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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19篇 学校图书阅览室管理使用制度

2024-02-27 16:47:43综合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19篇 学校图书阅览室管理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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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19篇 学校图书阅览室管理使用制度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1

  为了进一步加强图书采购的规范管理,不断提高采购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各类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图书采购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仅适用于本馆纸质图书资源的采购。

  二、购置原则: 图书采购工作遵循 “科学论证,计划先行;规范管理,按章行事;透明公开,廉洁高效”的原则。

  三、采购计划: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与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在听取师生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图书采购工作计划。

  四、采购方式: 以招标方式选择图书资料供应商,增强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促进采购工作的科学管理和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图书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经费使用效益。

  五、工作纪律

  (一)图书馆采购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二)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图书采购管理工作。

  (三)采购过程中,实行阳光操作,严禁采购人员暗中提取回扣,收受书商贿赂,损害学校利益。

  (四)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帐目清楚,书款相符。

  (五)图书采购工作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监督措施

  (一)组织采购人员共同学习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确保廉洁自律,杜绝商业贿赂。

  (二)接受学校纪检委、部门纪检委员监督检查。

  (三)图书馆领导班子及采购人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自觉抵御不良现象,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杜绝商业贿赂,确保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的'任务顺利完成。

  七、具体流程

  (一)提出采购申请

  图书馆根据年度采购预算,结合教学科研需要及师生需求,制定图书采购计划。

  单项采购的要符合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的要求;大型项目要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及相关论证材料,必要时可召开专题论证会。

  (二)考察论证,提交采购报告

  图书馆细化立项申请中的技术参数,会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对需求和市场状况进行调研、论证,提交采购图书的质量标准、规格参数、需求数量等内容的采购报告。

  (三)采购实施,启动招标程序

  属于省政府采购的项目,由省政府采购中心或委托的社会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发布采购信息,接受投标报名,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发布中标公告。

  属于学校自行采购的项目,由委托的社会代理机构或资产管理处编制采购文件,发布招标信息,接受投标报名,组建评审专家委员会(小组),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发布中标公告。

  (四)采购合同签订与执行

  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资产管理处或社会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起草合同并会同图书馆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商议条款。图书馆按招标达成的意向与中标公司签订合同,由资产管理处审核后到学校用印。

  (五)验收

  图书到馆及加工上架期间,采编部严格审核图书种、册数,把关图书质量。验收、资产登记及支付货款。

  (六)付款

  验收完毕,图书馆按程序提请财务处根据合同要求付款,并与中标公司保持联系,保障后续的售后服务。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2

  一、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离岗串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工作中要专心、细致、耐心,并能结合实际总结归纳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文明工作,文明服务:

  (一)工作期间使用普通话,语气要和蔼可亲,语言要简练准确。

  (二)不得在馆内公共场合吃东西,办公场所、读者活动场所、服务窗口的桌(台)子上,不得放置任何食物;

  (三)不得在馆内大声喧哗;

  (四)禁止在馆内吸烟、用明火,禁止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五)不得在馆内乱贴乱画。

  四、图书馆向读者开放前,当班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清点、整理好阅览区内各架上的报刊图书资料,搞好卫生,摆好阅览桌椅。

  五、按时开馆,严格履行读者入馆刷卡制度。

  六、开馆期间,阅览室工作人员要随时巡视、整架,认真解答读者的`提问,帮助解决读者的正当需求;维持室内良好肃静的读阅秩序,制止读者各种不明文行为,对违规者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照《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置。

  七、闭馆要做好内务,关闭水、电、门窗,注意防火、防盗、防水。

  八、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必须离岗时,必须经部门主任同意,委托其他工作人员代行职守。

  九、当班期间发生事故或其他失职行为,按责任区分和情节轻重由部门领导或馆领导计罚。

  十、图书馆工作人员借阅图书需严格按照《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图书借阅制度》之规定,通过一卡通借还图书,严禁私拿私借图书;未编书未经馆长同意一律不外借,工作人员不得将未编书携出室外。

