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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1篇

2024-01-30 20:40:01综合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1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1篇,以供借鉴。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1篇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

  在我的阅读历程中,有一本书,我印象深刻并感慨万千——《不老泉》。

  《不老泉》讲述的是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在静谧的树林中与塔克一家相遇,得知了他们一家不老的秘密——喝下了不老泉,并为他们保守了这个秘密,把它带进了坟墓里。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人物。其中一个人是珍妮。她守信,她虽然知道不老泉能使人长生不老,如果她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她不仅可以从售卖不老水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而且可以喝下不老泉里的水,长生不老并保持年轻貌美。但她非常守信。当塔克把不老水给她,让她喝下时,她微笑着把那杯珍贵的水倒在一只蟾蜍的身上。与珍妮性格完全相反的人物是黄衣人。他邪恶,当塔克一家不同意把不老泉当作赚钱工具时,他挟持了梅,胁迫他们交出不老泉里的水。他贪婪,为了获得数不清的财富和永生,命令无数的黑衣人闯入森林,像强盗一样得抢夺不老泉水。

  故事中的黄衣人,不就像是生活中的那些贪得无厌、为了利益不顾一切的人吗?有些无良商家制造商品,表面上是合法安全的产品,实则偷工减料,加入某些添加剂损害食用者的身体。我在新闻上看到一则报道,一位老人买保健品,卖家给他试吃时感觉很好,而买回去尝时却身体不适,爬楼梯时头昏眼花,还摔了一跤。唉!真是“利”字头上一把刀啊!

  《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最明白贪得无厌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2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非常喜欢读书,也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我最喜爱的是法国科幻小说家凡尔纳写的《神秘岛》了。

  这本书主要简述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五名北军俘虏企图乘坐气球从南军大本营出逃,途中遭遇风暴,被抛到南太平洋的一个荒岛上。但他们并没有灰心失望,而是团结互助,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凭着顽强的毅力,克服了重重困难,把岛建成一个富饶的家园,并生活了四年。岛上有一个神秘人物总在帮助他们,这人就是《海底两万里》的主人公尼摩艇长。他们还发现了生活在岛上十二年的野人,他竟是《格兰特船长的女儿》中背叛格兰特船长,做尽坏事最终被抛在岛上的艾尔通。最后,在火山爆发中,他们险些丧命,就在他们已经绝望时,前来营救艾尔通的邓肯号把他们救回了国。

  整本书情节跌宕起伏、惊心动魄,让人回味无穷。书中主人公的智慧与顽强,善于自主创新的精神更使我难忘,我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对比他们,我十分惭愧。我没有他们般顽强的毅力,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时常常还没有认真思考就放弃了,没有坚持到最后。也没有像他们一样自立的能力,更没有像他们一样创新的精神。

  这本书不仅让我学到了坚持的可贵,还让我学到了团结的力量。它丰富了我的视野,开阔了我的想象力,让我知道很多事情可以换个角度去思考,它也让我知道了许多的科学知识。知识就是力量,灵活地运用知识,可以在关键时刻展现出无穷大的力量。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人生并非一帆风顺,而是满布荆棘的,但只要充满信心,努力奋斗,人生就会变得格外美好。从现在起,我要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做一个团结同学、关心朋友、尊敬师长的好学生!

  福建省三明市实验小学六年级:武博文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

  书,人人应该都有的,但是读书的人却很少,为什么呢?因为有一大部分人没有养成读书的习惯,所以对于这些人来说,读书是一种折磨。不读书,又怎么会从书里学到知识呢?所以,一个有知识的人,一定是有良好读书习惯的人。

