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初中同学12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我的初中同学12篇,供大家参考。
他,高高的个子,黑色的头发,大大的鼻子,水汪汪的眼睛,显得很有精神。他就是我的同学——吴一建。
吴一建喜欢玩游戏,是一个标准的“游戏迷”。一玩起游戏就没完没了了。据我统计,他每天要平均要玩电脑两个小时。到了周末就更厉害了!
一次,正是中午,我吃完午饭去洗手,不经意地向外看了一下,看到吴一建家有一道红色的光。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他们家的鼠标闪出的光。仔细看,原来是他正在聚精会神地盯着电脑,一会儿叹气,一会儿伸着懒腰。直到吃完饭的时候,他还在玩。十一点多钟的时候,我觉得不舒服,便去洗了把脸,只见他还在玩。晕,他真是个游戏迷!为了玩游戏,他废寝忘食。
吴一建的性格很古怪。说他爱笑,他有喜欢哭,说他外向,他又很内向。说他脸皮厚,有时他又很爱面子。
有一次,老师让我们默写课文,吴一建不会写,他不仅没有去背,而且还在外面闲逛。老师说他“你怎么那么不要脸啊!”吴一建还在那笑。经过这件事,我感觉他的脸皮确实“很厚”。
在作文班上课,我却发现了截然不同的一面。那次,吴一建因为不会写作文。哭了。只见他捂住脸,却说他不是在哭,而是“眼睛疼”。于是我对他又有了新的认识——爱面子。
我的同学吴一建就是这样一个爱玩电脑又性格古怪的人!
刘海长到快可以遮住眼睛,而且他的刘海有时也可以用来耍帅,身材矮小、动作灵活的他,也是我们班篮球的主将,他有恒心、有毅力,做任何事都不会轻易的放弃,而他就是令我敬佩的同学——李一楠。
他有参加田径,因为他跑步的速度,就像“子弹”一样快,枪声一响,他就立即冲向终点。而且他为了12月22日的成果发表会,还因此组成了一个自组社团,有一次他因为练舞练的太认真了,一不小心就膝盖着地,严重到主任还载他去天晨医院照X光,还好他隔天有来上课,不然的话,不仅自组社团的人会没人教,就连我们田径队比赛当天可能也会失去一位“大将”,还真是得不偿失呀!
我觉得他是一位了不起的人,因为神射手是平时汗流浃背、默默苦练,并且在机会来临时,懂得紧紧抓住的人,而且老师说过:“心不难,事不难,天底下的事越不做,就越不会做”,我觉得自己做事只有三分钟热度,就连最疼爱我的爸妈也都这么说了,遇到困难的我,只有急躁的心,没有平静的心,所以我什么事都做不成,我觉得这些都是我应该要跟他学习的地方。
学习的阶段中,刚好是同学影响最深的年纪,我也不例外,我是家中三个小孩中最活泼、最好交友的,我跟任何人相处起来都没有压力,所以我可以很自在的跟任何人相处,我跟任何人都是朋友。
可是呢?这样的情况没有维持太久,原本刚上初中的我以为只要真心相对,我们就可以当朋友,但是……当我把整颗心都交付给她时,她却狠狠的让我自打巴掌。我本来一直认为我应该不会上演八点档剧情,但是老天就是爱开玩笑,谁晓得老天把这个天大的玩笑开在我身上,老天永远不了解,这个天大的玩笑对于我这小小的身躯根本负荷不了。
刚上初中时,我带着希望踏进学校,希望能在这闯出自己的一片天,谁能晓得学校里的大家心机一个比一个还重,但是……当我在绝望时,遇到了一个小可爱,就像是老天送我的礼物,我在想,可能老天同情我了吧。她就像个天使,就像太阳无时无刻的照着我,渐渐的,我开始愿意从新付出我的真心给她。但是好景不常,总有人爱咬着嘴边的肉,却觊觎别人碗里的,我们面临最大的危机“吵架”我们的友情就因此吵吵合合,不知不觉中我们被彼此身边的人推远。但其实只有我们本人才知道,自己无法少了对方,在这段友情里,不是凑合,而是非你不可,所以我们最后决定了谁也不放开谁,遇到问题谁也不能逃避,我们要一起渡过,友情中没有真正的对错,所以就算我们真的结束了,谁也不用道歉,只要记得我们曾经轰轰烈烈过。
同学,在我的求学阶段中,添加了许多故事,让我的求学阶段不无聊,虽然有很多带来负面影响的,但是也只有这时候才能患难见真情啊!让自己清楚到底谁才是真正适合自己的,没有所谓的适合,朋友都是需要经过许多的磨合,还能对你不离不弃!
