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后感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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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围城》,跟读一般的小说感觉很不一样。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很难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围城》不是这样,它通俗得可以,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总有那么一处是撞击到你尘世的灵魂。本来觉得40年份的作品,是太公太婆辈的事了,想要找到一丝与现实相关的东西无异于到秦始皇的墓里挖计算机。谁知道读的时候,它竟多次引起我的共鸣,很多的事情就象是发生在身边,人物的心情,就像是从自己记忆中掏出来的东西,贴切的让人吃惊!仿佛去看心理病的人被人一下戳中了心事一样,有几分不可思议,又有几分难堪,却有几分爽快!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送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诉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功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样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浙也会喜欢。假装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心好累,好累,好累??希望诸君步入婚姻以前,好好了解一下彼此,不适合就不要勉强在一起了。一地鸡毛的日子,还不如佛系少女的悲观人生观过的洒脱。
每个女子都不想伸出自己的刺通过刺痛别人来保护自己,设若真的露出刺,也许是被迫的。我喜欢倾城之恋中的白流苏,即使经历了鸡飞狗跳的日子,她幸运地找到了范柳原。我喜欢白玫瑰与红玫瑰里的娇蕊,爱过痛过,最终也能在平淡的日子中找到那个让自己心安的普通人……可是,张兆和呢?沈从文的情话那么美,一地鸡毛的日子,找不到曾经的美,她再也不是他正当好年龄爱过的人的时候,面对他的背叛,她该怎么办?仍然一个人带着孩子异地生活。
对待婚姻,我是悲观的,恐惧,,,即使从前对soulmate嗤之以鼻,现在倒能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追寻它[微笑]我也渴望除了soulmate以外,能好好说话,好好过日子,接地气的好好过日子,不悬空。
男人还是该有宽广的胸襟和情怀的,女人还是要安静一点,温暖一点。我看我的书,你做你的工作,累的时候,彼此会心一笑,温暖如春。我似猫一样在你的怀里撒撒娇,你被融化了。这样,多好。
没有结婚的时候很难看到围城,就是看见也是一个假想,围城只有身处其中望见围城的人才会深有感触,亲、朋、妻、友的复杂;柴、米、油、盐难堪。婚姻在方鸿渐看来是昨日的夕阳,今日的夜幕没有出路,这时代的情感真的没有几个能比方鸿渐好的已经不多了,情感的游走,身体的犯规、婚姻的越位。身边好多的人多在暗中运作着他们的情感,也许现在过的比方鸿渐好、过不多时他的围城将会改变,城池的破口难以修补的时候唯一的方法拆除。
这样的社会,对一个情感没有寄托、婚姻没有约束、道德没有规范的人,出路会比方鸿渐好的实在不多。昨日你情感出位,今日与你大闹天宫,明日派人跟踪,后日与你离婚,拆毁、拆毁再拆毁;没有补救也没有退缩,前仆后继勇往直前。如果我是统计离婚率,我想我对对婚姻失去信心会没有了希望,就说现在的广州吧,4年广东有近10万人离婚,离婚率整体上升两成,其中70%为女方主动提出,为什么、为什么?
婚姻没有感情是那么的无助,方鸿渐就是这样,他与孙小姐,他爱他吗?真的不爱吗?感情的事真的好难说,不能说没有。也许在他的这个世界失去的永远事最好的,得到的只是一种无意的接受而已。一个对生活懦弱的人,对情感很难会担起他该有的责任。方鸿渐很想补救的围城,却找不到方法,也找不出可以调解的内心事务。如果可以我想方鸿渐因该有个朋友,有个可以与他交心的,在他困惑的时候给他出路,在他灰心的时候给他安慰。一切的一切只怪这人没有找到与放下自我,那个时代没有找到自己的人会这样,这个时代没有找到自我的冷不是如此吗?
在钱先生的诸多成就中,小说不过是很小的一部分,但近年来,关于他的众多著述,读者耳熟能详的恐怕只有《围城》了。事实上,早在《围城》出版之前,钱钟书便以博学和才气闻名,而小说的出版,不过是再一次证实了这位天才的能耐。《围城》的创作对钱钟书而言是个漫长而充满趣味的过程,这些在后来钱夫人为他写的序里面,有着详实的描述。他似乎有意显摆自己驾驭题材和语言的能力,虽然小说没有别的小说那样曲折离奇或感人至深的故事线索,却频频于琐碎中见奇,妙语连珠,以至于他那句“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甚至超越了小说本身,在后世人的眼里成了至理的名言!
