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8篇 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8篇 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供大家参考。
根据区计卫局印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中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人民群众拥有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中心实际,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区计卫局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加强我中心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创新工作方法,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我中心安全事故零发生,坚决杜绝责任事故,为构建平安医院、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措施
㈠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面落实考核体系,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周密部署各项任务,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㈡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及时通过全院职工会议、OA办公系统、宣传栏等形式向全体职工传达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培训及应急演练,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使每位职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保持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消防安全的高压态势和忧患意识,绷紧安全生产之弦,确保心中警钟长鸣,在全院上下形成“安全生产人人管、事故隐患处处防”的良好氛围。
㈢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我院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切实加强督察力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排查药库、食堂、财务科、放射科等主要科室,查看污水、医疗垃圾排放情况,房屋线路、燃气水电、46只灭火器和18只消防栓的使用情况,及全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情况,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及时堵住漏洞隐患,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认真做好夜间及节假日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制,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㈣抓好整改、及时总结,确保安全生产取得实效。针对每一次安全检查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在册,做好台帐资料,及时将问题反馈给各科室及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重视整改成效,定期查看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对于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者整改后问题反弹重现的提出严肃警告,坚决不走过场,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从6月5日开始,于9月2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前)。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科室及人员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将整治目标、行动时间、整治范围及整治重点等向全院公布,努力营造“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排查整改(9月15日之前)。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特别要加强对库房、供应室、药房等重点科室和水、电、气及供氧等事故易发装置、管道、线路,毒麻药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管理的排查力度。在9月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好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
(三)总结提高(9月20日前)。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以便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并将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区计卫局。
医药企业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较普遍,工艺过程复杂,近年来我省医药企业因工艺、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多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着力提升医药生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决定于xxxx年3月至xxxx年12月,在全省组织开展医药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xxxx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标准,通过专项行动,强化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提高生产装置本质安全水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全面开展医药行业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督促指导医药企业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有粉尘和挥发性可燃物场所的监管,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以及防火、防爆炸措施;以原料药生产企业为重点,强化使用和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对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完成自动控制、连锁和报警改造,对未经正规设计的企业依法进行设计诊断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一)部署排查阶段(xxxx年3月至4月)
各级安监部门按本方案要求,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医药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制定分类管理、整治工作计划,认真填写《医药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xxxx年4月底前,将汇总表报省安监局。
(二)整改提高阶段(xxxx年5月至12月)
一是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监部门要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企业开展三级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法制意识,掌握岗位安全职责。通过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营造有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二是督促指导企业依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定修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并建立严格的制度规程落实考核体系,强化制度落实。
三是对有粉尘和挥发性可燃物场所的企业,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监总局《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标准强化监管,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和防火防爆炸措施。
四是对涉及“二重点一重大”的生产、使用、储存装置,按照《关于开展化工企业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安监管危化〔20xx〕95号)的规定进行自动化改造。对未经正规设计的企业参照《xxxx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实施方案》依法进行设计诊断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五是督促企业运用好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和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xxxx年12月)
各市(州)安监局要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认真总结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工作,巩固和提高专项治理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落实领导责任,要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行动方案,明确整治任务、措施和行动步骤,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安监部门要将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执法检查内容,按照整改内容和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进行查处。省安监局将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将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各地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及时上报进度。各级安监部门应严格按照进度,稳步推进整治工作。各市(州)安监局应于每季度末上报《医药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度表》。20xx年1月底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材料报安监局。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发〔20xx〕196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摸清全县在用大中小型沼气工程的底数,建立沼气设施管理台账。健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提高沼气生产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调查摸底,实行分类处置。各镇(街道)要尽快就辖区内由县级以上农口财政补助建设的沼气工程(户用沼气、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运行和管理情况,开展摸排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完善沼气生产业主及生产单位的基本信息。
1.统计正常运行沼气工程数量。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工程要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加强沼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加大对业主的`培训指导,督促业主加强管护,确保沼气工程安全运行。
2.摸清报废池体数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达到使用年限,整体功能严重退化已无法使用的户用沼气设施,正常报废;因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或基础塌陷等地质条件变化,导致池体严重受损、无法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作为灾毁报废;因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村庄集并、生态移民、扶贫搬迁等政策影响,致使不再具备运行条件及受交通、水利等各类工程建设影响需要拆除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政策性报废;由于沼气业主自行改造为水窖、污水池、厕所等造成功能转变的农村沼气设施,向相关业务单位进行转交;受业主用能条件变化、外出打工长期闲置等其他因素影响,须报废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其他报废。各镇(街道)要避免因荒废、闲置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做好报废设施的安全处置工作,彻底杜绝安全隐患。
3.做好管理权限移交工作。对沼气工程因改厕等原因发生功能转变的设施进行摸底统计,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管理权限移交手续及明确落实责任,确保工程安全利用。
