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运营合作协议【精选7篇】
甲方: (购方)
乙方: (供方)
为明确经济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本合同标准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详见合同附件(报价清单共 页)
总计金额:¥ 元,合同总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二、验收标准:
所有产品按报价单注明的品牌或乙方提供的样板质量为准,报价单未注明的按乙方常规销售品牌质量为准。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之时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总货款%作订金,即人民币 元;
2、验货当天,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即人民币 元;
3、余款,即人民币 元;
4、若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拒绝送货,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未付清上述货款之前,乙方所供的货物所有权不转移,仍为乙方所有。
四、保修期限:
机电商品一律按原厂保修条例保修,易碎品(如瓷品,玻璃制品)请当场检查,过后恕不作更换或补偿。
五、交货日期及地点:
1、交货期限:在乙方收到订金起即 ;
2、交货地点:在乙方仓库验收清点完毕,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2、如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迟一日按合同总额罚3‰给甲方,如甲方需要延迟交货时间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与乙方协商,否则每拖迟一日按合同总额罚3‰给乙方;
3、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付款方式付款,乙方有权不发货,甲方超出交货期限一个月未见提货,乙方将视甲方已经解除本合同,乙方将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4、甲方未付清款前,所有用具使用权归属乙方,如甲方逾期未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按未付款总额的.3‰每天计提滞纳金;
5、在交货当天,甲方按合同第六条付款或按已验收货品金额按合同条约结算后,乙方再付货,如有违约乙方有权不发货,由此引起双方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以实际交货结算为准。
八、其它事宜:
1、对于明确的合同标准,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作增减或变更,增减、变更后的产品价格及交货期双方另行协商,按实际交货产品数量结款。
2、在甲方未按合同第三条付款的情况下,乙方可顺延交货期。
九、经济责任:
如执行本合同有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一、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盖公章)
甲方代表: (签名)
电话: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日
乙方: (盖公章)
乙方代表: (签名)
电话: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探求建立引进风险投资与境外融资上市财务顾问合作关系,为了积极促进双方在指定领域的业务开发与商务合作,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向对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签订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1.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的一方(披露方)依据下文设定的条件,以书面、口头或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供给另一方(接受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专有技术、研究成果、客户信息、财务数据以及其它技术和商业信息。 披露此类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纪要、协议、报告、方案、协议、电子邮件等,或以口头方式披露并以书面方式确认为保密信息的任何信息或数据。 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其它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接受方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已经获得的信息。 2.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范围内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并 (1)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将对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让,也不以其它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2)如为本合作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则必须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3)应约束其接触本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如果双方经探讨后未建立合作关系,则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如合作关系出现终止,则接受方应按照披露方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披露方。 3.如果接受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则接受方应事先通知披露方,并协助披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4.双方确认,本协议任何条款不构成对保密信息的转让或许可,接受方也不能在本协议目的之外使用本保密信息。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签字双方及其关联机构及其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如保密信息因接受方之外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则本协议对该部分保密信息自动失效。 6.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才能生效。 7.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可采取其它必要的补救措施。 8.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落实鹤岗市电子商务孵化基地扶持政策,提高企业创业热潮,促进企业成功创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开展创业孵化企业入驻扶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优惠提供孵化办公场地服务,提供的办公场所地址为,合计 平方米。孵化期为年,孵化期内享受的优惠政策为:年租金全免。孵化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孵化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提供功能设施齐全的孵化场地。
2、负责创业基地外部装修、内部隔断以及水、电、网络安装等。
3、提供会议、展示、报告等场地服务。
4、协助入驻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
提供房子15年,水电网络取暖都准备好,税收提留部分给予返还,争取省市国家政策和资金的相关支持
三、进驻甲方孵化场地,乙方需具备以下条件,明确以下承诺。
(一)必备条件
1、拥有3人以上的营销团队,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的本地电商企业。
2、为从事电商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
3、所有经营、营销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可根据创业孵化基地总体装修风格自行进行内部装修,但需向甲方提供内部装修效果图、装修施工图等,不得破坏墙体、水电、公共设施等。
