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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验收管理制度10篇 安装工程验收

2024-01-13 13:14:46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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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验收管理制度10篇 安装工程验收

安装验收管理制度1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应正确使用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高空作业除移动过程中外,均应佩戴好安全带

  2、钢构件安装时施工现场应配备长度足够的爬梯(铝合金梯或竹梯)上下钢梁及屋面,施工人员不得从钢柱上面上下

  3、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按规范要求使用胶皮电缆线,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护套线、花线

  4、吊装时严禁在钢梁上站人。如有需要,必须佩戴好安全带后方可施工

  5、焊机焊把线不得超过30米(地线严禁使用搭铁)

  6、氧割时氧气瓶、乙炔瓶之间距离应大于5米,气瓶距明火应大于10米,气瓶不准放于高压线下

  7、严禁使用断股、磨损严重的绳索

  8、雨雪、大雾和6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露天登高作业

  9、手持电动工具引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不得有接头

  10、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大小便

安装验收管理制度2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安全用电,避免用电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电气安装、维修等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并持有供电部门颁发的《进网作业许可证》和市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擅自安装、拆除和修理电气设备和线路。

  二、电工持电气主管签发的'《电气安装检修作业票》对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工作。作业前须经作业点主管部门的许可,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电气检修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装置安全,拆除彻底,检查经常,维修及时,不留后患,保证安全。

  三、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间接触及电气设备上的带电部分(已采取绝缘措施的电工除外),一切电气设备在未经测试证明无电前,应一律视作有电。

  四、电气设备、线路进行安装、检修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不得带电作业。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的,必须安排有带电作业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

  五、电气设备必须装有熔断器和相应的开关装置,并应有安全接地装置。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裸露的线路必须有安全遮拦和护套,并定期检查。任何电气设备的危险标志,不得随便移动。

  六、因工作需要安装临时线路时,应办理有关手续,填写“临时电线审批表”。

  七、在拆装机械设备时,应注意安全,切勿碰击电气设备和损坏电气接地保护装置。发现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修理。

  八、电气设备如发生跳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未查明原因和修复前不得强行合闸。

  九、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头要紧固,并应经常进行检查。

  十、马达或其他电气设备起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扑灭,严禁采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

  十一、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运行和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

  十二、电气设备内外不得放置杂物,运转维修电工应对管辖内的电气设备加强检查、维修和保养,做好电箱、电柜内的清洁卫生工作,并认真做好运行、维护、检修记录。

  十三、遇到节假日停产休息时,各部门必须将电气设备关闭好,方可离开。

安装验收管理制度3

  一、龙门吊机一般安全控制措施。

  1、参加施工的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入场前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进入现场的施工龙门吊机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操作。

  4、开工前负责人应组织施工,技术安全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5、施工作业前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6、现场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工器具,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7、高处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固定位置应安全可靠,并尽量高挂低用。

  8、爬梯、平台、通道等必须牢固可靠,临空面、悬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网。

  9、施工设备、工器具等应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

  10、起重、运输设备操作人员作业前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11、转运及起重作业前应对起重或捆绑用具及设施进行检查,正确选择和使用,并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确保其安全性符合要求。

  12、大件吊装必须严格执行吊装方案,统一指挥,协同配合。

  13、构件对接时禁止用手探孔找正。

  14、电气系统通电调试时,必须有两人同时作业,其中一人监护。

  15、起重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并佩带袖标,并且指挥明确,信号清楚统一,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服从管理,统一行动。

  16、安装部位应设置安全作业警戒线,并派设安全警戒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17、施工现场应悬挂必要的安全标识牌。

  18、安全人员应坚持现场巡视,发现违规必须及时制止和处理。

  19、安装作业中,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雪、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二、具体控制指施。

  1、技术交底。

  2、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进行技术交底,使参与安装项目有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了解本起重设备的.特点、结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工期进度计划要求,并对起吊手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和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因施工人员不熟悉施工工艺而造成各类伤害。

  3、在安装过程中可以组织多次技术活动,但无论何种形式的技术交底都必须做好“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并在生产过程中检查落实,避免施工人员技术上工艺上的失误造成人为伤害。

  4、工程技术人员应制定出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督促落实,确保措施到位。

  5、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深入现场检查,对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及时组织处理,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安装验收管理制度4

