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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项目部管理制度14篇(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2024-02-06 17:31:36综合

建设单位项目部管理制度14篇(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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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项目部管理制度14篇(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建设单位项目部管理制度1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公司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

  1、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2、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

  3、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提前向领导提出申请,填写《派车单》,听从领导安排。

  4、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5、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24小时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5、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四、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3、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4、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5、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五、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

建设单位项目部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建设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宁乡县学校建设项目计划管理制度。

  2、建设计划以提高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水平为目标,以加强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为保障,切实加强内涵建设,通过建设,使项目学校成为省、市、县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办出特色的示范。

  3、建设计划坚持“省市引导、县级政府为主、教育局实施”的原则,采取县政府、县教育局和项目学校分级管理的方式,以学校管理为基础,县级政府管理为主。同时,各部门、单位和社会有关方面有效参与和支持。

  4、实施建设计划所需资金主要由县政府统筹。地方财政安排相应的经费予以支持。

  第二章管理职责

  1、由教育局制定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规范要求,制定项目管理办法等,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统筹指导建设计划的相关工作。

  (二)制定相关政策、管理规定和绩效考核办法等。

  (三)组织专家复核地方上报的项目学校名单、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书及项目建设进展报告等。

  (四)按计划组织开展政策发布、业务咨询和培训等工作。

  (五)建立项目建设信息采集与绩效监控系统,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六)协调、指导项目学校的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调研督查、年度检查、项目验收、挂牌表彰、成果宣传等。

  2、县人民政府是项目实施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上级领导要求,组织本地区项目学校的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

  (二)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项目学校的项目建设工作,监督本地区项目学校按项目建设任务书完成建设任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负责统筹落实和筹集项目学校的建设资金,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四)向省市相关部门报送本地区项目建设阶段进展报告和项目完成总结性报告。

  3、县教育局是项目学校的主管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上级有关领导的要求,指导所属学校进行项目申请,确保落实相关政策。

  (二)负责指导、检查所属项目学校的项目工作,监督项目学校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按要求向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发改、财政等部门报送所属项目学校项目建设阶段进展报告和项目完成总结性报告。

  4、项目学校法人代表为项目建设监督人。项目学校应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本校项目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和检查等工作,接受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控、检查和审计。

  第三章申报评审与组织实施

  1、申报评审工作按照省、市教育部门公布的年度建设计划执行,包括核定申报指标、预审推荐、组织复核、统一社会公示、正式发文公布等环节。

  (一)县政府、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核定申报指标年度申报的项目学校控制数。

  (二)地方预审推荐。教育局组织项目学校按照省、市教育部门和县政府、发改、财政等部门有关文件要求,上报申报材料,提出基本建设思路、初步设想和计划方案。县政府、发改、财政等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学校的申报材料进行预审,确定本地区拟推荐申报的项目学校,统一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三)县政府、发改、财政等部门组成专家组,根据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遴选基本条件,对各地推荐申报的项目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根据需要对项目学校申报信息进行现场核查。

  (四)统一公示。复核结束后,在报纸或媒体、网站上公布拟立项支持的项目学校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社会监督和质询。

  (五)正式发文公布。公示期满后,教育局会同县发改、财政等部门公布项目学校名单。

  2、县政府、发改、财政等部门根据已批准项目学校的重点建设任务等因素,下达财政专项资金总预算控制数及年度预算控制数。县政府、发改、财政等部门据此组织项目学校及其举办者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并填写项目建设任务书,以及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和管理办法。

  3、教育局协同发改、审记、财政等部门组织专家对修订后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进行评审论证,复核并将通过评审论证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达到要求的予以批复。批复后,正式启动项目建设工作。

  4、项目单位按照上级批复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组织实施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过程中一般不得自行调整。如确需调整的,项目单位须报经县政府、发改、财政等部门核准后,由省县政府、发改、财政等部门核定。

  第四章资金管理

  1、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和筹集项目学校的建设资金,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学校应统筹安排使用不同渠道的专项资金,科学、规范、合理地编制本校建设项目的总预算及年度预算。项目预算是项目学校综合预算的组成部分,应纳入学校总体预算。

  3、项目学校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提出的目标组织项目建设,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当年结余,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4、专项资金按财政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支付,纳入项目学校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并设置单独账簿进行明细核算,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5、凡纳入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经过招投标、集中采购等规范程序后方可列支。

