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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读后感7篇(家的读后感悟)

2024-02-01 19:50:33综合

《家》的读后感7篇(家的读后感悟)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家》的读后感7篇(家的读后感悟),以供借鉴。

《家》的读后感7篇(家的读后感悟)

《家》的读后感1

  一条小河,一座小桥,几户人家,让作者写出了她美丽的家乡。我的家乡也有这样的景色,那就是三垟湿地,那里的小河能洗衣服,洗菜,那里没有垃圾污染,我们家乡的美丽风景,让我感受到了自然美。

  一座小桥很普通,但是当你在小桥上玩耍,为小桥打扮,或者站在小桥上把采来的花草,从上往下扔,那小桥就显得很独特。作者喜欢过桥,我也喜欢过桥,可是我只喜欢过自己家乡的桥,因为没有人会用同一种方式去过同一座桥。

  每座小桥下都有一条小河,小河也有各种各样的,有的小河清澈见底,有的小河又浓又绿,有的小河都是垃圾。每条小河里总会有生物,我只要看到小鱼、小虾、小螃蟹就想捉,作者家乡的小河里也有这样的小东西,抓它们的快乐,一样的让我们难以忘怀。

  小河的两岸种着很多垂柳,住着很多人家,每一户人家都有自己的特色。小朋友一起玩耍,大人互相帮助,过着快乐的生活。

  作者的家乡跟我的家乡一样美。

《家》的读后感2

  张恨水的作品的结局一如既往地那么悲伤,《夜深沉》如此,《金粉世家》亦是如此。我是看完电视剧版本的《金粉世家》后带着一种莫名的情绪去看张恨水的原著的。因此每每看书时,总是将陈坤扮演的金燕西和董洁扮演的冷清秋代入原著中。这样,我仿佛能深切地感受到清秋的一颦一笑,燕西的一哀一乐。电视剧《金粉世家》是我认为迄今为止的翻拍剧中最出色的一部作品了,它更加加深了我对原著的理解,亦便于我走进原著人物的心灵。可电视剧毕竟是电视剧,它描绘的更多是当时唯美的爱情故事,可张恨水的原著带给我们的却是不一样的思考。我曾为金燕西爱上灰姑娘冷清秋的故事感动过,当看到他们终于能冲破世俗的束缚走到一起欣喜过,有时也许有遗憾才会留下回忆的印记,所以直到现在提起《金粉世家》还是对金燕西最后的背叛耿耿耿于怀,为什么他苦苦追求的爱情只能是过去式?可也正是这样,燕西的后半生得用一生的时间去寻找这份真爱的回来。

  这是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同时也是一部伤心的悲剧小说。《金粉世家》是以二十年代时期北洋军阀统治为背景的。金燕西,北洋军阀内阁总理金铨的第四个儿子,家中的第七个孩子,家里人习惯称他“老七”,年仅十七岁。冷清秋,出身寒门,与寡母相依为命,女子师范学校的学生,学识功底扎实,性格外柔内刚,向往自立,清纯却不失典雅。金燕西与冷清秋美好的相遇是从北京西直门外的颐和园开始的。自此,他们的故事便拉开帷幕了。颐和园中的惊鸿一瞥,让燕西久久不能忘怀。深知主人个性的金家下人金荣便承担了寻找清秋的任务。进过千辛万苦的寻找,冷宅终于不再藏于“庐山”之中。知道了清秋住处的燕西开始不断地制造与清秋偶遇的机会,也想尽一切办法与冷宅清秋的妈妈和舅舅套近乎,不是送皮鞋券就是送家具什么的。就这样,清秋与燕西越来越熟悉、越来越亲密……终于在一次他们去爬山的过程中,燕西向清秋表明了心意,虽是清楚地明白自己家庭与燕西家庭门不当户不对的清秋,还是在燕西的强烈攻势和许诺下接受了他的求婚,两个私定婚姻于如此美丽的景色。而曾于燕西青梅竹马的白秀珠,完全被蒙在鼓里,还不断地和燕西闹矛盾,耍小姐脾气直到完全闹僵。可怜的秀珠还一直拿自己当金家的准媳妇来看待。不过不久秀珠便获知了燕西结婚的消息——肝肠寸断——我爱的人已成了他人的新郎,这该是多么的一种悲哀啊!爱面子的她还得装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告诉别人自己毫不在乎!除此之外,她还能做什么,哭,却是早已没了眼泪。曾经的甜蜜与幸福都还历历在目,只是一切都往事如烟——随风飘去了,他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于白秀珠这个人,对于她在燕西结婚后又与燕西搞暧昧最后又弃燕西跑道法国与别人结婚的举动,我是毫不意外和讨厌的,她没有办法笑着祝福燕西,祝她幸福!她惟有复仇,才能释下心中的怒火和仇恨!她需要对自己有一个交代!敢爱敢恨一直是她的风格,但可怜的女人,她不懂,放下亦是最好的解脱。

