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我很喜欢作文12篇 作文《没错,我很喜欢》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题记
“我还喜欢古筝吗?我真的该放弃吗?”我不止一次这样问着自己,望着手边因为太用力而崩断的琴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回到了我初见古筝之时,那时,桂花正开的旺盛,空气中都弥漫着香气。一位女子正坐在桂花树下,手指在琴弦上飞舞,琴声像泉水叮咚,但又带着忧伤,好似那山谷的幽兰,却也不少那份气概,让我深深陶醉其中。我回过头对妈妈说道:“妈妈,我想学这个。”
刚开始学的时候,是苦的,是累的。孩童坐在琴凳上,挺直了腰板,手指不断地在琴弦上舞动着,练习着最基本的指法,琶音,遥指,轮指,期待着自己能够弹出像记忆中那位姐姐一样的美妙乐曲。
多少次,为了老师的一句夸奖,为了聚光灯下的那次演出,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手指磨出水泡,一碰东西就会有钻心的疼痛。夜色降临之时,房间的灯依旧亮着,从房间内传出悠扬的琴声,额头上的汗一滴一滴落在琴上,有几滴糊了我的眼睛。连贯的遥指和轮指,没有杂音的勾托抹托,将从小没有受过苦的我,磨炼成了一个真正的舞者,曲子中的一段单独拎出来练,练得手指都酸了,眼睛都花了,一首乐曲弹了成千上万遍。老师不满的话语,无奈的摇头,我的心跌倒了谷底。
“我该放弃吗,我还喜欢吗”不,我不会放弃的,我很喜欢古筝。我不舍得我这几年苦练的岁月因为自己的原因而浪费。
没错,最终我还选择了继续,我再一次坐在琴凳上,重新带好指甲,窗外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窗外的`桂花正开的旺盛,香气传入房间里,使我的心沉寂下来,再次弹起那支熟悉的曲子,手指再次拨动琴弦,奏出美妙的乐曲。眼前的景色似乎不再是房间的景,是连绵群山之间的潺潺溪流,流向山脚,永不回头。
因为幼年时期的那份心动,那份渴望,我守护了十年,它也深深印刻在了我的骨子里,永不忘却。
没错,我很喜欢古筝,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会是。
黑云在天空中堆积着,阴沉沉,朝地面压过来,让人觉得透不过气,又“呼”的一下消失。
在屋内,窗外的雨果真没和别人打过招呼,哗啦啦地击打在窗户上,留下一条蜿蜒的痕迹。格外安静,坐在椅子上,拿起一本书,书名是《好好地吃一朵西蓝花》。我特别喜欢写美食的文章,文字温暖着我的心。戴上耳机,耳边传来醇厚缥缈的声音,如临于古代清河般幽静。看到一篇题目很有趣的文章——《吃汤圆年将了》。它以一个孩子的口吻,写了对汤圆的认识及喜爱。我很喜欢其中一句话:“隔着花灯,站了两个人,一阵风过,花灯晃了晃。”
母亲有时会打开门,看看我在做什么。当我指着书页对她说:“妈,你看,题目很有意思。”母亲凑近了些,待看清题目,然后重重点头。再抬眼看着我,问道:“你很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
母亲摸了摸我的`头,“我下去给你煮米酒吧。”我点头。耳边的声音又幽幽传来,起身打开门窗。天已经不下雨了,抬起头,看天空放晴。阳光洒在身上,很暖。不知为何,突然很想吟出一句歌词“雨后江岸天破晓,老舟新客知多少。”雨停了,眼前是旅客上船的声音。思绪飘回,耳边是母亲唤我的声音,眼前是一碗热腾腾的米酒。用勺子挑了挑,竟然有几颗小圆子从中出现。“妈,怎么有小圆子?”“我看你在看什么汤圆的,以为你想吃了。你不喜欢?”
