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必备10篇
苔丝自始至终都深爱着安琪·克莱尔,哪怕坦白真相之后遭克莱尔无情的抛弃,哪怕之后走投无路时写信控诉克莱尔,她至始至终都没有改变自己的心意,依旧爱着克莱尔。从她认识克莱尔起,她之后人生路上的所有快乐的痛苦都已经注定了。
她始终向往着自己心中美好的爱情,却又因为害怕流言而迟迟不敢向前。在所有农村女孩中,她无疑是出众的,可是因为那件不幸事情的发生,导致她人生路上所能拥有的美好事物都离她咫尺之遥却又相隔千里。
她和克莱尔的爱情亦是如此,被克莱尔追求时的幸福到婚后坦诚相见时遭遇的无情抛弃。好在克莱尔最终想通他所爱之人正是苔丝,无论好坏,依旧是苔丝,最终两人冰释前嫌,和好如初。
苔丝就像是美好的化身,但是她最终弄还是难逃悲剧的命运,因为苔丝也有自己的尊严和底线。如果苔丝能够低下头来妥协,相信凭借她的美貌与智慧,许多悲剧也就不会发生……
读完苔丝,我读到了一个女孩的成长。
今日重看《苔丝》为什么仍会被她感动?仍感叹其坎坷悲惨的命运?仍会觉得灵魂深处的共鸣?
我个人认为全文的转折点出现在孩子去世时,苔丝年轻的生命中闪耀着一种母性光辉:无论我或我的孩子被别人打上什么标签,无论生命的外在表现多么弱小无力,生命本身是平等的,是珍贵的,是值得尊重的。
她只抱怨过一次,就是从亚雷家回来后对她母亲说了“你想我怎会知道那些事儿?我四个月以前出这个门的时候,还是个小孩子哪!你为什么不告诉我,男人都不安好心?你为什么不先警告我?大户人家的女人,都知道得提防什么。我多会儿有过机会,能在那方面学到东西?你又不帮助我!”全书中,苔丝只有过这一次抱怨,从此以后,命运对其再不公,她都勇敢面对,默默承受。她的身体里有一种叫骨气的东西,虽不是贵族,但胜过本书中提过的那些贵族。
苔丝与安玑的爱情,不是一见钟情,是知音相遇,灵魂的契合。这段感情开始的时候还加入了安玑弹竖琴,苔丝隔远远地偷听的段儿,真是让人莞尔,高山流水会知音呀。可见人生难得一知已。无论黄皮肤还是白皮肤,吃烤面包的还是白米饭的对美好的追寻都是一致的。但那时候他们俩都太年轻了,尚不得摆脱自幼家庭带来的思考习惯,而且一个是家中长姐,一个是家中叛逆的幺子。
苔丝的父母亲虽然非常不靠谱,但他们给了苔丝实实在在的爱,苔丝的母亲虽然嫁了一个酒鬼,但她顺服且乐在其中。所以苔丝对安玑说,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仍然爱你。她渴望得到的爱是平等、相互尊重、相互扶持的。但她不懂得老把“主义”挂在嘴边的男人对生活的要求过于理想化,她的污点会被放大。她把安玑看作“天神”,她希望安玑对她的爱能够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不过安玑毕竟是人不是神。她经历安玑的梦游后知道安玑仍爱她,但她没有求同情、没有乞怜、哭闹,她将选择权交回给安玑,默默承受了这一切巨变。你仿佛看到命运的巨浪袭来,她的脊梁仍然是挺直的。
安玑不懂得他自以为妥当的安排其实非常不妥当,他让苔丝守活寡,却没有想到寡妇门前是非多,而且苔丝是个多么漂亮的“寡妇”而且已经在这上面吃过亏。这段等待太长了,让苔丝不得不被生活逼迫得走向她最不愿意走的路。
总之,虽然不是每个女人在年轻的时候都得过“公主病”,但一定都做过“公主梦”,当年,我在做着“公主梦”时,《苔丝》击碎了那不切事际的一切,没有再想着要当“公主”,再不看重形象,从此走偏了好多年。
今日,我读了《苔丝》这部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期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之后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感人的就是苔丝在忍无可忍的情景下,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终一段时间里最终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终一站,是她最终解脱的日子,
苔丝在对的时间遇到不对的人,或许她的命运本该这样,在所谓贵族家庭后代光环的`后面,她那不思进取的爸爸和她那一心想要女儿嫁进豪门的妈妈,注定纯洁的苔丝要遭受捉弄。我同情苔丝,但我加懂得了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世界不是天堂,多一个处处留心的心眼,会让你的人生更加顺利。懂得爱护自己的人才会去创造财富,美化生活。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班级:09机械4班姓名:姜伟杰学号《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作家托马斯·哈代的代表作,整部小说是以乡村为背景,通篇描述的是一位乡村少女一生的悲惨经历。小说的副标题中说到女主人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一种超前的思想,也是作者对当时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批判和不满。