2、乙方严格遵守创业基地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自觉履行孵化协议及与之有有关的其他合同,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本企业发展远景及相关资料、简介等;
3、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及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不随意经营范围,不将本公司创业基地地进行抵押、转租、转借及其他未经甲方允许的商业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孵化期内收回办公场地,停止孵化合作,且乙方的相关损失甲方不做任何赔偿;
4、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企业运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和入驻协议,服从管理,支持、配合孵化园开展各项工作;
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爱护创业孵化基地的场地、环境及各类公共设施及服务设备,不得损坏、占有公共服务设施及设备,确保基地各项工作经营秩序;
四、甲方与乙方仅为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甲方提供的服务对乙方的经济活动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五、入驻企业违反基地管理办法或本协议的,经审核认定以后,甲方可终止入驻协议,入驻企业退出孵化基地。
六、乙方如因违法经营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网
甲方为了使用乙方拥有的“网”(以下简称“本网站”)的信息和利用该网站从事相关的电子商务活动,故签订以下合同。
一、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权利:
乙方有权对会员通过本网站提供和发布的各种信息进行审核、编辑、删除;
乙方有权对会员的真实身份进行验证。
2. 义务:
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乙方所承诺的各项服务;
乙方保证本网站各项信息更新及时,但不承担通过本网站发布信息交易双方的纠纷;
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凭据的小时内开通乙方服务。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权利
网高级会员权利:
在线查看全部专业技术资料。
《网》以首页长期在线滚动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网VIP会员权利:
提供长年技术顾问,专家可到现场指导。(注:甲方提供一切出差费用)
在线查看全部专业技术资料。
《网》以首页长期在线滚动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2.义务
入会后乙方给予的网站登陆帐号和密码不得转让和转借;
乙方拥有本网站信息的版权,未经许可,甲方不得转载或向第三方传播,否则造成的一切
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保留诉讼的权利;
甲方发布的各种信息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条例》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甲方需提交给乙方注册信息,保证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甲方入会费用为:高级会员元/人民币,VIP会员元/人民币;
付款方式:
1.(公司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账户名:
2.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账户名:
3.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账户名:
4.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账户名:
5.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账户名:
6.汇款地址:
编码:
收款人:
甲方汇款时,银行信息应全部填写完整,不能省略简化。汇款后,务必将汇款底单传真给乙方,以待乙方确认;
乙方在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1小时内开通乙方的相关会员服务;
甲方在传真汇款底单时,请同时将准确的通讯地址、收信人和编码传真给乙方,以保证为您开具的相关发票能准确及时的邮寄到您手中;
四、违约说明
本合同任何一方有违反合同条款规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
一方对违约方保留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
五、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免责声明
如发生水灾、火灾、、、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事故而影响到甲方的服务质量,甲方无需承担相应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签字或盖章后的合同复印件或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 合同附件
甲方:
联系人:
盖章(单位代理):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
传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件:
编码:
年月日
乙方:
联系电话:
传真:
盖章:
地址/邮编:
授权代表签字:
电子邮件: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探求建立引进风险投资与境外融资上市财务顾问合作关系,为了积极促进双方在指定领域的业务开发与商务合作,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向对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签订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1、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的一方(提供方)依据下文设定的条件,以书面、口头或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供给另一方(接受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专有技术、研究成果、客户信息、财务数据以及其它技术和商业信息。
披露此类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纪要、协议、报告、方案、协议、电子邮件等,或以口头方式披露并以书面方式确认为保密信息的.任何信息或数据。
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其它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接受方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已经获得的信息。
2、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范围内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
(1)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将对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让,也不以其它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2)如为本合作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则必须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3)应约束其接触本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如果双方经探讨后未建立合作关系,则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如合作关系出现终止,则接受方应按照披露方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披露方。