  十一、依规工作,照章办事,严格履行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3

  1、管好、用好图书资料,为教育教学服务,不断提高图书资料利用率和完好程度。

  2、对现有图书资料分类、编号、登记、建卡,管理好图书室、阅览室、资料室的所有财物。

  3、配合做好新书添置和报纸、杂志的订阅、发行工作,向师生介绍推荐新书,并按规定清理思想内容不健康的书刊,防止精神污染。

  4、做好图书和资料的出借工作,编写好各种图书和资料的索引,以便师生查阅,提高图书和资料的流通率,充分发挥图书室服务教育、教学的作用。

  5、搜集和积累有关教育教学的参考资料,并主动向教职工推荐。

  6、定期开放阅览室,协助班主任组织、指导学生开展课外阅读活动。

  7、随时对师生进行爱护书籍的'教育,定期检查、整理书报、杂志、资料,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资料,月底、年终做好报纸、杂志、资料的整理装订和保管工作。

  8、草拟并严格执行书库管理制度,师生借还规则、图书损坏赔偿规则、资料室规则。并制订防火、防盗、防尘、防蛀、防霉、防鼠、防湿措施,教育师生爱护书籍,文明阅览。

  9、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图书、资料的管理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搞好管理。

  10、工作变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4

  一、图书室要认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本》和《文献著录总则》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一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5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七、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5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四、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

  五、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6

  1、管好、用好图书资料,为教育教学服务。不断提高图书资料利用率和完好程度。

  2、对现有的图书分类、编号、登记、建卡,管理好图书室、阅览室、资料室所有财物。

  3、做好新书添置和报纸、杂志的订阅、发行工作,经常向师生介绍推荐新书,并按规定清理思想不健康的书刊,防止精神污染。

  4、做好图书和资料的出借工作,编写好各种图书和资料的索引,以便师生查阅,提高图书和资料的流通率,充分发挥图书室和资料室服务教育、教学的'作用。

  5、搜集和积累有关教育教学的参考资料,并主动向教职工推荐。

  6、定期开放阅览室,协助班主任组织、指导学生开展课外阅读活动。

  7、随时对师生进行爱护书籍的教育,定期检查,整理书包、杂志、资料,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资料,月底、年终做好报纸、杂志、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8、草拟并严格执行书库管理制度,师生借还规定、图书损坏赔偿规定,资料室规则。并制定防火、防尘、防蛀、防霉、防鼠、防湿措施,教育师生爱护书籍,文明阅览。

  9、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图书、资料的管理情况,取得他们的支持,搞好管理工作。

  10、工作变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7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随意转借、涂改。

  二、借书证如有遗失,须立即到本室办理补失手续。

  三、图书要加强爱护,不允许乱写乱画,有破损、遗失要赔偿。(破损的酌情赔偿,遗失的'倍半赔偿。)

  四、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8

  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七、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八、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图书馆(室)规范化建设,促进教育教学工作,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根据中小学教育特点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积极为师生提供教育信息和教学参考资料,为教育教学服务。

  第三条学校图书馆(室)必须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济南市学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是我市学校图书馆工作协调组织,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处,负责我市学校图书馆建设和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学校图书馆(室)工作。

  第五条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是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并授权的教育图书报刊征订发行机构,具体负责所属学校图书馆(室)装备用书供应和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教育图书代办站对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实行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配备专人从事该项工作。

  第七条市和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为学校装备用书提供优质服务。

  第八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实际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农村规模较小的中小学可配兼职图书管理员。

  第九条提倡学校图书馆试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学校图书馆(室)应当由一名教务主任具体负责。

  第十条图书馆(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小学应当具备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中学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图书馆专业知识。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图书馆工作。

