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管理制度9篇 教练员管理手册
一、教练员要持证上岗,实行一车一教练制度。教练员与相应的教练车备案必须相符进行训练,如换教练员必须通知教务室变更,否则一经查处,将给予处罚20-200元。
二、教练员有义务对所带教练车辆进行维护和修理。教练车辆维修前需报总教练检查审核,并开具《车辆维修送修单》(私自更改、添加维修内容或擅自决定维修内容的,所产生所有维修费用由教练员自负),维修后当日,核对好金额及维修项目,交总教练审核后签字(详情见《教练车辆维修和保养规定》)。
三、严禁酒后进行训练,严禁放任学员自学自练,严禁超员超载超速训练,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载员训练,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增加人员。
四、严格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训练时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五、在训练期间或训练途中,严禁学员坐在后车厢。
特殊情况应该及时汇报。如若违反以上3-5项其中一项,根据情况罚款20—200元。
六、全体教练员要加强日常安全学习,牢固树立安全教学理念。教练车发生事故的按如下规定处理:
(1)负全部责任的,教练员承担事故所有费用的70%;
(2)负主要责任的,教练员承担事故所有费用的50%;
(3)负同等责任的',教练员承担事故所有费用的35%;
(4)负次要责任的,教练员承担事故所有费用的20%;
如发现教练员私自向学员索要维修费等,一经落实对教练员双倍处罚。
七、由于不正规操作,或不按规定教学,未及时检查或维修造成车辆损坏的,按《教练车辆维修和保养规定》执行。
八、丢失教练车辆钥匙的,承担丢失钥匙引起的全部费用。
九、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教练车干私活或回家,罚款200元。
十、教练员所教学员违反交通法规,教练员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作为中天跆拳道的教练员,不仅需要具备高超的技术和丰富的专业知识,更要牢记跆拳道的精神,提高自身素质,才能培养出兼备高尚人品和卓越技术的学员。
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教练员必须做到以下准则:
1、热爱跆拳道运动,热爱道馆,认真钻研业务,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无良好的精神身体状态不得上课;
2、与人为善,尊敬前辈,不得在公开场合对抗前辈的指正与批评,力求得到更多前辈的信任、同事的肯定、后辈的尊敬;
3、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与道德素质,学员与教练之间相互尊重,谦虚礼让;
4、为人师表,克己自律,说话文明,礼貌待人,不做有损于教练形象的事;
5、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员,尊重学生的正当要求,尊重学员人格,不歧视差学生,不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员,保护学员身心健康;
6、保持与上级的良好沟通方式,不得在学员及同僚中散布个人不满情绪与谣言;
7、自尊自爱,不收学员的钱财、礼物,不得向学员、家长或运动员索取礼物和吃请;
8、自觉接受学员、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规范自己的行为;
9、主教练或助理教练在执行训练课期间遇到学员意外受伤时应当及时果断的做出妥善处理,一切以学生的安全为出发点,救护为先不得找任何理由拖延救助时间,同时必须马上通知在场主要工作人员及道馆总负责人,尽力避免更加严重后果的出现;
10、教练员训练时注意学员安全,中间休息要有秩序训练期间如发生意外由教练与道馆负责人负责;
11、当值课时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不得私自调课、停课;
12、教练员不得违反职业道德,损害中天跆拳道利益,私自接受有偿或无偿邀请,参加其他机构的任何形式的交流与宣传活动;
13、以集体利益为重,不得无故拒绝参与重要集体公开活动;
14、不得私自以有偿形式单独对个别学员进行教学行为;(如发现私自授课将立即开除)
15、不得私自向学员推销各种教学与训练用品及产品;
16、教练员应积极配合并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
17、每次训练要提前二十分钟到训练馆,半年内迟到三次的将立即开除,请假要在一周前请假否则不予给假;(迟到一次罚款10元无故旷课罚款100元旷课3次将立即开除)
18、上课教练不化妆,不留烫怪异发型,头发要整齐不许带项链,手镯等装饰品,上课必须身穿道服、道鞋,做到仪表端庄,整洁得体;
19、上课期间手机静音,不接打电话,看发短信,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0、教学语言要健康、规范、简洁生动,不得在教学现场或学生中使用带有恐吓、淫秽、低级粗俗的言语;
21、不得私自在教学场地与学员面前传授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技术或高度危险动作;
22、动作示范要准确到位,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3、升级考试时教练员到场必须穿着道服、道鞋。整理队伍快静齐,说话声音宏亮,考级过程中不得与家长说话,随便出入;不能到场者需提前请假
24、教练员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上级领导申请,允已批准后方可离职。擅自离岗者,不予下发当月工资。