又是一个新的集体——陌生、无助、好奇统统涌来。
转眼加入这个新集体已经14天了,认识了许多同学,交到了很多新朋友。其中,最要好的,还是我的同桌——吴明娟了。
她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一个圆圆的脸蛋,胖嘟嘟的嘴巴,还有一双炯炯有神,闪烁着狡黠光芒的眼睛。她每天都是乐呵呵的,好像是没有什么烦心事能难道她似的。她笑起来时,眼睛眯成了一个月牙,鼻子上的皮肤全邹在一起,特别的可爱。
她很活泼,下课时总是蹦蹦跳跳不消停。她也很强悍,不过这种现象只有在男生当中才会发生。当然,如果没有人让她不爽的话,她就是不会那样做的。她后面的同学好像是特别喜欢惹她生气,总是有事没事找她的茬,惹得她生气的结果就是桌上的书全部“搬家”,还要受些皮肉之苦。
她很大方。我们与她借什么东西,她都会借给我们。她从来不会记仇(因为总是“现骂现打”)。她很爱看书,只要遇到她喜欢的书,她都会不惜一切代价去买来看。又一次,她还跟我说,如果她家里有那个经济条件的话,她会把她爱看的书都买回去,慢慢的咀嚼。
她的体质不是很好,跑几步就气喘吁吁。不过她的文化成绩可是一顶一的好。
你们看,她很棒吧!我相信,你们一定会喜欢上她的。
曾经在我内心深处最印象深刻的场景那便是我小时候出游时所发生的事。
一层层的薄雾弥漫在幽静的山区间,橙红的微光轻跃在树林间,为大地增添不寻常的美,我们一家人行走在山间的羊肠小径上,而我却在这时看到不远处散发着微弱的亮光,我毫无思考便往那头跑去,没想到只是对面有小孩在玩手电筒,可是这时我已经找不到路了,夜风如狼般的咆哮声吓的我直发抖,连天也不知在何时飘来了一朵乌云遮蔽了原本明亮灿烂的夜空,好似随时都会有猛兽飞奔出来似的,连眼泪也忍不住在眼眶中打转。
原以为只能在此等到入黄泉的我却在这时看见远方有道光芒,却似乎没看到人,我也不管这么多只好直奔至光芒的来源处,奇怪的是当我到达光源的时候,我却发现这束光线却忽然不见,然后传来的就是我家人从远方呼喊我的声音。
这一切都好似一场虚幻不真实的梦,可是它却神奇的出现在我的生活世界里,这神奇的奇遇也如泡泡般轻轻的一碰便破掉不可能会还原。童话般的现实、现实般的梦境,也都是在你的一念间成形,说不定我们现在所感觉到的一切也只是一场现实般的梦境。
我们班的张晟煜人瘦瘦的,相貌非常普通,别看他样子很平常,身上的优点还真多呢!有关心他人、负责任…他最突出的优点就是爱劳动了。
有一次,张晟煜看见教室里很脏,就和我、张乐驰一起扫地,只见他双手紧紧地握着扫把,一下紧挨着一下,遇到压在桌子底下的小纸片,就先把桌子抬起来一点,用扫帚尖把纸片踢出来,扫进垃圾斗,遇到大一点的纸片,就弯下腰,蹲下身子,用手把纸片捡起来,扔进垃圾桶,遇到铅笔、橡皮之类的文具,就把它们捡起来,还给它们的小主人,过了一会儿,地面干干净净,亮晶晶的。
张晟煜这一干就停不下来了,他先用湿抹布擦玻璃,擦不掉的地方哈一口气,用指甲蹭一蹭,再用湿抹布擦一下。张晟煜把窗户擦得一尘不染,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黑板被他擦得感觉像没有人在上面写过字一样,张晟煜把讲台整理得井井有条,他还把教室外的墙也擦了,擦得都能照出人影来了。干完之后,张晟煜还特意看了一下,可以了之后,才坐到椅子上安安静静地看起书来。
张晟煜非常爱劳动,我们不但要学习他的爱劳动、爱集体,还要学习他的其他优点。
我的同学
她身材矮小,虽然她在我眼里像个小不点,但是大大的眼睛透着灵气,梳着马尾辫儿,每当她跳跃时,那公鸡似的小辫一翘一翘的。她就是我们班的.“副班主任”——孙涵卓。
别看她个子小,学习好着呢!要不怎么得到那样的美称---副班主任。孙涵卓是后转到我们班的,起初,我没把它放在眼里,我觉得她对我前十名的宝座受不上什么威胁。1.她每次考试都很优异,在我们班名列前茅。2.各科老师都向她投去赞许的目光,我有点嫉妒她了,我决定要超过她。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次考试她名落孙山了,我心想这次老师一定会重新选副班主任,可老师并没有重选,这令我失望极了,那一次我才恍然大悟。