  6、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均为国有资产。项目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合理使用。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验收

  1、建立省市监督检查、地方监管和项目学校自我监测的三级监控考核体系,对项目学校建设计划的实施实行事前科学论证、事中监控指导、事后效益评价的全过程审核、监控和考核。

  (一)县教育局负责指导项目的实施,检查和监督项目学校的建设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二)县财政切实履行各项资金及政策支持承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与进度。

  (三)项目学校负责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和过程管理,设立专门机构,建立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评机制。

  2、在计划实施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取消项目等处理。

  (一)编报虚假申报信息,骗取项目学校建设权。

  (二)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的建设工作。

  (三)擅自改变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

  (四)项目经费的使用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五)无违规行为,但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项目总体目标延期两年未验收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3、项目完成后,项目学校应撰写项目总结报告,由县政府、发改、财政等部门初审后,向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申请项目验收。总结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成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对其他地区和学校进行示范、带动和辐射的成效,以及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使用效果,资金管理情况与存在的问题等。

建设单位项目部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责任明确、有章可循,提高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投资,实现最佳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会议管理

  第二条会议形式

  工程调度例会、现场专题会。

  第三条会议内容

  (一)工程调度例会

  从工程开工起,每周五下午1:30召开,参加人员主要有指挥部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周的工程进展情况、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施工计划。

  调度例会内容整理、提报:凡参加会议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将本单位、部门在本次调度会上所提出的问题和涉及到本单位、本部门的问题,以及会议对其问题做出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正式报工程指挥部。内容要完整、准确,由指挥部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下发各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按纪要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准时完成。

  (二)现场专题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定期召开现场专题会,参加人员指挥部有关人员和涉及到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工程施工关键时期每天下午4点由指挥部负责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好当天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为第二天施工做好准备。

  第四条会议要求

  (一)工程调度例会由项目办公室通知,若通知不及时或通知遗漏,一次罚当事人50元。

  (二)在接到通知后,参会人员要准时到场,迟到者罚款50元/人,超过半

建设单位项目部管理制度4

  一、责任单位

  教育局基建办

  二、责任人

  承办人AB角、分管副股长、股长、主管副局长。

  三、权力运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各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其他法规。

  四、工作责任范围

  负责学校基本建设(维修)的管理指导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立项、方案评审、设计、投标、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的管理指导及预决算初审。

  五、基建项目管理审批制度

  (一)项目立项

  根据教育长期发展规划及学校特色发展规划,结合轻重缓急,建立基建维修项目库,只有进入项目库的项目才能备选立项。

  (二)项目设计

  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方案设计,设计初步图纸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三)项目采购

  学校基本建设估算在10以上50万元以下的基建维修项目均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批文和施工图纸经批准后,进入政府采购流程。项目预算须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审计部门核定。由局纪检监察、计财、审计、基建办监督签订合同采购。

  (四)项目施工管理

  项目施工过程中,按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和验收标准督查检查。

  (五)竣工验收和决算

  项目验收包括隐蔽工程验收、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验收须有主管部门参入。项目决算必须有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

  六、监督检查

  (一)建立完善股务会制度。股内分工实行AB角,每个办事环节经办人都要签名,股内全程记录办理过程并归档保存。

  (二)股室内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

  (三)局机关有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四)通过公开公示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五)接受人大、政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七、责任追究

  (一)过错责任内容

  行政审批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不受理的。

  1、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审核通过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审核通过的。

  2、违反法定程序做出决定的。

  3、不按法定期限办理的。

  4、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5、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6、私自泄漏申请单位项目信息的。

  7、其他过错行为的。

  (二)责任主体认定

  行政审批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故意违规、违法办理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

  1、承办人故意违规、违法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2、两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造成过错的,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3、股内集体讨论决定的行为出现过错的,股长为责任人。

  4、行政行为经有关领导批准出现过错的,应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

  八、廉政风险点

  (一)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不按规定立项和招标,直接指定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二)招标采购过程中,投标人或挂靠施工企业,或以围标方式不正当地取得中标权,在政府采购中以低价恶意中标,然后施工过程中以各种不正当方式提高造价。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建成伪劣工程。