(二)夯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各镇(街道)要进一步规范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属地监管职责,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养殖场业主及散养户等)、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督促其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建立健全《沼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沼气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制度》《沼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全面推行《沼气安全使用承诺书》《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告知书》《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沼气安全管理通知单》等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加强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点的安全生产及风险隐患梳理和排查。
(三)规范作业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各镇(街道)要规范沼气工程安全生产作业方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沼气工程现场作业要经沼气业主或沼气生产经营单位技术人员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业主或生产经营单位,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沼气作业管理做到“九有一禁止”(九有:有辨识、有标识、有告知、有审批、有通风、有检测、有设备、有监护、有教育;一禁止:禁止盲目施救)。
(四)加大技术指导服务,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继续加大对各类沼气工程的安全技术指导服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和整改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强化风险管控措施。针对沼气工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沼气输送管线是否完好、用户操作是否规范、户内用气设备是否完整、进出料口盖板是否牢固、发酵设施管线是否泄露、储液池是否具备防溺水设施等。对废弃沼气工程,要按照沼气设施相关标准、办法,指导农村沼气设施业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业拆除、填埋或改造等安全性处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体、自媒体披露以及群众举报的沼气安全隐患信息,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整改,排除隐患。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改(10月25日至11月14日前)。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工作,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细致排查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摸底全面辨识沼气生产作业风险并建立清单台账,填写《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
(二)督导检查(11月15日至11月24日前)。各镇(街道)要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督导检查,逐一落实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或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重点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各镇(街道)请于11月23日前将自查自改情况及重大隐患台账报送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总结提升(11月25日至12月1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镇(街道)沼气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填写《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并对全县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及《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抓好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深入一线检查,督促生产单位搞好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沼气安全生产。
(二)严格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要按要求对辖区内沼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迅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风险隐患的沼气生产单位或沼气用户,建议停产、停用、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三)加强宣传,提高预防能力。各镇(街道)要加大对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沼气安全生产、管理、使用、维护等方面知识,对沼气工程生产单位全面开展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沼气生产的危险性和防范事故的方法。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沼气生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施救、自救、自我防护能力,从源头上筑牢安全防线。
根据区政府印发的《xx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方案》xx要求,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百天的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排查整治行动,现结合农业、水利行业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互查督查相结合、深入查找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源头监管,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镇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为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环境。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本专项推进工作组,由副镇长王全明任组长,农服中心主任陈书云、水利站站长杜辉任副组长,农服中心、水利站分别负责开展各专业整治行动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工作。本专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工作联络、数据汇总等统筹协调工作。
三、检查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本工作组共设10个专业推进小组,分别负责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一)农业机械。主要是依法监管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
加强对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安全整治;对农机合作社“三库一间”安全检查整治;对农机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整治。(农服中心负责)
(二)种植业生产。督促农业企业依照政策、法规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负责种植业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负责各类农作物、蔬菜病虫害防控、蔬菜投入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相关生产记录台帐;做好“放心菜”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三)林业生产(森林防火)。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做好林木采伐许可管理;做好林木病虫害监测与防治;负责辖区内林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四)畜牧业生产。负责屠宰场畜禽肉食品检疫、养殖场(户)疫病防控等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瘦肉精”抽检、危害防范处理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工作。(兽医站负责)
(五)农业投入品。负责种子、化肥、农药、兽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强农资销售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方面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的巡查整治和技术指导。(农服中心、兽医站负责)
(六)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镇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七)农口在建工程。农业高标准良田、农业开发等工程安全监管。(农服中心负责)
(八)水环境: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农村河道、河塘清淤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九)现有水利设施:水库、水闸、泵站、河道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十)在建水利工程:镇域内各类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水利站负责)
四、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日-10月25日)。10月15日前制订镇农业推进组整治行动具体方案,细化分解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召开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深入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营造有力声势,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6日-11月30日)。按照行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农服中心、水利站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对于某些特殊行业或领域(如森林防火),由各专业推进小组统一开展“五查三反”(查责任、查隐患、查源头、查制度、查措施、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的自查自纠活动。11月期间,由村、社区开展调查登记、督促自查自纠,各专业推进小组给予督导。
(三)核查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对调查摸底过程中采集的数据进行核查、整理、汇总,报送至区第三推进工作组(农业、水利)办公室。除报送原始登记表外,汇总数据还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存在隐患和问题数量、已完成整改隐患数量、正在整改隐患数量、需要区专项推进工作组帮助协调整治隐患数量等。同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四)集中整治和迎接区领导督查阶段(12月21日-1月10日)。在各专项督查小组及各村、社区全面集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基础上,迎接区排查整治行动小组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存在重大安全生产或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的督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确定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制和整治时限,确保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得到全部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本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在抓好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的同时,针对重点区域和其他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整治;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完善记录台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消防隐患排查和人员疏散、救援等应急处置;检查锅炉、冷库等设备运行检修、安全通道畅通等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特别是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要按照“严密责任、严格执法、严厉追究”的要求,加大督查督导工作力度。对因督导不力、酿成事故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要以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集中整治的长效机制,实现集中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五)加强联络,协作推进。整治行动工作组各专业推进小组开展督导工作时要加强沟通联络,重视互助协作,经常交流汇报工作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委办和农机局“打非治违”工作精神,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打击农业机械行业非法和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创造安全、有序的农机作业环境。