又一次上间操的时间到了,我正在听杨璐讲笑话,她站在讲台上摆出一副老师的样子,说:“ 张明奇别笑了,上间操去。”我一听气就不打一处来。有什么了不起,我说。我来到操场,可她又说我站歪了。我火冒三丈。“你干嘛故意找我麻烦?”我大声囔囔起来。她出乎我的意料,她把我的手拉过去笑着说;“张明奇,别生气了,我不是要故意找你麻烦,等一会儿老师就来了,看到咱班队伍歪歪扭扭老师就该生气了,还是从大局出发吧。”听了她的话我非常惭愧,那场风波结束之后她 总是来主动来找我玩。
从那以后,我觉得小不点不小了,我们也成了名副其实的好朋友。
我是一个成绩好的不得了的学生,体育运动是我的强项,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跳远、跳高——各种运动都内行。
有一天,体育老师——周老师叫我们班的同学到操场集合,老师看了一下说:“咦?怎么不见丁丁人啊!”我说:“让我往看一下吧。”周老师同意了,我抱着足球立即跑到教室,看见丁丁正认认真真地造作业,他腰板挺得笔挺,紧锁着眉毛,眼睛注视着作业,显出一副认真的表情。我兴奋地说:“丁丁,出来玩吗?周老师同意我们自由活动啊!”丁丁严厉地说:“我的作业还没完呢!等我做完作业再说吧。”“可是大家都在等你啊。”他笑着说:“难道你忘了我们学过的《本日诗》了吗?”我不好意思地说:“但你也总不能老在教室里写作业吧。”他淡淡地说了一句:“那我马上就来。”可是,一直到了体育课快下课的时候,还是不见丁丁下来。我一边玩,一边沉思。忽然,我一调转屁股就往回跑,跑到老师眼前对老师说:“我想到教室里往造作业,可以吗?”老师说:“可以啊。”我立即跑到教室里开始写作业。
我对丁丁说:“谢谢你丁丁,你让我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和一个今天抵得上两个明天的道理:”丁丁兴奋地笑了。
我有一个好伙伴,她的名字叫马琳琳,马琳琳不但是我的好伙伴,还是我的同班同学。
马琳琳长着一对浓浓的眉毛,下面是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鼻子不大,却能闻到十里之外的香味;嘴巴也不大,却能一口吞下去一个比她嘴巴还大的东西。她的皮肤很白,而头发却很黑。马琳琳平时爱穿粉衣服和牛仔裤,人见人爱。
马琳琳最大的特点就是乐于助人。有一次,放学时,我们班的李力因为没完成数学作业而被数学老师留下了。他正在做题时,有一道难题难倒了他。李力想了好一会都没有想出来。于是,他去问马琳琳。我们这几个旁观者都以为马琳琳会拒绝。可是,出乎意料,马琳琳不但没有拒绝,还认真地给李力讲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李力终于会了。可是马琳琳还不放心。为了避免以后李力遇到这种题还不会做的情况,马琳琳又给他出了几道这种题。看到李力都做对了,马琳琳才由衷地笑了。
马琳琳不但乐于助人,还爱赶时髦。当时,我们白银新出了一种笔——隐形笔。马琳琳知道后,便马上告诉她的爸爸妈妈,希望他(她)们能给她买一支。她的家长经不住她的请求,便给她买了一支。直到第二天她把隐形笔拿到学校给我们看时,隐形笔才在我们班流行起来。
这就是马琳琳,一个既爱乐于助人又爱赶时髦的11岁小女孩。
记得上时,又要调座位了,我心中十分忐忑不安,又有些期待,不停地猜测着我的同桌会是谁。最终,老师把我和×××分配到了一起。初次为同桌,两个人之间难免有一些尴尬,不知说什么是好,但时间久了,我们两也慢慢地适应了,从他的话语中,我感觉到他是一个很胆小,从不举手发言的男生,但是下课的时候,他又变成了那种很活泼开朗的男孩。我们偶尔也要吵吵架,但是,随着时间的关系,我们两变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他也是很照顾我的,每次有好事总是第一个跟我分享。
有时,上课时我有哪里不舒服,他也是帮我先写着作业,让我好好的趴在桌子上好好休息,因此我很感激他。其实我发现他并不胆小,只是上课时知道这个问题而不敢举手的人。他也很幽默,有时他无意从嘴巴里唱出来的那些歌,总能把我笑个半死。我笑他也笑,在我眼里,他就是一个“傻傻”的男生。
虽然我们坐一起的日子越来越短了,但是我还是真心的希望你可以大胆起来,上课积极点,像其他男同学一样开心快乐,也希望你在以后的日子里学会独立坚强。
我相信你:×××!加油!
