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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科研制度3篇(学校教科研制度)

2024-02-14 13:09:02综合

中学教科研制度3篇(学校教科研制度)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中学教科研制度3篇(学校教科研制度),供大家参阅。

中学教科研制度3篇(学校教科研制度)

中学教科研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行政、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 教科室应遵循“立足实践,服务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推动和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

  第二章 学校教科研工作的组织

  第四条 制定本校科研工作规划。

  第五条 搞好本校教科研课题管理。

  第六条 学校教科室应大力营造浓厚的科研气氛,在全校教职工中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同时,通过教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第三章 学校科研课题工作管理

  第七条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及时申报补报国家、省、市级教科研课题。

  第八条 每学期(年)初,各学科组要根据学科教学活动,确定本学科的学期(年)教科研课题,并详细填写《教科研课题立项登记表》。

  第九条 市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工作由教科室负责组织实施,每学期末要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向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第十条 各学科组开展的.微型课题,在教科室指导下,由各课题主持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每学期进行一次中期汇报,学期末以教研论坛形式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 教科室负责教科研课题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四章 科研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 教科室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本校科研队伍的建设。

  第十三条 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应列人学校议事日程,做到每学期有计划、有内容、有安排、有记录、有检查。

  第十四条 加强教科研理论学习,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

  第五章 科研工作的计划和总结

  第十五条 每学年初,教科室根据本校学年中心工作提出本校本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对本学年度科研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等作统一安排,并按计划将科研工作落实在实处。每学年末,教科室应对全校一年来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第十六条 教科室应督促校内的各级各类课题组和参研教师的科研工作计划在学年初交教科室,每学期中各课题组和参研教师应及时将研究进展情况和相关资料汇总提交教科室存档,学年度末将科研工作总结报学校教科室。每

  第六章 教科研经费保证

  第十七条 按学校财务制度 各课题组所需研究经费,按审批程序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财务实报实销。

中学教科研制度2

  为了进一步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肯定教师的工作成绩,促进全街道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科研

  (一)、每年度开展一次教育科研成果评选与表彰活动,评选一批优秀成果,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1、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⑴有两个以上小课题研究,且参与面广,研究具体,资料齐全,效果明显,或者立项课题研究获得浏阳市级以上奖励;

  ⑵有教师在浏阳市级年度课堂教学评优中获得一等奖(一般小学在街道赛课中获得一等奖);

  ⑶有30%以上教师的教育科研论文获得浏阳市级以上奖励或者有一篇论文在省级以上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

  2、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⑴承担了浏阳市级以上课题研究任务或者在课题研究中起主要作用,且课题研究认真、扎实,街道或市级检查、验收评价好;

  ⑵没有承担市级以上立项课题研究的必须承担了小课题研究,且课题研究认真、扎实,街道检查、验收评价好;

  ⑶有课题(含小课题)研究方面的论文在浏阳市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二)每年开展一次新课程成果评选与表彰活动。评选一批优秀成果,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1、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⑴全员参与新课程研究,集体备课和校本培训组织严密,教师的常规教学突出新课程实施标准,教学常规有特色,学校对教师的教学常规评价工作扎实;

  ⑵积极参与新课程成果评选活动,有50%以上教师的新课程成果在街道级获奖,20%以上教师的新课程成果在浏阳市级获奖,或者有一件成果获浏阳市级一等奖;

  ⑶有一件以上新课程成果在《浏阳教育》或《浏阳课改通讯》发表。

  2、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⑴教学常规执行好,备课或作业批阅有特色;

  ⑵有新课程成果在浏阳市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二、教师成长:

  (一)每年开展一次教师成长工程评优活动,评选、表彰一批骨干教师。

  1、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⑴师德要求:遵纪守法,正直诚实,热爱学生,宽容豁达,执教严谨,责任心强,不从事有赏家教和第二职业,不参与赌博活动,教师、学生问卷评价好,师德考核优秀;

  ⑵学历要求:45岁以下教师小学大专毕业,初中本科毕业;

  ⑶基本技能:能应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能制作课件,有信息技术高级证,有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