  (四)收受施工方贿赂,不按招标文件验收。

  九、防范措施

  (一)严格按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各种规定中的立项和招标规定实行,一经发现,责令建设单位停止项目实施,补办手续,同时要求写出情况说明报主管部门。

  (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采购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及招标代理公司仔细核查投标单位资质,杜绝挂靠,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要求评委仔细审查,避免围标或恶意低价中标。

  (三)较大型的基建维修项目,严格要求实行项目监理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加强责任意识宣传,保证按质按量完成工程项目。

  (四)加强效能监察,严格责任追究。

建设单位项目部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企业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企业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3条权责单位

  本企业的办公用车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车管理

  第4条企业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行政管理部指派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第5条部门用车超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6条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行政管理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行政管理部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7条企业公务车辆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8条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车队纪律

  第9条日常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未经车队主管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企业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车队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

  (5)任何车辆必须凭《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求”。填写完后由本部门主管签字,总经理签字再由车队主管签字,确定驾驶员。签字不全不得放行。

  (6)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9)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2)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3)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4)原则上由司机负责企业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企业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及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刻向有关各方汇报。

  (15)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第10条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车辆排队候客时擅离车位,三五成群聊天影响工作。

  (4)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营运。

  (5)擅离工作岗位。

  (6)填《路单》不认真,弄虚作假,涂改、撕毁《路单》。

  (7)下班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8)事前不办理请假手续,缺勤影响工作,补休、调休、轮休未经领导批准,借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9)服务态度不好,影响企业声誉。

  (10)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11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企业共同负担。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12条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办理。

  第13条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车队长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14条车辆需要维修时,先由司机填写《维修项目单》,车队长审查后制订修理计划后,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第15条企业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16条维修费在xx元以下的,由车辆管理员报行政管理部经理审核;xx元及以上的须由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费用报销

  第17条公务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第18条私车公用依凭证报销。

  第七章附则

  第19条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发放、修改、废止等工作。

  第20条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核准工作。

  第21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建设单位项目部管理制度6

  一、工作制度

  1、工程建设工作人员实行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务。同时,每周五下午派人参加监理周工作例会。

  2、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工作要积极主动,并要搞好协调配合。

  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考勤制度,每天要亲自到施工现场,搞好巡查监督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在隐蔽等关键工程施工时,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期间,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协助监理和承包人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对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问题,要集体商议处理方案,并向局里做好汇报工作。

  二、工程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二)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承包人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子要抽检其供货发票、定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晰表等证件是否一致齐全。对于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及设备,要责成承包人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

  2、严把材料使用关。抽验钢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承包人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

  3、监督承包人妥善管理好由其负责采购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

  (三)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

  1、依据合同、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

  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方案。

  2、认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日期,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3、检查监督承包人是否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若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要责令承包人提出改进措施,尽快赶回施工工期。

  4、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承包人,以免延误工期。

  (四)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1、审核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设备和人员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质量体系不健全的,要责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满足施工要求为止。

  2、在不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随时检查检验承包人是否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要责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3、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的内容主要有:

  (1)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

  (2)监理单位旁站监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4)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建设单位必须在场)

  (5)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6)进行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

  (7)组织竣工验收。

  4、监督承包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承包人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随时检查承包人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6、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认真负责,公道、公平、公正开展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中,对被监督方要一视同仁,不偏袒、不刁难,秉公办事。

  (五)工程资料管理

  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交的报告要按约定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2、随时抽查监理单位、承包人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3、按合同要求,责成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责成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方案或报告。

  4、及时做好建设单位自身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要使整编资料真实准确的反映出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键问题和处理结果。

  5、监督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做好施工程记录和有关报告。决不允许有篡改事实真相、出具假报告等违规违法事情的发生。

建设单位项目部管理制度7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学校建设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维护校园的整洁和安全,创建文明工地。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及我校各项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具体要求

  (一)施工单位需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道路畅通、安全和水电管线及设施的完好。

  (二)在距学生区、家属区较近的地点施工,应尽量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学生及教职工生活的影响。

  (三)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校园环境、绿化等的不良影响。

  (四)严禁在主要干道上搅拌砼和堆放建筑材料,若在短时间内确有需要,须报请建设单位批准,并做到及时清理,不留痕迹。

  (五)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和其他浑浊废弃物,未经沉淀,不得排入下水道。

  (六)施工中产生各类垃圾,应堆置在规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七)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