《围城》在出版之后,被誉为讽刺当时知识分子的“新儒林外史”,事实上,在那个年代里,作家们忙于改造国人,争当人民的思想家,钱钟书对于故事和文字的趣味,本身就是对时代的一种讽刺。总之,无论是就小说本身还是对文字的玩味,《围城》都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好书。
这本书看了很久终于结束,连续剧版也紧接着看完了。男主方鸿渐不算是个完美的人,但总得来说是个好命的人,有好朋友一路扶持,有爱的人一直鞭挞,我认为他的人生用“被动”两字可以概括。
对于亲情,因为常年在外国,思想不能融进自己的大家庭,所以也处理不好婆媳,弟媳之间的矛盾,一味躲避。对于感情:畏首畏尾,一直都很被动,因此错过了自己的“白月光”唐晓芙,得罪了喜欢自己的苏文纨,最终和相处起来平平淡淡的孙柔嘉“被动”结婚。对于友情,用好朋友赵辛楣的话来说就是“不烦人,但没什么作用”。对于自我实现,方鸿渐虽是留学生,却由于自身好高骛远又被动的性格,以及眼高手低的执行力没有成为有用的人才,也没有担负起作为长子的养家责任。相比较起来,赵辛楣更像个男主角,有担当,讲义气,乐观,有上进心。但正因为如此,方鸿渐身上折射出千千万万个普罗大众,毕竟优秀的人是少数。通篇剧情其实有点狗血,无非就是年少时轻狂,年龄稍长时回归家庭,然后被家庭琐事环绕,成长轨迹像亿万个普通人的心路历程——即年老时看着年轻时一个个充满活力又鲜活的“自己”死去时再也没有波澜。看完《围城》,希望今后我能主动掌握自己的人生而不是被年龄推着走,但对结婚变的更不向往了也是意外收获,很多事情真的都是围城,当然也都能用围城解释。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所以方鸿渐的结局也称不上遗憾。
最后想说,写故事书的人真厉害,身处真实世界,却又造一个世界出来,作为读者呢,又笃定的相信有这样的一个世界,真奇妙。
用了几个月的时间才断断续续地读完,算是“锱铢积累”了吧。每次读完一个片段就会让自己反思很久,情节虽然是虚构的,但人物地刻画和心理描写真实得可怕。就像杨绛先生说,年轻时以为不读书不足以了解人生,后来才发现不了解人生是读不懂书的。现实中方鸿渐这样的人很多,方鸿渐有想法却没主见,有抱负却没能力,有善良却没果断,归根结底还是性格的懦弱,亲手把“围城”垒得更加坚固。“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真是讽刺和无奈。
人生何处不围城呢?学校、工作、婚姻、生活都是,可别忘了,这城是你自己进去又不停加固的呀,确切说选择即实施,这城是你自己垒起来的,实在不行,你还是可以出得一个城换得另一个城不是?不要说城墙太厚,锁太结实,不就费的力气大些,成本太高了点吗?不愿意殊死一搏,那就在城里老老实实呆着呗,抱怨啥呐喊啥呢?殊不知这在外人看来,跟鬼哭狼嚎没什么两样。我有我的围城,它绝不是我理想的模样,可我只给了自己两个选择:欣然接受或者头破血流。
仿佛是上演了一场妙趣横生而又很实际的喜剧,这便是我初读《围城》的感觉,钱钟书先生是位著名的作家,尽管我之前对他并没有深刻的了解,但通过《围城》,我便朦胧感觉到他是个带有些幽默,讽刺并很细腻的人。
书中记叙了围绕主人公方鸿渐的留洋回来的一系列事情,通过描述主人公包括他身边的朋友的一些有趣甚至有些愚蠢的事,我也领略到了语言艺术的魅力,书中上百的别具一格的比喻令我更具体生动地体会到人物的心理及作者的感受。
如数家珍般地,我拾一颗闪光的珍珠仔细端详。方鸿渐与孙柔嘉结婚后遇见苏小姐,苏用来遮阳的是一顶阔边草帽,“衬得柔嘉手里的小阳伞落伍了一个时代”。临走时,苏小姐站起来,“提了大草帽的缨,仿佛希腊的女神提了盾牌”……
在如今的人才济济的时代,“沉默已不再是金”,我们都必须学会用巧妙的语言艺术去表现自我不寻常的交际能力,以此得到公司,社会,朋友的认可。掌握着语言的艺术,就如同在脖子上神气地戴起一串光耀的珍珠链,顿时使自己在人海中放起光彩。