所谓的维多利亚时代,就是英国工业革命的时期。维多利亚时代当时的社会崇尚的是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也是科学文明飞速发展的时期,在小说里面非常多的情节中都有提及到有牧师在街道上布道也体现了这几点。但正是因为这种崇尚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的社会风气,许多暴发户也为提升自己身价进入上流社会而纷纷模仿贵族们的习惯。文中的亚雷就是其中之一,他家也是一个暴发户。正因没有受到正确的道德修养和礼貌的教育,才导致了后来奸污苔丝和后来一系列诱逼苔丝与他同居等惨剧的发生。
《德伯家的苔丝》写的就是在当时社会的迫使下,一名纯真、朴素、勤劳的农村姑娘苔丝走向堕落。作者托马斯·哈代笔中的苔丝正是当时社会上正义、纯真、勤劳、向往美好未来的女人的一个缩影,她身上充满着爱和对他人的信任。文中写到苔丝被亚雷奸污了以后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开了亚雷回到家中,体现出了她内心的纯真,她不愿迫使自己与一个自己非常憎恨的人在一齐生活一辈子,她那种对未来美好生活的追求的迫切希望。回到家中的苔丝得知自己已经怀孕了以后,不但没有把对亚雷的憎恨转移到这孩子身上,反而不顾家人
和朋友的责备,义无反顾的生下了孩子并悉心照顾他,但最后这孩子还是夭折了。这体现出了苔丝非常有爱,她的灵魂是高尚的,她的道德也是高尚的,但却被社会所唾弃,被当时的社会所否认,认为她是一个伤风败俗、罪业深重的女人。在这里作者表面上写的是苔丝作为一个弱智和受害者非但没有得到同情,反而被社会所批判的惨状,但其实作者真实想反应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虚伪的道德标准和当时社会丑陋的风俗的一种批判。作者托马斯·哈代批判的不仅是当时社会虚伪的道德标准,还有当时以克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的封建传统的道德伦理准则,而苔丝则是当时这种社会陋俗中的牺牲品。作者托马斯·哈代通过苔丝的悲惨经历揭示了这种社会陋俗社会风气的弊端和卑劣的一面,把它残酷血性的一面完全的揭示出来。苔丝是社会的悲剧。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都是充满着戏剧性的,小说全文通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悲惨经历,但从中也经常会发现一些看似偶然,但却又像是冥冥中早注定命运安排的情节。如苔丝被侵犯前在舞会结束后与亚雷家的女仆争吵的小插曲,还有苔丝在开篇与克莱的相遇但却不相识到后来再次与克莱相遇并相爱到后来的互相产生爱慕之情并结为夫妻。都充满着戏剧色彩,也正是这样才能更好的体现出作者的真实感受和真实想反映的社会背景风俗习惯和社会陋习等,也为以后对苔丝悲惨经历的描写和小说的结果作了一个完美的诠释。整篇小说是以苔丝父亲得知自己是当地著名武士后裔到让苔丝去认亲和之后所发生的一切悲惨事情的经历为主线的,这样更好的体现出了造成苔丝的悲剧的成因不仅是社会的因素,还有苔丝她自己本身的一种性格错误的原因。
不过,《德伯家的苔丝》还是一部非常有意义的小说,从中也了解到了许多很重要的东西。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刚拿到《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翻了翻序言,说自己会被这本书气死。孩孩爸说那就别看了。可是就因为这个序言,我决定把书看完,真正了解一下苔丝。
毫无疑问,苔丝是个好姑娘,聪明,善良,勤劳,坚韧。可就是因为这些美好和她不应该受到的待遇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让我读完气不打一处来。
苔丝的爸爸妈妈怎么会如此愚昧!家族早已没落,他俩却被没有多大意义的血统冲昏了头脑,总想着联宗认亲,让苔丝嫁个阔人,从此改变全家的生活。这俩人醉生梦死,毫无责任感,一个女孩子家毫无社会经验,在还不知道人性的险恶时他们就把苔丝逼着送进假冒的德伯家族,送进了狼窝,是他们亲手造成了苔丝的悲惨遭遇。
《德伯家的苔丝》所处的时代视贞操为女人纯洁与否的标志,这对苔丝极不公平,事情发生的时候她几乎还是一个孩子,如何能够抵抗一个成年男子的侵害?
