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读后感【5篇】
“愿做长桥跨春秋,
笔锋落处,承君来时路。”
自上周五的早晨,我的脑海里就不断重复着一句诗:“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我浅薄的文学底蕴告诉我,这句诗是在说一名女子而且是德行兼备,文采斐然的佳人。只叹身世坎坷,终化作春末的繁花,在盛开后迎接独自凋亡的悲凉。
许多女子符合这个形象,在一番思索后,我猜想是在说鱼幼薇,那位并不非常出名,但生活却非常坎坷的女诗人。
当这个论断被定下,不过数个小时,我就发现了这诗的正主:林黛玉和薛宝钗。
他们确实比鱼幼薇更符合这描写——毕竟不会有诗人写诗夸鱼幼薇“德行兼备”,且黛玉与宝钗也确有咏絮之才。
满怀愧疚的心,促使我继续写下去。
对于文学作品中两个性格迥异却有风采的女性,常用“白月光”和“朱砂痣”来比喻,就算主人公没有这种想法,多情的看客们也会给他们贴上标签。
尽管在多数人的眼里,黛玉比宝钗更适合“白月光”的描述,毕竟久病缠身,毕竟无心名利。但于我而言,宝钗才是那天上月,是人间遥不可及的清影,是月坛绽放时静处的一缕幽香。
我一向是很喜欢名字好听的人的。宝钗算是我审美标准中的异类——我并不喜“宝”这个字,虽然看上去极尽荣宠,但我却觉得没由来地,有些俗气。曹公若是知道我如此评价他给女儿们起的名,他是要半夜入我梦将我打一顿。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名字,从我记事起便记到了如今。宝钗宝钗,这般读来却也更显亲密,自然也不再去计较什么俗套与否了。
宝钗的第一次出场,宝玉便说他身上有阵异香。宝钗是不爱脂粉熏香的,她素来清而冷,那些衬得人美丽可亲的事物她不屑于沾染。
第二次给我印象深刻的是她的号:芜蘅君。身处于香草馥郁的庭院中一位出世的公子——就是这样的感觉。明明是一位所谓的尊卑有分的女儿,却用了“君”来为号。因此不由得更添几分英气和不凡。
但她真的是那种不慕名利,不愿染俗的高尚士人吗?那又当如何解释扑蝶咏絮之事?她所表现出的所谓清冷不过是伪装,将她工于心计的卑劣包裹的令人难以察觉。
吃人的世道会染污所有纯善的人。要么也将自己染污,要么以身殉节。
如若她的性格真的只是如此,那么宝钗就与那些俗烂的言情小说的恶毒女配没有差别了。
从她好心提醒黛玉,两人互诉衷肠,结金兰之契的那一夜起,所有的一切都可以得到答案:她们只是普通的女孩,只是生在了吃人的社会里。
宝钗的冷不单是她出于出生富贵的不屑,还有更本质的——被封建礼教的锁链舒服的连真心都冰冷了起来。
所有人都说宝钗是封建礼教的忠实拥护者,这也确实是她人物形象的一个方面,若就此给宝钗下了定义,那么你不仅小看了宝钗,更是蔑视了曹雪芹。一个死板固执浑身散发着世俗气味的薛宝钗,林黛玉瞧不上,读者更会嗤之以鼻。她的性格的形成离不开社会环境,当身边所有人都在给她灌输同一个观点,数十年如一日,纵然抗争也只有消亡的结局。
在这恐怖的黑暗中,宝钗遇到了宝玉,认识了黛玉,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爱意让冰雪消融,真情使枷锁破碎。
因此我绝不相信他与宝玉成亲时只有快乐和幸福,相反,她会觉得痛苦。若非如此,她便极端利己,只在乎物质,唾弃了精神。呕心沥血的塑造,只出现了这样一个人物,没人能相信,也没人会接受。
宝钗的新婚丈夫,她这辈子唯一爱过的人,从来爱的不是她,而是她最好的朋友——那个拖着病躯却又聪颖骄傲的女孩。
她若是高兴了,那便是她疯了——毕竟她甘愿可怜一辈子,将就着与根本没有感情的丈夫共度一生。
因为她是薛宝钗呀,那个能与林黛玉交心的女孩,又怎么会不懂爱情这种东西是抢不过来的呢?
我怜悯着她,却又感到深深的无力,她在文中的结局早已尘埃落定,后人的杜撰终究只是杜撰。
我又何尝不想给她一个好结局呢?
终究是金簪雪里埋,到底意难平。
一杯茶,一把椅,手捧《红楼》,掩卷而思,真有一种“云深不知处”之感!