“没有,我很喜欢。”
母亲温柔地望着我。吃一口,暖流从头至尾,最后暖回到心里。
没错,我很喜欢。因为这是母亲给我煮的米酒。
现在的我是一名中学生,和许多中学生一样,每个周末都要在不同的补课机构穿梭,平时的我们每天上十个小时的学,还要做功课,很多人都说这样的生活很累,很无趣,对于我,我很喜欢这样的时光。
周六的早晨是这个忙碌的周末的开始,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闹钟的“滴滴”声是开始奋斗的号角,时间定格在清晨六点半。迷迷糊糊地爬起来,换上衣服,培根煎蛋的清香配上平底锅发出的“滋滋”声,让人忍俊不禁地冲出卧室,洗漱完毕,两块红里透嫩的培根和带着一丝焦黄的荷包蛋早已在餐桌上准备就绪。
这样爽朗的早晨,我很喜欢。
时间还早,拿起昨晚还在充电的ipad,翻阅一会儿新闻,看一会儿最爱的真人秀,第一节课就拉开了帷幕。取出电脑,点开网课平台,老师早已准备就绪,翻开教材,看着老师有声有色地点评试卷,时不时与同学互动,虽对着一块显示屏,所有的交流都在电脑上,倒也别有一番趣味。
这样的网课很有趣,我很喜欢。
吃罢午饭,再到书桌前伏案疾书与这周的作业做一番斗争,房间里出奇的安静,只有笔尖与纸张的摩擦声,清澈的眼珠里映出的'是中文,英文和数字,虽然很烧脑,但伴随着窗外的生机勃勃和边上一杯香甜的牛奶拿铁,温馨而又可口。
这样疲倦却又乐在其中,我很喜欢。
夜幕降临,拿出良久未碰的手机,刷着微信,三三五五地组团开黑,对着手机喊麦,尽情放纵自己,迎接之后几天的生活,在这之前最后疯狂一把。
这样疯狂的放纵,虽有失君子,却也是人之本性,我很喜欢。
周日早晨是奔波的开始,以最快的速度出门,奔波到补课地点,还是那个熟悉的位置,注视着黑板的目光炯炯有神,在笔记本上记下必要的笔记,绷紧了全身的神经,记住老师说过的每一句话。课程结束再奔波去下一个目标。回到家中早已是疲倦不堪,坚持检查完作业,倒头就呼呼大睡。时间定格在十一点整。
这样忙碌的生活很累,但我很喜欢。
生活匆匆,没错,但我很喜欢。
“哒”,对手又将一枚白色棋子落下,围棋盘上黑白两方明显是白方占优,黑方的棋子苟延残喘地被白棋围缩成一团。拿着黑棋的我心情自然是跌入谷底般惆怅失落。
唉,又输了。
回到家,我对妈妈说:“我不想学围棋了,我下不赢。”说完就回房间了。
与围棋的初次邂逅是在一堂书法课上,却未曾想,一眼,便足以爱上。当时围棋课与书法课是一个教室,书法课课间看着旁边正在对弈的两个哥哥下棋。棋盘上黑白两方的棋子缠在一起,如同天空中老鹰追逐猎物一般,虽屡次不得手,可也紧追不舍,谁都想将对方围住。当时的.我虽没学棋,看不大明白,但也觉得颇为有趣。回家后就缠着妈妈要学围棋,还承诺了一定会坚持下去。
现在想来,“爱上”简单,而“坚持”却难。如此屡战屡败,我还有坚持的必要吗?
打开电视,画面中跳出两个围棋大师的对弈,我瞬间被棋局深深吸引了。
黑子白子在棋盘上布阵,宛若天上的星斗,布阵严密,相互配合,就像夜空星座。黑白两方并不急着打吃,而是先保证自己的气足够,既不被对方轻易提子,也可在失利时有个接应。双方交战,黑方从后方企图切断白方的退路,却被白方识破计谋,白方将计就计,直接做活,步步为营,直逼黑方棋子。黑方倒也冷静,来了一招围魏救赵,白方不得不调转枪头。终于,惊心动魄的打劫环节来了,这个劫虽没到天下劫的标准,但也不小了。细节决定成败,谁也不愿放弃这个致胜机会,就地寻找劫财,最终黑方打赢了此劫。我不记得最后棋局胜负几何,而那局棋的酣畅淋漓,精妙绝伦却记忆犹新。
是呀,棋局胜负原来并没有我想得那么重要,对弈中精彩的过程才是最吸引我的。就好像围棋课堂上老师每每为我们复盘棋局,对过程的点评永远胜过最终的结局。胜负心固然重要,但却不可被胜负心夺了初心。
我是那么喜欢围棋,我一定会坚持下去的!