3、如果接受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则接受方应事先通知披露方,并协助披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4、双方确认,本协议任何条款不构成对保密信息的转让或许可,接受方也不能在本协议目的之外使用本保密信息。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签字双方及其关联机构及其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如保密信息因接受方之外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则本协议对该部分保密信息自动失效。
6、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才能生效。
7、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可采取其它必要的补救措施。
8、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尊重、平等互利,长期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拼多多店铺?咨询、推广和执行服务等签署以下合作协议。
一、服务内容
1、乙方所管理的店铺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由于乙方为第三方运营团队,服务内容包括店铺推广和运营、店铺装修、图片设计、客服外包、产品上架、售前客服、售后客服等内容。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日期开始。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合同到期以后的服务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买家支付货款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并按要求按时发货,如甲方的库存发生变化未能及时更正,造成无货空挂,可能会引起相关销售平台的处罚,此类处罚由甲方全权负责;
2、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销售产品的质量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乙方不承担任何因产品问题引发的纠纷和损失;
3、甲方对所销售的产品需提供使用说明书及其相关资料,甲方需对产品的说明书、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4、在乙方为甲方进行服务时,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既定策略的执行,不得对乙方的操作进行修改,确保乙方制定策略的完整执行,若甲方自行对产品进行更改,对乙方的优化策略造成影响,此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可随时参照数据报表监控乙方优化策略执行的效果,并及时向乙方传达自身需求,由乙方进行策略调整。
5、若甲方因店铺被处罚或其他原因不继续经营店铺等甲方单方面问题导致服务无法继续,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乙方不退还已收服务费;
6、乙方尊重甲方对产品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7、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
8、合同期间,甲方店铺产生的所有销售额都算乙方所销售出的销售额;
9、乙方应为甲方做电子商务服务的工作保密,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允许给第三方客户作为参考;
10、乙方应为甲方在网店运营过程中,主帐号的主要目的是用于"店铺整合营销"的项目。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之服务给与使用,除非甲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目的。
11、乙方应为甲方在网店运营过程中,对甲方所委托的网店店铺主帐号进行保密,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透露给第三方公司。
但下列情形不视为违反本协议:
1、该信息乃根据甲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
2、甲方因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部门要求下而披露。
3、乙方将对商城账户操作进行严格控制,对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有任何责任。
4、请甲方在合同满后及时更换主帐号密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服务结束后,甲方应及时更换密码,如在服务结束后由于密码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概不负责。
四、服务费用
1、由于乙方为第三方代运营团队,为甲方提供商城运营服务,在乙方运营顾问期内,甲方需每月支付元作为技术服务费,并从每月的销售额中提取%的佣金作为乙方的服务报酬。甲方需提前支付元作为店铺一年的保证金费用。待服务结束后乙方应退回元保证金给甲方。
2、结算时间:双方原则上以每个季度1日为结算周期,乙方应于每季度开始的5日前向甲方出具上季度对帐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帐通知单,甲方在收到乙方对帐通知单2个工作日内将对帐通知单回执返回至乙方。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对帐单有异议,双方可通过对帐方式进行核对。双方对结算对帐单确认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在每季度前的1日至3日期间向乙方帐户汇入服务报酬。
五、违约处罚
I、甲方存在下列行为,甲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销售当中出现问题且没有正当合法来源的;
2、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品质缺陷致使购买者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损害的;
3、甲方提供或故意编造虚假的进货凭证或进货渠道说明,致使乙方据此在网上发布的相关产品信息不符法定产品质量要求的;
4、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发货的;
5、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侵犯第三方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行为。
6、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销售佣金的;
7、其他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
II、乙方存在下列行为,则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1、乙方服务方式被认定为非法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并非为达成本协议条款的目的,利用甲方提供的产品、支付宝资金、资料、帐户做与服务无关的事宜,致甲方相关利益受到损害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方式
1、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1、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协议为中文本,共贰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经营“自家人”餐饮上饶县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独特风味、管理优势、资金优势,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作经营的`餐饮名称为:
经营场所:
法人: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期限为六年。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本合作投资共计人民币)。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中途不得随意请求分割退出,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征得其他出资人一致同意方可。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退还。
2、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计人民币(大写:),占总股份的%。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