一般的姑娘都会忍着痛苦想办法嫁给伤害自己的男人,要不,根据教义,这样“不纯洁”的女人是不能出嫁的。可是苔丝,她勇敢地离开了亚雷德伯,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生活,这一点连亚雷德伯最后都真正是对她尊敬了起来。
苔丝安安静静地挤牛奶,只想躲起来,到一个没有人知道她身世的地方赚钱养活自己养活家人。然而,好姑娘,君子好逑,好小伙安玑克莱爱上了她。苔丝一直压抑自己的情感,发誓独自一生,可是安玑克莱热烈的追求终于让她打开了爱的闸门。她在道德的约束下,一而再地想要说清楚自己的过去,热恋中的安玑克莱却屡屡阻止,这一段让我读着尤其揪心,在我看来,两人真心相爱,真的需要把过去坦白,之后两人才能毫无罅隙地过下去。然而,作者偏偏不那么安排,苔丝当面无论如何不能直接开口说给他听,好不容易下决心写的信,竟然被门挤压到毯子下面,错过了最佳坦白时间。诚实、善良的苔丝在结婚当晚,鼓足最大的勇气说出了所有的事实。口口声声说爱她的安玑克莱沉默了,他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在他眼里,自己爱上的苔丝不再是眼前这个姑娘,哈,这一段又把我气得不轻,苔丝再早一点勇敢地让他知道就好了,省得结婚又受冷遇,受到二次伤害!
当安玑克莱远走非洲,苔丝始终没有向克莱家提出过任何救助的请求,她像个男人一样干着体力活,累到快要趴下都没有再次依附又一次对她动了心思的亚雷德伯,明明可以和亚雷德伯结婚,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可她心里只有安玑克莱,满满的都是对爱情的忠贞。
一年来从没有收到过安玑克莱只言片语,听到的却是他曾经想要带依茨秀特而不是她一同前往非洲的传闻,还有亚雷德伯总是嚷嚷克莱不会回来了,不会再要她了,苔丝在劳累和内心无望的状况下几乎崩溃。压倒苔丝心理支柱的最后一根稻草是父亲的离世,妈妈和弟弟妹妹们突然变得无家可归,家里的老大必须撑起整个家庭,亚雷德伯不失时机地出现在苔丝和爱慕虚荣的苔丝妈妈面前,望着一群没有吃喝,没有家的亲人,再想想杳无音信的安玑克莱,苔丝终于妥协。看到这里,我失望并痛恨,世界上的事情有时候是如此阴差阳错。因为,克莱经过一年来的思考,终于明白一切不是苔丝的过错,他要回来,和她重修旧好。然而,一切已晚。
苔丝亲手杀了害她的亚雷德伯,可这也彻底害了她自己,年纪轻轻的苔丝不得不走上刑场。
好在,逃亡过程中有亲爱的安玑克莱陪伴,他俩终于过了几天没有隔阂,幸福真实的爱情生活。
苔丝死了,那么好的一个姑娘,真可惜。
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是作者坐在你旁边和你讲他听说的,他接触的,他研究的一个“异类”的画家的故事。说他另类,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年过中年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突然放弃作为证券经纪人的成功事业和美好幸福的家庭——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乖巧的儿女,离开自己的家乡孤身一人去往法国巴黎,住在肮脏的旅馆过着潦倒的生活,只为学习绘画。倘若,思特里克兰学习绘画是为了完成自己一个年轻时候的愿望,开始决定专注自己的兴趣,这倒也为世人理解,毕竟在功成名就或者事业略有所成,衣食无忧,解甲归田享受单纯器物之乐的人也不在少数。然而,思特里克兰在巴黎不名一文,经常一天只吃一顿,有时候甚至一顿也没有。或者,我们把他这种做法理解为破釜沉舟,追求出色的绘画技艺,希望有一天能够一举成名,一幅画便能够卖几百万。这也能够为少数翘楚理解,毕竟成大事者必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和魄力。但思特里克兰不给任何人看他的画,也不卖画。甚至在一个唯一特别欣赏他的人为他的推销,他也恶言相对。最为极端的例子的是,在他弥留之际,让他的妻子答应在他死后将用带病之躯花费几个月完成的及其壮丽诡谲的壁画付之一炬。
“异类”的还有他的残酷,自私和毛姆不厌其烦的提及的粗野的透露出欲望的面容。
这样的“异类”当然为文明社会不容。毛姆并没有特别列举任何思特里克兰受到的排挤和厌弃。相反毛姆告诉我们他受到了一个并不高明但鉴赏能力极高的画家的认可。戴尔克·施特略夫接济他,为他推销画,在他因病垂危时候将他搬回自己家悉心看护,最后甚至赔上了自己挚爱的妻子。对于这些思特里克兰非但没有感激,反倒是认为戴尔克·施特略夫自作自受。读者在这样叙述中,对思特里克兰的厌恶一点一点地加深。