  1、各施工单位应当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立质量管理机构,设置专职质检员,建立质量责任制,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对各自施工工程范围的施工质量负责。

  2、施工单位应按照新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的标准,控制工程质量,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采取有效的手段,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3、业主要求总承包单位按照本工程的总体质量目标参与全部工程质量管理,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总体质量目标,针对充分满足使用功能、设计效果和观感质量,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目的,提出合理化建议,各分包施工单位应给予配合执行。总承包单位配合监理单位加强施工单位自身质量管理能力,充分强化和调动各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和积极性,实现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4、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质标准,每周至少定期一次由监理组织,业主、总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责任人参加质量检查,对各施工单位本周完成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对不合格工程或质量隐患下达整改指令,并将评定结果在监理例会上通报。

  5、各分包施工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质检员的各项口头或书面的整改要求,对不服从管理的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应报业主和监理,经批准后可采取强制措施。

  6、各分包单位必须编制分项工程作业设计或施工方案,由总包单位报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方案必须符合工程总体质量目标要求。

  7、各分项分部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设计和相关合同文件要求,材料进场时,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有效质量证明文件,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材料,必须有施工单位和监理方见证取样,并送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检验。

  8、对施工单位私自更换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品牌或自行更换具有同样效能的材料的行为,一经发现监理单位将给予严厉处罚,并对已施工的部位予以返工处理。

  9、施工过程中的上一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责任人对分项工程的工序节点和成品验收,验收时必须先向监理报验,并提前24小时向监理单位送报验材料。

  10、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质量可追溯的依据,各单位应该与工程同步,及时有效的整理,要求项目齐全,内容具体,手续完备,真实、准确、可靠。工程资料的填写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050328―2001和《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统一用表》的规定整理填写。

  11、工程竣工时,各施工单位必须交业主四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音像资料),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复印件必须字迹清晰,有关签字完整有效。

安装验收管理制度5

  为了保证同学们在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配合学院的学风建设,根据学院的相关的条例,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对宽带安装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公寓宿舍内安装宽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经公寓管理中心同意,方可在宿舍内使用;

  二、安装宽带的宿舍要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三、不得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四、禁止通过电脑散布封建迷信、淫秽书画及音像制品;

  五、禁止宿舍与宿舍之间私自串联网线;

  六、为保证安全用电,同学使用电脑必须配备标准电脑接线板,关闭电脑后必须拔下电源;

  七、各室电脑必须放在指定位置使用,不允许使用个人的`电脑桌椅,以保证室内整洁有序;

  公寓管理人员经常性检查各宿舍电脑使用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宿舍或个人,将予以停止使用宽带,不予退款,同时给以停止电力供应,封存电脑等处理,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宿舍或个人,将依据学院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安装验收管理制度6

  为强化防爆设备管理,杜绝井下电气设备的失爆,搞好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井的所有设备检查验收管理

  1、入井的所有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2、检查验收由机电科(机电业务管理部门)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专职验收人员、机修厂厂长、技术员和班长参加。对验收合格的设备,办理准入井证。

  3、验收时间规定:入井设备的验收定于每天下午5点到6点30分进行,对生产急需用的设备,随时验收。

  4、每天下午5点前机修厂必须将需检修好的或第2天需移交(或入井)设备清单报给设备管理员(或验收员)。

  5、对下列设备必须进行整机试车,检查运行无异常。各类绞车、溜子、皮带机、耙斗机、喷浆机、煤机、钻机、喷雾泵、乳化泵、水泵等。

  6、对于电气设备的检修不得有失爆,开关必须带电机试运行,40kw以上的电机必须带检漏试车,潜水泵,必须放入水中试运转,不得漏水。防爆电气设备在检修过程中和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要认真做好检修记录,特别是装配后不能测试的防爆间隙和隐蔽件的技术数据,在检修过程中就应首先做好测试和记录。

  7、电气设备相同部位的连接螺栓必须统一规格。

  8、对于新进的设备必须检查润滑部分的油量和电气设备的绝缘情况,整机运行有无异常。凡是新购或调入以及初次使用的设备,都必须附有厂家的出厂合格证,作一般性(抽测主要指标)的防爆检查。

  9、检查验收好的设备必须填上验收合格证(即准入井证),并注明验收人和检修人姓名,各种开关检修完后,必须进行反腐处理并将编号编在固定的位置。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要通知防爆检查人员根据标准要求,进行核实,复查和通电试验,验收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凡在验收或检查中发现该设备失爆或有重大隐患问题,有权随时收回合格证,并要求检修或限期处理。