  至于燕西,我也是不反感的。只是男人,有几个是不花心的,不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况是燕西这么一个家世好、风流倜傥的一个男子。他敢于与清秋冲破世俗的障碍而结合这一点,始终是我欣赏的。只可惜,他有他的骄傲,他们亦是不同世界的人,婚后燕西与清秋在世界观、人生观上产生很大的分歧,这也是他们此后分开的一个重要原因。又因生活的独特环境,造成自身独特性的缺点,最终迷失了爱的方向。才子、佳人还是没有为我们续写美丽的童话,却是无尽的悲凉与惋惜……

  清秋,宛如池塘中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与世独立,清新亮丽,叫谁都会忍不住多瞧上几眼,况是在那军阀混战,人心险恶的年代。她不只美丽,还有满肚子的博学,那一手漂亮的小楷更是让人眼前一亮,哪个男子要是拥有了她,怕都不知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若清秋要是找个平凡而又充满才气的儒雅男子嫁了,自此相夫教子,夫唱妇随,也是一种别致的幸福。可她偏偏碰到了燕西,他们有太多的不同点了,而每一个不同点都有足够的理由使他们分开。于是,这个从贫家而来的女子嫁入总理府后,仍尝试自立却被家庭所不容,不但在金家忍受着燕西的二嫂的排挤,而且婚后燕西经常的夜不归宿,又与白秀珠的靠近也让她内心几多煎熬、几多伤心。经过几番波折,坚强的清秋毅然与燕西分手,为他们曾经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画上了一个不圆满的句号。至此,燕西与清秋已成了两条平行线,永无交集……

  与此同时,随着燕西父亲金铨的逝世,金家也没落了,一代金粉世家缓缓地拉上了帷幕……

《家》的读后感3

  《同桌冤家》是一本讲述了两对同桌之间的冤仇故事书。

  主要人物有惜城,他是一个干瘦的小男生,是兔子的同桌,是全校最聪明的男生,所有变态言论都是出自他口;兔子,她是一个死读书的书呆子,和咪咪是好朋友,总爱恶整惜城;咪咪,她是一个聪明的小妞,也是阿呆的同桌,当阿呆有难的时候总是拔刀相助;阿呆,他是一个呆呆的胖子,用惜城的话来说,长的像早熟的冬瓜;朱彪军,他有着精密仪器的绰号,因高度精确而闻名全班,考试从不出错,惜城说他是全世界功能最好的一台考试机器,怀疑他是机器人。