  第十一条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当主动为学生学习和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及教研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二条市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定期对各县(市)区及市属学校图书馆(室)图书装备进行专项检查,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管理不善的,应当及时提出批评并督促整改。

  第三章书刊资料及征订与发行

  第十三条学校图书馆(室)新购图书,必须是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列入学校装备用书目录的优秀图书。

  第十四条学校书刊资料的配备应当兼顾学生、教师的不同需求,重点采购各科教学使用的教学参考工具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扩展知识的学习辅导资料及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科普读物和文学作品。

  第十五条图书的购置应当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制定购书计划时应当注意征求、采纳教研组、备课组和一线教师的意见,各类教育教学工具书、参考书和学习资料不少于新书购置量的60%。其它用书应当精选。

  第十六条学校图书馆(室)购书应当依据市教育局提供的.目录,分年度制定购书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图书代办站审查批准,由市教育局统一订购。

  第十七条学校图书馆(室)购书经费不得少于当年公用经费的2%,学校必须予以保证,做到专款专用。学校应当根据实际和教育教学需要,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不少于3%的资金补充购书经费。

  第十八条县(市)区图书代办站应当按要求每年分两次与市图书供应社结算书款。市属学校应在提书的同时进行财务结算。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向学生做好优秀图书报刊的宣传推荐工作,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优秀图书报刊,在自愿的前提下做好学生个人的征订工作。

  第四章书刊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中学图书馆应当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条件好的馆可增设著者目录;小学图书馆(室)应当设分类目录。

  省、市级规范化学校及规模较大的学校应当积极开发、引进先进的图书馆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图书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分类,编目要以《文献著录总则》为依据,做到归类正确、反映充分、前后一致、方便检索。

  第二十二条新书到馆后,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一周内完成登记、分类、编目、上架工作,不得积压。

  第二十三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有计划、适时地剔除内容陈旧过时、破损严重、副本量过多、无参考实用价值以及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藏书。

  第二十四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建立健全书库管理、书刊外借、阅览、丢失赔偿、图书注销等规章制度,完善图书馆(室)工作职责。

  第二十五条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向师生宣传图书馆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进行爱护书刊的教育。

  第二十六条教师资料室应当对教师整日开放。图书室、学生阅览室应当根据需要在午休和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

  第二十七条中学图书馆(室)应当对学生发放借书证,实行个人或集体借阅。规模较小的农村中小学应当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读书活动。

  第二十八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积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

  第二十九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依据高效、安全、互联、共享的原则,加快电子图书、电子阅览室建设,配备现代化设备,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五章馆舍、设备

  第三十条中学图书馆(室)应当设置书库、教师资料室、教师阅览室和学生阅览室。小学图书馆(室)应当设置藏书室和学生阅览室,并配备通风、照明、防火、防潮、防蛀等设施。

  第三十一条图书馆(室)应当配备必要的书架、阅览桌椅、报刊架、书柜、目录柜、文件柜、陈列柜、装订等设备。并逐步配备微机及视听、复制等现代化设备。

  第三十二条按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图书室,使用面积应当符合省定标准。非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图书室,位置应当设在平房或楼房一层,且与阅览室相通或相邻。

  第三十三条按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阅览室,使用面积应当符合省定标准。中小学教师阅览室应当按不少于教职工人数的1/3设座;学生阅览室中学按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1/12设座,小学按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1/20设座。

  报纸、杂志中学应当在70种以上,小学应当在50种以上;工具书、教学参考书种类中学应当在150种以上,小学应当在100种以上。

  第三十四条阅览室应当整洁、安静,悬挂适量名人画像、格言、制度等,充分体现教育氛围和人文关怀。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市属高校)。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10

  为充分利用图书馆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为教育工作服务,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藏书、设备、技术方法等实行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完善的规章条例。

  1、读者服务的规章制度:分别制定教师、学生的借还书制,阅览制度。不仅对借阅时间、外借件数、损失的赔偿作出一定的规定,还对不同读者对象的借阅范围、借阅方式、借阅内容作出了一定的规定。

