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的偶像小学作文7篇(我心中的偶像200字作文三年级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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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有一千分贝,它震耳欲聋把我摧毁……”教室里又传来了一阵悦耳的旋律。张杰红得不得了,校园里到处溢着张杰的热潮。我也喜欢听张杰的歌,视他为自己的偶像。什么关于张杰的海报、影集、照片、碟片我都有。
说起偶像,当然数歌坛占大部分。那些铁杆歌迷们会为了明星的一个签名大老远去看演唱会,跟人挤个你死我活。他们会为自己的偶像争执不休,有的还会为了偶像而自杀,太可怕了。
歌坛明星只不过是一阵清风罢了,吹过凉爽一阵子,很快就过去了。又有哪个新的明星能使自己夺目光彩?就算有,那也是屈指可数!我认为,偶像应该选择实力派,也许他不时尚,外表不英俊潇洒,但是他的`才华大家有目共睹,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偶像!
偶像应该是你心中的目标,你长大了想成为他那样的人。你喜欢他的言行,敬仰他的人格。
希望你的偶像不是一阵清风,过了你就会把他遗忘。
我的偶像是我的爸爸。童年,在我的眼里,爸爸总高大而威武的,他能保护我,他一直是我心中最崇敬的人。每天爸爸为了能让我吃上一顿丰富的早餐,就早早的起床给我热牛奶,下面条。
晚上,爸爸事情很多,有时很晚回家,但他每天都会到我的房间。看看我,帮我盖好被子。虽然我睡的迷迷糊糊,但我还是能感觉到爸爸那双温暖的手。我相信无论过多少年爸爸永远是我心中的偶像。
嗨,你一定有一个自己的偶像吧?我也不例外。 明星?错。企业家?错。思想家?错。画家?错……哦,那一定是作家吧?“吧吧吧……”终于答对了。
如果,我带你来到我的书房,你肯定会问:“咦,怎么都是杨红樱阿姨的书?”知道了吧,杨阿姨是我心中的偶像。
翻开(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丁克舅舅>>,你一定觉得这个所谓的“新新人类”还真特别。不喜欢完美的女人,却喜欢缺陷美。头发一天换个造型,今天像彩虹,明天像杂草……你一定会读得津津有味;再来看看这本(淘气包马小跳系列)<<暑假奇遇记>>黑旋风可真是一只好猪,讨厌的花花太岁还是没改坏毛病;这本<<没有尾巴的狼>>挺不错的,我真为他能摆脱那条图谋不轨的狐狸尾巴而高兴;<<漂亮老师和坏小子>>哎,这个H4呀。 现在想想,杨阿姨还真不错。我以后也要当作家,不知道杨阿姨的书写得好还是我写得好?
人人都有心中的偶像。有的人崇拜运动员杜伦多·派特利,有的人崇拜科学家诺贝尔,还有的崇拜抗日女英雄赵一曼……而我心中的偶像是刘伯坚。
在一次战斗中,刘伯坚的眼睛受伤了。他来到了一家德国人开的诊所里做眼科手术。医生沃克正做着准备工作,这时护士跑来告诉他:病人拒绝使用麻醉剂。他走进手术室,对刘伯坚说:“年轻人,在这要听医生的。”
可是刘伯坚平静地回答:“先生,眼睛离大脑太近,我担心施行麻醉会影响神经。而我以后需要一个清醒大脑!”
沃克医生被怔住了:“试试看吧。”
在手术台上,一向镇定的沃克医生却满头大汗,双手还有些颤抖。
刘伯坚一声不哼。脸色苍白,手臂上青筋暴起,崭新的白垫单居然被他抓破了。
手术做完了,刘伯坚勉强一笑,说:“我一直在数你的刀数。一共七十二刀。”
沃克医生惊呆了,失声嚷道:“啊!你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一块会说话的钢板!”