我有一个同学,她有着一头飘逸的黑发,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仿佛会说话,一只小巧玲珑的鼻子,一只樱桃小嘴,加上嫩白的皮肤,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娃娃”象,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她,就是邹秦。
邹秦,她可关心同学了。有一次,我和同学在走廊上嬉戏,突然“彭”地一声,摔了一跤,邹秦走过来,急忙扶起我,关切地问:“怎么样,金汝楠,你没事吧!”“没事。”我笑着回答。鲜血从我腿上流了下来,邹秦二话不说,背起我,朝医务室走去。顿时,一股暖流从我心中激过,我控制不住自己,失声痛哭起来。邹秦听到哭泣声,忙不迭地问:“很疼吗?你在忍忍,马上就到了。”我边哭边笑,“不是,一点都不疼,我是为这份友谊而哭的。”“哈哈哈!”我和邹秦都笑了…… 邹秦不但关心同学,还热爱集体。有一回,体育下课铃一响,同学们便一溜烟地跑回了教室,唯有邹秦,还在操场上一丝不苟地捡着实心球。我看不下去了,邹秦,她有责任要为我们做这些吗?不,没有。我迫不及待地跑过去,帮邹秦一起捡实心球,人多就是力量大,不一会儿,操场上的球就捡完了,我们两人一起把装实心球的篮子扛到了器材室,体育老师见了,就夸奖了我们一番,我和邹秦像心里吃了蜜一样的甜。邹秦,我想,小学六年来,能认识你,是我最大的荣幸。即使初中我们即将分开,但我始终坚信:我们的情谊不会再时光中流逝。
在我们班,有这么一个人。他惹人喜爱,让每个教师都“爱不释手”。
记得上学的时候,每节课,他几乎都是认真听讲,专心致志。每一节自修课,他也是认真做作业,写完作业后便复习或者预习,很少做小动作或和其它同学聊天。 有一节自修课,上课了,我都是认真做作业。做了一会儿,便隐隐约约传来几声细微的讲话声。过了会,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清晰。这时,教师有事走出了教室。半分钟不到,我们便闹翻了天。只见这时,有的讲话,有的吃东西,有的……惟独一个人在认真地写作业,并不时提醒边上的人,叫他们别吵,但总是目不转睛地盯着那本书。因此每次考试他总是我们班的前几名。 他不但学习认真,而且对自己喜欢的体育活动爱不释手,坚持不懈。
有一节体育课,教师让我们自由活动。他跑到操场,和几个人去打篮球。他虽然不擅长打蓝,也不太懂篮球规则,但他还积极参加。
在比赛中,他多次投篮,却只中了一个球。最后他输掉了那场球。可是,他还是很高兴,事后他说:“篮球比赛,重在参与嘛!”我想他一定会越打越好的。
他也十分热爱劳动。
记得有一天,学校安排大扫除。教师选好人,并分工好。开始大扫除了,他拿起扫把开始扫地。在他的清除下,任何一个卫生死角都会变成“风水宝地”。他扫完地,又开始拖地。在他的带领下,我们班肯定会一尘不染、干赶净净了。
这就是他,我的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