每当我看到摆在我书架上那张球员合影,心里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一段往事。
我酷爱足球,从一年级就开始练习,膝盖上那一道道伤疤算不了什么,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我在寒风中奔跑,我在烈日下颠球,哪怕鼻梁骨骨折也没阻拦不了我学球的步伐。可是那时拦在我面前的只有一样东西————学习。我升入了五年级,小升初来了。繁忙的学业,每天放学写完学校那一堆作业,还要不停的刷题,而每周末则是奔波在各种竞赛的考场,每天练球的时间,就像被紧紧攥在手里的湿海绵,几乎挤不出一滴水了。一段时间下来,我的脚法生疏起来,和队友的配合也不再默契,在队里由主力沦为替补。有时好不容易抽出时间参加球队比赛,结果只能站在场边,看着队友在绿荫场上踢出流畅的配合,我好像成为了一名过客,一名无关紧要的`旁观者。似乎,放弃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学球五年,只为在绿茵场上闪耀,可是未闪耀就放弃努力,以前所有的付出都付之东流,以后会不会后悔?回想起那段初学生涯,是那么艰难。每天都要颠球;又是枯燥乏味的,每天数百脚传球;更是艰难的,一天跑五公里,跑完几乎走不动。我不止一次的问自己:“我还喜欢着足球吗?”心中的回答只有一个:“没错,我很喜欢!”既然喜欢,那就没有什么困难让我放弃。
时光飞逝,物是人非。队友走了一批又一批,教练换了一个又一个,只有我坚持下来了。因为我热爱足球,我有着我的足球梦。在大家的努力下,我们球队在一项赛事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我们全体队员捧着奖杯拍了一张合照,期中笑的最灿烂的就是我。
人若无梦,则定无成,遇难则退,事亦难成,怀大梦,再加努力,则天下事易成矣。而我就是那个怀揣足球梦,并且为了我的梦想而付出的人。
提笔,轻点墨汁,逆锋起笔,果断行笔,又是一回,一勒。柳体的刚劲在我笔下呈现。没错,我喜欢书法。很喜欢。
初学毛笔字,我一窍不通。面对从软笔,我手足无措。学会了握笔,写字又是“鬼画符”。正当我心灰意冷,将要鸣金之时,老师的一双大手出现在我面前,包住我的小手,带着我一点,一横,一竖,一勾,一提,一撇,一短撇,一捺,写下了第一个字“永”。虽然知道这不是我的水平,但“永”字那优美的样子,让我对书法有了好感。
“不对。再来。”背后又是熟悉而厌烦的声音。想不通啊,为什么一直让我写“永”这个字。悬置的手已经酸胀了,笔中的墨水逐渐干涩。而转身看那一张布满“永”的宣纸,却一个个越加扭曲。“老师,我练了那么久,为什么还不通过呀?到底哪里不好啊?”听到我的抱怨,老师低头,指着字说:“八法。”只有这两个字。我领悟了:老师一直让我写一个字,是在磨练所有字的基本功。梵高小时候学画画,每天都画同一个鸡蛋,几年的坚持造就了一位大师。而我才一个星期。玻璃上折射出的自己无精打采,焦躁不安。我沉思片刻,似乎心中的什么被打碎了,化为一潭清水,平静而无波澜。我拿起那熟悉而陌生的笔,笔尖微静默中,全身投入的书写。“永字八法”,脑中回想,提笔。点为侧,横为勒,竖为弩,勾为跃,提为踢,撇为掠,短撇为啄,捺为折。抑扬顿挫,工整端正。这八法饱满地体现出颜体的流畅。“很好,这个永进步很大。”老师久违的微笑,让我找回了书法失去已久的快乐。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以后的日子,我都会努力去写好我的每一个字,每一悬腕,回笔,精益求精。累了,就放慢速度。我追求的`,已不是证书、进度,而是美的享受和自豪。我体会到了,真正的快乐。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喜爱,不是仅仅的一句话,它是要经过时间、事件的磨练后,方可得出的体会。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纸绘人生百味。