  (八)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输物飞扬、洒落或者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在校园内车辆要低速行驶,车辆进出校园应避开上、下班人流高峰期。

  (九)为统一施工标牌的设置,施工标牌的设置要求如下:

  1、工程项目的主要入口应当设置施工标牌;

  2、须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工地范围、建筑面积、工程结构、层数及开、竣工日期;

  3、须标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

  4、工地总平面图;

  5、安全生产记录等方面的统计;

  6、若布置标语,应提前报请建设单位批准。

  (十)施工现场应设稳固、整洁的围栏或围墙进行封闭施工,不得在工地围栏或围墙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等。

  (十一)施工现场材料应按类别、型号堆放整齐,并有明显的标记,砂石堆应有围护,不得随意堆放。

  (十二)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

  (十三)职工生活区应整洁、干净,职工宿舍应有良好的通风、照明和卫生条件。职工食堂卫生要有专人负责,生活垃圾要定期消除,不得随意乱倒,不准随意大、小便。

  (十四)在山林附近施工的人员,严禁在周围吸烟和制造明火。

  (十五)施工单位应对工人进行文明素质教育,使工人注意自己的语言、行为和服饰,尤其在学生区施工的人员,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冲突,不得对学生起哄,不得裸露身体,对待学生要求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十六)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晚上十点以后非工程需要不得离开宿舍,不准在学校闲逛等。

  (十七)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的,建设单位将责令其限期整改。

  (十八)建设单位将把文明施工搞得好的企业作为下一次工程招标优选队伍的条件之一。

建设单位项目部管理制度8

  一、抓好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工作,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催收、工程承接为工作重点,奖优罚劣,完成上级各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计划指标。

  二、带头执行实施分公司的各项文件和管理制度,并及时传达和落实公司的会议精神,对项目部的生产经营有领导权和指挥权,及时处理好甲方、监理关系。

  三、组建好项目领导班子,负责好工地之间的人员调动,保证充足人员合理安排调动督促人员及工序穿插,保证充足资金及各种材料供应确保各项生产按计划顺利进行,对项目班子成员有撤换的权力。

  四、抓好项目部的财务管理、资金催收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定期检查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帐目心中有数,杜绝非生产性开支及其它违法经营活动。

  五、抓好经营核算及成本分析工作,每月进行成本分析,对比找准原因奖罚分明,制定好劳动定额及人工费价格,搞好产值、人工费、材料费及报销单据的审核,抓好项目部的经营管理,按照成本控制流程定期每周三召开项目部会议,重点抓好过程控制,提高经济效益。

  六、抓好质量安全管理,确保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确保不出现任何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宣传企业文化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

  七、抓好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严明奖罚制度,招用好生产人员确保生产顺利进行,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确保工程按期交工。

  八、搞好产值、二包人工费、点工及零星用工工费、材料表及报销单据的审核工作,抓好各种材料的质量、价格把关工作。抓好食堂的管理工作,堵塞一切漏洞。

  九、负责好各单项工程的'生产,人员安排和调动,督促施工工长搞好各工种工序之间的穿插,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抓好劳动定额制定及人工费价格的制定,确保经济效益。

  十、制定项目部管理细则,做好项目部管理人员指标考核。

  十一、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协调周边关系,减少工作失误。

  十二、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建设单位项目部管理制度9

  一、工程项目资料分类:

  1、文字资料:

  (1)工程项目合同;

  (2)监理工程师大纲、规划、条例,监理月报,指令,通知,函件;

  (3)总包单位报告、函件;

  (4)建设单位指令、通知;

  (5)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6)会议纪要;

  (7)工程质量事故核查处理报告;

  (8)施工组织设计;

  (9)施工进度计划;

  (10)工程报表;

  (11)经济签证;

  (12)现场技术核定单;

  (13)现场材料价格回执单;

  (14)工程款支付申请单;

  (15)工程竣工资料;

  (16)工程检查验收资料;

  (17)公司内部文件资料;

  2、图片图象资料:工程项目照片;

  3、电脑部份:现场项目管理资料;

  二、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

  1、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的资料管理;

  2、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

  三、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规定:

  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四、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1、设立文件发文签收登记本,一切文件资料发送、送达时必须要求签收;

