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动物作文300字15篇
我家的玻璃缸里,养着两只小乌龟。小乌龟背着硬硬的壳,上面还有花纹,好像裂成了十三快似的。它长着三角形的头,露出一双圆圆的小眼睛,四只爪子就像鸭子的扁脚,后面拖着一条又小又短的尾巴。
小乌龟最喜欢吃肉。我把肉切成小碎片放在玻璃缸里,小乌龟立刻爬了过来,头一伸一缩,一会就吃完了所有的肉片。有趣的是,有的肉片太大了,它一口吃不掉,就伸出两只前爪撕烂,再吃掉,它的爪子真灵巧极了,有时吃完以后圆溜溜的眼睛直看着我,好像在说:谢谢你小主人。有一次我给乌龟翻了一个身,让它四脚朝天,想看看它怎么办。没想到它竟然用头和爪子顶着玻璃缸的底,轻松地翻了过来。我常常隔着玻璃,把手指伸过去,乌龟以为是给它喂食,头一伸,咬了个空,只好又在缸里来回扑。
我家的乌龟真可爱呀!
我喜欢的动物是幺姨家的哈巴狗——“小璇”,因为我的表弟叫周璇,所以他给这条狗取了“小璇”这个名字。小璇是一条流浪狗,是我表弟的老师把他捡回来的。“小璇”不喜欢吃香喷喷的.米饭,而喜欢吃肉。包子这类的东西。
他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晚上,他的眼睛像一双宝石一样闪闪发光。他身上长着黑色的花纹,像黑宝石印在白纸上的样子,非常漂亮。他的尾巴是横着摇,看到了亲人,他的尾巴摇得最快。
有一天晚上,我的幺姨夫在喝酒,因为他喝醉了,摇摇摆摆的走到小璇的小窝,把小璇抱起来,幺姨夫似乎把小璇看成了哪个朋友,便大声说到:“嗯,来喝……。.酒,山……。.城呐。”然后提起酒杯,给小璇喂了几口,我们放声大笑,过了一会可能幺姨夫的酒也醒了,便说:“咦,人呢,(幺姨夫再看手上)呀,咋便成狗了呢?”当时,我快要笑翻了。
这就是我喜欢的小-动物——哈巴狗“小璇”。
鸡妈妈有一对大翅膀,还有一对锋利的爪子。每年春天,我们会发现母鸡带着一群小鸡散步、捉虫。有时候下雨了,鸡妈妈会张开翅膀保护小鸡。老鹰来了,鸡妈妈也会用它的身体保护小鸡。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它带着孩子们提着篮子准备去山上散步,来到一个山崖上,发现一只凶狠的老鹰盯着它的孩子,好像就要准备吃掉小鸡。鸡妈妈连忙冲上去展开翅膀和老鹰打成一团,老鹰也不示弱,赶紧飞过来和鸡妈妈搏斗了起来。鸡妈妈张开大翅膀用力一扑,就扑上了老鹰的肩膀上,她用尖锐的嘴啄老鹰的头。紧接着它又亮出爪子把老鹰划了一下,老鹰痛得叫了一声撒腿就飞了。鸡妈妈又去了农场,用尖尖的嘴巴啄出了许多虫子喂鸡宝宝。
鸡妈妈真是个伟大的妈妈,我很喜欢它,我们要学习它的勇敢精神。
从姑姑加包养了一只小狗,名字叫帅帅。
他那柔软而又有弹性的毛,黑白相间的毛,摸起来滑溜溜的毛,我总之就是喜欢它的毛。他的眼里充满了光彩,一个黑乎乎的鼻子,总爱贴在地上嗅。一张没有占全牙齿的嘴,更似显得格外可爱,开朗。挺直的胡子更是富有生气。
我喜欢它,更喜欢它吃东西的时候,它吃东西跟我一样,狼吞虎咽的,还见它噎着好几次呢!
