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考勤制度10篇 宿舍考勤模板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规范住校生日常行为,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第1条: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规校纪。
第2条:要求住校的学生和学生家长必须与学校签住校协议,并办理住校手续后方可住校,中途一般不办理退住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中途要停止住校,须个人申请,家长签字,并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审批后方可办理退住手续。
第3条:学生宿舍由政教处统一调配,学生按指定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政教处同意,学生不准擅自调换。
第4条:学生除节假日和学校规定可以离校的时间外,平时一律住校。不准在外住宿和留宿外人。因特殊原因而临时外住的,事前要向班主任,生活指导师请假,填写标准《住校生离校请假单》交政教处留档、登记,征得批准后方可在外住宿。
第5条:寝室维修实行报修制度,需修理的.东西报宿舍管理人员或总务处,除自然损坏外,其他费用需学生自理。
第6条:男女宿舍谢绝异性入内,如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7条:上课期间(含课间休息),不得返回寝室逗留
第8条: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用膳、熄灯和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得使用其他照明工具,不得做防碍他人休息的事。
第9条:严禁在宿舍里吸烟、酗酒、打牌、赌博等
第10条:住校生必须服从值班老师,生活指导老师,宿管会的管理。
第11条: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不准点蜡烛,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吹风、电烫斗、电热棒、电热杯、电热毯等违禁电器,如有发现,一律没收并予以重罚。
第12条: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水龙头、关灯、关电风扇等
第13条:爱护宿舍的财物和设施,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和损坏门窗玻璃。
第14条:讲究室内外整洁卫生,搞好宿舍内务管理,不得乱丢杂物、纸屑,做好卫生值日工作。
第15条:住校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回家、返校,平时不得随便请假回家。(周一到周五无特殊原因,不准请假离校,周日全体住校生必须返校)
第16条: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17条:学生宿舍执行晚熄灯制度,高一、高二夏令22:30分熄灯,冬令22:00熄灯,高三23:00熄灯。考试期间,熄灯时间另行安排。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舍务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内。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要认真负起安全检查责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
7、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点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一经发现严加处理。
1、入、退宿制度
(1)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制定的宿舍、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3)退宿时如果本人使用的公有物品有损坏须按价赔偿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2、宿舍作息时间
早6:30起床,晚上20:00洗漱,20:30就寝休息。
3、学生宿舍出入制度
(1)异性学生不得进入寝室。
(2)不得带校外学员进入寝室。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个寝室推选一名寝室长,负责寝室事物。
(2)寝室要排出值日表,离寝之前将寝室卫生打扫好,待老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3)爱护公务,不准在墙上、门上乱涂乱画,不准在寝室内乱贴纸张,乱拉绳带,损坏公物者,要加倍赔偿。
(4)住在上铺的同学,上下铺是注意安全,严禁上翻下跳等不安全行为。
(5)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务、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水龙头关好。
(6)同学们洗漱时要保证地面干燥,不得在地上随意撒水,若地面有湿滑情况,同学们可及时告知老师处理。水必须倒在水池内。严禁向走廊、楼梯、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倒剩饭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随地吐痰、泼脏水。
(7)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间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手机、窜床聊天、洗漱、打电话等。
(8)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9)宿舍内禁止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10)起床时要背把整理好的被子靠墙壁一侧摆放,床单抻展平。
(11)不得在宿舍内打闹、做恶作剧。
(12)寄宿生应坚决服从辅导老师和室长的`管理,接受老师的检查,不得顶撞、辱骂辅导老师。