二、重点内容
(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使用假冒或伪造牌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行为;
(二)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私自拼装、改装及出售报废农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从2013年5月开始,到11月2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措施。
(二)集中整治
要坚持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对查出的农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登记,逐项纠正和治理。既要督查检查,又要做好服务,落实分类监管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总结分析(11月20日后)
各中心要对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报告于11月底前报市农机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要明确人员和工作职责,要将其与“农机安全生产年”、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推进各项农机安全责任和措施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农忙季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特别是抓好“三夏”和“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橱窗、宣传标语、“平安农机通”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着力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四)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坚持“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长期抓、反复抓,按照“工作深下去、执法严起来、措施落实好、事故降下来”的要求,积极探索增强农机安全监管特点规律,建立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立务实的管理理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根据xxx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是抓好经济发展的首要前提,也是抓好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为此,我局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上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我局的其他工作一道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纳入日常议事日程。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确保全年城管工作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零”目标以内。
三、工作措施
(一)对发放到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灭鼠除四害药物进行登记造册,专款专用,保障灭鼠除四害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按照“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时间、统一用药”的四统一原则和相关技术要求投放灭鼠除四害药物,对具体实施鼠药发放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加强市政、环卫、垃圾处理场设施的检查、维护、更换和管理,金兰大道、迎宾大道路灯地下管线的走向示意图的制作,河道翻水坝的液压设备,及时调整应急救援队伍,指定专人负责两个广场和新体育中心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加强车辆管理,定期检修,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疲劳、违规驾驶,增强安全意识,并且要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避免因安全工作不力造成安全隐患。
(三)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城区交通秩序,重点针对城区工地施工车辆及各类货运车辆,严格入城证的办理,保证车辆文明、安全、干净、有序运行,杜绝道路污染和交通堵塞现象的发生。
(四)积极参与县安办组织的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元旦、春节期间、汛期、各节假日等重要日期的安全宣传和排查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各乡镇对宾馆、酒店和各类娱乐场所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和安全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维护好我县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秩序,为外商和游客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五)进一步完善城区门头牌匾、户外广告的设置,严格审批手续,定期排查,及时与安监、电力等有关部门联系,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对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明确单位内部安全通道,配备安全设施,定期检查电器使用情况,有力保障单位职工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开设安全生产宣传栏,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作用,对正反典型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七)每月按时向县安办报送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调查和善后处理,不谎报、瞒报、迟报。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6月20日)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边查边改,将检查整改情况整理备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1日-7月10日)
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抓好责任落实
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明确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形成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下属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要狠抓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工作责职,细化工作任务。
(二)强化责任追究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真正发挥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导向作用,形成奖优罚劣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各股(室)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实行奖惩。
(三)抓好载体建设
积极组织开展春冬两季、法定节假日、各类重大活动等时期、时段的安全大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鼓励和引导群众对安全生产实行监督。及时宣扬先进,曝光典型事故案例,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
为全面整治商贸市场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及有影响的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西城街道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商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属地管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落实责任要明确、底数排查要准确、隐患整治要彻底、执法手段要过硬、宣传教育要到位、追责问责要严格的要求,坚决消除辖区商贸市场安全隐患。
二、整治范围
在辖区内的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
三、整治重点
(一)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要立即对辖区商贸市场底数进行摸排,确保不漏一处,重点治理商贸市场安全管理混乱、私搭乱建占用防火间距、占堵“生命通道”、安全出口锁闭、违规合用场所、消防设施缺损、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会操作、未建立应急处置力量等突出问题。
(二)紧盯难点,落实“七个一律”措施。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真正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做到“七个一律”,即凡是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达不到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一律将住宿人员迁出,拒不迁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凡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要求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并责令停产停业;凡是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设计、敷设、维护保养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必须限期整改,预期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并处罚款;凡是楼内、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清理;凡是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责令立即拆除;凡是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擅自关停及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凡是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四、重点行业部门
各社区将商贸市场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责任包保制度,对市场内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整治落实。
派出所负责对辖区的“九小场所”、出租屋等开展排查治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加大对违规住人问题的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需要移送消防救援机构查处的,要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在责令整改的同时通报消防救援机构。
社区建设办公室要依法实施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加强经营性场所等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施工达到设计图纸确定的消防要求。
西城市场监管所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线、插座、开关等质量违法行为。
综合执法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沿街商铺违规安装防盗网窗、违规设置广告等行为,按照《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开展防盗网“生命通道”告知书发放工作。督促燃气公司做好燃气安全检查。