而我,可以自信地说:“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喜欢,是一件让人很快乐的事,不管是一件东西还是一个人。也许,你会默默的藏在心里,独自享受这份喜悦,也许你会写进自己的小本本中,扔进记忆的长河,也许————。你是否想过大胆的说出来,坦荡的说:“没错,我很喜欢。”
春去冬来,时光老人静静的来,又悄悄的走,从不曾停下脚步,又是一年冬天。门前的小树苗早已长成一棵大大的金桔树,而我也从婴儿长成了一个大姑娘。
有人说,女儿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是爸爸前世的小情人。孩童时爸爸在我眼中简直是无所不能,就像是一个大英雄,那时小小的人儿总是崇拜的看着他伟大的爸爸。
记得从前,爸爸总是喜欢用他宽厚的大手捏着我的`脸,我一脸疑惑的看着他,他就傻乎乎的笑,我也跟着后面笑,口水流了满面。而妈妈总是一脸嫌弃的看着我们俩。我也不怎么和妈妈亲。晚上总和爸爸一起睡。爸爸的肚子对我来说是一个超大号的皮球。我总是爬上去玩好长时间,还会去咬它的肚皮,那个时候不管什么事儿都和爸爸说,搞得妈妈都吃醋了。
可是渐渐地,我长大了,与妈妈之间是越来越亲密了。可与爸爸却是越来越疏远了,可能是因为他长期在外工作,只有过年才能回来所以也就不怎么亲近了。基本上是不说话的。因为不知道说什么,每次妈妈和爸爸通话,爸爸都会问起我,那个时候,明明有很多想说的话可是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每当这时妈妈总会问我说:“你不是想爸爸的吗?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呢?想说就说什么,一点也不关心爸爸。”
对呀,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把思念告诉爸爸,大胆的说:“我想他。”这并不是难以开口的事。我们要把握机会。千万不要错过。爱,就要勇敢的说出来。
刺绣,一针一线,都饱含着制作者深沉的爱意和满满的期盼。它既是过去深闺中女子温柔的倾诉,又是而今我最喜欢的技艺。
还记得小时候,我看到奶奶带着老花镜,拿着一块破的不能再破的旧布,在上面用焦黑的腐碳勾勒着什么。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小跑着过去,探头一看,惊奇的发现这赫然是脚的形状。便问:“奶奶你在做什么呀?”奶奶这时便会笑着回道:“在给你做鞋垫呢。”说罢,便拿起剪刀小心翼翼地剪下布料。然后奶奶熟练的穿针引线,灵巧的双手灵活的动着,不一会儿鞋垫便做好了。只见鞋垫以蓝色为底,那是晴朗的天空与湖水一色,天上一轮明媚的太阳。水畔几丛含苞待放的水仙花娇羞地半低着头,水中两条金黄色的金鳞尾巴翘起,好似欢快的要跳出水面。我惊喜地看着鞋垫,看着水仙花瓣似乎缓缓绽放,看着鱼儿的鳞片在太阳下愈加熠熠生辉。我充满着钦佩之情地对奶奶说:“奶奶,你好厉害啊,教我好不好?”“好!”奶奶笑了笑,厚厚的镜片下眼睛闪着慈祥的光芒。
我拿起鞋垫,入手是出乎意料的.光滑平整,丝毫觉察不到针脚线头的突兀。我饱含期待地穿上它,便感觉到脚底软软的,舒适得像手掌的抚摸。似乎在炎热的夏天,一阵凉意从脚下升起,笼罩住我全身,为我驱散蒸腾的热气;又似乎在寒冷的冬天,一阵暖意从脚下升起,给予我温暖和生机。
从那以后,我更加爱上了刺绣。
我从红木柜中拿出我珍藏的、奶奶绣给我的鞋垫。我的手笨拙地穿针引线,可能针脚时疏时密,可能轮廓时粗是细,可能鱼鳞大小不一,可能水仙骨朵缺了些生气,但我依旧坚持,坚持着自己刺绣,坚持着奶奶的坚持。
爸爸妈妈、身边的叔叔阿姨,已经很少有人还穿这样的鞋垫,更不要说与我同龄的小伙伴。但我就是喜欢这手工刺绣的鞋垫,这是过去女子们手手相传的技艺,这是如今时代发展遗忘的珠玉,我想拾起它、保存它、传承它。