(13)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个人生活用品放到指定位置,禁止在室内悬挂衣物,不能将书籍堆放在床上,努力做到净、齐、美。
5、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洗漱用具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擅动他人物品)脸盆放在床铺下。
(3)鞋子头朝前放在床下,摆成一线。
为了确保校园安全,进一步强化校园治安管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xx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
一、检查时间:
周三13:30–15:00。
二、检查频率、范围及参与人员
总体检查范围包括D座公寓、小白楼及男生宿舍,并按照辅导员所辖院系,将所有宿舍分为四个检查区间。
1、每周进行一次小检查,检查范围为四个检查区间之一,参与成员包括xx四级安全体系中的安全员、相应院系辅导员;
2、每两周进行一次中检查,检查范围为四个检查区间之一,参与成员包括xx四级安全体系中的xx领导、安全员、相应院系辅导员;
3、每个月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范围为全部宿舍,参与成员包括xx四级安全体系中的xx领导、商校保卫处、安全员、全体辅导员。
三、检查项目
学生用电安全、防火防盗设施、学生公寓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周边治安环境。具体包括是否私自改动、乱接用电线路;电线/网线布局是否凌乱;插座、电器、线路放置位置是否合理;人走是否断电;是否使用违禁电器;是否堵塞消防通道;是否有吸烟及使用明火;是否在床架上安装床帏;是否将插座或电器放置在可燃物(包括书本、纸张、行李箱等)上;是否私自铺设易燃泡沫垫;是否私自更换门锁等。
四、检查结果处理
1、对于表现优秀的宿舍,宿舍成员在大一期间参加各项评优活动时将给予加分的奖励;
2、对于有违规现象的宿舍,将根据学生手册的条例进行通报批评。对于被通报批评的宿舍,将取消其宿舍成员大一期间参加各项评优的资格。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素养的宿舍管理员队伍,为学生营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宿舍管理员的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一、宿舍管理员要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熟悉学生公寓的情况(包括学生住宿的分布房间和本宿舍楼消防紧急出口、设施设备等),基本认识本公寓的学生,关心爱护学生热情为学生服务;
三、宿舍管理员实行轮流值班,必须按时上下班,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脱岗。有事要请假,请假者必须经后勤服务中心关负责人批准并办理交接手续方可离岗;
四、上班期间认真工作、忠于职守、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织毛衣、喝酒、看报、打牌、看电视、玩电脑等);
五、严格执行学生作息时间制度,并督促学生自觉遵守。按时开关宿舍大门,督促学生按时上课、按时睡觉,检查学生作息的情况,并定期向后勤服务中心上报;
六、做好出入登记和访客登记,保证宿舍安全;
1、对携带贵重物品或大量物品出宿舍者,要查验学生证或身份证,做好登记记录;
2、禁止小商贩进入学生宿舍从事叫卖、推销活动,禁止学生在宿舍内买卖商品;
3、禁止外来人员及异性进入学生宿舍。确因需要进入本宿舍楼的,必须问明原因,查验证件,做好登记。严禁不明身份的人进入,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要及时处理并报告后勤服务中心;
七、负责本公寓家具和设备(门、窗、桌、凳子、柜、水电、消防设施等)的检查、报修和验收工作,做好学生入住前和离宿前家具、钥匙、电话、水电设备等的配置和收回工作;
八、经常检查学生公寓的住宿及宿舍资产情况,发现擅自调换房间或校外住宿的.学生,乱搬、乱拆、乱拿学院资产、损坏消防设备和浪费水电的行为,要及时制止纠正处理,并向相关辅导员及后勤服务中心反映;
九、配合做好每月学生公寓水电的抄表记录并及时张贴本公寓水电费用表。对违章乱搭乱拉电线、网线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及上报,对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的要按规定予以没收,上交保卫部处理;
十、定期配合学工部检查宿舍卫生情况,做好卫生评比登记,公布宿舍卫生评比结果;
十一、发现宿舍内吵闹斗殴、打架或遇到火警、盗窃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到场,果断处理,若发生火警应第一时间打开所有的逃生通道,组织好人员疏散,并及时报告保卫部;
十二、认真执行并落实学生公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有检查、有记录材料;
十三、落实一日工作巡查要求(上午9:00、下午15:00、晚上22:30)各进行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处理不了及时上报,负责学生公寓的各类上报材料和报表;
十四、做好住宿学生的名单登记造册工作并根据要求安排好学生住宿;
十五、负责本公寓学生宿舍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报修工作;
十六、做好院系领导和辅导员深入学生寝室工作的协助工作;
十七、加强对入住学生的教育,引导促使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公寓管理制度》,保持与学生辅导员的联系,配合学生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十八、文明执勤,热情服务。虚心接受学生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并作出适当的处理,无法处理的事项及时向后勤服务中心反映;
十九、使用勤工助学要根据勤工助学的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严格管理;
二十、对宿管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后勤服务中心进行核实奖惩;
