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偶像为话题作文500字【通用12篇】
我想偶像这个词语大家并不陌生,在一些年轻人尤其是学生来讲偶像就约等于明星,尤其是当红明星,长得帅、会唱歌、会演戏,撩妹技能满点……
偶像是令人崇拜或仰慕的对象,其实明星作为偶像其实也并没有什么,只要你能够从他的身上学到一些闪光点,我的偶像他并不是一个明星,也不是演员,更不是网红。那你会说他是不是什么历史上著名的人物,励志的任务,答案就是错错错,我的偶像很平凡,平凡到历史上可能都不会留下他的脚步,她就是我的`数学老师,你可能会问居然不是班主任,班主任也很好,但是数学老师对我的一生都产生的巨大的影响。
记得认识我的数学老师的时候,那是一个很模糊的时间,好吧!其实我根本就想不起来了。在小学的时候,我的数学成绩十分的差,差到都要留级的地步。这个时候我遇见了改写我人生的人,她长得很和蔼,就像邻家老奶奶,她的教学并不是严厉的教学方式,她只会很温柔很有耐心的给你讲一遍又一遍的题,知道你真正都懂运用他的方法。
我们会一起骑着自行车出去看风景,当微风拍打在我的脸上的时候,我会感觉到我在飞翔,她会做好吃的东西给我,那种美味的饭菜我想我一生都不会忘记,和数学老师在一起的日子里,我感受到了不同的生活方式,待人处世的原则,她在生活中对我潜移默化。
说实话,我连她的样子都有些模糊了,但她带个我的影响我想我一生都不会遗忘。我想对她说一句,我十分的想你,我的老师。
有人常说曹操是奸雄,而我却不这么认为。
人们都赞扬诸葛亮的足智多谋,赞扬刘备的重情重义,赞扬关飞长的沉着稳重,赞扬张飞的勇武直率。而今,我却要赞扬你——曹操。
你是一位有雄心壮志的大诗人,“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你更是一位有雄才大略的政治家,善于兵戈,以弱胜强,打败了袁绍,平定了北方。
人们都说你诡计多端,而我却不这么认为。
东汉末年,君主无能,国家衰败,狼烟四起,战事不停。在那种尔虞尔诈的年代里,为了保存下去,你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人们都说你不讲义气,而我却不这么认为。
在那浑浊的年代里,还有什么义气可言?想当年,吕布武艺高强,号称天下无敌,有“人中吕布,马中赤兔”之说。他曾经还救过刘备,当时刘备非常感激。后来吕布被曹操捉住了,曹操很敬服他的才能,不想杀他,回头问刘备怎么办,吕布听见了心中暗喜——问刘备还不如问我本身。没想到刘备在一旁冷冷地说:“别忘了董卓是怎么死的!”结果曹操把吕布斩了。
“重情重义”的刘备这样做,也是重情重义的体现么?为什么刘备不讲义气却还受到后人的敬仰?孟德啊,我为你感到不公!
曹操就像一只刺猬,即使外表全是尖刺,内心却是柔软的。父亲被杀,痛哭失声,挥兵三千,直逼徐州。不正是体现了他最柔弱的一面吗?
这就是一代英雄,我所崇拜的偶像——曹操。
他是耶鲁大学史上最年轻的学者。
他是中国采访外国政界商界领袖最多的记者。
他曾用博客将星巴克请出故宫。
他就是我的偶像,而这些却不是我崇拜他的原因,我是完全被他的个性与思想所折服……
跨国500强的企业高管,曾几次请他吃饭,希望他能成为自己在中国的业务负责人,而他却说“:我不喜欢那种生活,让我拿比现在高几倍的薪水在国贸的19层以一个职业经理人的身份进进出出,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吸引力”。是的他所追求的是自由与有趣,这也是他为何现在还坚持租房的原因。
他的座右铭是“最高的智慧莫过与在自相矛盾的情况下能够发挥作用”从这我看出他的思想是一个共生的矛盾体。
他很敬业,他早已是主持人可他却还以财经记者的身份来介绍自己,他在采访的那些时间他明白的有趣才是最重要的,所以他立志与将自己变成一个有趣的人。
他说记者这个职业最可乐的是莫过与能把中国的.事用英文讲给外国人听,把世界的事情用中文讲给中国人听;在于可以和全世界有趣、有影响力的人士进行沟通,不管是政要还是财团ceo,不管是赢家、输家,还是金融风暴的晴雨表,都可以去分享他们的观点,从360度的角度去解读。
