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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5篇(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工作内容)

2024-02-01 10:48:36综合

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5篇(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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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5篇(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工作内容)

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1

  为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打造宜居城市,实现居民安居乐业、环境整洁优美、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临城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宜居宜业的繁荣、文明、和谐新临城”为目标,按照“宏观标准简单、微观管理精细”理念,启动为期三年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程,构建“大城管”格局,理顺体制,着力做好占道经营、广告牌匾、环境卫生、街道交通秩序等整治工作,精雕细刻,精益求精。

  二、主要工作

  (一)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管理体制上的突破

  在积极推进城市管理“三级网络”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管理体制上的突破,解决部门之间交叉管理、职责不清、标准不一等严重影响我县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问题,为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工程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工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环保局、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局”)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综合行使城市管理执法职能和环境卫生、市政、市容、绿化、规划管理以及流动商贩、露天经营、城市交通、客运秩序和其他方面的城市管理职能,达到城市管理高效、快捷、综合执法的目的。

  (二)增加环卫基础设施

  在新建道路、小区等处建设垃圾转运站及公厕。同时,结合我县道路实际情况,购买必要的机械清扫车、垃圾清运车。

  (三)加强县城功能分区规划、建设、管理力度,实行“一证管多证”模式

  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将县城划分为若干个功能分区,实施城区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大专业市场规划、建设力度。结合县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加快各功能分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抓好停车场、水果专业市场、蔬菜专业市场、小吃(烧烤)市场、汽修建材市场等市场体系建设,为经营者提供合适场所。二是疏堵结合,治理占道经营。结合市场建设,逐步取缔街道占道经营摊点。三是加强源头治理。城区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县城功能分区规划。在经营业主申请办理营业手续时,经建设局(城管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其他部门办理有关证照,以免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四)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突破

  1、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门前三包管理办法》,重点治理占道经营、户外广告、墙体外立面包装、垃圾清扫、清运、公用设施维护及绿化亮化等工作。

  2、公安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加强对城区内养犬、户外遛犬的管理,并负责做好对狂犬、流浪犬的捕杀工作。

  3、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临城县县城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清理整顿城市各主要街道、交通路口、出入县城的出租车、机动三轮车和各种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现象。禁止大型运输车辆、未苫盖的运输车辆穿越城区。

  4、环保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县城环境、噪声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企业污染、烧烤污染、噪声污染等进行治理。

  5、工商局负责制定《县城农贸市场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农贸市场卫生、摊位、设施及市场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治理。

  6、交通局负责制定《县城客运车辆、占道修车等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客运车辆乱停乱放、随意上下车、占道修车等进行治理,并负责对穿越城区等级道路的维护管理。

  以上各部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后报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监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城管局),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和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整治活动进展情况不定期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活动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每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活动进展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结合深入开展“三年大变样”活动,广泛宣传。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开通“12319”便民服务热线。文明办、爱卫办及各部门都要开展群众文明素质提升教育活动,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环境卫生意识等方面做好文章,通过群众素质的提高来改善城市环境。

  (四)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在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各单位要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累和完善城市管理的经验,探索新的管理措施。从细节入手,疏堵结合,变被动为主动,把环境整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长效管理轨道,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社会参与的“大城管”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创造环境优美、市容整洁、管理有序的城市环境,县政府确定在全县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全民动员、集中整治、注重长效”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大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利用一年时间,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和突出矛盾,实现城市环境面貌明显改观,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市民城市意识明显增强,城市管理机制明显理顺,社会更加和谐、文明,并努力将纬一路、富强街、纬二路、开元大街、经三路、华阳路、龙海路、正安路等8条道路打造成为“示范路”。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市容街景、市政设施、园林绿化、交通秩序、居民小区、生态环境、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八个方面的整治,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一)环境卫生整治

  1.严格落实城区主次干道、重点场所的日常清扫保洁责任。主次干道路面、道路两侧至沿街房屋门前、公共场所、摊点群等区域早晨7点半之前清扫完毕,坚持全天保洁。在重点路段增加保洁人员,延长作业时间,提高主干道保洁标准。对餐饮垃圾、生活垃圾实行定点收集,定时倾倒,日产日清。强化洒水车冲刷保洁,适时调整作业时间,完善雨季清淤、秋季清扫落叶、冬季清雪除冰方案。