二十一、完成后勤服务中心及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保证同学们有正常的生活、休息环境,保持良好的学习精力,按学校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学生宿舍晚上熄灯就寝制度:
一、学生寝室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周日至周四晚23:00)
以电铃声为熄灯信号声,准时熄灭寝室内日光灯,及时就寝休息。
二、同学不得在宿舍从事打牌、酗酒等违反校纪校规性质的活动,熄灯小组成员将对此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将进行登记并上报给辅导员。
三、熄灯就寝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及处理:
(一)检查人员由学生会人员和宿管小组成员。
(二)学生宿舍熄灯就寝制度执行情况:周日至周四晚进行检查,其他时间将进行抽查。
(三)检查中发现的违纪处理:
1、违反熄灯制度对学生个体的处理:
(1)宿舍管理中心给予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上报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2、违反熄灯制度对寝室的处理:
(1)第一次违规将进行警告,第二次违规起的`宿舍则进行登记上报给系辅导员,该宿舍将被取消系优胜宿舍的评比资格,在综合测评中将对相应的宿舍成员进行扣分。
(2)取消当月院优胜宿舍及当年度文明寝室评比资格。
四、落实宿舍长责任制,宿舍长负责督促本宿舍成员共同遵守本规定,协调宿舍成员关系,协助学生宿舍管理队伍开展工作。
希望我院全体同学遵守以上实施办法,共同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宿舍是我家,建设靠大家!
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议,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正确的舆论风气。特做如下规定:
一、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楼。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收录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楼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得追跑打闹,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和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值日老师请假并进行考勤登记,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星期六、日不回家者,应主动通报宿舍值日老师。住宿生未经家长或学校教师同意不得在学校外任何地点留宿。
5.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老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对于在校园内其他地方学习或故不上晚自习的学生一律按旷课处理。上晚自习要保持静。不说话,不下位子,不吃东西,不随便离开教室,不在黑板上乱写画,不乱仍废弃物,做好卫生保洁工作,下课不得在教室楼道从事任何体育活动。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教室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学楼,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8.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违法经商,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老师反映。
9.住宿生要特别注意学校对学生提出的“三个为重”、“四个关心”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不妨碍干扰他人的正常休息。
10.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吃别人的食品。不随便抄拿他人的物品,(如:暖瓶,文具,日常用品等)借钱、借物要归还。
11.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2.住宿生节假日回家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的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3.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学生宿舍未经允许不得引进火种,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4.住宿生个人钱物放在小柜内要及时锁好,贵重的物品不要带到学校来。宿舍内不得存放箱包。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工人师傅,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老师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工人师傅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二、学习宿舍内务卫生要求