他让我明白人的一生该做些什么,该追求什么,他就是的我偶像风暴主播——芮成刚。
我是00后,像我们正处在青春期的人来说,追星,是在熟悉不过的字眼了,我当然也有自己的偶像了,他们是一个组合,00后组合,是2013年8月6日出道的,tfboys,在他们没有出道之前我是不追星的,因为当时认为追星的人很幼稚。
他们平均年龄不过只有15岁,有很多人质疑他们,但是他们用他们的实力来证明自己,这也是我喜欢他们的原因,他们不仅有超高的颜值,更有超高的实力,这也是为什么会有那莫多的人会喜欢他们,他们需要承受着超乎他们这个年龄的`压力,面对别人的质疑,他们并没有说放弃,而是更加努力,他们不仅仅是艺人,还是学生,他们需要承受来自艺人和学生的双重压力,我真的好心疼他们啊
我喜欢他们两年了,他们的辛苦和努力我都看在眼里,刚开始喜欢他们的时候,一听到别人说他们不好,我就会反驳,但现在不会了,因为我知道这样只会给他们招黑,所以我不会了,希望我爱的少年们好好的。
我们有一个十年的约定,是少年们跟所有四叶草的约定,在那一天,他们会站在最大的舞台,唱着自己的歌,完成我们的十年之约,四叶草会陪伴少年们的每一个十年。
他们现在有好几百万的粉丝了,真替他们高兴呢!每次他们一有活动,都会有好多好多四叶草前去助阵的,我也好希望去啊,可我现在是学生,不能去,但是我会为了他们而努力的。
十年之约!因源相聚,一路凯歌,玺卷青春!
我的偶像不是明星,不是歌手,不是作家,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家。她是一个普通人,是我的妈妈。
妈妈对我有无微不至的照顾。在我生病的时候,她会一向在我的身边照顾我。记得有一次,我发烧了,想喝梨子汤。可是家里偏偏没有梨子汤,想要喝,还必需要到华府城隍庙附近的菜市场才有。妈妈她也给我买。临走的时候,妈妈留了一个手机在家,让我有什么事情给她打电话。我点了点头。妈妈出去给我买了梨子,回来就给我烧汤喝。
有那么一次,我上床睡觉了,谁知在我的枕头上有一只蜈蚣。我原本毫不知情,我翻了一个身后,正好打到了那条蜈蚣,蜈蚣上前就咬了我一口。我的手流血了,叫来了妈妈。妈妈在我身边陪了我一个晚上。我想睡觉,可是我的手很疼,睡不着觉。妈妈明白了,就一晚上没有睡觉,在旁边给我讲笑话,说故事,猜谜语,让我忘记手上的疼痛。
我的考试成绩不梦想时,她会耐心地告诉我为什么错,错在了那里,让我记住。当我再写一遍那一题时,要是再错,妈妈就会说我不认真听了。我犯错误时,妈妈也会说我,让我改正缺点。
我的偶像就是我的妈妈。她对我关心、照顾,比那些明星、歌手、作家、有钱人家对我都好。
每个人接触的第一个社会组织,就是家庭,我的家,就是我心灵和情感上最重要的一个依靠。
这个让我依靠的家有奶奶、爸爸、妈妈,还有我。每个人扮演自己的家人角色,奶奶就是在整天待在家里,负责顾家。爸爸和妈妈是家里主要的经济来源。而我就是负责败家的米虫,享受着所有的人给我的爱和一切。
每天最期待的时刻,就是晚上大家聚在一起吃饭的时候。那个时候爸妈在餐桌上聊天,纾解一天的压力,因为我年纪还小,所以大部分的都听不懂,但是在他们笑的时候我也会跟着笑,表现出很融入他们的样子。虽然他们也知道我都听不懂,但他们知道我很尽力的想要配合他们,加入他们,所以,他们就会换个跟我有关的话题,让我听得懂,并且也参与讨论。我很怀念那时候的温馨,和那时的聚首。
之后,我开始上学了,也开始有学业的压力,每天回家就开始写功课,我开始恐惧要写功课,排斥回家后的时光。尽管如此每个晚餐时间,仍然是我最享受的时候,坐在餐桌上的我,每天都在说着在校园里发生的所有事物。包括所见所闻、喜怒哀乐,在餐桌上与家人分享的每个点滴,都让我的成长过程,有了一个美好的出口,也更有安定的力量。
现在,为了每天的补习,我不能天天跟家人一起晚餐,但爸妈给我的关爱依旧无所不在,吃着一个人的晚餐,我还是温馨满怀。因为我有家人当我的后盾,就无所畏惧,因为家,所以温馨无敌。
风有时候美好,有时候又很讨厌,人们对风有夸赞,有责怪,还有喜爱。总之,风有时是“好人”,有时是“坏人”。让我们一起聊聊风的故事吧!