《红楼梦》是曹雪芹所创作的一部古典巨著,描写的是一个在封建制度束缚下的爱情悲剧,不仅叙述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历程,也控诉了封建制度的腐朽和没落,更揭示的人性复杂和社会发展的.必然。
初读红楼梦,我认为林黛玉是一个娇柔、任性的女子,但是当我再次读红楼时,让我明白了她的艰辛,父母早逝、寄居贾府,孤若伶仃地在龌龊而势力环境中生长。这些都让她不得不自矜自重,小心戒备。她与宝玉一样鄙视封建文人的庸俗,诅咒入股功名的虚伪。在贾府“一年三百六十日,凡风霜刀剑严相逼”的生活中,只有自幼耳鬓厮磨的贾宝玉是她唯一的知己。
在面对爱情之时,她并没有为了争取婚姻而妥协,她仍就我行我素,用尖刻的话语揭露着丑恶的现实,以高傲的性格与命运对抗!最终,她为保持自己的人格尊严和纯洁的爱情而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红楼梦》让我理解了封建制度的腐朽,真正明白了贾、林、薛之间爱情悲剧的社会根源,给了我莫大的感慨和反思:无论任何社会环境背景下都禁锢不了人的思想,都阻止不了追求民主自由和社会前进的步伐。
我小心翼翼地把《红楼梦》放书柜,看着红炉绿豆糕,心情舒畅了很多。红楼梦的确是一本好书,它告诉我:社会只有进步才会和谐,只有和谐才会让我们更幸福美好!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
——《红楼梦》
她,病如西子胜三分,她注定一生与他爱恨缠绵,为他伤心而终。他,天然风韵万情思,他缘定一世和她分分合合,因她痴于情爱。
因生母过世,外祖母念及黛玉无人依傍教育,便遣人接进荣国府。一世情缘就此拉开,恩恩怨也就此展开。
宝,黛初见便有似曾相识之意。而此时,宁。荣二府一派繁荣的景象,吃穿用度皆于外面不同。贾母待黛玉万般怜爱,所吃所用皆与宝玉相同。众姊妹见她虽有不足之症,却自有一番风韵,也喜有这个妹妹。黛玉自小便识字读书,本就聪慧,又有贾雨村教导,因而写诗作画不在话下。可宝钗的到来却使得大伙认为黛玉过于孤高自许,其豁达是黛玉所不能及的。
随着时间的慢慢流逝,宝。黛二人也渐渐熟悉,其感情也是外人所不能比的。王熙凤掌管了府中的大小事务,荣国府建大观园欢庆元宵佳节。
18世纪上半叶,封建的中国,土地高度集中,官吏腐败。宁。荣二府有权有势,少不了阿谀奉承的人,其用品也是极其奢侈。同时,所处于阶级下层的农民却要饱受饥饿之苦。官宦世家一出手就是几千两银子,而对于底层人民来说银子也是一个奢侈品。只为迎接元春探亲大费周章未免太过浪费。
花开花落万物总有凋零的时候,黛玉葬花一首葬花吟惹多少人尽洒泪。孰不知家大业大的宁。荣两府也有衰败的时候!黛玉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贾母也想让宝玉宝钗二人早日完婚。一曲终落,贾府恢复往日的繁华,却已物是人非。前世债,今世还,惹多少恩恩怨怨。
黛玉,你如梅花般孤傲高洁,却败在了一个“疑”字上。我为你的离去悲,为你的结果痛。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那个年代,那个家族,只一把荒唐言诉尽内心凄。一把辛酸泪,只为有情人。我愿化作一只青鸟,翱翔于时光的边际,只与你作伴。
紫鹃在床头哭得厉害,而此刻的你,已然奄奄一息。墙的那边,锣鼓喧天,张灯结彩,好不热闹!贾宝玉,面对的是戴着红盖头的宝钗姐姐。黛玉啊,你若知道自己有今日是这样的下场,当初,你还会进贾府吗?