  2、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3、对监理工程师、总包单位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5、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建设单位项目部管理制度10

  为加强本办机动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经主任办公会讨论,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1、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加油等统一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和办公室人秘科进行管理,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负责安排调度。

  2、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驾驶人妥善保管。涉及车辆的养路费、年审、保险等事务由司机掌握办理时间,报人秘科或分管车辆调度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司机负责具体办理,人秘科协助办理。

  3、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所有车辆停放在侧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4、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外单位向我办借车的,须经主任批准。

  5、对所有车辆分别进行加油登记,由人秘科负责登记,每月由人秘科将各台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进行审核公布。

  6、逢节假日,一般情况下轮流安排一辆值班车。其他车辆一律归库停放。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值班领导与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第二条、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正职后副职,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需要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人秘科负责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分管领导批准或人秘科通知,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分管领导或人秘科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办公室各工作人员遇如以下情况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人秘科提出申请,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分管领导负责安排。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第三条、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

  1、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2、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

  3、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4、车辆在公务途中遇有突发事件或交通事故,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立即向交警、保险部门报案,同时还应向办公室报告。

  第四条、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必须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3、车辆需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先认真检查发生的故障,初步判断故障发生部位,并如实向人秘科报告,由人秘科向分管领导报批同意后,方可修车。修理时由人秘科派人一起前往,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验收。一次性修理费在100元(含)以内的由人秘科长决定;100元以上至200元(含)的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决定;200元以上的由主任审批。车辆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经随车领导和干部同意后报主任批准后,由司机和随车人员会同前往修理,修理报销凭证需随车人员签字证明,送分管车辆调度领导审批后,方准报销。

  4、车辆必须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5、修车时间由人秘科向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报告后,由分管领导安排好修理时间。

  6、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建设单位项目部管理制度11

  1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进度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进度计划管理水平,规范工程进度管理考核行为,实现工程既定的网络计划目标,确保按时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

  gb/t50326-200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质量管理手册

  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3职责

  3.1项目经理

  3.1.1作为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第一责任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组织编制和实施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进度控制管理规定。

  3.1.2在项目进度计划控制范围内,审查、批准各专业上报汇总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对承建项目工程的施工进度检查。

  3.2工程部

  3.2.1为工程进度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按里程碑和一级网络控制进度要求完成工程月、季、年度进度计划的编制。

  3.2.2按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进展情况完成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工作。

  3.2.3审批各专业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和落实。

  3.2.4定期组织工程调度会,协调内部各部门、各专业的关系,检查、总结工作执行情况,安排下阶段工作任务,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贯彻公司及上级部门对工程施工的决定和要求,及时印发会议纪要。

  3.2.5负责工程进度管理的监督、落实和考核。依据合同对由于其自身因素造成延误工期的专业进行考核和处罚。对如期达到工程重要控制点的施工队伍予以奖励。

  3.3经营管理部

  3.3.1管理和掌握工程合同及工程信息,及时协调各方关系,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

  3.3.2按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安排资金计划并做好概预算工作,以便工程的顺利进行。

  3.3.3负责合同履行情况的管理,督促合同的履行,以推进工程的进展。

  3.3.4参与工程进度管理的监督、落实和考核。

  3.3.5负责根据已审核的各专业工程进度报表报项目经理批准,并按工程进度报表支付进度款。

  3.4物资管理部

  3.4.1负责工程设备、物资的采购、运输和催交,确保工程设备、物资按期到货,以确保工程所需物资的正常供应。

  3.4.2负责进场物资的验收、检验、现场保管及仓储管理、发放,以避免因物资遗失或与工程要求不符而影响工程进度。

  3.4.3负责及时办理设备和重要物资随货同行的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以避免因技术资料的交付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

  3.4.4参加工程调度会,根据调度会的安排协调处理物资、设备方面问题。

  3.5质量管理部

  3.5.1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编制质量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5.2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减少因质量问题返工而延误工期。

  3.5.3参与工程进度管理的监督、落实和考核。根据现场工程质量对进度的影响提出进度考核意见。

  3.6各专业

  3.6.1现场管理人员为其所承建项目的施工进度控制负责。

  3.6.2根据已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并控制其分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进度。