在中国古代,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风车了,风车的动力就是来自于风,如果没有风吹它,它丝毫不动,要是一阵微风吹过,它就会轻轻地转动,要是有一阵很强的风吹来,它就会飞快地转起来,好像比飞驰的车轮还要快。
现在的楼房建设得越来越高,越来越多了。这些坚固的高楼,无论大风如何吹,它们都安然矗立在那里,如果来了一阵台风的话,有些楼房可能就会被损坏,甚至会被吹倒。一些非常坚固的楼房,台风吹过却不会有任何的损伤。
如果到了秋天,最不喜欢风的就是那些辛辛苦苦。起早贪黑的清洁工人们,是因为他们刚刚打扫完这里的落叶,刚要离开,可是风一吹,又有很多落叶飞了下来。像一个个淘气的孩子,一点也不听话,你不让他们下来,他们却总是偷偷地跑下来。让那些清洁工人们很苦恼,真希望秋天的时候没有风。
如果到了春天,最开心的就是人们种植的那些小花小草们。因为他们又可以在风的呼唤下从睡梦中醒来,去观察新的世界。风就是绿色的缔造者,用这句古诗就可以说明,“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看来风对于小草是多么的重要啊!要是没有风,多么倔强的小草也很难冲出泥土。
如果风来到了田野,农民伯伯们又高兴又害怕,他们高兴的是温暖的风可以让庄稼长得又快又好。如果风吹得太大了,他们就害怕了,因为风会把庄稼折断。
我对风还有很多联想,有机会再和你们聊吧。
我喜欢这美好的风,虽然它有时会伤害人类,但它更能帮助人类,改变我们的生活。风在我心中,有时很讨厌,但永远象征着美好。
每当看见飘扬在胸前的红领巾,我就会想起……
那天中午,我去吃午饭。走着走着,我看见一条被遗失的红领巾孤零零地躺在路边。我急忙走过去,捡起那条已经灰暗的红领巾。是谁丢了这条红领巾?为什么没人捡起它?红领巾是我们少先队员的标志,人人都应爱护它,它怎么会这么脏?不会有人把它丢在这儿的吧?
我望着手中这条可怜巴巴的红领巾,心想:我作为少先队员,看到红领巾脏了,是不是该把它洗干净,再交给老师。于是,我向洗手处走去,走了一会儿,我犹豫着停下了前进的脚步:如果是同学不小心掉下的,那丢失的同学会很着急的,还是交给老师吧。我转身向老师办公室跑去。我拿着这条脏兮兮的红领巾跑了一会儿,又后悔了:这么脏的.红领巾,是不是它的主人故意丢的呢,那我交给老师,没有人来认领,那红领巾岂不是每天都要穿着脏衣服吗?这令我束手无策。不过,一会儿我就决定,还是先洗干净为好,如果再回到它主人手里也是干干净净的,就算是没人要,放在老师那里,它也穿着漂亮的衣服,这不是一举两得吗?
于是,我向洗手处跑去。来到水槽前,我拿起那肥皂,把红领巾的里里外外擦了擦,又使劲搓起来……
洗好后,我顾不上吃饭就跑向老师的办公室。
一路上,我好像听到了红领巾在开心地对我说“谢谢”,又仿佛看到红领巾在对我深情地微笑……
那时还刚进入初中,看着一楼窗外的铝合金护栏在晨曦中泛着银光,让我觉得好不吸引人,直看得我眼睛都眯了。这个窗太有诱惑力了,我真想马上就走进去!初三,从那时起我便对它充满无限的好奇。
不知不觉中,我竟然成了一名初三的学生。我是多么地兴奋,多么地高兴啊!可它和我想像得完全不一样,现实中的初三竟然跟我所想像的初三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还是那个时间,还是那个天地,还是那扇窗,还是泛着同样的光芒。我却隐隐约约地看见里面有人把着窗户怒吼,声音是那样地恐怖,而且面目狰狞,听得我心里直发毛。这就是我梦寐以求的初三吗?看到周围的学弟、学妹们像我当初那样对初三津津乐道,我不由笑着摇了摇头。
中午,匆匆地吃过东西,便又埋头于题海之中。看着一黑板的数学题,一张张不及格的英语试卷,一幅幅变幻莫测的电路图,一个个实验解析,我不觉头皮发麻,感觉自己的脑袋好像大了几圈沉了几斤似的。透过窗子,望着窗外的喧闹场面,我真想一下子钻出去——从护栏的空隙中我看到了另一个世界。
也许,你会认为初三是地狱,外面是人间。其实你错了,说句实话,初三虽然苦,但是你不要忘记走过“地狱”之后的但丁终于进入了天堂!这是心的选择,我不会后悔。
在人生的道路上有许多的成功,或大、或小,但是每一个成功都来之不易,每一个成功的背后都有许多的汗水和劳动,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