  2、业务工作制度:对采编、流通、阅览、参考咨询、业务研究等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各个工作环节、操作过程进行详细说明。避免由于各行其是,众说不一造成的基础工作的混乱,藏书的'混乱,流通率低的现象。

  二、规定图书馆工作标准。

  1、图书馆各个工作环节操作过程实现标准化。

  实行计算机管理图书。有图书、报刊验收记录,图书分类登记齐全,有报刊登记簿,图书剔旧记录,记载详细,帐物相符。按《中图法》分类图书,分类正确,按《标准》著录目录卡,编制规范,排列合理,差错率不超过百分之三。图书室、阅览室分类按束书号排架。

  2、图书馆设备实现标准化。

  藏书数量,书库面积,阅览室面积、座位数要达到省教委规定的标准。

  三、做好统计工作。

  从图书馆活动过程的数量方面反映图书馆活动的基本情况,做好以下几项统计:藏书统计、读者统计、借阅统计、服务效果的统计、工作人员工作量的统计、图书馆基本资源统计。

  四、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

  明确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能。善于总结、积累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11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簿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图书阅览室管理员是本室的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负责检查本室的防火安全工作,并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整改。

  4、室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吸烟和带入其他火种,不准在室内存放易燃及其他可燃物品。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5、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的距离。

  6、室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烘箱等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7、图书室管理员下班时要认真做好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人离时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师生进入图书阅览室时,必须遵守《阅览规则》。

  9、图书馆的门锁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外借给家属、亲友、同学使用。

  10、节假日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由学校值班人员负责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12

  一、成立图书馆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馆安全隐患和安全应急措施的监督与检查。

  二、实行馆、部、库三级消防安全管理体制,馆领导、部室主任和各书库管理人员分别为图书馆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三、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处理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定期对全馆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应急能力训练,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了解安全通道位置。

  四、图书馆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和电炉子、电热杯及大功率的电器设备。下班后要及时切断电源,杜绝火灾隐患。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图书馆。

  六、定期对本部门的门窗、电源设备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七、安全值班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图书馆领导或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13

  关于学生仪表。学生着装得体,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文明。提倡穿校服,不穿奇装异服,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穿高跟鞋。凡触犯此条者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

  关于早晨起床后事宜。先洗漱,然后搞好个人卫生,走读生要整理好自己的房间,住宿生要清整好宿舍,物放有序,被褥整齐。触犯此条者予以警告处分。

  关于出行。走读生上学前与家长打招呼,路上骑自行车走慢行道,步行要走人行道,3人以上成纵队,右侧道行不逆行,不要边走边说话,注意安全。住宿生出宿舍不要跑跳,不要拥挤,上下楼梯不要并行,靠右侧行走。前者触犯校规,予以通报批评,后者予以警告处分。

  关于进入教室。进教学楼前,要在脚踏板上把鞋上泥土擦干净,要进右侧门,推门要轻,慢步轻声右侧道行。触犯此条者通报批评。

  关于维护校园秩序。不大声喧哗,不跑跳,不打闹、打球,不可远离教室,不许吹口哨,不吃泡泡糖,上厕所要手纸入厕,便后冲洗便池。触犯以上规定者给予记过处分,未经老师允许,不许进入学校办公区或进入办公区厕所。触犯此条者给予警告处分。

  关于就餐。要遵守饭厅秩序,依次排队打饭,不得跑步向饭厅,不得加塞、拥挤、吵闹;不在楼道内、宿舍内、教室内就餐或吃零食;高一年级按作息时间规定去饭厅打饭,高二、高三依次推后五分钟步行至食堂打饭。触犯以上规定者给予警告处分。

