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费的作文3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消费的作文3篇,供大家参阅。
很荣幸能在今天的升旗仪式上发言,我讲话的题目是《理性消费》。
“土豪,我们做朋友吧!”这是一句很流行的玩笑话,其中反映出来的,是一种不合理的消费心理,体现了当今人们对物质的过分看重。校园里,生活中,不合理的消费现象常常会出现在我们身边,相信大家也一定有所感受。关于中学生如何做到理性消费,政治课本中有这样一段话:量入为出,适度消费;避免盲从,理性消费;保护环境,绿色消费;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也许很多同学都可以熟练地背诵,但大家有没有用心去体会其中的道理呢?又是否将这些理论知识真正地付诸行动呢?在这里,我想问大家几个问题。
第一,刚刚过去的圣诞节、元旦节,大家是怎样庆祝的呢?我相信,很多同学的回答都会是:在买礼物和送礼物中度过。有些同学,甚至买了一百多张贺卡,上课写,下课写,上自习的时候还在写。这不仅浪费了金钱,还浪费了大把大把的时间。当然,节日的祝福还是必要的,我们可以用精神上的祝福代替物质上的礼物,一个真诚的微笑,当面说一句节日快乐,都是很好的祝福方式。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上刮起了一阵浮夸风,人们越来越注重物质上的享受,越来越注重形式上的东西,高调请客、豪华宴会、送礼等现象屡见不鲜。与此同时,更加重要的精神消费却往往被人们忽视。作为中学生,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树立合理的消费观念,多通过精神消费来陶冶自己的情操,不贪图物质上的享受。
第二,你是不是看到喜欢的东西就会不假思索地买下来?你是不是看到同学有的东西也跑去买?你是不是经常吵着父母给自己买iPhone,买名牌?前苏联著名诗人马雅可夫斯基曾说过:“流行的东西不一定好,比如说流行感冒。”因此,消费要根据自己的需要,不盲从,不攀比,不随大流、追风头,而要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第三,作为一名在校读书的中学生,我们应该如何做到理性消费呢?中学生的消费主要在日常饮食和书籍文具上。我们在饮食上不必要求太高,应该正常饮食,既健康又省钱。在书籍上面,我们可以买一些辅导书、科普书和文学书,在漫画、篮球杂志和小说上我们不应该过分消费。我们所说的适度消费,不仅仅是适家庭经济条件之度,还要适中学生正常需求之度,适中学生消费需求之度。我们没有经济来源,消费的是父母的血汗钱。作为黄冈中学的学生,我们的消费行为要符合中学生的身份,钱要用到正处,不可以随意挥霍,不可以胡乱消费。
同学们,让我们从今天开始,从此刻开始,学会理性消费,静以修身,俭以养德!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服务"。所以,我讲的题目是我的消费观。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殊不知,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做法直接是错误的,这一砸,痛快了,这一砸,证据也没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本资.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3月15号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主要包括: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中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自主选择的权利,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的公平交易条件,以及人格、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等。
年年3.15,年年讲维权,许多年前的王海风波已经渐渐被人们淡忘了,打假英雄逐渐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然而,3.15还在继续,维权还要继续,但是有多少人还在对这个兴趣浓浓?有多少人还对这个深信不疑?
当然,经过这么多年3.15的维权讲座似的宣传,老百姓的心里早已明白原来有这么多黑心商家在侵犯着他们的利益,原来有这么多的霸王条款在欺凌着他们的权益,原来他们是可以通过法律通过消费者协会来与此抗争的。但同时,那些不法商贩们不知道么?
不可否认,这些年来的努力是有了一定的成效的。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许多造假者的手段更加高明,黑心商贩们的技巧也日渐成熟,而我们的消协却始终固守着老一套的规矩没有太多的变化。举个例子,假设一个人买到了一件有问题的商品,与商家的交涉无果,于是投诉到消协,消协首先要做得先要与商家协商,如果对方买了这个面子,还好,事情算是顺利解决,如果同样不能,这时候就会要求消费者到有关部门去对商品作技术上的鉴定,鉴定的费用也要有消费者自己承担,况且作技术鉴定的费用有时会超过商品本身的价格,那么就算消费者最终投诉成功,得到了赔偿,这期间耗费的时间,花掉的精力,也使得这种赔偿变成了得不偿失。单这一点,就会让很多人打了退堂鼓。耗不起这个精力,时间,还有金钱。除非是向王海那样的职业打假者,或者是商品的价格不菲,不然,平头百姓谁会经得起如此的折腾?
也正因为这一点,造成了很多人吃了亏就自认倒霉,导致一些不法商家的不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
所以我认为,维权工作应该从这些方面考虑一下,一些原本有消费者去做的事情,比如商品的技术鉴定等,是否可以改变一下,与其让消费者去证明这个商品有问题,不如改为由商家来证明自己的商品没有问题,这样既可以降低消费者维权过程中的难度,又可以对不法商贩们起到震慑的作用。毕竟买到有问题的东西错不在消费者。
国家花了大力气去打假是在为百姓做实事,如果这个实事能够从百姓的角度多考虑一下,那么就更能得到百姓的认可,也就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同以水灭火,总免不了会有星星之火残留,若结合着釜底抽薪,上下一齐努力,我想效果会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