25、自觉遵守道馆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道馆正常秩序;
以上规章制度请教练自觉遵守如有违反罚款10元至100元河北省中天跆拳道教育中心
20xx.3.1
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行为,建立一支综合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保证驾驶员培训质量,使驾驶员培训项目及操作课时能可靠落实并达到理想的培训目标。根据《江苏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聘用办法:按机动车教练员资格条件规定选用(聘 用)教练员,坚持先考证后选用,公开招聘,公正选拔,公平待遇。
二、教练员必须服从单位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制度,服从教学负责人的具体工作安排。
三、对学驾人操作练习耐心指导、科学施教,坚持示范教学法、模拟教学、情景教学相结合。
四、每期由教学负责人组织学驾人对教练员的.培训计划、执教能力、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教练员个人档案。
五、学驾人考试合格率每期记录一次,结合考评确定单位教学质量排行榜名次,每季度考核公布一次,年终总评,实行末位淘汰制,张榜公布。
六、积极参加管理部门的各项培训。每年单位不少于一次举行驾驶操作培训交流会(分析会),交流教练教学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教练员的执教水平和综合素质。
七、建立档案。从执教开始,建立教练员个人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文字档案存入档案室。
八、变更(辞退)管理。教练员因故退出或变更单位,应由个人申请,单位同意签章,经管理部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因违反单位管理制度情节严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及思想道德败坏等经查实的教练员不得办理变更手续。
九、教练员上岗前应认真学习《江苏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领会其精神实质,工作期间不得违反其规定。如有违反,驾校将视违反情况给予警告、解聘、辞退等处理。
一、教练场地主要用于学员场地训练,教练车停放及学员场地考核,必须保证车场秩序良好,训练安全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设备。
二、非教练车一律不得私自驶入教练场地,更不允许影响学员正常训练。
三、教练车每天结束后,要按制定位置停放整齐,关好车门,严禁乱停乱放;
四、教练车在场地训练时,教练员必须在现场指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训练安全。场地结束时,教练员要组织学员打扫场地,保持场地清洁卫生;
五、禁止任何人乱动教练车上的.机件和油料,以及车上的备用物资,非训练期间,不得私自动车;
六、按时开关训练场照明等,节约用电。消防设备要由专人统管,定期更换,保证有效使用,禁止场内明火作业。
一、教练员必须经过上级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后方可上岗,教练员在教务室的领导下,负责完成好本学员的驾驶教学任务。
二、教练员必须按照全国统一教学大纲和学校的`教学计划认真施教,并填写好当日的教学日志。
三、教练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准,模范地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教驾育人。
四、教练员要树立以校为家,关心学校的建没和发展,爱护学员,廉洁从教,一视同仁,决不能吃、拿、卡,要。
五、教练员应不断地学习驾驶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
六、教练应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时时想安全,处处注意安全,忠于职守,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在执教中因失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教练员本人全部负责。
七、建立、健全教练员档案。
七要:
一、全体教练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驾校的各项,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要牢记驾校“学员至上,注重质量,服务社会,提高效益”的办学宗旨,服从管理,顾全大局,团结友爱,以校为家,维护驾校的集体荣誉。
三、要作风正派,文明教学,严格按教学计划施教,恪守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学员高度负责,竭诚为学员提供良好的服务,积极提高培训质量。
四、要教学育人,廉洁自律。从严要求,处处为学员做好表率。
五、要增强安全意识、节约意识。不轰重油门,努力降低训练成本,杜绝安全事故。
六、要爱护车辆,妥善保管车辆工具和教学器材,保持车容整洁和技术状况良好。
七、教学时要着装整齐,配戴胸卡及教练证。
九不准:
一、严格上下班制度,训练时不准擅离职守。如果发现学员独自练车,教练员脱岗现象,第一次提出口头警告,第二次发现扣100元。如在教练离岗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教练员负全责。
二、不准直接或变相向学员索拿卡要或接受吃请。一经查实予以辞退,决不姑息迁就。
三、不准用教练车办私事或揩公家油,如有违反,第一次扣发工资200元,第二次即予以辞退。如因教练员出私车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事故损失概由当事人全部负责。