  关于午休或午睡。午饭后为午休时间,该时间内不准洗衣服,不准在洗漱间洗澡,不准在宿舍内听收音机、录音机,不准进行各种娱乐活动。触犯此条者给予批评教育。

  关于课外活动。在宿舍内不准打扑克、下象棋、看有害身心健康的.书籍报刊,不准收看不健康的音像制品。触犯此条者给予批评教育。

  关于晚就寝制度。住宿生在回宿舍途中不勾肩搭背,不许跑跳追赶,不许边走边大声说笑,要有秩序地步入宿舍。触犯此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关于教室管理制度。窗帘上面挂好,悬垂平整,须开灯期间窗帘必须挽起,并要求所有窗帘挽起高度一致,挽结在窗户中间处。触犯此条给予通报批评。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14

  一、图书馆借阅制度

  (一)借书制度

  1、图书馆图书(对教职工及学生)实行全开架的书库管理方式。读者入室必须交验本人借书证,无证不得入室。 借出:读者在室内选书,不得将图书乱拿乱放,从室内中选好图书后持图书到借阅处,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管理人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读者。 还书:读者须将所借图书交还到借阅处,经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确认书籍未超期和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

  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借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2、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

  3、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

  4、未按借阅制度擅自将图书带出图书馆者,即按偷书论处。

  (二)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10册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

  2、学生每人每次只可借5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3、图书借阅7天后方可归还图书。

  4、图书借阅20天后可续借,续借次数仅限一次,自续借之日起,续借期限为30天。

  (三)其它规定

  1、外单位人员到图书室借书需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2、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

  3、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二、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图书馆图书属于学校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

  (一)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图书管理员做好登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批评教育外,以原书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的2倍罚款。

  (二)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2元。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3元。

  (三)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3元。

  (四)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罚款并支付10元手续费,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2倍的罚款。

  (五)成套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本,应按整套价格赔偿。

  (六)采用撕条形码,损坏磁条等恶劣手段偷窃图书,除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外,可按原书价的2倍罚款。

  (七)如发现借书证代借,转借等情况,除批评教育外,停借图书一个月。

  (八)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经过一段时间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原书刊交回图书馆,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管理员签字认可后交回财务,由财务处退回赔偿金,超期款另算。

  (九)涂抹、损坏期刊者,加倍罚款。

  三、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服务对象仅限于本校师生。

  (二)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环境,凡到图书室借阅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吸烟。借阅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裤头,严禁大声喧哗、不得抢占座位等,以免影响他人。

  (三)借阅者进入室后,一律到借阅处登记签名,放下借书证,方可进行借阅。

  (四)每人每次限取一册图书,如果阅览,将代书板放在图书相应位置上,然后归座阅览;如果借图书,请把图书拿到借阅处登记;不得在图书架前停留太久,以免影响他人取图书。

  (五)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图书,不得折页、勾画、撕毁,违者酌情罚款。

  (六)借书者,将图书拿到借阅处后,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图书管理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借书者后,方可离开。

  (七)阅览者在阅览时,不得将书携带出室外。若有违章,并停止借阅权30天。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15

  一、本室所藏图书,为我馆珍贵文献,必须重点保护,实行闭架查阅,不外借。

  二、本阅览室只对本校教师及有科研能力的读者开放。

  三、校外读者须持馆际互借证或单位介绍信,并出示本人身份证,经馆领导同意后,到本阅览室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查阅。

  四、读者进入本室,需出示证件,登记阅览。

  五、除办公室及阅览室工作人员之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书库。读者所需图书由工作人员提取,并做好借阅登记。读者在本室阅览,当班清还,不得擅自将图书带出阅览室。

  六、读者归还图书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借阅登记以部、册顺序检查,如有污损,从严、从重处罚。

  七、为保护珍贵文献,本室图书资料不允许私自复印、拍照。确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需经馆长批准,并由工作人员代办。古籍图书一律不得复印、拍照。

  八、本室图书资料的存放,要特别注意防潮、防燥、防蛀、防鼠,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九、自觉维护阅览室秩序,严禁喧哗、大声交谈、接打手机。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16