  ⑷理论学习:积极参加“教师读书工程”,每年自学教育理论书籍6本,年内有2万字读书笔记,并能从笔记中反映自己的学习效果,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优秀;

  ⑸课堂教学:积极参加新课程实验,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常规教学评价优秀,有一个年度的完整教案;积极参加课堂教学评优活动,近两年内至少在浏阳市级赛课中获二等奖(一般完小街道一等奖);所任教的学科教学质量评价优秀;

  ⑹育人工作:关心爱护学生,每年坚持联系一名问题生,且转化效果良好;担任班级管理工作,班级建设有特色,班纪班风好;

  ⑺教育科研:教育教学中勤于思考和总结,每年至少有一篇论文获市级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主持或参与一个课题研究,且成效显著;

  ⑻特长特色:有一技之长,在艺术、科技、体育、学科竞赛中成绩突出或能独立主持一门校本课程开发,且成效显著。

  ⑼有辅导教师的能力,有明确的辅导对象,每学期有指导辅导对象的原始记录5次以上或为全街道教师上有辅导课。

  2、骨干教师评选程序:

  ⑴个人申报;

  ⑵审查材料;

  ⑶群众评议(教师、学生、社会调查);

  4)审批、公示。

  (二)每年评选一批读书积极分子,表彰一批读书标兵。

  读书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⑴积极参与教师读书工程,阅读规定的4本教育专著,有2万字读书笔记;

  ⑵订阅了一门以上学科教育杂志;

  ⑶写有两篇以上读书心得,且有一篇获奖;

  ⑷参加了教育理论闭卷考试,且成绩优秀。

  三、教师评价

  每年度召开一次教师评价总结大会,按照《教师评价实施方案》标准表彰一批在年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

  表彰的.项目如下:

  ⑴先进教师30%

  ⑵年度考核优秀10%

  ⑶德育工作先进20%

  ⑷管理工作先进30%

  ⑸师德考核优秀20%

  ⑹常规教学优秀20%

  ⑺特长辅导优秀20%

  ⑻教学质量优秀20%

  ⑼教学服务优秀20%

  ⑽工会积极分子20%

  四、设立教育科研、特长辅导突出贡献奖。

  奖励项目、标准如下:

  1、科研论文

  教师撰写的教育科研论文:获浏阳市一、二、三等奖,奖励40、20、10元;长沙市一、二、三等奖,奖励80、50、3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奖励200、100、60元。

  教师撰写的教育科研论文在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1500字以上:《浏阳教育》每篇50元,《课改通讯》每篇30元;省级以上每篇200元。1000-1500字,按80%计奖,1000字以下按50%计奖。

  2、课题研究:

  教师承担的课题研究结题评奖:获浏阳市一、二、三等奖,奖励200、150、100元;长沙市一、二、三等奖,奖励300、250、200元;省一、二、三等奖,奖励600、400、300元;国家一、二、三等奖,奖励800、600、400元。

  3、业务竞赛

  ⑴课堂教学评优:

  浏阳市年度课堂教学评优一、二、三等奖,奖励100、60、30元;

  ⑵长沙市级以上(统一组织的)现场赛课:

  长沙市一、二、三等奖,奖励200、100、5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奖励300、200、100元。

  3)其他业务竞赛:

  ⑴作品类:浏阳市一、二、三等奖40、30、20元;长沙市级一、二、三等奖80、50、30元;湖南省级一、二、三等奖200、100、60元;

  ⑵现场类:浏阳市一、二、三等奖80、60、30元;长沙市级一、二、三等奖150、100、50元;湖南省级一、二、三等奖200、150、100元;

  4、特长辅导:

  ⑴浏阳市运动会:(含训练费)

  在籍中、小学生参加田径运动会,中、小学生保甲级队前8名有奖:第一名20xx元,以后每降低一名次,递减200元。

  ⑵浏阳市艺术节:

  集体项目一、二、三等奖300、200、100元,单项一、二、三等奖40、30、20元。

  长沙市艺术节按浏阳市艺术节的150%计算。

  ⑶科技类:

  科技论文、研究性学习、创新方案、科幻画、电脑制作、信息学获得浏阳市一、二、三等奖40、20、10元,长沙市一、二、三等奖60、40、2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100、80、50元,国家级一、二、三等奖300、200、100元;

  小发明、科技实践活动按科技小论文奖金的2倍计算。

  ⑷其他类辅导由学校比照此标准设奖。

中学教科研制度3

  为了促进我校教科研工作质量的提高,实施“科研兴教”、“科研兴校”战略,引导全校教师开展研究性工作,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实际,促进我校教科研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实效化,特别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常规要求:

  1、参加教科研活动是每个教师应尽的义务和职责,每位教师都必须积极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教科研活动和教研组内的教科研活动。总分100分,无故缺席1次减20分。

  2、认真配合学校开展课题研究,课题组成员认真参加课题活动,坚决按要求完成任务,交齐相关材料。总分100分,无故缺席或没有完成减20分。注意教学研究实践的反馈工作,要通过不同形式了解教学研究实践的过程情况,包括召开交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每学期一次(必须有记录、汇总和分析材料)得10分。在教科研的各项活动中,根据学校需要多承担任务或多材料的一次加10分。

  3、每学期结束前,完成规定数量的读书笔记或教学随笔得25分,两篇教学案例或教学设计以及一篇工作总结(心得)或论文,每篇得25分,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每多交一篇加15分。

  4、按学校要求认真完成相关得宣传报道工作,得基本分60分,宣传工作出色的最高可得100分。

  二.成果奖励:

  1、课题研究

  课题根据不同阶段按下表给课题组成员加分奖励。

  级别 立项论证分 中期评估分 结题成果分

  奖励 国家级

  注:课题组成员按实际承担情况,由教科部门对其研究过程、成果资料等进行评估考核按照优、良、合格三个等级按100﹪、80﹪、60﹪的比例加分,不合格的不加分。课题组成员以课题申报署名并经教科部门确认为准。

  2、论文发表获奖

  对于教师在各级刊物上发表与教育教学研究有关的.论文及参与国家、省、市、教研室、教科所、学术委员会组织的论文评比并获奖(发表的各类习题、试卷、答案除外),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表一:教学设计、论文、个案等发表和获奖奖励

  级别 发表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奖励 得分

  注:论文是指发表在教育教学专业杂志、报刊上的论文;在各级专业教育年会上交流的论文;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科研管理部门、各级教育学会、专业教育杂志组织的征文中获奖的论文。由各学术团体组织的论文评比活动顺推降低一档,其它教师个人参与的跨省市的征文或自费参与的各种征文中获奖的论文不予奖励。

  表二:评课、说课等教学比赛的奖励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奖励 得分

  3、交流宣传

  学校进行校内外的教科研成果交流,根据交流级别、效果,对承担交流任务的教师给予一定补贴,在各报刊、杂志、电视、网站发表宣传我校教育教学教科研活动的消息通讯,给予下列奖励: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200元 100元 80元 40元 10元

  10分 6分 4分 2分 1分

  三.考核奖励:

  教师的教科研资料、成果由校教科室统一收集、管理,每学期结束时,教科部门对全校教师的教科研进行成绩量化考核和奖励,奖励办法:

  1、基础奖:每学期四项常规各100元,共400元。能认真参与学校教科研活动并且每一项常规满分的可以得全部基础奖。无故不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没有完成相关任务或文字材料等,每一次扣除相应奖励,四项常规中任一项不合格,不得该项的全部奖励,拒不接受学校安排相关任务的教师扣除全部基础奖。

  2、提高奖:一学年分优秀、良好两个等级分别奖励400元和200元。学校根据教师教科研常规考核成绩和成果奖励成绩每学年评出优秀(不超过全校教师的15%)和良好(不超过全校教师70%)两等。条件:两个学期都得满基础奖,按全部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奖。

  每年的教科研工作在《教师业务档案》中记入考核等级,并作为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要依据。

  教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