  2.加强公共环卫设施维护管理。加强垃圾设施和果皮箱管理,及时擦拭、清运清掏,做到垃圾箱无外溢,周边范围无垃圾异味,果皮箱齐全、洁净。加强城区公厕管理,做到有专人管理,有保洁制度,地面、墙裙、蹲位、门窗、墙壁、灯具、洗手盆整洁,无乱刻乱画,厕所无蝇蛆,便池无尿碱,粪便不满溢。

  3.加强城市绿化带、绿地节点、广场公园等重点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彻底清除卫生死角。

  4.强化各类集贸市场的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和市场内卫生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大型超市、商场等周边区域保洁和垃圾清理工作要有专人负责,保持清洁卫生。

  5.整治城区重点河道沿岸、黄河大堤县城区段、澄波湖区周边的环境卫生,清理堤、坡、岸边的垃圾杂物,达到视野之内无裸露垃圾。

  6.各机关单位、学校、医院、企业等要强化责任意识,建立清扫保洁制度,落实清扫保洁人员,及时清扫垃圾,实现办公场所干净、整洁、美观、有序,周边环境绿化、净化、美化,确保不留卫生死角。

  7.各类施工工地、拆迁工地要落实围挡作业、物料遮盖、工地进出车辆冲洗等措施;施工渣土及建筑垃圾清运,要实行“许可证”制度,对渣土、垃圾运输车辆指定运输路线和倾倒地点;清运渣土、垃圾不得沿街抛洒,清运车辆要进行遮盖,施工废水不得外溢;施工沙、土材料堆放实行苫盖,避免施工扬尘污染;各建筑工地要打造“围墙文化”,美化工程周边环境。

  8.强化对乱扔乱倒的监督和处罚力度。严厉查处沿街焚烧垃圾和废弃物、运输撒漏、乱倒建筑垃圾、乱扔乱倒餐饮垃圾和生活垃圾等行为。

  牵头单位:县环卫管护中心

  配合单位:县园林局、县公路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河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商局、县澄波湖指挥部办公室、县城管执法局、县街道、济北街道

  (二)市容街景整治

  1.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整治。流动摊点一律进入划定市场经营,沿街门店不得向店外延伸摆放其它物品,不得占压人行道;严格控制早餐、夜市时间,早餐摊点必须在每天早上8:00前撤离,在允许有夜市的路段每天下午6:00以后上市,早餐、夜市必须在路沿石以上有序经营,烧烤摊点一律进入规定路段经营;对临街车辆清洗、维修、门窗加工等行业,已办理许可证的,由发证部门重新审核经营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收回证照,对无证经营的一律取缔。

  2.广告牌匾整治。按照《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对沿街商铺的门头店牌,按照规范、美观、整齐和一店一牌的'标准,分路段、分区域制定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标准。严格户外广告牌匾审批程序,对广告牌匾统一规划、定点设置。对大型户外广告,符合户外广告整体设置规划的允许保留,对不符合整体设置规划、未经审批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全部予以拆除。对各类霓虹灯、灯箱广告、路标指示牌等,加强日常巡查维护,保持标牌外观整洁、完整。对各种形式的宣传促销活动,须严格按照审批内容设置,严禁在城区主干道上乱挂条幅布幔、设置彩虹门、大型气球等,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对违章设置的予以取缔。开展“示范路”创建活动,在主要路段提高广告牌匾设置档次,进行广告牌匾亮化提升。抓好路灯、公交候车亭、交通信号设备箱、路标牌等市政设施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清洗维护。业主单位或管理单位要及时清理其他招贴栏、工地围墙、单位围墙、预留地和待建地围墙、建筑物和构筑物外墙、商场门店外墙等处的乱张贴、乱涂写,及时清洗和粉刷,确保整洁美观。

  3.违法违章建设整治。继续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城中村(居)、企业及其家属院内的违法建设、违章搭建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违法用地、非法房地产开发销售行为。对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进行修建的,按照审批程序规划建设;对没有经过审批、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有碍市容观瞻的,坚决予以拆除。清理侵占道路、绿地、人行便道和压占管道、道路红线的各类违法建筑、临时建筑。稳步推进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对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城中村和老城区,切实加强环境整治,严格控制乱搭乱建现象。

  4.专业市场整治。加强专业市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结合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合理规划建设建材、农资、农贸市场、铁器加工、烧烤等专业市场。对现有固定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和已形成的马路市场,要加大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管理整治力度,做到入市经营、定点划线经营,摊点摆放规范整齐,环境卫生整洁。