就是因为他那么勇敢、坚强,后来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将军。
我心中的偶像是刘翔。刘翔是一位世界著名的100米跨栏运动员。他的教练对他非常严格。他的爸妈对他也非常支持。他最主要是平时能够吃苦耐劳,天天训练,才能有这样的好成绩。我要向我心中的偶像刘翔大哥哥学习。从小学好本领,长大为祖国贡献力量。
现在大多数同学都有自己的偶像,有的是歌手,有的是演员,有的是球星,有的是科学家……。
然而我也是如此,在众多的偶像当中,霍金,却在我的心中占有着重要的位置。他——一位众所周知的科学家,却逃不过命运,病魔是他要在轮椅上度过余生。不能说话,肌肉萎缩,使他连翻书也都需要借助机器。但他没有失去理智,他迎着挫折,把它当作是一种挑战,他认为只要他还活着,还有一颗始终运行着的大脑,他就和正常人一样。我不明白的想着:一个怎样的人才能够有着如此乐观的心态,他虽然身体残疾,但是提出的问题是那么深奥呀!
在五彩光环下的他,命运却对他如此不公平,但却又是公平的,他击败了挫折,挫折使它变得更加坚强,为他塑造了一个辉煌的人生。
我心中的偶像——霍金。他面对挫折,迎任而上,顽强不屈,在病魔的面前,不是他去屈服它,而是他露出天使般的微笑,以笑抗恶,让他心甘情愿的拜倒在他的脚下。
偶像,不一定是万众瞩目的明星,不一定要有俊朗的面容,不一定要有蒸蒸日上的事业。他可以是芸芸众生中最普通的人。
他们,穿着老土的黄色服装,每天都要以十倍的努力才去换取仅以糊口的工资,但每天都无怨无悔,一直在为这座城市贡献出自己微小的力量。可就算是这样,他们却得不到任何的尊重,我也不例外,直到又一次……
那是一个寒风禀冽的冬天,我哆嗦地走在放学的路上,手中还拿着一袋面包,边走边吃。这时,眼前浮现出一位白领,他若无其事地把手中的塑料袋扔在地上,旁边的一位清洁工看了,放下手中的扫帚,疾步跑到白领面前,带有点命令的口气,说道:“请你把垃圾捡起来!”又来了,我厌恶地皱起眉头,面包已经吃完了,我也把塑料袋扔在地上,脚步慢了下来,准备看好戏。不出所料,白领瞪了他一眼,不耐烦地摆摆手:“去!要捡你自己捡!”清洁工说道:“你不给我捡起来,我就喊人了。然后让全福建人都知道,再传到你上司那,让你连西北风都喝不成!”白领依然是不屑地说到:“就你?你那嗓门就算是喊哑了,也不会有人来管你!谁靠近你呀,准会被你的臭味吓到!”清洁工不听,竟喊起来了,不一会,这里便从四面八方涌来了许多人。“大家快来看呀!白领扔垃圾了!”白领有点后悔了,从包里拿出一叠百元大钞,交到清洁工手上,“大哥,行行好,别叫了!”清洁工竟“不识务”地把手一翻,钞票一下去“哗哗”地掉地上了,“拿走你的钱!钱在我这不是万能的。就算有一天我饿死了,也不会收你的‘贿赂’!好啊,你要是不想被炒鱿鱼,就把垃圾捡起来!”“说得好!”“有志气!”人群中传来了一阵喝彩。白领在声音中,面红耳赤地捡起了垃圾。清洁工这才说:“好了好了,大家都散了吧!没事了!”说完,他便捡起扫帚,又去干活了。
我看了。尴尬地捡起我扔在地上的塑料袋。我想,那些钱是每一个清洁工好几个月的工资,但他却不像其他人一样,而是那么敬业奉献,这种品质,难道不值得我敬佩吗?想到这,我早已打心里敬佩他,以他为我的偶像。那位清洁工,我的偶像,无时无刻推动着我人生的道路上大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