  我有一本书,名字叫《童话大王》,里面有30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非常的精彩。比如《石竹花》,讲述的是王子爱上了一位公主,可是王子的车拉不动,于是公主就变成了一朵石竹花,王子捧着石竹花回到了王宫,他们举行了一场隆重的婚礼。这个故事很让我感动。还有一个故事,名字叫《一支小提琴》,故事讲述的是一个音乐家拿了一支小提琴,可以弹奏出美妙的音乐,音乐家在家里练习了好久,拉出来的音乐真是动听无比。音乐家到各地去演出。有一个商人看到了商机,想偷走那把小提琴,然后去谋取暴利,后来,音乐家知道了之后,把那把小提琴摔碎了,大家都非常惋惜。还有一个故事,叫《蝴蝶泉》,讲的是一个猎人救了两个姑娘,后来这两个姑娘都像嫁给猎人,猎人不肯,两个姑娘就一起跳进了山涧下的一个泉眼里摔死了。猎人闻讯后,善心欲绝,也跳了下去。当猎人跳下去不就,就从泉眼里飞出了三只美丽的蝴蝶,这三只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后来人们就把这个泉眼叫做蝴蝶泉。这些故事都是我从书里看到的,我非常喜欢这些故事。

  书是人们成长当中必要的东西,如果没有书,就像植物失去了水,夜晚失去了星星一样。所以大家赶快行动起来吧,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正如古人说的那样:“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这句话就是告诉我们这些后人,一定要多读书,如果没有了书,就什么事情也做不好了。所以我立志,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在六年级看的一篇长篇小说《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亲情。

  这个故事发生在辽阔的草原上,它讲述了母狼紫岚把后代培养成未来狼王的故事。母狼紫岚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冒险去抓鹿,并在与大白狗搏斗时生下了五只狼崽,但随后山洪夺走了一只狼崽的生命。在培养狼王的过程中,黑仔因过早出外玩耍而成了金雕的食物,蓝魂儿因勇敢地冲在队伍前抢夺山羊而中了猎人的弹簧夹,双毛在即将登上狼王宝座时因自卑导致失败并被饥饿的狼群吃掉。唯一的母狼媚媚再被公狼吊吊诱骗后,步上了正轨并找到伴侣。最后关头,紫岚为了狼孙们不再像黑仔一样被金雕残害,咬紧牙关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以狼的视角,真实、形象地写出了狼群的生活与特征。同时,作者把狼群生活的细节刻画得十分生动,是人身临其境之感。让人感到真实的另一个原因是作者在对狼的描写中没有混入人类生活中的道德原则,更加突出了狼凶猛、残暴的形象这些写作手法,都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这本书,我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在我眼前的是母狼紫岚。也许在大家眼中,这只母狼也像其他狼一样凶残,但在我眼中他是个伟大的母亲!它用自己的爱哺育着子女。我们的父母有何尝不是这样?平时他们早出晚归,省吃俭用,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留给我们,时刻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这不正和母狼紫岚爱子的精神是一样的吗?这种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与感动。

  让我们好好地对我们的父母说声“谢谢”吧!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

  20xx年的一天,爸爸回家时手里拿着一本北京动物园编的一本《走近动物》。我一看就爱不释手。我问:“爸爸,你这本书从哪儿买的呀?真好看。”爸爸回答说:“这是一个在北京的叔叔送的。”我又问:“他为什么会送我?”“因为我几周前加了一个QQ群,这个 QQ群名字叫爱孩子,多一点。里面在组织群里的家长相互送书,那个叔叔(抱抱爸爸崔叔叔)是群主,他送给我,我又送给其他人。”爸爸答道。我心想这本书来得真不容易呀!

  我问爸爸:“你见过他吗?”,“我没有。”爸爸答道。我嘴里叨念着:“一个在北京的叔叔,一个在北京的叔叔,一个在北京……”

  我一边叨念着一般看着这本喜爱的书。

  我没有想到,我去年寒假去了北京。在北京的一个晚上,我和爸爸一起去簋街的一个餐厅吃饭,我爸爸和崔叔叔聊了很久,说的都是怎么爱孩子之类的。

  崔叔叔是地道的北京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曾在国家图书馆工作。他的儿子小名叫抱抱,比我大两岁。

  我好奇地问:“你们是怎么认识的?”爸爸和崔叔叔异口同声地说:“是因为你才认识的。”

  我们一起谈笑风生地吃饭,崔叔叔请我品尝了许多北京的美味。现在我重新翻阅这本书,再一翻我又了解了不少新东西,也认识了不是的好以前不认识的东西和一些动物的习性,让我们走近动物,去认识它们,关爱它们,做它们真正的朋友。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的喜爱之处在于崔叔叔当时并不认识我,但对我充满了真诚和慈爱。薄薄的一本书,承载了两位爸爸浓浓的父爱。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