1.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2.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窗台、柜顶、床上无杂物(杂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头只能摆放学习书籍,书籍要摆放整齐。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码放整齐。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他杂物。床下只许放脸盆,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3.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7:10前,下午1:50前,晚上10:1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老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4.坚持扫除制度。每个住宿必须按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在早上7:10前认真完成个人的扫除任务。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包括周一从家带饭者)不得在宿舍进餐或吃零食。
6.要保持盥洗室、浴室、厕所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入洗脸池、大、小便池中。大便后要放水冲洗便池。
7.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少少开灯,人走灯灭。
8.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
9.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10.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内以保持房内干净整齐。
12.住宿生要支持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老师提出,合理解决。
13.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当天公布检查结果,每周进行以室为单位的积分评分统计,评比纳入学校优秀寝室评比。
三、值日生和室长工作职责
(一)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按床位顺序,每人轮流负责宿舍一周的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做到通风换气、扫地、拖地、擦窗台及柜顶。暖瓶排放整齐,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关灯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熄灯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室长的监督和检查,支持室长工作。
(二)室长职责
1.每学期友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做室长。室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优秀宿舍。
2.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室长有权监督检查值日生及舍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舍长责任,同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同学责任。
3.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情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值班老师。
4.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同学应支持室长工作。
四、学生宿舍公物保护要求
1.学生宿舍楼的一切设施不得安装、拆改电路,不得在宿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吹风等电器。
2.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取暖设备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六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切断电源,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3.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4.不得向楼下泼水、仍废弃物。
5.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老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
6.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五、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学生个人的钱、餐卡、收录机等物品,一律放入物品柜中,用自己的锁锁好。
3.学生住宿只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六、学生宿舍的奖罚办法
1.学校对住宿生的.各项要求,均要经常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2.每学期评选出优秀寝室、优秀室长、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给以表扬和奖励。平日对于模范遵守各项宿舍规定的表现突出的寝室个人可酿情加分。
3.学校的三好学生、优秀生在寝室必须获得“寝室优秀个人”的称号,否则将失去评三好学生、优秀生的权利。
4.对违犯宿舍管理条例的学生将酿情给于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停宿和退宿的处罚。
七、对住校学生家长的要求
1.注意多在思想品德上关心孩子,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加强于学校的联系。
2.住宿生由自己安排使用的时间较多,家长应特别注意培养学生在思想、学业、娱乐等各方面的自控能力。
3.注意处理好既要培养孩子自立能力又要加强教育管理的关系。
4.严格把握和了解节假日,离校和返校的时间及留宿地点。
5.孩子因病、因事不能返校,应在当日打电话通知学校,事后补交书面证明。
6.节假日回家要注意孩子的饮食卫生,不要暴饮暴食。