他很听话的呢,每次我喊:“帅帅,帅帅“它都会立马从别的地方跑过来。大小便也从来都不在家里。有一天晚上,门锁着的,它只好……
它虽然可爱,但有时候也很调皮。记得有一次,妈妈的手帕掉到了地上,帅帅却把手帕用嘴衔到了自己的窝里做自己的垫子了。
亲亲,我可爱的小狗狗,我可爱的小帅帅……
养蜂的人很惊讶,连连称赞列宁。这时一个染匠知道了,自己亲自去找列宁,他刚出门不远就碰见了列宁。染匠热情地说:“列宁同志,我要你把大象染成紫色。”列宁一听,吓坏了,大象怎么染成紫色?染匠赶紧跑走了。列宁见了气得火冒三丈。突然他听到了卖报纸的声音,列宁就买了一份报纸,报纸上说大象不可能染色。列宁马上跑到法院染匠的告状。法官气急了,要列宁带他去找染匠,列宁很快就找到了染匠,法官让染匠做半年牢。
半年后,染匠从牢房出来,连连称赞列宁有本事。
我最喜爱的小动物当然是猫了,我家中就有一只小白猫,十分可爱。
小白猫刚出生时,极小,大约只有两寸长,小眼睛还没有完全睁开。全身上下都是透明的短毛,小耳朵耷拉着,浑身不停的颤抖。
过了几天,小白猫身上长满了与猫妈妈一样的白毛,远远望去,像一个雪白的小绒球。蒙着透明薄膜的小眼睛渐渐睁开了。更有趣的是它那白白的、毛绒绒的小爪子,就像4团小雪球。小白猫的腿没有力,还支撑不起身体,所以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好像遇风就倒似的,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
一个月之后,小白猫身体变强壮了许多,行动灵活敏捷。它那圆圆的脑袋上竖起一对小尖耳朵,全神贯注地聆听着周围的一切动静。一双眼睛好似两颗晶莹明亮的水晶蓝宝石,闪闪发光,聚精会神地注视着老鼠出没的地方。要是真的遇见了小老鼠,它又十分胆小,吓得掉头就跑。猫妈妈一直不肯教小白猫“功夫”,因为小白猫还没有“捕鼠工具”。
过了两个月,小白猫长出了三个捕鼠必备的“工具”,那便是:爪子、脚垫、长胡子。小白猫的每个脚上都长出了锋利的爪子,爪像钩子似的又硬又尖,一钩上老鼠就百分之百逃不掉了,再加上它那尖尖的獠牙,颗颗闪着刺眼的光,要是老鼠到了它的嘴里,肯定会被撕得粉身碎骨。小白猫的4只脚底都有脚垫,摸上去软软的,走起路来相当轻,一点声音都没有,不会被老鼠发现。有了长长的胡子这个好帮手,测量老鼠洞的大小,准没问题。小白猫有了这三样“工具”,就跟着猫妈妈学起捕鼠本领来。猫妈妈把抓来的老鼠咬得半死,然后又放了,让小白猫去抓……。就这样,没过多久,小白猫就学到了一整套捕鼠本领。再狡猾的老鼠只要碰上它,就只有死路一条,成为它的口中餐,脚下囚。
小白猫尽职尽责,常常废寝忘食地守在厨房里、米缸前,夜间还不知疲倦地巡逻在楼梯口和屋顶上。一发现老鼠洞,就专心致致地守候,抓不到老鼠决不罢休。
一天一天过去了,小白猫渐渐地长大了,可它还是那么玩皮。当我做作业的时候,悄悄地跳上我的肩“妙—呜、妙—呜”地吵;或把花草折腾得枝折花落,还得意地歪着脖子“喵—喵”地叫。我真想好好地责打教训它一顿,看它那样生气勃勃,天真可爱,我便把愤怒抛到九霄云外了,我喜欢还来不及,怎么舍得打它呢?