走进院子里,同样充满着用语言的魅力,院子里水管漏水,修理工被呼叫后很久才赶到,于是终于见到他时,一个妇女道:“在等你来的过程中,我家孩子已学会了游泳!”一阵欢笑后,修理工便红着脸惭愧地低下了头。
再走进文学的`华丽殿堂,我们还看见这样一幕,钱钟书先生在电话里对一位求见的英国女士说:“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
不错的,在中华五千年的渊博的文化中,无论古代还是现代,都有一大批有卓越口才的人,如当今当红的于丹教授,听她讲话如沐春风般清爽。也正是这语言艺术,使中华的魅力更递进了一层。
读完《围城》,感触颇深,钱钟书十分诚实地刻画了那个年代的一些事。
这本书讲了抗战时期关于一个留学生回国后的一些事。方鸿渐真是个凄惨的人物。但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吧。围城这个书名很妙,非常含蓄的概括了全书的主旨内容。
仔细品味会发现书中有三道围城,爱情的纠葛是一道围城,学校里的明争暗斗是围城,家庭的婆媳之争是一道围城。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道围城,夹杂着城内的喜怒哀乐,一个城围住了我们整个人。
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无不为围城所困扰,方鸿渐身处爱情的围城,事业的围城,家庭的围城,怯懦的他最终重重围城之间一事无成。赵辛楣最终也没逃脱婚姻的围城,和一个并不爱的女孩子结婚生子,苏文纨自始至终也没走出爱情的围城,最终堕落,身上原有的才气全无。看到这里,我们不禁心寒,围城这么可怕吗?几个留学生竟为此葬送一生。
其实围城并不可怕,只是如何看待这个围城,身处围城中,为何总想冲出这个围城,最终不是撞得头破血流,退回去就是冲到另一个围城之中,又饱受纠葛,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大围城,包含很多小围城,围城中总有不如意,我们并不是总要去逃避,而应该适应这个围城,在围城中逐渐建立自己高大房屋,不要总好高骛远,不断地换城,总以为世外桃源就在城外。其实不然。审视这个世界,围城处处存在。
眼看21世纪,围城依然存在,我们看待围城依然要有正确的眼光,除非围城中乌烟瘴气,实在无法生存,否则就不要不停的出城进城直到最后精疲力尽,而流浪街头。
很早以前就听人提起过《围城》,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围城》中最让人叹服的莫过于恰到好处的比喻,这些比喻就像是平时和好朋友开玩笑,既不能开得太过分,又能有一种和谐气氛的功效。每个人的心里是否都有一座城?苏文纨把方鸿渐放进了她的城,却将苦苦追寻的赵辛楣据于城外,但最终却将自己锁在了曹元朗的城里。方鸿渐因为苏文纨未能进入唐晓芙的城,就像是戴望舒永远也逃不了的雨巷。无论是爱情的围城,还是事业的围城,又或者是婚姻的围城,方鸿渐苦苦的追寻,就像是一只笨驴子,以为每前进一步就能咬到眼睛之前、唇吻之上的萝卜。
人生就是如此,从一个围城走向另一个围城,从一个希望走向另一个希望。我不知道我心中的那一座城是什么,或许是一个人,又或许是一个未实现的愿望。孩提时代,我希望我能像大孩子一样,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无拘无束。等到我成了大孩子,却发现我向往的是那些过去了的,以前不懂得珍惜的童年时期,就算是我摔坏了什么明贵的陶瓷也不会受到责骂。也许,年龄也是我一生中的围城吧。