  3.6.3负责编制、控制三、四级网络进度计划,并提出每周施工滚动计划。

  4程序

  4.1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

  4.4.1项目应根据工程合同进度、里程碑进度以及业主提供的一级网络控制进度、设备图纸、施工图纸,结合项目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资源配置,制定工程二级网络控制进度,并以此分解为季度施工、月施工计划、周进度计划等三级或四级施工进度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下发各有关单位,作为采购、调配及施工生产的依据。

  4.4.2年度进度计划一般应在前一年的12月5日前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统一编制,经项目经理审核完毕,提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核后实施。

  4.4.3季度进度计划在前一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统一编制,20日前经项目经理审核完毕,提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核后实施。

  4.4.4月度进度计划在每月25日前由各专业统计本月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并根据季度等二级网络计划,编制下月施工计划,报工程管理部。28日前工程部结合当月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并根据工程总体施工进度,综合安排调整施工进度,经项目经理批准,提交监理单位审核后,下发各专业和相关部门实施。年、季度施工计划在年、季度初的前一个月与月计划同时上报。

  4.4.5月计划为滚动计划,随施工生产及相关因素的变化进行修改。现场各专业根据工程部下发的施工生产计划制定本专业的施工生产月计划,周计划,并落实与实施。

  4.4.6每周五上午各专业向工程部报周计划,内容包括上周完成情况及进度未完成原因分析,下周计划安排,存在问题,人力资源状态等,此周计划由工程管理部审核、汇总完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于周一下午下发周计划。各专业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保证周计划的及时完成。

  4.4.7各项目对施工进度应采用p3等施工进度管理软件进行编制,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或资金、材料、设备不能按时到位时,应对计划进度及时调整,并说明原因报相关方。

  4.4.8工程进度计划一旦被批准发布,即作为现场施工协调的依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确需修改的要按照审批程序逐级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4.9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每月施工作业计划,科学管理,精心安排施工生产,确保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按计划进度控制节点进行。各专业对未按时完成的工程项目,要在施工计划完成情况中注明原因。由于上道工序未完成而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项目,必须及时上报工程部,工程部负责计划调整。

  4.4.10项目每周必须组织召开一次施工生产调度会,内容主要总结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及下达下周施工计划,协调解决各单位施工进度等问题,动态更新调整施工进度计划、补充和动态调整月施工进度计划。

  4.2进度考核

  4.2.1项目应在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施工范围,总体进度要求等,明确该工程项目关键进度控制点(一般应包括工程里程碑进度、各专业主要施工项目的开工节点、土建-安装重要的中间移交项目等)作为进度考核点,提取一定比例的合同价款,作为工程进度考核款。

  4.2.2关键进度控制点满足进度控制要求的各专业,由项目返回相应比例的进度考核款。

  4.2.3由于天气、图纸、设计、设备、材料等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各专业应及时汇报,经工程部门及总工确认后方可作为延误工期的依据,若无任何外界因素,并确因各专业内部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程部门不给予确认。

  4.2.4每周生产协调会对上周的施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周计划的各专业,除不可抗力原因及上条规定之外,视严重程度,项目给予500元~10000元罚款,罚款限三天内上交,逾期不上交由经营管理部按双倍处罚。未完成月进度计划的,同时扣发工程进度考核款。

  4.2.5处罚(项目考核:责任部门为工程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协助)

  4.2.5.1各专业承担的工程项目关键进度控制点每推迟1天罚款10000元~20000元。

  4.2.5.2周计划未完成,若涉及关键里程碑控制点,且由于其自身原因未能积极组织施工而产生,并严重影响到整个工程的投产日期,按4.2.5.1条款处罚。

  4.2.5.3周计划未完成,若施工内容为非关键里程碑控制点,但进度脱期,对工程总体进度影响较大,并可能使后道工序施工成为关键线路控制点,进而影响到整个工程的投产日期,则对此专业处以3000元~4000元罚款。

  4.2.5.4周计划未完成,若施工内容为非关键工序,且有充足的浮时可供调整,则将依据此专业后续措施的效果,给予500元~2000元的经济处罚。

  4.2.5.5月计划的盘点,按该月最后一周的周计划进行考核,处罚数额加倍。

  4.2.5.6对于不及时上报周计划的各专业,项目对此单位给予200元罚款。

  4.2.5.7对于提前完成周计划及月计划的施工班组,经项目工程部、总工及项目经理确认后,将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建设单位项目部管理制度12