  这本书中有许许多多的有趣的、搞笑的故事其中最令我笑声连天的就要数瞌睡综合症之调查报告和考试守则和考场规律了。瞌睡综合症只要写了惜城因上课睡觉被班主任叫起来写瞌睡综合症调查报告,于是满脑子都是新思维的惜城写了这样一篇令人发笑的调查报告,让我讲给大家听听:近来,我班各任课老师布置作业太多,造成大家睡眠时间严重不足,导致嗜睡综合症在全班范围内蔓延,具体到各门课堂,这种综合症又具有不同的表现,政治约占60%~80%,语文瞌睡人数10%,因为这是班主任的课,斗胆睡觉的人不多,不过本人照睡不误,数学50%左右,因为数学课都安排在下午第一节,是人生理上最疲劳的时候,所以历史人数不清楚,这不怪我,因为大家都在睡觉,我一次也没落下,反正老师上课从来不管,这堂课睡的最香最舒坦,其他副科90%左右。解决措施一是强烈建议各科老师减少家庭作业,以保证同学们有充分的睡眠时间,二是强烈要求各科老师多用一些具有冲击力的新型词汇,以免同学们被催眠语言害的昏昏欲睡。相信大家听完一定爆笑不已,惜城真是变态!考试守则和考场规律则更为无语,趁老师不在之际,思维极为活跃的惜城跑到讲台上,清了清嗓子宣布说:我总结出了考场四大定律,大家听好了。大家狂记笔记,第一,是非定律:相信抄来的答案是对的,所以把自己对的答案改成了错的;第二,不公平定律:别人把你的答案copy一遍得了60分,而你自己却得了59分;第三,连环定律:你偷看左边人的考卷时,右边人一定在偷看你的;第四,不抬头定律:抄别人答案时千万别抬头张望,一抬头,老师就来了。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了,惜城刚刚抬头,老师正好进来,把惜城逮了个正着,没到下课,惜城就被老师请去喝茶了。

  《同桌冤家》里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它真是一本很好笑的书,我一不开心就看它,总能让我乐开杯。

《家》的读后感4

  以前,我们家中大小事务全由爸爸妈妈包了,我和弟弟什么也不干—我下决心一定要改变这种现象,可是一直没齐机会,寒假里,少先队开展了“今天我当家”活动,真是难得的良机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久”,这话一点也不假,不信请看

  我当家的这一天 每天我们pt平点时,我和弟弟喝牛奶,爸爸妈妈吃的却是刺饭,我看不过去v便是了第一把火:“从今天升始,两瓶牛奶每人半瓶”妈妈不同意,我立刻命令似的说:“今天我当家!” 以前吃完饭,总是爸爸妈妈洗碗。他们工作累,怎么能开,他们劳累呢”我使点了第二把久 以后沈碗一律由我和弗弟承包 爸爸妈妈一齐夸我 小主人想得各周到 当家的“难题”未了、我发现采弟食玩不做作业 怎么办 去揍他吗不 绝不能 于是我灵机一动又,久了第三把火 我既严肃又 耐心地批评了弟弟 并帮他制订了 一日生活作息表 弟缔心悦诫服地说 哥哥 保证做到

  傍晚,爸爸鼓励我说:“小军,今天你做好了家庭的小主人,长大也一定能成为祖国现代化建设的主人、”

《家》的读后感5

  前几天,我读了沈石溪的一本书。名字叫《黑熊舞蹈家》。

  故事讲述了一只叫阿宝的狗熊在阳光马戏团跳舞的故事。却因为一次意外阴差阳错的和一知名叫圆球的伴舞熊交换地位和名字的事,使得阿宝最后气死在一个小铁笼里的故事。文章甚是感人,使人有种自卑感,也有种感动与惋惜!现在就说说我的读后感吧。

  我感到那只原名叫阿宝的狗熊的身世变化很令人悲哀,“他”的脾气虽然好了起来,见到那只假阿宝却始终以殴打了结,老被人关起来。我为此受到了一些启发,以后不能老是钻牛角尖,要把我爱抬杠的毛病给改掉。否则以后总要吃亏的!也不能一让再让,这会使别人认为自己很好欺负!

  谈了阿宝之后再来谈谈圆球吧。“他”是只很爱抢风头,又很害怕阿宝的一只熊——因为别人把它当成真阿宝,所以心虚,不感接受,直到阿宝自尽,每次表演时经过它住处也是低着头过去的。我从中感到做“贼”总会心虚,从中受到启示:是别人的,就是别人的,谁也不要抢!是自己的,就时自己的。谁也别想夺!