世界上所有的小动物都很可爱,我都喜欢,但是,我更喜爱小狗。
因为小狗不仅可爱,还能听懂我说的话,能和人一样通情达理。我认识好几只小狗:有大姨家的豆豆,大妈妈家的钱多多,还有小乖,每当我叫名字的时候,它们总是摇着小尾巴走来,兴奋的向我跑来。每次我走的时候,它都追着我,咬我的裤腿,好想在说:“别走呀,再陪我玩一会儿”。
小狗的尾巴走起路来一摇一摇的,它的眼睛水汪汪的。它们都喜欢吃肉,每次给它吃,他都舔的干干净净,吃完了还用一双可怜的眼睛盯着你看,我吃东西的时候它还“汪汪”的叫,意思是我还想吃。
小狗真可爱!我喜欢小狗。
我非常喜欢小动物,但我最喜欢的是小狗。
小狗的身子不大,但是头却很大。有一双小小的三角形的耳朵,面孔也是小小的。一对宝石般灵活透亮的大眼睛,一个圆溜溜的黑鼻子。身上的毛呈土黄色,光滑得像涂了一层油。尾巴毛茸茸的,常摆来摆去,摸上去很舒服。
小狗吃食物时会发出一点声响,吃得很快,好像很饿的样子。睡觉时一动不动,很安静,一有动静就抬起头看看,没事又继续趴在地上睡觉。做游戏时,如果很高兴,就会使劲摆尾巴,向远处跳来跳去,舌头经常伸出来。
因为我邻居家有一小狗,所以我经常和它一起玩。小狗的头大,我就叫它“大头”。有一次,我刚回到家门口,看到小狗在路边玩耍,跑来跑去。我正准备开门,小狗马上跑了过来,在我跟前摇头摆尾,好像很欢迎我。
我真喜欢这只可爱又顽皮的小狗!我相信你也会喜欢这只“大头”吧!
一天晚上,我在外婆家吃完饭准备去外面散步。我刚走出厨房,忽然看见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正缓慢地往厨房外面的水槽边移动……
我十分讶异,赶忙贴到门边,注视着它的一举一动。原来是一只瘦巴巴的野狗,它一定是饿坏了!我暗暗地猜测着,没有去赶它。
那只野狗一定没有发现我在监视它,仍蹑手蹑脚地走向水槽边的剩饭桶。它骨碌碌地转着两只黑豆般的眼睛,左看看,右看看,然后把头埋在桶里,仔仔细细地翻找着,终于找到了几根肉骨头。
它利索地叼出一根肉骨头,放在地上,整个身子也趴在地上,两只前爪紧紧地按着骨头,露出它锋利的牙齿,迅速地啃着,津津有味地嚼着。
啃完一根骨头后,兴许是怕被人发现,它叼起剩下的几根骨头,向着墙角的方向,跑过去……
我暗暗想:贪吃的野狗,吃完一根还不满足,还学会打包了呢!
难道它还有小伙伴?好奇心驱使我跟了上去。到了墙角,我发现这里竟然有一个狗窝,窝里还躺着几只小小的黑毛球般的狗宝宝。
我明白了,原来它是一只有爱的狗妈妈,它打包的骨头是要喂给自己的宝宝呀!
大科学家爱因斯坦曾说过一句话:“人生就像骑单车,想保持平衡,就要往前走。”
我们都知道,骑自行车时,只有不停往前骑,才能不摔倒。其实在学习中,在工作中也是如此,只有不断探索,不断进步,才能保持平衡,不摔倒在前往成功之门的道路上。
这句名言看上去很普通,可其中藏着十分深奥的道理。说这句话的人---爱因斯坦,他就有一颗不断探索的心,他付出了比常人多几倍的努力,他写了《广义相对论》和《狭义相对论》,得出了“E=mc2”这个最伟大的`公式,可他还是在探索,最后终于骑着这辆单车,走向了成功,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
还有很多人,自以为自己有已经掌握的这些知识就够了,从而摔倒在了成功的大道上,与成功说再见了。而当他真的想爬起来,继续骑时,他失去的,就太多了。
事实上,摔倒了并不要紧,重要的是你是怎么摔倒的,你又是怎么对待这次摔倒的。一旦摔倒,就要快速爬起来。有人认为失败就是摔倒,但我认为,失败只不过是选错了一把打开成功之门的钥匙。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每当我听到杜甫的这句名言,心中不由感慨万千。
我上四年级的时候,水平一般。一上课,我就头痛。我把课称之为“头痛课”。每次课,我都冥思苦想,东拼西凑。当时的.情景可真是“横眉冷对方格纸,俯首咬破烂笔头”,好不容易凑成了400字,却被老师评为良。我已经无所谓了,反正这是家常便饭了。