四、不准酗酒和酒后驾车。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即予以辞退。由此造成的事故损失概由教练员负责。
五、不准瞒报交通事故。训练中造成交通事故,必须妥善处理,及时上报总校。否则,除扣教练员200元外还要视情加重处罚。
六、不准私自更改训练路线和擅自缩短训练时间,如需延长训练时间必须报经总教练室同意,否则,一经发现予以扣发50元工资。由于改变路线造成的事故损失,完全由教练员负责。
七、不准打架、赌博,违反者每次扣100元。
八、不准粗暴教学和辱骂学员,初次违反者给予严重警告,第二次违反予以辞退。
九、不准擅自安排无训练卡学员上车训练,初次违反扣200元,第二次违反扣400元。再次违反予以辞退。
一、加强教练场地车辆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各项防护措施;
二、严禁非本公司车辆和不合格车辆进入教练场地;
三、严禁与教学无关人员进入教练场地;
四、学员训练时,必须有驾驶操作教练员随车教练,严禁学员擅自驾驶教学车辆;
五、进行桩训时,驾驶操作教练员必须在旁边指导;
六、学员不在训练时,应到安全地带或休息处;
七、训练场地应配备消防设备、卫生急救箱、开水机、洗手间等;
八、教学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整齐停放;
九、教练场地的设施设备、训练指示牌、桩杆、防护措施要保持完好;
十、教练员、学员要共同维护教练场的环境卫生。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全市驾校教练员队伍的建设,提高教练员素质,规范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公约,全市驾校教练员均应遵守该公约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学员的监督。
第二章公约内容
一、教练员教学时应使用文明用语,不得讲脏话、粗话。
二、教练员要耐心解答学员提出的问题,不得训斥、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
三、对学员不能有远近亲疏,要男女平等,一视同仁,公平教学。
四、教练员应准时到岗,不能出现让学员长时间等候现象。
五、不得明示要求学员向考官行贿。
六、教练员不得无故停止学员训练或者私自压缩教学学时。
七、教练员不得向学员索要钱物,如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学员加油、支付加班费等。
八、教练员不得借自己生日、子女结婚等向学员派发请帖,变相收取学员财物,在教学过程中不得委托学员购买高档物品。
九、在教学过程中不得要求学员请吃饭或者指派学员给自己购买香烟等物品。
十、在学员符合考试条件的情况下,不得因学员未送礼而故意拖延安排学员考试。
十一、不得因学员投诉而采取打击报复、刁难,组织学员对他(她)进行人身攻击。
第三章公约执行
一、本公约的执行由学员投诉、委托的执行机构稽查、学校自查、主管机关稽查相结合进行,对违纪教练员建立统一的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
二、驾校接到学员的投诉,应立即调查核实投诉内容,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告知投诉的学员,如有处罚报驾培专业委员会备案,并由驾培专业委员会将处罚结果登入上饶市驾驶员培训委员会网络平台。
三、委托的执行机构稽查到教练员违纪行为或者接到学员的投诉,在调查核实确有违纪行为的.情况下,通报给其所在驾校,由其所在驾校对其进行处罚,驾校应将处罚结果告知委托的执行机构,由委托的执行机构告知投诉学员并上报驾培专业委员会备案,并由驾培专业委员会将处罚结果登入上饶市驾驶员培训委员会网络平台。
四、各驾校自查到教练员违纪行为,应将处罚结果上报驾培专业委员会备案,并由驾培专业委员会将处罚结果登入上饶市驾驶员培训委员会网络平台。
五、教练员因违纪被其所在驾校解聘或存在违纪被登录黑名单,其它驾校不得招聘其为教练员。
六、被列入黑名单的违纪教练员由驾培专业委员会报请有关主管机关取消教练员资格,并建议主管机关不予安排学员考试名额。
第四章公约处罚
一、教练员具有第二章第一至五项违纪行为的,由其所在的驾校给予警告、限期改正的处罚,登入教练员不良记录名单,如出现殴打学员的情节,一律解除劳动关系,并报驾培专业委员会或其它主管机关并列入教练员违纪黑名单。
二、教练员具有第二章第六至十一项违纪行为的,第一次违纪行为由其所在的驾校给予警告、限期改正的处罚,所收取学员的财物责成予以退还,登入教练员不良记录名单。如第二次出现同样违纪行为所在驾校应解除其劳动关系,并将所收取学员的财物的责成予以退还,报驾培专业委员会或其它主管机关列入教练员违纪黑名单。
第五章教练员承诺
本人自愿遵守上述公约,认真履行教练职责,自学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学员的监督,如有违约行为愿接受校方及各级行业管理部门的处罚。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教学行车安全。
二、教学过程中,教练员对学员负有监护责任,对学员学习驾驶操作负责。
三、熟练掌握不同道路条件、不同季节气候的`安全行车知识,熟悉车辆性能特点,做好爱车例保工作,及时填写技术档案和教学日志,保证车况、车容、车貌,按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杜绝机务事故发生。
四、场地训练期间须随车指导,监护好场地训练安全,不得擅离职守,道路训练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教学,车上不得搭乘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准超过规定的限额培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