没错,我喜欢刺绣,喜欢它的美,更喜欢它的幽远的情意。
“初中作业量增加了,我们把口琴停了吧!”妈妈不容商量地对我说。我知道,妈妈是心疼我才想让我放弃口琴。
想起六年前,我才是个幼儿园的小不点,听到口琴中传出的优美旋律,觉得太神奇了,便缠着妈妈说要学,妈妈说,口琴是小乐器,不会被人关注,但我坚持要学,她问:“真那么喜欢吗?”我坚定地回答:“没错,我很喜欢。”
任何乐器的学习过程都是艰难而枯燥的,口琴也是如此,为了提升速度,反复练习快速爬音,嘴唇要不停地在口琴上左右移动。冬天,干燥的嘴唇碰到冰冷的口琴,常常被黏住,有时甚至磨出血来,但即使如此,我仍然坚持着,因为我自己的那句承诺:“没错,我很喜欢。”
不知不觉中,口琴已经陪伴了我五年,它就像我生命的一部分,陪我经历了辛苦,也为了带来了很多荣誉,我也骄傲地成为了豫园成人乐团最小的成员。就在不久前的音乐会上,我骄傲地站在领奏席上,音乐响起,我缓缓举起口琴,琴声如流水般缓缓流出,时而舒缓,时而激昂。颤音、手震、五度、八度,我熟练地展示着各种高难度技巧。此时,我仿佛化身一直小鸟,在天空自由地飞翔。在我身后,整个乐团的.老师在为我伴奏,他们用琴声鼓励我、支持我、肯定我。一曲莫扎特的《f大调浪漫曲》在如雷的掌声中完美谢幕,那热烈的掌声久久回荡在座无虚席的音乐厅,也久久回荡在我心中…
“妈妈,我可以少休息,但不能放弃口琴。”我抬起头满眼泪花,却坚定地看着妈妈。
“你就那么喜欢吗?”
“没错,我很喜欢!”只有坚持过,艰苦过,享受过才会收获真正的喜爱;而人的一生,若能有一样真正喜欢的事物一直陪伴,将会多么幸福。我一定会将我的喜欢坚持到底!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题记
“我还喜欢古筝吗?我真的该放弃吗?”我不止一次这样问着自己,望着手边因为太用力而崩断的琴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回到了我初见古筝之时,那时,桂花正开的旺盛,空气中都弥漫着香气。一位女子正坐在桂花树下,手指在琴弦上飞舞,琴声像泉水叮咚,但又带着忧伤,好似那山谷的幽兰,却也不少那份气概,让我深深陶醉其中。我回过头对妈妈说道:“妈妈,我想学这个。”
刚开始学的时候,是苦的,是累的。孩童坐在琴凳上,挺直了腰板,手指不断地在琴弦上舞动着,练习着最基本的指法,琶音,遥指,轮指,期待着自己能够弹出像记忆中那位姐姐一样的美妙乐曲。
多少次,为了老师的一句夸奖,为了聚光灯下的`那次演出,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手指磨出水泡,一碰东西就会有钻心的疼痛。夜色降临之时,房间的灯依旧亮着,从房间内传出悠扬的琴声,额头上的汗一滴一滴落在琴上,有几滴糊了我的眼睛。连贯的遥指和轮指,没有杂音的勾托抹托,将从小没有受过苦的我,磨炼成了一个真正的舞者。曲子中的一段单独拎出来练,练得手指酸胀,眼睛发花,一首乐曲弹了成千上万遍。老师叹息的语气,无奈的摇头,我的心跌倒了谷底。
“我该放弃吗,我还喜欢吗”不,我不会放弃的,我很喜欢古筝。我不愿意我的热爱因无法坚持而不得始终。
没错,最终我还选择了继续,我再一次坐在琴凳上,重新带好指甲,窗外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窗外的桂花正开的旺盛,香气弥漫入房间里,我的心沉寂下来,再次弹起那支熟悉的曲子,手指再次拨动琴弦,奏出美妙的乐曲。眼前的景色似乎不再是房间的景,是连绵群山之间的潺潺溪流,流向山脚,永不回头。
因为幼年时期的那份心动,那份渴望,我守护了十年,它也深深烙印在了我的骨子里,成为永远不会随时间褪去的坚持与热爱。
没错,我很喜欢古筝,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会是。
“学习打篮球已经两年了,难道要放弃吗?还喜欢吗?”那节篮球课后,老师把我留了下来,空荡荡的室内篮球场回响着老师冰冷的声音,我望着球场旁惨白的墙壁,一时无从回答。