  1、协助项目经理抓好项目部的技术管理工作。

  2、搞好图纸的会审变更,技术交底工作。图纸会审不及时扣罚50元,技术交底未落实扣罚50元,因交底未落实造成损失的按照损失额的20%进行扣罚。

  3、负责工程的签证工作,确保签证的及时全面。

  4、抓好工程质量,参与监督各班组每天的质量检查。

  5、对质量不合格的班组、班组长有权进行扣罚。

  6、对工程中技术要求和方案及时编制上报,未及时上报造成公司领导找到项目经理,一次扣罚100元,累计扣罚超过300元工资下浮5%。

  7、参与编写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

  8、搞好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并亲自指导,确保质量安全。

  9、严格贯彻三证一体化认证及有关标准标准,严格按公司程序文件执行。

  10、负责组织人员搞好日常的接待工作,搞好办公室卫生并保持卫生整洁,确保办公室内物件摆放整齐。

  11、负责搞好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项工作的协调,办理好签证工作。

  12、认真完成项目部经理交办的各项任务。带头执行项目部及公司文件规定。

建设单位项目部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搞好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成本控制,促进项目施工有序进行,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部、相关部门及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第二章项目部的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职责按照公司《组织管理手册》、《责权体系管理手册》、《岗位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要求执行。

  第四条项目部应严格复核施工场地,建筑物的坐标、高程、轴线和建筑红线、室外道路轴线、各种管线、征地界线等,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同时将测绘单位引入现场的坐标、高程点会同施工单位妥为保护,作为施工所需要的基准控制点位。

  第五条招标工作结束,确定中标单位后三天,中标单位可按项目部划定的本项目施工场地范围,编制施工现场平面布臵图,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现场划分应统筹安排,保证道路通畅、合理,同时尽量不以影响室外施工为原则。

  第六条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会同监理、预决算人员共同对施工单位测绘的地形方格网图进行复核、签证。施工单位放线过程中,项目部要认真按建审图和总平面图复核其尺寸、坐标,并积极联系前期人员,予以验线认证,未经验线确认不能开工。

  第七条开工必须要有开工报告。项目部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填报开工报告,并在前期准备完成后,确定开工日期,下达开工令。没有开工报告不允许开工,也不能拨付工程款。

  第八条项目部应按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平面布臵图,汇同设计、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改进措施,确定最优方案,作为指导施工、衡量施工单位技术管理水平的依据。

  第九条项目部必须抓好审定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落实工作,抓好月施工计划的按时编报和落实工作。要随时掌握施工单位各工种人员组成,材料进场,设备、构配件及外加工产品的到货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问题。

  第十条项目部每周要检查、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召开现场协调会,落实计划。虚心听取质监站对工程分项分部质量的整改意见,找出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同时项目部对所管项目要做好每日详实的施工日志,整理和归纳会议文件,使施工全过程的重要状况有文可查、有据可考。工程竣工后,汇同其他资料归入施工资料档案。

  第十一条项目部要督促施工单位按时申报当月工程完成量及下月工程计划表,核实签字后,于当月20日(遇节假日提前2天)前送成本部审核,以便拨付工程进度款。

  第十二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及时掌握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审批样板间(层),随时作好政府有关部门对工程抽查必备的质量保证资料,参加观感质量检查,对提出的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密切配合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做好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部要督促施工单位按时申报甲供材需求计划,及时审核上报;随时检查各种材料、构件、设备等出厂合格证和实验报告单,配合物资部做好材料供应工作。

  第十四条工程现场签证、设计变更,要严格按照《设计变更管理流程》、《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管理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提供书面的准确开、竣工日期、提前和拖延工期的时间,组织进行单项验收和综合验收。工程竣工后半月内,由项目部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单位撤离现场。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分别明确各自驻施工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确定总监理工程师,并及时将相关人员的职

  务及联系方式上报汇总形成本工程通讯录,互相通知对方,并按合同约定到位。

  第十七条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由总包单位负责统一管理施工现场并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总包单位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内各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十八条监理公司总监,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周必须保证5天在施工现场,有事要向建设单位请假。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场后,必须于一周内制作施工人员胸牌,佩带上岗。