  我看过很多书,其中《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的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个盲人。她两岁时因为一场大病而双目失明。她身残志坚,努力学习,成功进入了剑桥女子大学。经过几年的大学生活,她又考进了哈佛德克利夫学院,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在书中,她说,只要给她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感谢她亲爱的莎莉文老师和那些帮助过她的人,并去观看那些优美的风景;第二天,她要去观看科学家们的发明和古建筑;第三天,她要体验一下平常人生活的滋味。

  海伦?凯勒只要有三天光明就会如此珍惜、感恩、努力。想想我们都是健全人啊!却常常无视身边一直不断关爱、帮助我们的老师、父母、朋友,一天又一天地浪费宝贵的光阴。这世界是多么美好,她一个盲人能“看”得见,我们有眼却看不见。伟大的祖国不惜一切代价培育我们,还有好多人无私地为我们付出,她一个残障人能点滴感恩回报,我们这些健全人却常常熟视无睹,茫然不知。她的眼睛虽一日都无法见光,她的心灵深处却是阳光满满,光明四射。她一生奢望的这三天光明,我们轻而易举地拥有着。每当想起她的这三天光明,都让我震撼,让我惭愧,更让我奋发向上。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更是我生命成长中的一本宝书。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7

  我有一本书,是我家书柜里最好看的本书,也是我最爱的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

  这本书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被妈妈买回来了,每天晚上,妈妈就给我讲故事。听妈妈说,每次只要我哭,妈妈就给我讲故事,我听得津津有味,一会儿就睡着了。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这本书虽然不是活的,但也跟我建立了异常深厚的感情。转眼间,我也长大了,会认字了,不用妈妈讲给我听了,于是我便每天晚上自己看书。直到有一天,这本书被我看完了,但我还舍不得丢掉它,毕竟它还是我从小抱到大的。

  因为我跟它有了异常深厚的感情,所以我把它看做朋友一样看待:每次只要我受了委屈或者不开心都会和“朋友”一起谈谈心,聊聊天。

  记得有一次,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班上的一位同学,那个同学听了不禁哈哈大笑起来。我觉得羞愧极了,把“朋友”拿了出来,连忙和它聊聊天。那个同学看到了,不笑了,灰溜溜的逃走了。自从发生了这件事以后,我再也没又把这件事告诉被人。

  我爱这本书,我爱这个“朋友”!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

  在我读过的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王一梅的《木偶的森林》。这本书是班主任詹老师送给我的儿童节礼物,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刚进小学时,詹老师问我最喜欢什么礼物。“书!”我毫不犹豫地回答。六一儿童节的那天放学回家,我打开书包,猛然发现里面多了一本书。绿色封面上坐着一个木偶,手里托着一只小鸟,好像正在对话。上面写着“木偶的森林”五个彩色的大字。

  一定是哪个小朋友放错了,我想。打开书,里面夹着一张小熊的精美书签,上面写着:“邵洋溢:詹老师祝你小学里的第一个六一节快乐!”是詹老师送给我的六一礼物,我高兴地跳了起来。

  这本书我看了好多遍,它讲了这样一个童话故事: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一颗长在大森林中会说话的橡树被一个木匠砍下来做成了木偶人,来到了城市。日夜思念大森林的木偶人罗里拥有一颗寒冷的心。他要报复人类肆意砍伐的行为,于是他招募各种动物成立了马戏团,企图把人类赶出城市。最后罗里被图书管理员阿灿姑娘用爱感化了,回到了绿色的大森林。

  故事告诉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存环境。就像木偶罗里说的:“我不想成为人,我只是一棵树。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森林才是我真正的家。”那么,我们的家又是什么呢?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9

  我有很多书,每每打开他们仔细研读时,都能从中汲取到丰富的营养,正所谓“开卷有益”吧。然而在这众多书籍中,我情有独钟的就是那《三国演义》,一部塑造中国历史的伟大著作。“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气势,这豪迈,使我每每读起这本小说时感慨万千,思绪激荡。