曾经热爱打篮球的我不再坚持,每周一次的篮球课时不时找借口不上,动作也不再有力,像霜打蔫的茄子。“难道因为在考前打篮球而考砸了以后,就选择放弃吗?你会后悔吗?”老师的话像针一样刺进我的心中。望向窗外,阳光刺眼,知了鸣叫恼人,记忆如一卷胶卷,带我回到了两年前……
记得那是个闷热的夏天,我和妈妈走在路上,一个人递给我们一张关于篮球的传单。当我看到传单上印着球鞋和球服的图片,看到那潇洒的投篮姿势时,我就爱上了篮球,于是立刻让妈妈帮我报名。初学篮球的基本动作和技巧是非常辛苦的,有时一个轻而易举的胯下运球,为了做得更加熟练,往往一练就一个小时;有时一个动作刚学完,衣服已被汗水浸湿了;有时投完三分球后,力气用尽了,身体像被掏空,连呼吸也无法顺畅……但在这种魔鬼般的训练下,我仍然忍受着,坚持着,永不言弃。每次妈妈续费时总会问我还喜不喜欢篮球,我总是斩钉截铁的说:“我很喜欢。”
“你还喜欢打篮球吗?”老师那洪亮的声音从我身边响起,把我拉回到了现实,曾经的那份热爱虽然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褪色,但它依然在我心中,现在需要我重新拾起它,重新找回那份热爱。我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是的,我还是很喜欢。”一阵风吹过,我仿佛听到了儿时般稚嫩的'童音:“我很喜欢。”鼻子泛酸,眼眶盈泪,儿时的我回来了,那份热爱回来了。
如果你有梦想,就要坚持,才能在这条路上渐行渐远,达到成功的彼岸。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赶超以前的路;今天就出发,我还能弥补以前的空白;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调整心理上的散漫,毕竟我已准备好了。
没错,我很喜欢,我会坚持。
我还喜欢黑管吗?我不止一次问自己。随着年龄的增大学习负担也随之越来越重,与此同时,黑管的级别越高,曲目就越难,在黑管上花的时间更多。我要放弃吗?放弃了会感到痛苦吗?!
与黑管相遇是一次学校乐团的演出,黑管的美妙声音迷住了我:低音如泉水呜咽,高音如百灵鸟啼叫,颤音如波浪起伏,吐音如机枪扫射。我陶醉在乐声中,忘返流连。之后,学校凑巧要招收新黑管队员,我毫不犹豫地报名了。见我如此迅速地做出决定,妈妈问我:真的喜欢吗?要坚持的。是的,我很喜欢。年少的我点点头,坚定不已。
学黑管的过程道阻且长,一开始只练基本功。第一次练习长音时,老师让我能吹多久就吹多久,我一开始气定神闲,之后却感到胸腔紧胀,气息不足。最后的时候,拼尽全力的我声音开始不平稳,身体也不停抖动,全身的氧气似乎都被抽空,撑不下去了。放下黑管,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呼吸到新鲜氧气时,宛如重获新生。还记得有一次我吹吐音时,因为舌头接触哨片尖过多而破了一个小口子,起初并未察觉,吃饭时感觉舌头特别痛,才发现原来破了一个小口子,此后的几天我都食难下咽。心中多少次后悔不迭,暗骂自己为何没考虑到这些困难!
渐渐的老师开始教我吹乐曲了,在吹乐曲的`同时,我也能感觉到了清灵的乐声正洗涤我的心灵,让我找到那份简单的爱,从此,我将吹黑管视为一种享受,在小学五年中,我获得了五级,七级和八级证书,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欣喜和成就感。
你还喜欢黑管吗?这是来自内心对我的拷问。没错,我很喜欢!我大喊了出来,这是一种回答,这也是一种对黑管的那份爱。
如果人有了一个目标,却没有坚持去实现它,便也有无法达到的远方,它绝不仅仅是初见的惊艳而是漫长的坚守,必须倾注毕生之爱。漫长的坚守或许会辛苦,但是放弃一定会痛苦。待坚守,且看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