  5.加强对“门前五包”(包美化、包绿化、包亮化、包净化、包静态车辆规范化)责任制的督促落实。教育引导沿街单位和业户自觉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主动参与和维护市容环境整治,定期进行检查评比,确保街路畅通和环境整洁有序。

  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县规划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园林局、县民政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商务信息中心、县城改办、县气象局、县街道、济北街道

  (三)完善市政基础设施

  1.加强市政设施管护。加快供水、供气、供热、排水、停车场等设施建设,提高整体服务功能。加快城区新建、整修道路的工程进度,提升通行能力。对城区道路及街巷进行全面普查,集中整治路面坑洼不平、井盖缺失、人行道板及路沿石缺损歪曲等现象。做好污水井、检查井和污水管道、排水设施等各项基础设施的检修工作,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完好无损。加强对道路挖掘的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审批的时间、地点及挖掘面积进行开挖,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隔离护栏或挡板,并按要求进行回填,恢复道路原貌,及时清理各类施工垃圾。

  2.规范空中线网。实施管线入地工程,结合道路建设改造规范空中网线。及时修复、清除废弃路灯,清理废弃线网、线杆,净化空中环境。

  牵头单位:县园林局

  配合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供电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广电网络县分公司、联通县分公司、移动县分公司、电信县分公司

  (四)提升园林绿化水平

  1.加强城区道路绿化带的维护管理,清理枯树杂草,修复缺损绿化设施,增补花草树木。抓好新元大街、华阳路、正安路等道路绿化提升工作,丰富苗木种植,提升景观效果。

  2.搞好城区公共绿地、住宅小区、机关单位和企业庭院的绿地建设,及时铧犁、修剪、清除垃圾及绿化种植;对长期闲置厂区和区域要强化绿化美化工作;做好各类水体和堤岸的绿化工作,构筑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文化内涵丰富的高水准、高品位的绿地系统,提升绿化效果。

  3.严厉查处毁绿、损绿行为,保护园林绿化成果。

  牵头单位:县园林局

  配合单位:县房管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河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澄波湖指挥部办公室

  (五)交通秩序整治

  1.规范交通秩序,实施“畅通工程”。狠抓交通违章,查纠随意停靠、乱调头、闯红灯等违规行为,加强对无牌照机动车、无证驾驶和酒后驾车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车辆及行人的交通行为,按灯停走,按线行驶,人车分流,各行其道。坚持疏堵并举,严格控制超重车辆进入城区。

  2.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灯光信号、电子监控等设施。规划设置停车场点,统一规划,统一标志,定点定位,停放有序,点、线外无乱停放。

  3.加强经一路、种子公司等城区“天天市场”及城区农贸集市的交通秩序规范管理。

  4.规范出租车市场,实行定点停靠,实现文明驾车、规范行驶,解决乱停、乱行、乱放问题,保障交通通畅。

  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

  配合单位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工商局

  (六)居民小区环境整治

  1.整治居民小区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栓乱挂、乱贴乱画现象。抓好院落绿化、地面硬化、广场路灯亮化工作。规范小区内商业网点店外经营行为,改善居住环境。

  2.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及时维修更换损毁的公共娱乐设施;严格落实保洁制度,绿地内无垃圾污物,路面、院内及院落周边垃圾清扫、清运及时,污水排放畅通。

  3.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出入顺畅、安全。

  牵头单位:县房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规划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环卫管护中心、县交警大队

  (七)生态环境整治

  1.加大“十五土小”企业整治力度,加强日常巡查,一经发现立即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理现场。

  2.加强对城区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要依照相关规定严厉查处。

  3.对新元大街景观河、大寺河、县干等河道进行综合整治,依据河道防洪规划进行清挖疏浚,实施雨污分流,使城区河道水体保持清洁,岸边建设开放式绿地。

  4.加强澄波湖水库水源控制管理和综合整治,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打造城市水系景观。

  5.强化噪声污染整治。禁止中午和夜间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工地施工作业,严格控制高音喇叭等商业促销活动,严禁噪音扰民。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园林局、县水务局、县工商分局、县澄波湖指挥部办公室、县街道、济北街道

  (八)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

  1、开展城中村(居)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查处乱排污水、乱挖乱倒、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行为,净化城区周边环境。

  2、开展城中村(居)卫生保洁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全民卫生大扫除,集中清理脏乱差现象。配齐、配全环卫保洁员,保障城中村全天候保洁。