妈妈得知情况后,很担心。她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儿子啊,你都四年级了。可一定要把写好。再这样成绩会跟不上别人的!”我也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就去请教老师。老师送我一句名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回家后,我让妈妈给我买了很多书。我开始如饥似渴地大读特读起来。还真是的,我的习作渐渐有话可写了。我又在班上跟同学们搜罗书来看。妈妈也发现我像变了个人似的,成了一个小书虫。老师夸我习作进步神速。课时,我再也不发愁了,字乖乖跳进了方格中,而且速度很快,就像“下笔如有神”一样。再后来,我的习作还被老师作为范文在班上评讲,不时,还有一两篇习作发表在报刊上呢。我成了班上的习作小能手。
当同学问我写的秘诀时,我毫不犹豫地大声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让我最难忘的一句名言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使我记忆犹新,它的意思是:一寸光阴和一寸长的金子一样昂贵,但是不能用一寸长的`金子买一寸光阴,说明时间非常宝贵。我小时候就做不到这一点。
在一年级时,我经常晚10点钟睡,因为那时我还没听过这句名言。我放学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一直看到七、八点,直到爸爸妈妈下班到家,我才开始写作业,写完作业再洗洗睡,有时作业还要拖到次日早上再写呢!但是自从我听到这句名言后,我就尽量在学校里就把作业做完了。
有一次,我的作业拖到第二天早上才写完,妈妈把我打了一顿,让我在10张纸上抄三百次:“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并让我说500遍,背700遍,而且还要我默写150遍,这使我牢牢地记住了这句话,也开始实践了。我不仅在写作业上实践了,而且还在其他地方实践了,比如:看书,上课,午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的作者是谁虽然我不知道,但我认为作者肯定是一个伟大的、有名的人,我非常佩服他或她。
我最喜欢的动物非小狗莫属,因为这中间有一段美好的回忆。
记得有一次,我带着我的宠物——小黑去外面玩。小黑长着一双大大的耳朵,翘起来活像两个“金字塔”。两个水灵灵的眼睛让人喜欢而又怜爱。就在我家门前有一座废旧的楼房,有一个前门和后门。我突发奇想,便带着小黑像楼房冲去,我叫喊着引小黑追我。我先进入了前门便直接冲向后门。在从旁边的小道出来。就这样,我反反复复的绕了一圈又一圈,眼看把小黑甩远了,我赶紧冲向家里,躲在门缝里看小黑,只见小黑还在那里绕,它肯定还以为我还在那里哩!我禁不住哈哈大笑,小黑听到我的笑声,气势汹汹的朝我跑来。我被它抓到了,但还是忍不住笑。
现在,小黑已经离开了我,不过也就因为小黑的可爱与搞笑,我喜欢上了小狗。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猫。它长着尖尖的耳朵像两个三角形。它的眼睛圆圆的,十分清澈,像宝石一样,到了夜晚还会闪闪发光。它的鼻子,小小的.,但是非常勇敢。一张小嘴一张开就能看见两排排列整齐的牙齿。它的爪子上还有厚厚的肉垫子呢。走起路来悄无声息,下面还有锋利的爪子哦!长长的尾巴动起来像一条小蛇。身体毛绒绒的,蜷缩起来像一个小绒球。
它爱吃鱼,闻到鱼腥味就“喵喵”地叫个不停。睡完觉后爱伸懒腰,也喜欢爬树、上房,它的好奇心很强,是个典型的侦探家。
小猫真可爱呀!
一天清晨,我在小区里的某个角落里,看到了一只苍蝇。好奇心驱使我捉来放在蜘蛛网上。
过了一会儿,我发现了一只蜘蛛爬了出来,还没有靠近苍蝇,只见他吐出一种白丝,把蜘蛛捆起来。然后打道回府。
第二天,我又来到小区里的角落里观察起蜘蛛来。我心想蜘蛛一定会第二天把苍蝇做早餐吃了。可是我看见苍蝇还好好地捆在那里呢!真是让人出乎意料。我想了想蜘蛛为什么不吃了苍蝇呢?这么好的美食呢?一连串的问题开始让我抓耳挠腮、左思右想起来。
后来,我想了一个办法,就是在“十万个为什么”上面查一下蜘蛛为什么不吃苍蝇呢?经过一两个小时的查找,还是没有找到结果。我查的都有些不耐烦了,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第三个小时找到了蜘蛛为什么不吃苍蝇了。蜘蛛不是要吃苍蝇,它的目的是在苍蝇上打一点儿毒药。吐丝是怕苍蝇飞走,把苍蝇捆起来,放在蜘蛛网上。
这件事让我明白,只要细心观察,就会知道其中的奥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