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我的高一作文3篇(高中实用类作文)
从小到大,我是在爱的滋润中成长的。童年的我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如今,我长大了,步入中学,成为了一个朝气蓬勃的少年。这十二年来,一直伴随我、引领我的,便是妈妈的目光。
每天早上,妈妈六点钟就要起来为我做早饭。一个鸡蛋,是固定不变的。可是我并不喜欢吃,总是与妈妈斗智斗勇,想将鸡蛋藏起来。这天早晨,我正想故伎重演,妈妈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她的眼睛充满了魔力,仿佛是会说话的。她好像在对我说,快吃了鸡蛋,才有劲、才有营养。我被看得心惊肉跳,生怕被妈妈发现了自己的"小九九".此后,我一不想吃鸡蛋,就会想起妈妈的目光,仿佛在提醒我,快吃吧。就会想起妈妈早起忙碌的身影,立刻吃下鸡蛋。因为这不仅仅是一个鸡蛋,更是妈妈的目光与爱给予我的正能量,是这道目光,带我成长。
一天,我回到家,一会儿坐在沙发上吃零食,一会儿在书房看书,吃饱喝好后还去卫生间"神游"了半天。就是不愿意在房间里乖乖地写作业。妈妈看到我不但不抓紧时间,还在屋里磨蹭时间"虚度光阴",走过来生气地看着我。仿佛在厉叱我:怎么还不去写作业!你想写到几点啊?我一看到妈妈又启动了"目光模式",立刻灰溜溜地写作业去了。我可不想被家法伺候,享受一下"女子单打".妈妈的目光有督促、有提醒,也有警告。它告诉了我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这是我的指路明灯与风向标。
妈妈虽不及三迁的孟母的智慧,亦不及"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中孟郊之母的细腻,但她也有爱我的独一无二的魅力——她的目光。在母爱的滋润下,在妈妈的目光的引领下,我相信——在成长这条"不归路"上,我一定可以越走越远,越走越精彩。加油!
夜间,这条幽静的河堤走廊上,有一家三口,嘻戏慢步,对我而言,这世间最美好的事物莫过于此。我看了看我的妻儿,后若有所思的昂起头对着残月,对这三十多年做了个总结——我是苦难神的儿子,幸运神的轮回。
早晨,我与周公西湖亭内拼杀棋艺,忽然天崩地裂,乾坤异转。我幽怨的撑开双眼,但看到我那不足五岁的儿子,眼中的幽怨随之飘散,代换而来的是哪无尽的慈爱,我把他拉到我的怀中,狠狠的亲了几口。我快速的穿衣洗漱,走进客厅,看到贤惠的妻子和那诱人的早餐,还有我那可爱的小儿子,此时此刻我觉得我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吃完早餐,她要上班就先行一步,碗筷的事情也就包给我了,洗完碗筷后慢悠悠的送着儿子去上学。送完儿子后我也急忙赶往摄影棚开拍我这一生中的最后一部作品,当然我也就拍了那两、三部,拍的少并不是因为我导术不行,反之——超然心仪。我导片存在一个原则:只拍历史片和由小说改编的作品,当然小说是我写的,也不是没有例外,只要能颤动我灵魂的瑰宝,我都为之拍摄。
“孙导早。”“孙导好。”“孙导好。”“导演好。”······一阵阵问候声钻进耳蜗,我微笑的点点头“换装,准备开拍。”刚开拍时,总是有忘词笑场的,我不知卡了多少次,骂了多少遍。最后实在没法拍了,就停场10分钟,要他们歇息喝口水,再好好的看看剧本,我也开始讲故事,引诱他们入戏;开拍后有的老资演员已入戏,有了第一个,那就有第二个,第三个,后几乎没有卡片。我盯着画幕,看着那场景,听着那言语,一幕幕画面在我心头回放,我那不争气的泪水早已滴涌。她与那些所谓的明星先比,少了分姿色,缺了点心机,但、她爱我,在我眼中她是最美的女人。
她虽然没有妖娆的身姿,倾国的容颜,但她有一颗圣洁的灵魂和慈爱的心。
啊!还有六个月多就是我们结婚八周年庆,从结婚到现在我也没有给她送过什么有意义的东西,所以我决定把我这一生中最后一部作品送给她。这个周年庆过完后我也将退出这个交易成风的圈子,一心写我的小说和看我那不足五岁的儿子,要孩子快乐的长大,这也是我儿时的一个理想。
我现在可是越来越不讲究了。在食堂吃完饭,要是身上没带纸,我会找个“人烟稀少”的地方用“拉弓射箭”法通过衣袖解决嘴上的油和饭。当然,这种情况一般只限于星期五,快要回家换感觉衣服了嘛!
曾经买过一本书,叫《假装的艺术》,顾名思义,它的大概内容就是教你如何假装,如何假装成一个很有品的人,比如教授给你书皮学,让你背上几个格调很高知名度却不怎样的葡萄酒名,这样你就可以再众人面前侃侃而谈,俨然一个大学究,让人敬佩。
大概因为我是一个正直的人吧,这本书没翻几页就果断送人了。这是第一本让我极度憎恶的书,我的观念是:品味是装不出来的,哪怕上身古奇下身阿玛拉,倘若从嘴里吐出的不是有用的话而是痰,那么这还是一个下里巴人。
记忆中,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打扮过自己,甚至没有刻意整理过头发,如果哪天早上一觉醒来发现头发翘得实在是不对称了,我才会打湿手捋一捋。正是如此,我也十分不习惯在我面前过分打扮的人。
新教材后面不都是配了一张光碟吗?有的人找到了用处,把它当镜子使。我旁边有一公,做起事说起话来大大咧咧风风火火,可没想到却也有一颗爱美之心。上一些课时,他便对着光碟,带着少年维特式的烦恼去挤脸上的青春痘。我在心里很不好意思地笑:“就这张脸,上边多一颗痘少一颗痘还真看不出差别咧。”
写这篇周记的时候,我脚上穿的`是印有NIKE的毛绒拖鞋,身上穿的是实在不好意思穿到学校里面的几年前买的童装,可是我却不以为然,因为什么?因为不欺少年穷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