  3、逐步建立村镇“集中收集、统一运输、无害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每个村(居)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收集箱,并根据辖区人口情况,合理确定转运规模,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实现城乡环境面貌大改观。

  牵头单位:县环卫管护中心

  配合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县园林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水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街道、济北街道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年4月7日至4月20日)。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各专项牵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和标准要求,并对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4月24日至11月30日)。各有关单位集中时间、人员,按照本方案和责任分工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责任单位要及时向县城市管理年活动办公室报送责任目标进展情况,定期召开城市管理年活动调度会或现场观摩会,及时查找问题进行整改,做到边整治、边巩固,全面落实本方案的各项任务。

  (四)总结表彰阶段(年1月)。召开总结大会,兑现奖惩,对“城市管理年”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全面组织、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各街道、各责任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建立目标责任制,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对工作不到位,行动不积极,造成不良后果的,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街道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城市管理年活动,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将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宣传纳入总体宣传计划,报纸、电视等要定期进行专题报道。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强化“人民城市人民管,人民城市人民爱”的主人翁责任感和认同感;大力宣传城市管理年活动中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成效,营造“住在县、热爱县、建设县、美化县”的舆论氛围。

  (三)高效联动,形成合力。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城市管理年各项工作落实,调配力量,积极配合,查摆问题,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坚持每周五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动员全民参与大扫除,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垃圾杂物、乱贴乱画,美化环境。

  (四)强化检查考核。要建立督查制度,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城市管理年活动进展情况,切实保证“城市管理年”活动各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县财政年终单列部分经费,设立城市管理年活动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对街道、部门以奖代补。

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3

  随着管理区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与此同时,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总体水平还较低,跟不上发展形势的需要,重建设、轻管理、规范少的问题比较突出。为切实提高城镇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充分发挥市政设施的应有功能,根据盟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锡署发〔20xx〕6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城乡规划法》为纲领,认真贯彻落实盟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巴音胡硕镇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城市建设,创新管理手段,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管有力、科学规范的城镇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和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合理规划,突出时代、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原则;坚持整合城镇管理资源,优化城镇管理流程,逐步推行城市管理数字化的原则;坚持创新城镇管理理念和手段,实行人性化管理和亲情化服务的原则;坚持群众参与,加强公众监督,公开办事内容、程序、制度,真正解决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的原则;坚持有效的开展城镇居民卫生意识教育、环境意识教育和文明意识教育,提高广大居民整体素质的原则。

  三、主要措施

  (一)要根据《锡盟城镇精细化管理标准》的范围,围绕规划建设、市容环境、公用行业、市政设施、园林规划、公共交通、居民小区、建筑工地、行政执法等管理内容,科学划分工作流程、岗位责任,形成管理区精细化管理体系。

  (二)整合资源,理顺体制。以发挥市政投资最大效益为目标,统筹实施市政规划,统筹项目审查,统筹安排施工;建立完善市政、社区、街道城镇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城镇管理相关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配合。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领导和部门责任制,各司其职、部门联动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

  (三)实施岗位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要通过实施全员精细化管理岗位培训,使每位参与管理的干部职工都能深入细致的学习、了解和熟练的掌握各自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增强干部职工的自我约束能力,强化规范意识、自觉意识和执行能力、团队的整体管理能力。

  (四)完善监督管理考评机制,实行以奖代拨的奖励机制。在完善城镇精细化管理评价体系和城镇管理精细化目标考评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城镇管理以奖代拨专项资金。将城镇规划管理、城镇精品工程建设、城镇街巷综合整治、城镇周边区域治理和城镇精细化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列为年度城镇管理的重点考评内容。考评实行分项考核,通过科学评价,按等级实施以奖代拨,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城镇管理的积极性。

  (五)健全机制,强化监管,加强宣传。要建立健全精细化管理的各项机制,完善检查考评的各项措施、制度及监督机制,并向社会公布,利用电视、网络、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使精细化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考评内容家喻户晓,争取社会各界及全体民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四、组织保障

  成立管理区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4

  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的必然要求,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xx]39号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我区全面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目标,现拟定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我区新“三最”建设为动力,以推广城市管理信息化为核心,围绕长效管理、精细化养护、人性化服务的城市管理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流程,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效能,使城市管理在“作业、管理、执法、监督、评价”五个环节有机衔接,建立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指挥、处理、反馈机制,促进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的互联,政府行政职能与社会自治功能的互动,政府公共服务与社会公众自律的互补,形成强化环境管理、改善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