7.应根据家庭的实际水平帮助掌握孩子合理的消费水准,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反对铺张浪费,多读消费,不要让孩子随声带过量的钱,对孩子的开支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反对攀比,不要助长孩子的虚荣心。
8.帮助老师了解您孩子的身体情况及病史,准备少量的常用药。
9.督促孩子搞好个人卫生,每隔三周换洗一次床上用品。
10.无重要事情请不要到校看望孩子,必要时到校找孩子,应先到值班室登记,允许后方可进入宿舍。未经允许家长不要用自己孩子的钥匙自行打开门,进入宿舍取放物品,或在宿舍休息。
11.家长请勿在学生床上躺卧,请勿在楼道、宿舍吸烟。对负责学生宿舍工作人员,请称呼“老师”,请勿使用不规范用语。
12.要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请家长不要到宿舍帮助孩子洗衣服,整理内务及清扫宿舍卫生。
13.学校宿舍办公室电话系工作电话,不作传呼电话使用。请勿用办公室电话找孩子。
14.住宿生若因违纪备学校给以停宿或退宿处理,家长应配合学校教育,尽快妥善安排好学生的住宿问题。
15.家长应将自己的家庭及单位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告知学校,以便必要时联系。
16.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因临时患重病需送医院救治时,学校将立刻通知家长或监护人。但是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找到家长或监护人的情况下,为了学生安全和康复,学校老师有权按照医院要求,作出医疗担保,不同意此项条款的家长需在住校前,将自己的意见告知学校,学校可另作处理。
为了实现学生宿舍规范化的管理,营造一个安全、卫生、文明、温馨的生活环境,提高住宿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培养自律的行为习惯,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勤方面
1、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回宿舍午休、晚寝,不得迟到或提前起床,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1分,上课时间在宿舍逗留每次扣个人2分。
2、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宿舍午休、晚寝者必须先办请假手续:①书面申请,②班主任及家长签字,③宿舍管理员批准。未履行请假手续,午休缺席者扣2分,夜不归宿者作停宿两周处理直至取消住宿资格。检查时间(每天中午13:00—13:10,晚上23:00—23:15宿舍必须打开门让宿管检查,没按时开门扣宿舍每人1分)。
3、节日、假日留宿的'同学要写书面申请,家长及班主任签字,宿管员批准方可留宿,未经批准擅自留宿者,扣5分。
二、纪律方面
1、上课或晚自习期间,住宿生要带齐所需学习用品,中途未经值班宿管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宿舍,违者扣5分。
2、在宿舍区内不能大声喧哗,违者扣2分。在宿舍区内不能起哄,违者作停宿两周处理直至取消住宿资格。
3、熄灯铃响,应立即停止一切活动,迅速在本床就寝等待宿管考勤(中午13:00—13:10,晚上23:00—23:15)。就寝期间,宿舍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休息,如:玩手机、亮灯、吃东西、讲话聊天等影响他人休息者,每次扣宿舍每人1分,检查时间(中午13:10—14:10,晚上23:15—6:10)。
4、擅自调室、换床、合铺睡者,当事人每人扣5分。
5、男女生不能进入异性宿舍,违者扣5分,并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取消住宿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住宿生不服从宿舍管理员、老师管理,行为恶劣者,扣10分。情节严重者,予以停宿处理,直至取消内宿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凡在宿舍打牌扣个人10分。使用明火、抽烟、打架斗殴、盗窃者,予以停宿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内宿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内务卫生方面
1、宿舍要求每天安排值日生轮值并张贴轮值表在门后,值日生每天早、中、晚三扫,凡当天轮值的值日生不打扫清洁卫生、或打扫不干净、或不倒垃圾、扣值日生个人2分,另外每周进行一次集体清洁卫生1次(周二下午放学)没清洁宿舍每人扣1分。
2、起床后不叠被子,床上东西凌乱者扣2分。被子不整齐者扣1分。
3、严禁把膳食或饮料食品带回宿舍,违反者,扣1分,不听劝告者扣5分。
4、寝室无人时,出现不关灯、空调等,扣当天值日生个人2分。
5、在床底下堆放杂物,鞋、脸盘、水桶、牙具等生活用品不按规定摆放,或摆放不整齐者,除责令其改正外,各扣宿舍每人1分(把鞋整齐成一线地放在床下)。
6,从楼上乱扔垃圾者每次扣个人或宿舍每人5分,并要集体清洁宿舍公共区一周。重范者停宿或退宿。
四、安全方面
1、未经管理员同意,私自带外人进入寝室者,扣5分,行为不端者,予以停宿处理。
2、擅自留宿外人者,予以取消内宿资格。
3、乱拉乱接电源、电插座,违规使用电器者,除没收其违规用品外,扣10分予以停宿处理。
4、不准携带贵重物品进入宿舍。在宿舍内遗失贵重物品,责任自负。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或管制刀具等进入宿舍,违者除没收违规用品外,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停宿直至取消内宿资格处理。
6、不得在铁架床上打闹,违者扣5分。
7、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学生家长和亲友不准随便进入学生宿舍。如确需上楼,须经班主任和值班宿管员两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学生寝室。男士一律不准进入女生宿舍。
五、财物管理
1.每学年初,发放《塘新中学学生宿舍公物登记表》,要及时核对和检查公物,发现与记录有不符的要告知宿舍管理员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2、遵循谁受益谁保护,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正常使用损坏由维修员、总务处实地察看,情况属实的免费维修。
