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通用10篇】
1、晨检:每天来园晨检时请家长如实告知保健老师或本班教师幼儿健康情况,各班教师、保健医认真进行自身和对幼儿体温检测筛查记录工作。各班教师上午8:30以前电话联系因病缺课未来园幼儿的身体情况并认真填写记录。
2、午检:保健医在幼儿午睡前认真对幼儿进行体温检测筛查并做好记录。
3、晚检:保健医在幼儿午睡后认真对幼儿进行体温检测筛查并做好记录。
4、各班教师在上午8:30对因病缺课幼儿进行电话回访访,并于中午12:30前将回访情况、幼儿体温检测情况、各班全日观察情况及时上报保健医,然后幼儿园汇总当天情况如实上报园长。
5、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随时抽查各班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记录并纠正违规操作行为。
6、各班教师每天中午12:30,将有关因病(发热、咳嗽、咽痛、头痛)未来园幼儿的名单上报保健医,并做好全日观察工作。
7、由保健医每天下午13:30点上报园长。
为了全面贯彻《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对全体师幼进行卫生知识、卫生习惯的规范教育,提高全体幼儿身体素质,特制订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
一、每天对幼儿、食堂人员进行晨检;
二、每天供应充足的幼儿饮用水,并对锅炉、水桶、水壶等进行定期消毒;
三、每周进行一次师幼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四、专人负责管理幼儿园环境卫生工作;
五、建立专用保健长廊,及时宣传有关健康教育内容;
六、成立传染病防止领导小组,制定传染病应急预案,严密关注传染病发生;
七、健全幼儿接种卡和健康卡,及时记载各项内容。
1、新入园婴幼儿的健康检查。
1)幼儿在入园前必须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身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入园。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正确,体检一个月内有效。
2)幼儿入园时应将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证交到幼儿园。
3)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婴幼儿,必须经过医学观察,观察期满且无症状再作检查,正常者可入园。
4)幼儿转园,应凭原在园的健康检查表无传染病接触史的转园证明。幼儿离园三个月以上,需要重新体检后方可再入园。
5)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裂腭、癫痫、中度以上智力低下(不适应集体生活不能接受教育)等疾患的儿童未矫治前不宜入园。
6)入园体检时发现疾病应及时治疗,患营养不良、贫血等可以入园后矫治、患传染病应隔离治疗,痊愈后凭医疗单位的证明方可入园。
2、幼儿定期体格检查
1)幼儿入园后应定期体检,每年一次,每次均按常规进行全面体检。
2)幼儿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查视力一次。
3)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婴幼儿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
3、婴幼儿晨间检查
1)日托幼儿每天早晨进班前,由保健员做晨检,检查步骤包括一问、二摸、三看、四查,检查内容除观察婴幼儿精神、脸色、摸体温,询问在家健康状况外,还应根据婴幼儿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作重点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的物品等,对无异常者发给表示健康的牌子,让幼儿进班。
2)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婴幼儿去医院就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3)由保健员收下家长带来的药,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作好记录,按时给幼儿用药。
4、幼儿全日观察
1)保健员应每日上午、下午、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婴幼儿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
2)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婴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幼儿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员联系并作好全日观察记录。
在疫情期间,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传染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具体制度
1、各级部、处室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传染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学生晨午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晨、午检,每天由值班领导和班主任负责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检测,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值班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晨午检。
3、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传染病疑似症状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员,填写《学生晨午检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
4、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5、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对有关传染病疑似症状者,要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并建议有关方面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各级部、处室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有关同志。
6、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各级部、各处室务必按照要求做好晨午检工作,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1小时内上报学校。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7、如有患者复学,密切监视患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请假复课情况,确保做到隔离到位。
二、晨午检具体实施措施:
(一)对于学生:
1、每天晨读时间和下午课外活动时间,由小组长给小组成员测量体温,并填写体温登记表。班长汇总后交与班主任老师。
2、对于请假未到校学生,班主任提前电话统计体温,并了解学生在家活动动向。并填写相应表格
3、晨检与午检表格分别在登记汇总半小时内上交至政教处并签名登记。
4、对于异常学生,班主任第一时间上报级部主任或者部门领导,及时隔离、看护、通知家长和医务部门做进一步的处理。
(二)对于教师及学校工作人员:
1、学校教师及其一切在校的工作人员每天由值班领导在进学校时进行体温监测和健康询问,上午和下午各一次,随同学生检查一并上报汇总。
2、严禁教职工带病到校上课。
3、对于请假的教职工要进行网上体温上报,并向相关领导汇报活动轨迹。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各级领导要重视晨检午检工作。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对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常抓不懈。
2、各部门要与班主任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对晨检午检的指导和督促。使晨检午检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工作上报及时准确,提高疾病防控效率。
3、各部门和具体负责人,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负责好自己的工作,不得瞒报漏报,出现问题追究到具体负责人员。
1、新入园婴幼儿的健康检查。
1)幼儿在入园前必须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身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入园。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正确,体检一个月内有效。
2)幼儿入园时应将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证交到幼儿园。