  二、建设目标

  数字化城管建设的目标是:整合全区城管信息资源,建设基础数据共享平台,消除信息孤岛,依托公用信息平台,开发建立城管电子政务系统,实现城管办公自动化、移动指挥智能化、监控可视化、监督举报社会化以及内部信息交换和管理网络化,全面提高我区城市管理水平。

  三、建设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改革和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效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管理城市向服务城市转变。

  (二)加强资源整合。通过整合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资源,实现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加强部门配合和协作,优化城市管理流程,建立健全运行机制,提供快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三)严格规范标准。以建立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目标,制定相关的目标管理和技术保障标准体系,确保管理系统畅通运转。

  (四)坚持因地制宜。要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循序渐进,稳步推进,防止生搬硬套。要不断总结经验,深化改革,逐步实现小城管向大城管转变。

  四、建设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数字化城管”建设工作必须以区城管局为主体开展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从本辖区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实施步骤,落实工作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试点工作。

  (二)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城市管理空间、管理对象、管理方式的地理编码规划,完成地理编码系统;借鉴“万米单元网格管理办法”,对城市管理区域进行划分,实现网格化管理;开展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普查,对部件、事件进行科学分类,为数字化管理奠定基础。

  (三)建立信息平台。由区城管局牵头,各街道要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城市管理资源、理顺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信息收集、指挥协调、监督实施的信息平台。

  (四)强化考核评价。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城市管理各部门的监督考核,并根据部门在实施管理中的实效和群众的满意程度,予以科学的评价。

  (五)及时总结完善。实施数字化城管的相关部门在试点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办法和机制,拓宽管理领域和范围,努力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

  五、实施步骤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程的实施意见》及相关会议精神,我区“数字化城管”建设拟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综合信息普查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月)

  由区城管局组织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对我区区域实行地域网格划分、地理编码、基础数据普查编码、确权和建库工作。

  (二)“两中心”建设阶段(20xx年2月——20xx年4月)

  1、“两中心”机房装修、改造。由区城管局负责组织专业公司进行设计,并上报区政府;待区政府同意后,委托咨询公司编制施工及相关设备采购的'招标文件、委托招标书,力争3月初启动我区“数字城管”一期建设工程。

  2、“两中心”网络建设。由区信息办制定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方案,并上报区政府;同时牵头组织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完成“天网”监控对接“数字化城管”工程和网络系统与市电子政务外网连接工程,确保20xx年4月底前完成整个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三)队伍建设(20xx年2月——3月)

  按照相关部门的有关要求,由区城管局会同区人事局、区劳动保障局制定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员队伍组建和中心监控人员的招聘方案,期间完成人员招聘和上岗培训。

  (四)系统整合(20xx年3月——4月)

  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由区信息办和区城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配合,实施“数字化城管”信息资源整合、呼叫系统、广域网等系统的建设,并进行各子系统的功能测试,完成对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的总体验收,并按照建设部的有关技术规范,编写提交项目文档,待系统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运行。

  (五)推广运用(20xx年4月——20xx年12月)

  取得验收合格后,由区城管局牵头,庚即在全区二环路以内的辖区投入运行,待进一步完善、整改后,力争在20xx年年底前在武侯区实现全路段、全时间覆盖。

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5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建设富饶、和谐、生态xxx。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生态宜居xxx为统揽,以推进城市治理工作为抓手,聚焦“追赶超越”目标,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区域管理体系,完善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确保责任没有盲区、整治不留死角,为建设生态宜居文化旅游名镇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城乡环境为目标,以城乡道路、单位院落为重点,采取“一路(院)一长”的管理方式,落实工作责任制,及时发现、协调、解决城乡市容市貌、市政设施、交通秩序、绿化管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等环境卫生工作难题,努力营造整洁、有序、和谐、优美的城乡环境。

  三、工作机构

  为确保“路(院)长制”工作有效开展,成立xxx镇城市管理“路(院)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副镇长担任,各组办主任及各村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名镇办,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分管副镇长担任,副主任由名镇办主任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四、“路(院)长”职责及工作内容

  (一)“路(院)长”职责

  按照“一路一长、条块结合、属地管理、驻地单位各负其责”的原则,确定镇、村三级路(院)长。

  镇党委书记、镇长为一级路(院)长。

  各包村分管领导、驻地单位负责人为二级路(院)长。

  各村书记、村主任为三级路长。

  各级路(院)长以责任道路为单元,以城乡市容市貌、市政设施、交通秩序、绿化管理和环境卫生工作为重点,按时巡查,及时了解、跟踪、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组织开展城乡综合治理工作,并向整个包抓区域延伸、扩展,落实各项长效措施,确保环境卫生整治、街区管理有序。