五年级期末考试前,妈妈为了我的整体学习水平得到提高,就让我从分数最低的品德着手,并且必须成绩提高至少10分以上。
那时,对于每次品德考试只打60几分的我,提高10分简直比登天还难。但是,我并没有退缩,我一定要向胜利的高峰出发!可是刚迈出胜利的第一步就犯了难,那就是数都数不过来的需要背的知识点。我一看到那些知识点,头脑里就像有一个清除器一样,背一点忘一点,搞得我心里乱乱的。但我没有向那些知识点低头,我一定要仰首拿下它,我的信念支持着我。从那开始,我就每天早起半个多小时,用来背诵。俗话说“一天之计在于晨”吗?我一定经好好利用这黄金的时间段。
背诵的这块石头终于被我啃了下来,经过几个月的奋发学习,我迎来了迈向胜利的.最后一步╠╠考试。虽然我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但是我还是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进了考场。考试结束以后,我每天盼望着、等待着,我怕考砸了,因为那可是我付出了多少的努力啊!回想起,我每天早早起床背诵,我一有时间就预习、复习,牺牲了我多少睡眠,用了多少的心血,终于焦急漫长的等待过去了,迎来了出成绩的那一天,我看到成绩榜上赫赫写着“杜洋伊品德92分”“啊!”我大叫了一声,顿时心花怒放,喜气洋洋。我立马跑回家中,向妈妈报告我的成绩,……拿着我的成绩单,妈妈开心的笑着。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经过辛勤的努力,不懈的攀登,才能看到成功的喜悦,自豪的笑声!
我的偶像是一位歌手——郭静,她所有的专集我都有。至于她为什么成为我的偶像,就让我来慢慢的告诉大家吧!
首先,她有着黄莺出谷、乳燕归巢般的美妙歌声,这是我和姐姐都很喜欢她的第一点;第二:她有着可爱的外表以及极佳的人缘,她更有着谦虚、不骄傲的心,也因为这样,所以我特别喜欢她。
记得开学后的某一天,姐姐带了一张郭静的专集回来,姐姐让我和她一起分享这张专集。听着听着,我就不知不觉的入迷了!以后家里就陆陆续续的有了第二张、第三张……郭静的专集。我们每天在车上听郭静的CD,听着听着,我和姐姐都倒背如流了,我们一边听一边唱,真是自得其乐!听到最后,妈妈也烦了,她开口问:“可不可以不要再听了?”我们姐妹很有默契,异口同声的说:“不可以!”少数服从多数,妈妈也只好从善如流了!
郭静除了有好听的歌声外,她还有可爱的外表。一双水汪汪的眼睛,高挺的鼻梁,丰厚的嘴唇,还有乌溜溜的长秀发,真是美极了!因为她有这么漂亮的五官和好听的声带,我才这么喜欢、羡慕她;当然,最重要的是她有着一颗谦虚、善良、不骄傲的心且乐于助人,才能成为我和姐姐的偶像。
我可以学习郭静她迷人的歌声,谦虚、善良和不骄傲的心,最重要的是学习她乐于助人的态度。也因为这样,郭静才能成为人见人爱的淑女,我心目中,永远无与伦比的偶像!
暑假时,我看了一本有趣的书叫做《七侠五义》,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蒋平。
蒋平这个人爱好行善,精通水性,据说可以住在水里头达一个月之久。他的拿手好戏是用小刀凿穿船底,让船沉入水里,再一一抓起敌人。他的游泳技术真是出神入化,令我佩服不已。
每次上游泳课时,我总是希望自己能化身成蒋平,自由自在的穿梭于水底与水面之间,享受戏水的乐趣。在学习游泳的过程中,我学会了闭气,水母漂,坐墙打水……等绝招。可是有一招我始终学不好,那就是不扶墙打水前进。
每次上这个进度时,我都因为没有扶墙而感到没有安全感,常常只前进一下下,就赶紧站起来。我想蒋平看到我的模样,应该会笑掉大牙吧!但是,为了向我的偶像看齐,我告诉自己一定能做到,现在我上游泳课,我会鼓起勇气,将打水前进的目标放得更远。一次又一次的练习,逐渐的我前进的距离越来越远。
我不再像以前那么惧怕水了,这都要感谢我的偶像——蒋平。虽然,我不可能像他一样能住在水中,可是能在清彻安静的水中悠然的畅游着,对我而言,已经是莫大的享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