3、学生所居住宿舍的公物被损,经同学自查、班主任、宿管处调查而尚未能查明者,由本宿舍全体同学负责赔偿。
4、学生所居住宿舍的公物被无意损坏时,赔偿的款额按被损公物修理(补)材料费及工本费计。需全新撤换的按该项目、类别整体实际价格赔偿。
5、经调查属有意损坏公物者,除按物品价格赔偿损失外,并由班主任告知家长协同教育,若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宿处理,直至开除内宿资格。
6、被损坏公物的项目、类别由舍长报告管理员,由管理员登记(开具“通知单”一式二份)并报总务处(一份交班主任作为缴款凭证,一份存档备查)。
7、宿舍内下水管道、厕所堵塞,由宿管员报告总务科请人疏通,收取疏通费20—50元/次,造成主管堵塞,疏通费由相关楼层宿舍分担。
8、公物损坏应先赔偿后维修,特殊情况由班主任向总务处提出申请,可以先维修后赔偿。
9、损坏情况较为严重的或赔偿不到位的,该班级及班主任不得被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主任。
注:以上项目中正常损耗,由总务处负责维修,不收维修金。部分维修项目,诸如门、窗、床、柜等损坏视损坏情况收取成本费
六、奖惩办法
1、学校落实宿舍管理量化制度,制定学生个人量化登记表,并安排了10名宿舍管理员、13名宿舍指导老师、每天值日行政、值日教师,负责督导、检查学生寝室卫生、就寝纪律等,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2、每月进行评比,当月没有舍员被扣分的宿舍为当月“文明宿舍”,加分纳入文明班评比。
3、月评中获“文明宿舍”称号的寝室,舍员每人加2分,舍长加5分。
4、为集体做好事者,酌情加1—3分。
5、一学期内个人扣分达到10分,发《停宿警告通知书》,通知本人、班主任及家长,并予以通报,取消学校各种个人优秀评比资格。个人扣分达到15分者,予以停宿两周处理。一个学期有过二次停宿记录者,取消内宿资格。
6、宿舍集体扣分达到15分,发《停宿警告通知书》,通知本人、班主任及家长,并予以通报。扣分达20分者,予以停宿两周处理,一个学期有二次停宿警告的宿舍作停宿两周处理,一个学期有两次停宿的宿舍,取消内宿资格。
7、凡申请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认可本规则,并签字遵守规则,方可批准入宿。
8、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析权归学校学生成长中心。
1、严格把好入门关。非本校人员进入宿舍,门卫一律要问明情况,详细登记。
2、坚持24小时值班制,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禁擅离职守。
3、不准客人(含学生家长)在学生宿舍留宿。
4、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烫伤、防自伤等工作,做到12个不准:
(1)不准学生在上课和夜自修时间进入宿舍(特殊情况须有班主任批条、医生证明)。
(2)不准携带刀、剪刀、钳、锤、锯等工具到宿舍。
(3)不准带贵重物品、不健康的书籍到宿舍。
(4)不准带打火机、火柴到宿舍。
(5)不准玩弄消防器材。
(6)不准私接电源,使用各种电器、吹筒、充电器。
(7)不准站在水槽上晾挂衣服。
(8)不准爬楼梯扶手。
(9)不准跳跃楼梯台阶。
(10)不准用力碰撞玻璃。
(11)不准打闹或开不正当的玩笑。
(12)不准损坏公物。
5、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应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汇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生日常住宿行为,依据《天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天津大学学生宿舍入住的各类学生,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天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同等学历研究生、远程与继续教育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外籍留学生、进修生、其他临时住宿学生等。
第三条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第四条学生宿舍管理紧密围绕学校育人目标,坚持思想教育与管理服务相结合、学生自我管理与物业服务相结合、制度管理与行为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由校学工部学生生活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简称园区中心)具体负责。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六条本科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提供住宿;硕、博研究生实行住宿自愿申请制。各类别学生应按学校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住宿费用,并签订住宿公约。
第七条所有住宿资源由园区中心统筹分配,新生报到凭录取通知书等办理入住手续。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宿舍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情况,可申请调宿,由园区中心审批办理;其他原因的调宿,视情况予以办理。
第九条学生因伤病申请无障碍宿舍的,应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经学院审核,由园区中心视情况予以办理;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应持校医院证明,及时向园区中心说明情况,园区中心视情况予以安排或调整。
第十条学生毕业时,集中办理退宿手续,并遵守离校清宿时间搬离宿舍。
第十一条因结业、退学、转学、出国等原因注销学籍的,提前办理退宿手续,并在一周内搬离宿舍和退还钥匙。
第十二条因事、因病等原因办理休学离校的,提前办理退宿手续,并在一周内搬离宿舍并退还钥匙,休学期满回校重新办理住宿申请手续。
第十三条本科生征得家长同意,研究生征得家长和导师同意,并经学院审核,可自愿申请退宿。