  一、熟练掌握书库布局及藏书状况,负责分管书库的各项工作。

  二、图书排架按索书号从小到大、从左至右、由上到下准确排列。

  三、新书入库后认真进行清点、登记,按图书分类入库。先放置于书库的新书专架上,陈列一月后再按分类上入书架。

  四、经常巡视书库,认真解答读者提出的各种问题,指导读者进行书目检索,准确、快速地查找图书;对违反规定的读者应耐心说服教育,随时整理乱架、乱序图书,保证图书排列整齐、有序。

  五、及时做好破损图书的修补工作,对标签脱落的图书要及时交到采编部进行加工处理。

  六、撰写工作日志,每月进行小结统计。

  七、保持书库的`整洁卫生,每天对书库进行日常清扫,每月对书库进行彻底清扫。

  八、做好安全防火、防盗、防水等工作,严禁在馆内吸烟,离岗前须关好门窗、电闸,确保安全。

  九、对读者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不得与读者发生争执。

  十、完成馆里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17

  为科学管理、有效利用科研资源,根据学校规定,本校由科研经费购买的、用于科研的图书,需列入图书馆固定资产,经图书馆加工入库后作为特殊馆藏资源统一管理依规借阅。

  一、入库、加工、借阅(附件1)

  (一)各科研项目、团队需携带以下材料至图书馆采编部办理入库手续:

  1、需办理加工入库的全部图书原本;

  2、图书采购的报销材料(发票和报销单等);

  3、与图书和发票对应的科研机构(团队)、项目图书购置入库明细表(附件2),该清单留存图书馆作为入库凭据。

  (二)加工入库

  图书馆按照图书加工流程编辑数据、贴标贴签,登记资产、录入系统。

  (三)借阅

  图书加工完毕后,图书馆采编部联系科研图书经办人领取图书。外借图书由院(部)或课题负责人自行保管,定期续借。

  二、借阅规则

  (一)专书专借,即原则上只能是购置图书的科研机构(团队)、项目的`参与人员可以借阅对应的图书。

  (二)本人到图书馆采编部填写《山东管理学院科研机构(团队)、项目图书借阅明细表》(附件3)完成借阅。

  (三)借阅期限为1年,每年春季学期开学2周内办理续借。最多可续借4次。

  (四)图书外借期间出现的污损、遗失、借阅超期等问题,根据谁借阅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五)科研机构(团队)变更时,需持书来馆做相应变更。

  (六)科研机构(团队)撤销时,需将该机构借阅的图书于1周内归还图书馆。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18

  一、为加强中小学图书室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图书室是学校书刊情报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服务的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室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图书室要提供师生所需要的情报资料和教育教学参考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三、图书室要进行财产帐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

  四、学校要经常添置更新图书,不断丰富藏书品种,提高室藏图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复本量过多,利用率低下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严禁购买、介绍、使用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书刊、音像制品。

  五、新添图书到室后,应及时验收、登记,并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六、加强书刊资料管理,师生借阅图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工具书和大型丛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对已借出书刊逾期不还者要及时催还,损坏、丢失书刊者按原价赔偿。

  七、图书室应以全开架借阅和半开架借阅为主

  八、图书室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并开展图书情报教育课、图书和图书室知识介绍、工具书使用方法、图书的选择和读书方法及读书卫生知识等方面的指导。学校应逐步开设阅读指导课并纳入教学计划,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电子阅读指导课,指导学生正确运用电子阅读系统。

  九、努力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开展好外借、阅览工作,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图书和新到书刊。每月作一期新书介绍,开设新书园地、办书展、上好阅读课,并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

  十、加强图书室档案资料建设,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种统计表、重大活动资料和图片、科研成果等装订成册,长期保存。

  十一、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退学、转学离校时均须要求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十二、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防晒等图书保护工作,并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图书教育。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19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四、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

  五、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