  我从两只熊中受到的启示就融合成十六个字“逆水行舟,总要灭亡;得位不正,做贼心虚。”

《家》的读后感6

  俗话说:“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读了《黑熊舞蹈家》一文,我想到了许多许多。

  可以说每个人或动物,一生下来,母爱就在他们的身边,母爱会呵护着它们,会保护着它们,会让它们不受任何伤害。但可以说,这只雌性北极熊珍宝的母爱是最典范的,如果有动物界最佳母爱评选的话,这冠军非她莫属。

  这只母熊在不久前生下了一只可爱又美丽的小熊,名叫北斗星。北斗星出身那一刻起,珍宝就寸步不离地守在小熊的身边,无论睡觉还是吃食,它都会巡视四周,警觉地注视着四周动静,好像自己在不留意之中,小宝贝会被别人偷去抢去。有一次,在给北斗星喂奶之时,奶水突然断流,北斗星开始挥舞着稚嫩的小爪子哭嚎起来,珍宝皱着脸,表现出一种苦恼、埋怨和自责。北极熊的爪掌犀利无比,于是珍宝重重撕抓自己的皮肤,没几下毛飞旋如雪花飘舞,皮开肉绽渗出粒粒血珠,它把小熊崽的嘴凑在自己滴血的身上,不懂事的小家伙立刻贪婪地吮着她母亲的血。母亲的脸上露出了一层圣洁的光芒。我猜,它一定在为她想出的办法而得意自豪吧!

  我看到这里,眼泪就不由自主地“吧嗒,吧嗒……”的流了下来,现实生活中,所有的母亲不也是这样?

  在桂花飘香的季节,珍宝又生下了一只小熊崽,取名亮晶晶。为了保证母-子平安健康,也为了避免以血化乳的惨剧重演,决定进行人工喂奶,可这万万没想珍宝的热情慢慢冷却,对亲生骨肉的痛爱渐渐稀薄了,终于有一天,惨剧发生了:亮晶晶掉进了水塘里,珍宝却无动于衷。

  读到这里,我想到了一些母亲,因为家里有保姆,孩子都不管了,就算孩子出事了,也当不存在。

  前几天,我又在报纸上看到:一个母亲因为请了保姆,孩子一点儿都不管,渐渐地失去了亲情。一天,孩子被车撞骨折了,而母亲却只在旁边干瞪眼,似乎一切都没发生过。

  从某种意义上说,保姆好心办坏事,杀了这伟大的母爱。

  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好书,名叫《黑熊舞蹈家》,你一定会问:“黑熊怎么能成为舞蹈家呢?”我这就来告诉你吧。

  阳光大马戏团里有一群黑熊动物演员,他们的首领叫“阿宝”。你知道它为什么叫阿宝吗?因为它的胸前有一块类似元宝的银斑。他可是阳光大马戏团里面跳舞跳得最好的黑熊动物演员呢!阿宝很有天赋,可是他脾气暴躁,最不愿意别人摸它的鼻子,有一次一位记者摸了一下它的鼻子,结果阿宝把他的相机给咬烂了。而

  马戏团的第二舞蹈家“圆球”和他相反,脾气好的不得了。有一次,一个小女孩和圆球一起照相,小女孩很害怕,使劲儿揪住圆球的耳朵,还被闪光灯吓得把一泡尿撒到了圆球的身上,圆球不但没有生气,还以为自己把她吓哭了,真是温顺啊!我想:连尿都撒到它身上,它也不发脾气,脾气实在是太好了!

  有一天,元首夫人也来看马戏,看了阿宝演的“人熊交谊舞”以后,想和阿宝跳一曲。可是高导演怕阿宝弄伤了元首夫人,闹出事来,于是就让好脾气的圆球代替阿宝和元首夫人跳了一曲。元首夫人大为赞赏,来观看圆球跳舞的人络绎不绝,高导演只好让圆球当主角(以前都是让阿宝当主角),并给他们改名字。阿宝恨圆球抢了他的位置,于是见了圆球就咬。高导演只好把阿宝这个音乐天才关了起来,最终因过度忧郁绝食而死。

  读到这里,我感慨万分,懂得欣赏艺术的人那么少,而有权利的人一说谁好就有千百人呼应!动物们那么可怜,成天被关在笼子里,丧失了自由,可它们还是努力的表演,可就因为别的动物比它赚的钱多,怕它嫉妒它而去伤害它,就把它关了起来,并不让它出去,这多残忍啊!

  我们要努力让动物们重返温馨的家园!

《家》的读后感7

  在参加两岸三地读书活动时,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书名是《法老的探险家》,名字很有趣,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内容,我的心情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心情变得高兴;米内迈斯伤心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