第十四条办理退宿时,住宿不满一学期(含满一学期)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用;超过一学期不满一学年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
第十五条以上住宿、调宿、退宿均须服从学校的统一调配。
第三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应自觉规范日常住宿行为,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严格按照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出租床位;
(二)学生本人凭校园一卡通刷卡有序进出宿舍楼,禁止随意将一卡通借与他人出入楼使用;
(三)严格遵守宿舍楼门开关时间,遵守宿舍熄灯制度;
(四)宿舍楼关门期间因特殊情况要进出的,应向值班人员出示证件,并予以登记;
(五)严格遵守宿舍会客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会客;
(六)严禁在宿舍楼内饲养动物;
(七)禁止斗殴起哄、大声喧哗、私自高声播放音响设备等扰民行为;
(八)严禁私自改装、拆卸、破坏或处置宿舍楼内生活服务、消防安全等公共设施;
(九)严禁在宿舍内及公共区域乱涂乱刻乱画;
(十)禁止在宿舍门、家具等公共设施上安装和使用吊椅(床)及健身器材等;宿舍公共设施如损坏应及时报修,因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照价赔偿;
(十一)校园主题教育、工作通知以及学生活动宣传海报等张贴物要按流程申请审批,并按指定规格和地点张贴;
(十二)自行车等个人交通工具按指定地点在宿舍楼外整齐存放,不准放进宿舍楼内;
(十三)禁止在宿舍楼内从事推销等商业性经营活动;
(十四)严禁在宿舍楼内进行宗教活动;
(十五)不得留宿非本楼同学及校外人员,严禁留宿异性;
(十六)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宿舍楼,须在值班室登记。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学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使用明火(包含存放和使用卡式炉、煤气炉、酒精炉以及点蚊香、蜡烛等)、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废弃物;
(二)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
(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电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四)除宿舍内统一配备的空调、饮水机以及个人电脑、台灯、小电扇以外,严禁在宿舍房间内存放和使用违章电器;
违章电器包括:
1、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水壶、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炊器具;
2、电暖气、电热毯、电熨斗、电吹风、电卷(直)发器等一切具有电加热功能的器具;
3、电冰箱、洗衣机、烘(甩)干机等生活家电;
4、教育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认定为不适合在宿舍使用的其他设备。
(五)禁止使用无国家3C认证的伪劣电器及设备;
(六)宿舍无人或停电后应及时关闭所有电器及电源插座开关,做到“人走断电”;
(七)严禁从宿舍楼向外投掷杂物;
(八)严禁在宿舍楼内吸烟;
(九)禁止挪用和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第五章文化建设
第十八条积极参与宿舍文化活动,营造安全、卫生、文明、和谐的住宿文化氛围。
第十九条积极融入本科生住宿书院制建设,重点围绕“家国情怀、明礼崇德、博学精专”三大任务,积极参与书院思想引领、知识分享、文化交流、生活服务、行为养成等各项育人活动,建设宿舍“家”文化。
第二十条互相关心、帮助,维护宿舍团结。
第二十一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保持宿舍卫生、及时交还钥匙,做到文明清宿离校。
第六章奖励、处分与申诉
第二十二条积极开展学生宿舍文明建设活动,在宿舍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处分:
(一)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未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警告处分;已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二)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
(三)影响学校住宿安排,擅自调换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出租宿舍床位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在宿舍窗外违规放置或者向宿舍楼外抛掷物品,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五)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六)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七)严重影响学生宿舍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的其他行为,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第二十四条宿舍违纪处理程序依据《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执行,宿舍违纪申诉处理依据《天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生宿舍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由学校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