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协议书3篇 户口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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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户口挂靠的条件:
凡因市内工作变动、应届毕业生先落户再就业等原因,经批准已落实苏州户口但暂无落户地,在本中心办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手续的未婚人员可办理户口挂靠。
二、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以下服务:
1、办理户口迁入、迁出手续。
2、办理身份证换、补手续。
3、提供相关户口证明(乙方需出具《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及《户口挂靠协议书》)。
三、乙方承担以下责任:
、乙方户口挂靠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计划生育条例及户籍管理规定,并配合甲方做好户籍管理相关事宜。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确的联系方法(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甲方)。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地址:。邮编:
、乙方在发生以下情况时,需及时至甲方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乙方户口挂靠期满1年(自年月起)。
2)乙方在办理结婚登记相关手续时。
3)乙方已购置住房或已有新的落户地。
、乙方遇特殊情况暂不能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须同甲方另行协商解决。
四、由于乙方未能遵守本协议的条款,甲方有权中止协议。
五、自本协议中止日起一月内,乙方未与甲方联系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将不再出具任何证明材料。
六、根据苏州市物价局价服字(1998)205号文件规定,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挂靠户口管理费120元/次。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
年月日
乙方:本人签名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届_________专业毕业生)
乙方:_________大学
甲方因毕业时未落实工作单位,委托乙方保管其户口和档案,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商定如下:
一、甲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毕业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离校手续。
2.甲方毕业后没有学籍,不再隶属于乙方,不能享受在校生的权利和待遇,因刑事案件、民事纠纷等引起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后果完全由甲方本人承担。
3.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须办理_________年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甲方在户口和档案保管在乙方期间,每隔_________个月须与乙方保管档案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一次,告知就业进展情况。
5.甲方若在毕业后_________年内落实工作单位的,须及时与乙方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约定时间,来校办理派遣及户口、档案迁移手续。
6.甲方若_________年到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必须来校办理户口,档案迁移手续。否则,如果户口、档案迁移中出现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甲方毕业后_________年内保管甲方的户口和档案,乙方免收档案保管服务费用。
2.乙方可为甲方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甲方可参加乙方举办的.招聘活动,查询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咨询有关就业方面的问题。
3.乙方可为甲方开具与就业有关的证明。与户籍有关的证明,由乙方保卫处或辖区派出所按有关规定办理;与档案有关的证明,由乙方保管档案的学院办理,必要时由乙方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签章。办理相关证明的,乙方可按有关文件规定收费,乙方不为甲方开具与就业无关的证明。
4.若甲方在毕业后_________年内落实工作单位或本人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就业,乙方在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为其办理《就业报到证》及户口,档案迁移手续。
5.若甲方在毕业后_________年到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乙方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为甲方办理户口和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手续。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大学
通信地址:_________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代理人员)
甲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户口挂靠的条件:
凡因市内工作变动、应届毕业生先落户再就业等原因,经批准已落实苏州户口但暂无落户地,在本中心办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手续的未婚人员可办理户口挂靠。
二、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以下服务:
1、办理户口迁入、迁出手续。
2、办理身份证换、补手续。
3、提供相关户口证明(乙方需出具《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及《户口挂靠协议书》)。
三、乙方承担以下责任:
1、乙方户口挂靠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计划生育条例及户籍管理规定,并配合甲方做好户籍管理相关事宜。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确的联系方法(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甲方)。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地址 邮编
3、乙方在发生以下情况时,需及时至甲方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乙方户口挂靠期满1年(自 年 月起)。
2)乙方在办理结婚登记相关手续时。
3)乙方已购置住房或已有新的落户地。
4、乙方遇特殊情况暂不能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须同甲方另行协商解决。
四、由于乙方未能遵守本协议的条款,甲方有权中止协议。
五、自本协议中止日起一月内,乙方未与甲方联系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将不再出具任何证明材料。
六、根据苏州市物价局价服字(1998)205号文件规定,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挂靠户口管理费120元/次。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盖章)
办公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
邮政编码:215002
办公电话:0512-65221615
年 月 日
乙方:本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