  各级路(院)长以本部门院落为单位,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确保院落环境优美。

  (二)“路(院)长”日常巡查内容

  责任路段、责任区域的日常巡查内容分事件、部件两大类:

  1、事件类。禁止沿街店面出店经营;取缔无照经营游商,规范流动摊点实行定时、定位经营;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乱张贴广告等;道路卫生整洁,无各类垃圾;禁止在绿化设施上晾晒衣服、被子、拖把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采取高噪音方式招揽顾客、施工工地噪音扰民;国道边禁止机动、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施工场地周边环境保持整洁,无乱堆放放,车辆车轮经冲洗后方可在道路行驶,禁止带泥上路;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车辆采取密封、覆盖等措施,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沿途抛撒;无违法搭建筑物、构筑物;禁止无照运营黑车拉客;禁止餐饮业油烟污染;及时处置流浪乞讨及其物品堆放、各类治安和交通违法事件等;禁止破坏绿化树木、公共设施等;禁止随意倾倒、焚烧垃圾杂物等。

  2、部件类。确保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公共站台、交通信号灯、路名牌、门牌)、绿化设施(包括树木、围护设施)、通信井盖和污水井盖、交通标志标线、监控设施、管线(包括供水、供电及其附属设施)、广告等各类市政设施设置合理,保持完好、整洁和正常运行。

  (三)职能单位责任分工

  按照“一路一长,条块结合,属地管理,驻地单位各负其责”的原则,确定镇、村三级路(院)长。

  各村、驻地各单位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分工对“路(院)长”交办和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

  五、工作标准

  (一)环境卫生。内容及要求:

  1、道路清扫保洁和路面日常维护,要求道路见本色、无破损;

  2、果皮箱、垃圾桶日常管理与维护,要求设置合理,箱体干净,清掏及时;

  3、道路指路、导示牌设置与监管,要求标识明显、整体完好、表面干净;

  4、道路交通护栏、交通附属设施日常管理,要求设置整齐规范,明显清晰,外形完好整洁;

  5、公厕日常管理,要求“设施无破损、干净卫生、无异味”。

  (二)环境秩序。内容及要求:

  1、占道(出店)经营清理和管控,要求城区主要干道无出店经营。

  2、沿街立面管理要求广告牌匾(围挡)设置合理,管理规范,干净整洁,日常维护到位。

  3、“野广告”日常治理,要求无乱张贴、乱散发、乱涂写。

  4、临街宣传咨询站点管理,要求严格审批,加强监管,及时查处违规现象。

  5、户外宣传噪音管理,要求随发现,随处置。

  6、沿街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要求街头无乞讨现象。

  7、机动车非法营运载客现象整治,做到执法与管控并重。

  8、车辆违停整治,要求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放。

  (三)门前“三包”。内容及要求:

  1、责任书签定、悬挂率达到100%,“三包”知晓率达到100%。

  2、沿街商户管好门前卫生、秩序和绿化,履约率达到70%以上。

  六、工作流程

  “路(院)长制”实施巡查→反馈→协调→处置→督查的管理流程。

  (一)巡查:一、二级路(院)长每周巡查至少2次,三级路长每周上路巡查至少2次。

  (二)反馈:路(院)长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需要相关部门、单位处置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对应部门、单位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的部门、单位要及时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跟进督促处理。

  (三)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路长反馈的问题要及时跟踪督促相关责任人按时限处理,对需要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的事项应及时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做好各路(院)反馈问题的收集、派发,并做好登记造册工作,以备“路(院)长制”领导小组定期检查。

  (四)处置:“路(院)长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责任人要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置,并回复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督查:“路(院)长制”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切实做到反映问题的跟踪落实。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村、各驻地单位要充分认识,强化城市治理工作意识,切实把“路(院)长制”这一工作组织好、实施好、落实好,方案要细化到村组,实现辖区所有道路(包括村内道路)全覆盖。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广泛发动、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环境,提高“路(院)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为城乡环境秩序整治和“路(院)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村、各驻地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相关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院)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路(院)长”监管体系。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便于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四)认真履职,严格督查。各级路(院)长要认真履职,加强巡查,及时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通报各级路(院)长工作情况,督促做好问题的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镇纪委要依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