  10、经验收合格并填上合格证后的设备严禁拆套。

  11、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必须进行记录,使用单位领用时,必须开票经机电设备管理员审批后,由机厂发放。并注明使用单位和使用地点及用途。

  12、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到井下运行使用24小时内,如出现故障经分析是验收人员的责任时,对验收人员各处50元的罚款。

  13、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机厂凭发票发放。

  (二)井下设备安装管理:

  1、机电科的防爆检查组,要配有专职的防爆检查人员,各井区也要设专职或兼职的防爆检查员,负责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后的验收;负责签发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合格证和入井安装许可证,负责入井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负责井下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

  2、对于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实行三三制管理制度。

  (1)机电业务管理部门领取防爆电气设备实行三不领。即经检修的设备没有合格证和验收单不领;没有设备编号或设备编号与合格证的验收单号不符不领;防爆检验不细,记录不符或不符合实际情况不领。

  (2)安装人员实行三不入井安装制。即没有检修合格证不入井安装;没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入井安装许可证不入井安装;防爆电气设备零件损坏、附件不齐不入井安装。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安装,必须“两证”齐全,否则井下电工严禁安装。

  (3)承包或使用人员对于新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实行三不收制。即没有防爆检验合格证不收;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后,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签单不收;安装遗留的隐患不处理不收。

  3、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时,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电气设备部分的'规定执行,除此而外,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同样按失爆处理。

  (1)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的绝缘基座破裂,接线螺杆杆孔间隙超限,绝缘基座与接线盒内经间隙超限,绝缘基座边缘厚度小于25mm。

  (2)螺旋式嗽叭口要用手拧紧,不得使用才用钳强拧,在检查时,以右手拇指,食指、中指三个指头能旋入一扣者为喇叭咀松动而算失爆。

  (3)压盘式嗽叭口上紧要有余量,余量要求不小于3mm,检查时眼睛看不到余量为失爆。

  (4)动力电缆橡套损伤,已看到分相绝缘层,即为失爆。

  (5)橡套电缆除伸入设备器壁部分允许外径细外,器壁以外部分(包括嗽叭口密封圈部分)一律不准细,否则即为失爆。

  (6)防爆密封圈上反,同心切割层朝外者为失爆。

  (7)防爆日充灯玻璃罩串动或转动者为失爆。

  (8)防爆电气设备的电缆压紧装置,如电缆不压或压得太重使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者为失爆。

  (9)防爆开关或综保,如甩掉继电器(包括短接或塞住)或整定值明显超过规定,保险管熔断电(丝)用铁丝、铜丝代替,均为失爆。

  4、防爆电气设备包括防爆灯具,瓦斯断电仪,电话等,安装完毕,需经机电业务管理部门(或井区)防爆检查人员验收,验收时要现场签发验收单移交承包使用单位;如验收时发现问题时,要限安装(单位)人员处理合格后再行验收。

  5、机电区队必须严格按照供电设计的要求及电气设备安装质量标准进行安装。安装完的防爆电气设备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一律不准投入使用,谁使用谁负责。

  6、机电科负责对井下新装电气设备进行整定。不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机电队整改。

  7、井下安装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如检查发现失爆,除追究责任者责任外,所在单位的当月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等级评定将视为不合格。

  (三)井下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制度

  1、井下所有设备要安装必须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机电设备安装标准》进行安装验收移交。

  2、安装单位接到安装任务后,严格按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安装,按期完成安装任务。

  3、皮带,溜子等大型设备安装过程中,机电工区必须现场监督安装质量、指导安装,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安装好的设备,由机电科组织安装和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所查出问题由安装单位限期整改完善,整改合格后,再进行验收,并且由三方在现场办理移交手续,并签字后投入使用。

  5、安装单位的安装工程结束后,送电试车前,必须检查电气设备不失爆,供电系统符合设计要求,一切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

  6、奖罚规定:

  (1)安装单位未按要求时间完成任务的,超期一天罚100-500元。

  (2)安装单位未按整改时间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超期一天加罚50-100元。

  (3)安装完工工程,机电工区(业务管理部门)必须及时组织安装和验收移交工作,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责任人100元。