经济发展办公室对商贸市场内经营户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切实摸清市场内经营底数、类型和消防安全状况,指导社区、市场、开展消防宣传工作,上门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明白纸”,督促“合用场所”业主开展自主评估、自主检查、自主整改隐患,定期开展逃生自救及演练。
物业管理办公室指导商贸市场物业公司开展摸底工作,指导市场物业开展消防宣传和培训工作,定期开展逃生自救演练。指导物业公司安装独立式感烟感温报警系统和简易喷淋、消防卷盘设施,提升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督促物业公司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工作,确定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彻底,确保商贸市场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商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西城街道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治责任,要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打通“生命通道”、“合用场所”集中整治、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整治等当前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
(二)严格依法整治,增强服务意识。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至上”和隐患“零容忍”理念,坚持铁腕执法,用足用好法律手段,该处罚的处罚、该查封的查封、该关停的关停,对隐患集中、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办事处报请主管行业部门申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同时要积极指导帮助隐患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隐患治理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机统一。
(三)强化结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专项整治结束后,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商贸市场共性隐患,组织多部门会商研判,剖析问题症结,商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查找短板不足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监督。要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告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对隐患突出、久拖不改的单位场所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
(五)强化跟踪问效、严格奖惩措施。专项整治期间,街道安委会将派出督导组,采取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抽查单位的形式,对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下发专题通报,考评结果作为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依据。对工作敷衍、推进缓慢、走过场的部门将严肃追责问责。
为贯彻执行国家“隐患治理年”的一系列要求,认真落实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各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国家、省、市、区“隐患治理年”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以及当前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重大隐患,落实防控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此次全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农机、水利、教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乐居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由周兆雄担任主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二)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按照乡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由各村、各部门组织实施。
1、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乡安监站要搞好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并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乡实际,督促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乐居派出所主要负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组织、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4、乐居国土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打击种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评估、监控,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5、乐居交警中队的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6、乐居工商所、卫生院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7、乐居乡中心学校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8、乡水管站根据各自监管职责,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9、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乡各级政府“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指令,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积极开展整改活动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隐患转化为事故,确保安全。
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XX县“ 3·14”煤矿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区领导相关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好、开展好、实施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以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工作步骤
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27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隐患排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去年专项行动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乡政府组织抽查和企业自查、申报的方式进行。排查阶段结合后,要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对每一条隐患都要进行逐一登记。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利等工矿商贸行业监管部门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监管部门以及教育、文体、农机、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及时组织督促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发现重大隐患,应当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当地行业监管部门申报,纳入督办整改内容,隐患不消除,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凡因排查不力或满报、虚报安全隐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吸取区内外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周密部署,结合隐患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临控“五落实”,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各村和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深入生产经营企业,对排查登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和督促,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各村和相关部门务必于4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登记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三)督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为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对各村、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放执行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情况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二是抽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三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四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五是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六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工作情况。
督查验收工作结束,乡党委、政府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考核内容和奖惩办法,对各村、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全年安全生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考核。
(四)迎接市区级督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0 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乡级督查验收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迎接市、区督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扎实地抓安全生产,保持高压态势,狠抓具体措施的落实。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始终,营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从业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事故隐患,出谋划策,群防群汉,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专一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结合国家、省、市、区有关“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三是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排查出的每条安全隐患都要注明基本情况、类型、需整改的内容、主体责任单位、监管单位、措施落实情况等。要认真总结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地至今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暂时不能完成整改措施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由主体责任单位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监控“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加强对隐患具体责任单位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单位、企业,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该停产停业的要停产停业,该吊销证照的要吊销证照,该关闭的要依法关闭;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