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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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电教设备的利用率,特制订电教设备的管理制度:
1、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未经学校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拆卸任何电教设备,更不准擅自把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2、任课教师应熟练掌握各种电教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认真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使用时严格按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工作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电教管理人员处理。使用后,应按操作规定依次关闭设备,整理好设备并填写好班级电教设备使用记录。
3、要注意电教设备的音量、光线、色彩、角度适中,保重学生身体健康,把对临近班级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4、各班班主任为本班电教设备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有义务管理好本班电教设备,教育学生自觉维护班级电教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每班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能够熟练掌握电教设备操作的同学担任班级电教管理员,负责管理、维护电教设备,并协助教师上好电教课。
6、对设备定期清洁,清洁时要用干燥的软巾轻轻擦拭或吹去表面灰尘,切忌用粗糙的抹布或用力擦拭,以免划伤屏幕;切忌用湿巾清洁,预防短路。投影机属贵重设备,需专业人员进行维护。
7、因违章操作造成损坏及不良影响者要照章赔偿。
8、多媒体教室应保持环境清洁,严禁在室内吐痰、吸烟、乱扔杂物等。定期做好设备的保养,如有问题,应及时修理,保证每台设备处在良好状态。
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期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录像。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鉴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火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小学科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应编制好仪器设备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应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仪器设备报废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簿》、《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审批后予以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仪器设备报废帐》。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模式,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十、做好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人身安全。
一、目的:
通过对设备的有效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满足生产要求。
二、适用范围:
1、与生产有直(间)接关系的设备及其附带设施。
2、模具及其附带设备。
3、仪器、仪表、试验测试设备。
4、其它有关用水、电等设备。
5、设备相关的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档案资料。
三、管理部门职责:
1、设备动力部:负责公司设备的更新改造、使用维护保养以及设备的资产管理、设备所需要的能源动力管理等。
2、模具车间:负责公司模具的维护、保养、领用等管理。
3、理化实验室:负责公司各种仪器、仪表、试验测试设备的使用保管、定期检查鉴定和校验管理。
4、车间等使用部门:负责相关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5、办公室:负责设备台帐、档案管理。
四、设备的购置:
1、申购:
1)新设备的申购由使用部门提出设备需求规划书、详细规格表及请购单。
2)设备维修用备品备件的请购,原则上由设备动力部提出请购单。
2、订购:设备动力部按总经理批准的请购单,向经评估认可的厂商下单订货,并确认交期、品质要求(性能、指标等)、验收条件、付款方式等。
3、进厂验收:
1)新设备进厂后,由设备动力处会同使用部门共同开箱、安装调试。重点、关键设备或特殊设备应由设备动力部安排或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
2)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经验证合格后,由设备动力部办理《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正式移交使用部门,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管理。
3)新设备验收经试车不合格者,由设备动力部通知供应厂商处理。
4)自制设备的验收:在制造完工后,设备动力部会同办公室、技术部、使用部门进行验收。自制设备验收时必须有相应的图纸、说明书、精度检验单或技术鉴定书等资料。验收合格后,由设备档案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4、建卡编号:设备验收完成,设备动力部将设备编入《设备台帐》,并建立“设备卡”及“维护记录卡”等档案。
五、设备的维护、保养:
1、使用与一级维护保养:
1)一级维护保养:设备的日常点检、清扫、加油、消耗品的更换及简易零件的修理,并做好更换与修理记录。
2)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使用与一级维护保养,并对设备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负直接责任。
3)使用部门负责《设备日常点检表》内规定项目的执行与记录。
4)新上岗、转岗、调入的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须进行培训,学习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知识等基本常识和“三级保养制度”的内容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5)特殊工种,如:行车工、电工等需按国家规定进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由相关部门颁发操作证后上岗。
2、二级维护保养与修理:
1)二级修理:现场无法自行更换且需专门技术才能恢复机器使用性能的修理。
2)设备动力部负责设备的二级维护保养与修理,并记录。
3)设备动力部每年制定《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依计划做好《定期保养记录表》。
3、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
1)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需委托生产厂商或专业机构做精度检查或保养修理。
2)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由设备动力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送修,并记录。
4、预防保养:
1)日常预防保养有:
日常保养:如加油点检、调整、清扫等;
六、巡查点检;
定期整理:调整、换油、零件交换等;
预防修理:异常发现的修理;
更新修理:损坏的修理。
2)按《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做定期维护保养并记录。
3)主要的生产设备,如更换零件应随时有备品可使用,设备动力部应对设备易耗品、易损件、采购困难、金额不高者,制作《备品一览表》,建立备品库存。
备件储备:由设备动力部制订储备定额。备件采购按公司物品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使用部门如需备件,应填写《备件申请单》,经生设备动力部审批后领用。
备件应验收入库后,再领用,并严格入库、出库手续。
备件应分类、分区、分机型保管,摆放整齐,标志明显,规范化。加强防锈、防腐措施。定期核对帐物相符。
七、设备的移装、借用:
1、设备的移装: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应由技术部提出申请报告,经批准后,由设备动力部负责方可进行。设备的移装过程中的安装事宜,由设备动力处负责实施。
2、设备的借用:外借设备须经设备动力部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设备动力部应做好外借设备记录。
八、设备的封存管理:
1、对闲置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完好的生产设备,所属车间要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经设备动力部批准后,方可封存,原则上原地封存。
2、使用部门对封存设备应做到断电、断油、断水等,将设备保养好,涂上防锈油料,套上机床罩,挂上封存牌。设备封存期间,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保养,不准任意拆卸设备及零部件。
3、使用部门要求启用封存设备时,应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设备动力部批准后,方能启封投产。
九、设备的报废:
1、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
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的。
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的。
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的。
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的。
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2、设备报废的审批: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设备动力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公司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设备。设备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3、销帐:设备经报废后,应在《设备台帐》等表单中予以销帐处理,应注明报废日期、报废批准人、报废执行人等。
十、特殊工序设备、特种设备的管理
1、操作人员须经专门技术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设备。
2、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违反规定使用设备。
3、特殊工序设备要满足工艺要求。使用部门须定期进行设备的精度检查,并将检查记录设备动力部备查。
4、特种设备须完好运行,严禁带病作业,并按国家规定年检和审核。特种设备的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培训合格后操作。
十三、设备事故处理:
1、事故类别:根据事故性质和所造成的损失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2、事故处理:发生设备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通知设备动力部,经鉴定记录后处理。使用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设备动力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经济大小,形成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十四、相关表格:
1、《设备台帐》
2、《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
3、《设备日常点检表》
4、《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
5、《定期保养记录表》
6、《备品一览表》
7、《备件申请单》
8、《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
9、《设备报废申请单》
10、《设备报废/销帐记录表》
11、《设备借用/租用协议书》
12、《设备借用/租用记录表》
13、《设备大修理任务书》
14、《设备事故报告单》
15、《设备事故处理意见书》
十五、作业流程图(附后)
十六、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