3)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婴幼儿,必须经过医学观察,观察期满且无症状再作检查,正常者可入园。
4)幼儿转园,应凭原在园的健康检查表无传染病接触史的转园证明。幼儿离园三个月以上,需要重新体检后方可再入园。
5)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裂腭、癫痫、中度以上智力低下(不适应集体生活不能接受教育)等疾患的儿童未矫治前不宜入园。
6)入园体检时发现疾病应及时治疗,患营养不良、贫血等可以入园后矫治、患传染病应隔离治疗,痊愈后凭医疗单位的证明方可入园。
2、幼儿定期体格检查
1)幼儿入园后应定期体检,每年一次,每次均按常规进行全面体检。
2)幼儿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查视力一次。
3)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婴幼儿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
3、婴幼儿晨间检查
1)日托幼儿每天早晨进班前,由保健员做晨检,检查步骤包括一问、二摸、三看、四查,检查内容除观察婴幼儿精神、脸色、摸体温,询问在家健康状况外,还应根据婴幼儿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作重点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的物品等,对无异常者发给表示健康的牌子,让幼儿进班。
2)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婴幼儿去医院就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3)由保健员收下家长带来的药,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作好记录,按时给幼儿用药。
4、幼儿全日观察
1)保健员应每日上午、下午、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婴幼儿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
2)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婴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幼儿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员联系并作好全日观察记录。
1、新入园婴幼儿的健康检查。
1)幼儿在入园前必须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身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入园。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正确,体检一个月内有效。
2)幼儿入园时应将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证交到幼儿园。
3)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婴幼儿,必须经过医学观察,观察期满且无症状再作检查,正常者可入园。
4)幼儿转园,应凭原在园的健康检查表无传染病接触史的转园证明。幼儿离园三个月以上,需要重新体检后方可再入园。
5)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裂腭、癫痫、中度以上智力低下(不适应集体生活不能接受教育)等疾患的儿童未矫治前不宜入园。
6)入园体检时发现疾病应及时治疗,患营养不良、贫血等可以入园后矫治、患传染病应隔离治疗,痊愈后凭医疗单位的证明方可入园。
2、幼儿定期体格检查
1)幼儿入园后应定期体检,每年一次,每次均按常规进行全面体检。
2)幼儿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查视力一次。
3)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婴幼儿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
3、婴幼儿晨间检查
1)日托幼儿每天早晨进班前,由保健员做晨检,检查步骤包括一问、二摸、三看、四查,检查内容除观察婴幼儿精神、脸色、摸体温,询问在家健康状况外,还应根据婴幼儿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作重点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的物品等,对无异常者发给表示健康的牌子,让幼儿进班。
2)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婴幼儿去医院就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3)由保健员收下家长带来的药,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作好记录,按时给幼儿用药。
4、幼儿全日观察
1)保健员应每日上午、下午、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婴幼儿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
2)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婴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幼儿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员联系并作好全日观察记录。
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生,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一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后。
6、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7、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8、每天早上上岗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生,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一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后。
6、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7、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8、每天早上上岗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一)幼儿日常安全制度
1、走路时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多人行走时不弯腰拾物不走回头路。
2、严禁教室、走廊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3、严禁攀爬幼儿园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
4、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园。
5、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班主任或总务处,由总务处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6、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7、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8、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9、在往返家园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0、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园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二)幼儿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幼儿人身安全。
2、幼儿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幼儿。
3、幼儿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幼儿园任何处室、单位不准组织幼儿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若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幼儿园任何人无权对幼儿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幼儿,所有幼儿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幼儿园应适当组织幼儿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幼儿参加。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