第一次读《围城》这本书,花了不少时间读完。当然书名却早就听说过,看了书之后和自己之前以为的书的内容所差甚远。原以为 想婚姻,恋爱本像围城 的样经典的话会在全书反复提起,不想却不是这样。不过全书也无不透露着“围城”这一信息。读书的时候倘若不看其他书友的评论我还真不一定就能读出书中人物的话中话来,所以从对话中倒是“学习”了不少。读完此书,还是不能理解为什么这本书的评价如此之高,看了几条书友的总结评论,无一例外的大加赞赏,然鹅并没有说出书好在哪里,有人举出一两例作者用词用句特别考究之处,但并没有让当下的我觉得十分惊艳。不过看评论好多人看了不止一遍,想 或许这本书放一放再去看,我或许能体会到评论中的感觉。
读书时,喜欢去把自己和书中的人物对比,遇到他们身上表现不好的地方赶快回想自己过往是否有过类似不当之举;看到其中的人物(孙、赵)心细为家人朋友之事操劳退让之时,也会思考自己如何学习一下。
书看到最后,感觉故事像是突然的结束,结束的很意外。总之,目前还是没能完全理解此书,欢迎看过这本书的朋友和我讨论。
读前半段,折服于语言的艺术和对生活的洞察,沉浸在欢快啼笑之中,到后面展现婚姻的现实,压抑、感伤,像冷气涌进没盖好的被子(大冬天睡觉有点冷),透过语言与啼笑,直到小说结束仍久久不散。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相恋、相爱的两个人结了婚,然后困在婚姻的城堡。方鸿渐与孙小姐如此,可能有人说方爱的是唐小姐,不是孙,曹元朗与苏小姐如此,可能有人说苏爱的是方,不是曹,赵辛楣爱的是苏小姐,也娶了别人。那如果是真心相爱的两个人呢,可能也没什么不同,结婚之后依然是各种围困。作者没有让方与唐小姐成为眷属,或许也是想留下一些美好的想象吧。
看完书末杨绛先生附文,又觉得围城没那么可怕,钱老先生本身就超脱围城之外,就像没有围困的城堡,无所谓想进去想出来。
杨先生读这部小说的时候是大笑,“我大笑,是惊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穿你的西洋镜’。钟书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认我笑得不错,也带着几分得意”,这恩爱秀的,围城在哪儿呢。
当然杨老和钱老都是智者,“现在吾两人快乐无用,须两家父亲兄弟皆大欢喜,吾两人之快乐乃彻始终不受障碍”,围城大概就是这样变爱巢的吧,方与孙若能看这么透彻,或许结局也会不一样吧。
第一本读完有冲动写书评的书,愿合适的书在合适的时间遇到合适的人。
近来心浮气躁,书是好久没碰的了,而越是久不读书,越提不起读的念头。好在这一本是旧相识,翻阅它不会有什么心理负担。
但边读,边觉得陌生。这是因为小时候只把这书当故事略略看过,不着印象。所以这次虽是重读,但也还是要分一部分精力去关注情节。情节是一部小说里很重要的部分,但对于值得重读的小说而言,它是最不重要的东西。除却情节,才能关注到这部书的精妙,比如这书里的众生相。尤为妙的是杨绛在书后对这本小说各个人物原型的“解剖”,另有作者借主角之口说出的那番话——人人像是电台,一路调频只觉得各个电台莫名其妙,但如果定在某个频率听下去,就能明白它的前因和逻辑。将特定的时代背景剥离开,文中各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心理活动,仍能让读者觉得似曾相识,或有于我心有戚戚焉的激荡,这大概就是经典之所以为经典的缘故了。
杨绛在书后有一句分析孙柔嘉的话:她没有什么爱好,但善于经营,她一生最大的成功是嫁给了方鸿渐,她一生最大的失败也是嫁给了方鸿渐。这评价在我一个女性听来十分刺耳,却是一针见血。尽管书中,孙柔嘉一直是那个赚钱多的,并且在与方家人交锋的过程中,处处显出一个女大学生的进步。但结婚并维持住它,仍然是孙柔嘉最大的人生使命。她的聪敏和价值,耗在了这个使命上,脱离开家庭婚姻,便不能独立展现。她不能够洒脱,这或许是时代使然的悲剧。我为她可惜,也为当下仍无法洒脱的众多女性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