那年你十六岁,母亲突然因病去世了,体弱多病的你,怎能经受如此的打击,你也重重地病了一场。于是你父亲林如海把你送进了贾府。你的命运便由此发生了改变。
“脸若银盆,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连王熙凤都直夸没见过如此标致的人。贾宝玉见了你,忙说:“这位妹妹好像在哪见过。”而你,对贾宝玉问你有没有玉,你说:“玉是稀罕东西,哪能人人都有?”于是贾宝玉抓起项上的玉就往地上砸去,说:“妹妹没有的东西,可见不是什么东西。我也不要有。”病榻上的你,可还依稀记得,当晚你为了自己引起宝玉掷玉的事,还掉了很多眼泪。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多愁善感的你,总觉得落花躺在地上不干净,须是埋进土里才行。于是,每当落花之期,你都小心翼翼的将花瓣收集起来,再埋进土里,还不眠伤感的哭一场。如今,花锄犹在,但它的主人再也不能用它来葬花了……。
“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寄居贾府,虽说衣食无忧,但总免不了悲伤。贾府里的很多人都各怀鬼胎、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身处这样的环境,你该有多大的勇气去消除那些忧愁啊。
“花落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你不停咳着,还吐了很多血。在贾宝玉掀开盖头的那一刻,你疲惫的闭上了眼睛……。
黛玉啊,我无法接受你离开的事实,我只是愣愣地拿出你的香帕——那上面,该有多少你在贾府流的眼泪啊?来生,你还会进贾府吗?
牛顿曾经说过,他只是一个在海边玩耍的孩子,只是偶尔拾到一点贝壳,至于真理的大海,他还没有发现。
牛顿只是这么评价他自己。我知道比不上牛顿,我甚至不懂我有没有资格在这个神圣的殿堂上窃窃私语。
周汇本《红楼梦》是周汝昌《石头记会真》的普及本。周老先生早年就"誓为《红楼梦》校定一部接近雪芹原文的真本。"即鲁迅先生说的"埽荡烟埃""斥伪返本"。他花了近一甲子校汇的《红楼梦》已经问世。但这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句号。
他做到了,可是我们大家却没有做到。当班上同学拿起我买的周汇本《红楼梦》时总免不了问上一句"为什么你这《红楼梦》才八十回""《红楼梦》不是有一百二十回之类的话来。"他们似乎更关心"宝黛争婚"却不曾听说"落花水流红"的意境。用赵大叔的话来说就是:悲哀!真是莫大的悲哀!他们只知道一百二十回《红楼梦》却不晓得真正的《红楼梦》只有一百零八回。这就已经牵涉到了出版社的过失问题,故在这里我们暂不讨论。结果让很多人以为一百二十回的故事是由一个叫曹雪芹的人和一个叫高鹗的人合作写出的,以为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就是曹雪芹的《红楼梦》。《红楼梦》就是这么样的一部书。只可惜原笔《红楼梦》所存世的只有七十六回〈缺第六十四,六十七,七十九,八十〉。即使曹雪芹的亲友所补续四回中内容也不免有些牵强,失去了雪芹笔下的那种"生猛灵动",至于程高续的后四十回就更不像了,简直就是垃圾,严重违背曹公的原旨。
难怪周汝昌明确指出后四十回是伪续。刘心武也认为高鹗的四十回续书,不应该在跟曹雪芹的文字合在一起印行,他的续书可以单独出版,谁愿意看,可以拿去看,却不能再让那些文字跟曹雪芹挂钩,所谓"《红楼梦》曹雪芹高鹗着的印法,必须改变。诚然,断臂的维纳斯正是失去了她的双臂,才卖响了追求可能存在的无数双手的梦幻曲。那么,迷失了结尾的《红楼梦》就一定要连上一条丑陋的尾巴吗?
为了维持这条"尾巴"的存在,高鹗不惜大肆修改曹雪芹的文字来平衡连接的伤口。就连女娲补天剩余石,通灵宝玉,贾宝玉都三位一体了。通灵宝玉一丢贾宝玉就成了傻子?殊不知这全是错谬。通灵宝玉只是青埂峰下石头的幻像在瑕宫神瑛侍者下凡历世时被"夹带"在贾宝玉口中落草。可这一点就迷住了多少的眼睛,更不要说那些被斩断的草绳灰线。这句话是什么意识想必大家都清楚。
而现在我们只要打开周汇本《红楼梦》,我们就发现里面的许多文字与通行本有很大出入,要知道这可是周老先生从现存的十一个古本中逐字逐句汇校而来的。正如《红楼梦》第五回太虚幻境的一副对联:幽微灵秀地;无可奈何天。就让我们用这种方式来纪念这部"字字皆啼血"的文学的诞生吧!
曹雪芹是个奇人,原着是"奇人之书";续书者是个俗人,后四十回是"俗人之书"。奇与俗,雅与俗,互不相能。不过,二百年来读《红楼梦》的人,毕竟是俗人居多,后四十回在一定的历史时段里博得一些喝彩声,也没有什么奇怪的。
然而,历史是车轮滚滚向前,红学已经发展了一百年,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两种《红楼梦》是需要雅俗分流各归其位了,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