  第二十条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该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现场平面布臵图,经监理公司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项目部、设计技术部审批;该项工程实行总包、分包的应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分包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及深度应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临时占用道路的,应由相关方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二十一条每周定期由监理组织召开工程例会,特别情况另行确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必要时施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单位主管负责人)按建设单位项目部的通知参加例会。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应提前一天通知建设单位

  项目部和工程总监,对无故不参加例会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出现一次罚款壹仟元人民币,迟到一次罚款叁佰元人民币,连续三次迟到或累计两次无故不参加工程例会时,建设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更换项目经理或给施工单位一定的经济处罚(不低于伍仟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项目部要认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对执行合同中发生的异议应及时书面向建设单位和监理提出,在对合同争议未达成一致时,必须按监理的指令执行,否则按不听从监理指令处理。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特别是要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做好场地硬化、物料堆放、围墙、加工场地、工作面及通道的维护、环卫工作。施工单位项目部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关于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的指令拒不执行时,经指出未改正者,每发生一次,建设单位项目部将处罚施工单位壹仟元人民币,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线、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事先通知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施工单位在进行地下工程或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有关规定处理完后,方可继续施工。

建设单位项目部管理制度14

  一、原则与适用范围

  1、为切实加强我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节俭财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三辆车。

  二、公车使用管理

  1、公车使用要根据工作缓急由各部门提前申请用车,尽量多件事情一次性出车办完,避免一件小事出车数次情景发生,如发现有故意违反本规定者,此行为将直接纳入到当事人的绩效考核中。

  2、用车人在工作完成后,需及时将车辆及钥匙交还公司车辆管理人员,并填写由公司制定的《车辆管理情景表》,做到所有车辆出车情景清晰明了。凡不及时填写《车辆管理情景表》者,每次罚款100元。

  3、公车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场所,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所有用车人都不得私自将公车开回家,事情办完之后,用车人要及时将车辆送回公司,否则按公车私用处理,并处罚款200元。

  4、车辆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景,在满足公司用车无障碍的前提下,外借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公司副总经理批准;外借时间在一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

  5、到外地出差需要用车时,需公司领导同意并由公司管理人员核对里程表,回到后用车人要及时将里程表数报给公司车辆管理人员,途中加油数和区域路(桥)费等填写在《出差报销单》上,并由公司领导核实签字报销。凡不按规定办理者不予报销有关费用。

  6、用车人要树立节俭用油的观念,实行车辆刷卡加油的管理办法,原则上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并记录好所加油数及加油卡内余额数,归还车辆时如实填写《车辆管理情景表》。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得擅自给外单位的车辆加油,违反者,一经发现处所加油数十倍以上罚款。

  7、用车人要经常检查车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处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8、用车人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职责。

  9、用车人应做好公车日常保养,坚持车辆清洁卫生。

  10、如果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拨打110报警,并与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及汽车租凭公司取得联系,已确定事故职责方及保险事宜。未经批准,驾驶公车外出办私事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未经批准,将公车借给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损失由借车人承担。

  11、公务车辆发生损坏或被盗,用车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安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单位报告。凡违反车辆管理规定,不按规定停放或公车私用期间发生损坏或被盗,当事人负责赔偿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

  三、维修管理

  1、用车人对所经常使用的车辆实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维修,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需要维修、装饰时,首先应由用车人向公司提出申请,经鉴定确认后,再由用车人将车辆维修、装饰申请交由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进入指定维修厂维修、装饰;不许擅自送修车辆,否则,费用自行承担。

  3、机动车辆进厂修理时做好交接手续;出厂时要进行验收,合格后该车驾驶员在维修材料单上签字,并将维修材料单带回一份,以便结帐时核查。

  4、车辆进厂维修期间,用车人要跟车监修,并对车辆的维修质量负责,确保车辆维修后到达相应的技术标准;因维修配件质量问题所发生的再修费用,用车人不与认可签字,由修理厂承担;因用车人管理使用不当所发生的二次修理费用,由其本人自负。

  5、车辆在维修、保养期间,需要更换总成部件或费用较高部件时,要经过有关技术审核鉴定,并报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更换;车辆需进行大修时,要经过有关审核,并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修理。

  四、用车人员要求

  各用车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本事;树立安全、快捷、高效、节俭意识;不开英雄车、赌气车、故障车,不酒后驾车;确保车况处于良好状态,节俭车辆维修费用。若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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