  通读《三国演义》,书中人物有英雄万丈,有雄才伟略,有平庸无能,有运筹帷幄,众多人物被作者刻画得栩栩如生。跃然纸上。然而在这众多英雄豪杰当中,我最敬佩的就是那卧龙先生——-诸葛孔明。草船借箭、火烧赤壁,七擒孟获等一个个生动的战例充分显示了他的雄才大略,神机妙算,精忠耿直,谦虚谨慎。特别是他在逆境中能从不放弃理想,一步一个脚印,凭借一颗矢志不移的心,历经风雨,不忘初心,最终促成三国鼎立的政治格局,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实现了人生的理想。

  读史可以明志,正是通过研读了《三国演义》,研读诸葛孔明,让我明白了成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成功总是和失败等诸多因素维系在一起的,只有我们不忘初心,砥励前行,用多一份的自信、勇敢,乐观坦然地面对人生当中的风风雨雨,像孔明先生一样,坚定信念,跨越坎坷,超越失败,最终会走向胜利的彼岸,正如一首歌中唱道“风雨过后总是阳光”。

  灯光下,我静静地翻开《三国演义》,穿越历史,品味诸葛孔明,品味人生风雨……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0

  这几天我正在读一本关于中国历史的书——《中华上下五千年》。

  轻轻翻开这本书,我便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吸引了。这里的故事可真精彩,其中我最喜欢三国时期的一个故事——赤壁之战。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曹操势力最大,平定北方后便计划一统天下。这时刘备和孙权联合抗曹,用水陆联军打败了曹操的八十万大军,这就是赤壁之战。这场大战是中国军事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还产生了“草船借箭”“借东风”“火烧连营”等好几个典故。此战之后,刘备借荆州发展壮大,从此形成三国鼎立之势。

  读了赤壁之战,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曹操八十万大军却敌不过孙刘联军呢?我们来分析分析都有什么原因吧。

  首先,曹操已经平定了北方,兵多将广,一直打胜仗,非常骄傲自大。这次又带着八十万大军攻打江东,自我感觉一定会大胜;而孙刘在面对强敌时则放下矛盾联手抗曹。其次,曹操兵将多为北方人,骑兵重甲很厉害却没有水战经验,更不了解江东河道。曹操自以为很聪明,将船用铁索连接起来,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而孙刘水军大都督周瑜非常了解长江,士兵善水战。再次,聪明的诸葛亮利用江面大雾,草船借箭,得了十万支便宜武器;他又巧借东风、火烧连营,杀得曹军片甲不留。

  赤壁之战,孙刘联军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大伤了曹操,充分说明了战场上不是谁兵多将广谁就能胜利的。

  爸爸告诉我,遇到事情时千万不要学曹操,即便自己很强大也要怀着谦虚谨慎的心去面对;处理事情时要善于利用各种条件,要学会与朋友分享、合作。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有机会我再一一介绍给大家吧!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1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看的书,我喜欢看的书有许多,如《西游记》、《父与子》、《三十六计》……,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父与子》。

  《父与子》是一本漫画书,起初老师说,漫画书不可以看,但后来又说这种漫画书可以看。于是,当天晚上我不仅在网上看,还向同学借了那本书,我看着看着,觉得很有意思。第二天开始在美术课、音乐课上偷偷地看。回家后,洗脚在看,睡觉前也在看,直到看了十几遍,才把书还给同学。虽然书上没有多少文字,但很容易让人弄懂,你看完了,也一定会喜欢上这本书。

  这本书里的人物众多,主要讲叙的是父亲和儿子之间发生的有趣事情。父亲有一个圆圆的脑袋,剃着光头,长着大胡子。儿子跟他完全不同,头发长长的,个子很矮。通过这本书,我感受到父亲的善良和对儿子的关爱。如:有一次父亲带着儿子去外面游玩,看到一个可怜的人,父亲把自己身上的所有钱都给了他。还有一次,儿子干了坏事,父亲打了他,他就离家出走,过了几十个小时,父亲看他还没回来,就非常着急,父亲自言自语:儿子你快点回来吧!我下次再也不打你了。突然儿子从一个角落里冒出来,父亲紧紧的抱住了儿子。

  我之所以喜欢上这本书,是因为它那诙谐幽默的动作、夸张搞笑的表情,能让我忘记学习的压力,最重要的是能让人感受到父亲的善良和对孩子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