  (4)安装单位按期完成任务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结合具体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安装验收管理制度7

  1、协助企业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和做好劳动保护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制订和修订、审查本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制订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5、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6、组织、参加全单位性的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不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工作。

  7、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8、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

  9、负责职工伤亡事故统计上报,参加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做好工伤、职业病的鉴定和管理工作,建立事故数据库或事故、职业病档案。

  10、组织实施对劳动卫生的监测及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11、督促有关部门对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用品加强管理和及时发放,并指导职工正确使用。

  12、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偏上作业或生产,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13、展开企业间的安全生产协作,支持劳动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

  1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各种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安装验收管理制度8

  为保持园区楼宇外立面的美观大方,维护全体业主(住户)的利益,特制定本守则:

  1、购买和安装空调前请向管理处咨询有关空调机安装事宜;空调机安装必须保证楼宇整体美观,主机安装上下面与墙面垂直。

  2、安装空调位置必须按楼宇预留空调位安装,空调管线按预留口安装,空调的'冷凝水胶管须放入预留排水管接口内。

  3、如有需要安装空调支架的,空调支架必须安装不锈钢支架,且不可加装雨篷等附属物。

  4、在交楼时应告之业主空调位的尺寸。

  5、门岗口如有空调进入时,首先告之前台通知相关人员及部门现场给予技术指引。

  6、如业主(住户)违规安装空调,物业部将责令其限期更改,如逾期不改正的,物业部将对其安装的空调进行有偿整改,整改的费用由违规者承担。

  7、业主(住户)违规安装空调造成楼宇损坏(如楼宇公共设施,外立面等损坏)、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和其它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由违规业主承担。

  8、空调安装程序将按物业部制定的《空调安装流程》执行。

  9、违反此规定的,按违反本使用守则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安装验收管理制度9

  第一条: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都必须按电力法规定,事先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提出申请,办理手续。

  第二条:供电企业应在用电营业场所公告办理各项用电业务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机构统一归口办理用户的用电申请和报装接电工作,包括用电申请书的发放及审核,供电条件勘查,供电方案确定及批复,有关费用收取,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施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供电用电合同(协议)签定,装表接电等项业务。

  第三条:供电企业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应尽速确定供电方案,在下列期限内正式书面通知用户:

  居民用户最长不超过五天,低压电力用户最长不超过十天,高压单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高压双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两个月。若不能如期确定供电方案时,供电企业应向用户说明原因。用户对供电企业答复的供电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应在一个月内提出意见,双方可再行协商确定。用户应根据确定的供电方案进行受电工程设计。

  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交纳供电费并且受电工程开工日为止。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一年,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注销。

  用户遇有特殊情况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时,应在有效期到期前十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视情情况予以办理延长手续。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期限。

  第四条:用户新装,增装或改装受电工程的设计安装、试验与运行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国家尚未制订标准的,应符合电力行业标准;国家和电力行业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第五条:用户受电工程设计和有关资料应一式两份送交供电企业审核。

  高压供电的用户应提供:

  1、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

  4、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

  5、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

  6、节能及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耗电以及允许中断供电时间;

  7、高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

  8、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

  9、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及电用电计量装置的`方式;

  10、隐蔽工程设计资料;

  11、配电网络布置图;

  12、自备电源及接线方式;版权所有

  13、供电企业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低压供电的用户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供电企业对用户送审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应根据电力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的时间,对高压供电的用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对低压供电的用户最长不超过十天。供电企业对用户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的审核意见,应以书面形式连同审核过的一份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一并退还用户,以便用户据以施工。用户若更改审核后的设计文件时,应将变更后的设计再送供电企业复核。

  用户受工电工程的设计文件未经供电企业审核同意,不得据以施工。否则,供电企业将不予检验和接电。

  第六条:施工安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低压用户材料必须使用国产器材,大型器材采购应采用招标准方式择优选用,并由电力企业统一采购,集中管理,按计划领用,严控器材质量关,防止不合格器材流入电网。

  第七条:施工工艺及技术应符合国家相关规程要求,施工企业应经过资质考核合格,施工人员应岗前培训。

  第八条:施工质量由专人负责管理,必要时由监理负责,工程竣工后由电力行业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供电。

安装验收管理制度10

  一、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三、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四、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五、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六、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中小型建筑机械安装就位后,使用之前必须经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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