属于本工程结算范围。
2、如果上述结算资料不能充分证明“工程结算书”所列项目造价的真实性,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公司通知之日起2日内按照实际发生的情况补齐相关资料,逾期不能补齐的,表明我司同意从“工程结算书”中剔除该项目的相关内容。
3、我单位愿意配合贵公司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本工程造价,我单位保证在接到贵公司通知之日起3日内主动与贵公司或贵公司委托的中介机构对数,7日天内完成对初审核结果的核对、确认并确保贵单位收到签章确认的《工程项目结算审定表》。逾期不与贵公司对数的,表明我单位同意按贵公司的审计结果进行工程结算。
4、我单位承诺,审计费用按照建设单位与中介机构签署的协议执行,从应支付的工程费中扣减。
施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授权单位:
注册地址:
兹授权我单位 丁存增 同志为山东平邑环球商务中心工程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的 工作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本授权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盖执业资格章)
身份证号: 3XXXXXXXX010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一式七份,一份授权单位留存,一份提交相关行业主管科室,一份提交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四份由建设单位纳入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送 审 承 诺 书
无锡市新区审计局:
新区城市管理局:(建设单位)
我单位对高浪路周边(新虹桥)景观亮化工程(工程名称)项目竣工结算进行送审,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按照要求向建设单位和审计组提供的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结算资料;采购设备及主要材料合同、清单、发票及出入库资料;重大设计变更、签证资料及竣工图等资料是真实、合法、完整的。(具体详见审计资料清单)
2.同意以新区审计局审计报告结果作为该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依据。
3.工程竣工结算不高估冒算,如该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机关审计后审计核减率超过5%,同意按照以下原则承担费用:如果经审计后单项工程结算审计核减率超过10%,由施工单位承担审计费用的100%;如果经审计后的审计核减率在8%--10%(含10%)之间,则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审计费用的80%;如果经审计后的审计核减率在5%--8%(含8%)之间,则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审计费用的50%。并同意上述需由施工单位承担的费用从该工程结算审定价中扣除。上述承诺,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年月日
作为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xx)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承诺人(盖章):xxx
承诺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承
诺
书
*****有限公司:
由我公司承建的你单位“ ”项目已于2018年**月***日通过竣工验收(附:竣工验收备案表)。我公司已完成该工程“工程竣工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资料”的编制,现将上述资料一套提交你单位申请进行竣工结算审计。我公司就结算审计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是真实的和完整的(详见资料移交清单),在结算审计过程中我公司不再补充任何“竣工结算资料”,如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所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存在遗漏,我公司将放弃遗漏资料部分的结算金额;
2、我公司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书”的内容是完整的,如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所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书”存在漏项和少计工程量,我公司将放弃漏项和少计工程量部分的结算金额;
3、我公司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书”是真实的,如结算最终审增减率大于5%,则审减金额大于5%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特此承诺
年 月 日(施工单位盖章)
中标单位廉洁承诺书
为加强廉政建设,规范各项公务活动,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自愿接受监督,现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各项规定。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并按要求落实廉洁教育责任,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
三、严格执行合同文件,履行权利义务(债权、债务)。 不组织任何形式有可能影响招标单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向招标单位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通讯工具、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财物。
四、不以任何理由为招标单位及其相关单位或个人报销非公务费用,不为其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发现招标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及时提醒招标单位,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举报。
中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我单位向贵公司提交20xx年中国联通绍兴柯桥宝龙工业园管道工程的竣工结算文件,为对竣工结算文件负责,我单位特此作如下承诺:
1、我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遵循国家及浙江省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保证上述结算资料已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工程的实际完工情况,结算书未列的项目,均不属于本工程结算范围。
2、如果上述结算资料不能充分证明“工程结算书”所列项目造价的真实性,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公司通知之日起2日内按照实际发生的情况补齐相关资料,逾期不能补齐的,表明我司同意从“工程结算书”中剔除该项目的相关内容。
3、我单位愿意配合贵公司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本工程造价,我单位保证在接到贵公司通知之日起3日内主动与贵公司或贵公司委托的中介机构对数,7日天内完成对初审核结果的核对、确认并确保贵单位收到签章确认的《工程项目结算审定表》。逾期不与贵公司对数的,表明我单位同意按贵公司的审计结果进行工程结算。
4、我单位承诺,审计费用按照建设单位与中介机构签署的协议执行,从应支付的工程费中扣减。
施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甲方:xxx
乙方:xxx
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该工程 单项工程以劳务大清包的方式清包包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树立施工单位良好形象,乙方向甲方项目部做出如下承诺:
一、 服从项目部的统一指挥,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以及国家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有序施工,项目部拟定分项工期,确保完成,达不到要求自愿接受处罚。
二、 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达不到要求,并经甲方技术人员两次指正仍达不到要求,经项目部研究确定更换乙方施工班组,乙方无条件撤场,撤场后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按合同单价70%支付工人工资。
三、 乙方管理好自己的施工人员,做好文明安全施工,爱护甲方该项目的所有机械设备、设施、周转材料。做到不损坏、不偷盗、不浪费。如经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以上不良现象,除当事人承担责任外,乙方自愿接受叁仟元处罚。
四、 乙方施工期间,合理利用甲方提供设备,下班后分类清理,清洗干净,归位堆放整齐。关好水电源,做到防雨、防漏、防损、防危险。如不能每天即时做到以上要求,甲方将安排人员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 宿舍、厨房、厕所每天清理干净,防止疫情发生。员工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卫生整洁。如达不到要求,甲方指派人员整理,费用由乙方处理。
六、 乙方如临时请跑场人员,下班后自觉接受出场检查,交通工具按指定的地点有序停放。
七、 对进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做到班前、班后进行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和熟悉各项操作规程,如有违反规定,乙方自愿受罚。
八、 工期安排:(有效工期)
1、 基础
2、 地下室:
3、 一层结构:
4、 二层及以上:
5、 水电工、架子工,交叉作业,全线配合。
九、 奖罚规定
1、工期提前、拖延半天,奖、罚元,累计计算。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每人次罚元。
3、结构封顶,该项目部组织各楼号共同评定,质量、工期等达标的奖 元,最差者罚 元。
4、砼漏震、蜂窝、模板跑模发现一处,罚款节严重的罚款500元~500元。
5、酒后作业或酗酒闹事的每人次罚款500元。
甲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
1、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择优选择队伍,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对依法分项发包而未指定总包管理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负总责。对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依法委托监理。
2、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3、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4、工程竣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交付使用,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5、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 档案,并自竣工备案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建设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法人代表签章:
xx年xx月xx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建办质[20xx]4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xx]12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暂行办法》施行后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及时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对已经开工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补签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补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督促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时签署或补签授权书、承诺书。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完善授权书、承诺书内容及要求。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