写到这里,才发觉了毛姆的高明之处,他将思特里克兰设计成一个表达能力很差,话语极少人,即便有也都是写极其恶毒的话语,而且整部小说很少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正面描写。即便是思特里克兰稍显正常的表达,毛姆也特意强调那是自己根据思特里克兰的手势,表情和不成句子的词语中揣测出来的。
讲述并不是一气呵成,倒像是两个朋友偶尔见面,几个月或者几年,见面的时候又想起上一次聊到过某个人,于是继续补充故事的进展。所有其他的人讲述的思特里克兰的事情,毛姆也像女生八卦告诉别人“我也只是听说”那样告诉我们,他也只是听说,而且那个说的人也很靠谱。我仿佛看着他说完之后提起杯子喝了口水,又接着回忆思特里克兰的其他事情。
结果,虽然小说提供了很多思特里克兰的片段,关于所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内心思想全靠读者自己揣测。
厌恶加深,但小说并不是以厌恶为终结。不然,这样的情感诉求也不会成就《月亮和六便士》这本经典。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也同作者一起对思特里克兰产生了同情。作者是在思特里克兰的画里感受他内心的挣扎。尽管作者尝试道出那种不明晰的感受,这种感受无论如何也无法传到到我的内心。我想是因为缺乏绘画的艺术修养吧,没有经历过看一幅画时,内心产生激荡的情绪,于是无法移情。
我的同情或许始于作者提及他给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妻子绘画。施特略夫得知妻子背叛他和思特里克兰在一起之后,在自己画室看到思特里克兰给妻子画的画时顿时羞恼万分,正欲举手撕破之际,他还是被这幅画给震慑到了。按作者的说法,这是一幅透露着美与欲望画。也许,思特里克兰内心便是一直被这两种东西纠缠着,让他就像被“魔鬼给缠住了”。
更深的同情或者理解来自于思特里克兰毁弃了忍着病痛创作的巨幅壁画。思特里克兰舍弃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在这里,他没有被当做“异类”,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而已,就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特别一样。他甚至在这里找到了个“不打扰”他的妻子爱塔,过着幸福的生活—至少静谧幽深的丛林给了内心的平静。
小说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叙述主人公之外提及的他曾遇见过的同样被他人看做异类的人,还有一段论述家乡——出生地和另外一个家乡与异类之间的关系。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直到整篇小说读完,我也还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名字是“月亮和六便士”。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是月亮和六便士对应的是理想和现实,这样的解释并不让我满意。
今日重看《苔丝》为什么仍会被她感动?仍感叹其坎坷悲惨的命运?仍会觉得灵魂深处的共鸣?
我个人认为全文的转折点出现在孩子去世时,苔丝年轻的生命中闪耀着一种母性光辉:无论我或我的孩子被别人打上什么标签,无论生命的外在表现多么弱小无力,生命本身是平等的,是珍贵的,是值得尊重的。
她只抱怨过一次,就是从亚雷家回来后对她母亲说了“你想我怎会知道那些事儿?我四个月以前出这个门的时候,还是个小孩子哪!你为什么不告诉我,男人都不安好心?你为什么不先警告我?大户人家的女人,都知道得提防什么…….我多会儿有过机会,能在那方面学到东西?你又不帮助我!”全书中,苔丝只有过这一次抱怨,从此以后,命运对其再不公,她都勇敢面对,默默承受。她的身体里有一种叫骨气的东西,虽不是贵族,但胜过本书中提过的那些贵族。
苔丝与安玑的爱情,不是一见钟情,是知音相遇,灵魂的契合。这段感情开始的时候还加入了安玑弹竖琴,苔丝隔远远地偷听的段儿,真是让人莞尔,高山流水会知音呀。可见人生难得一知已。无论黄皮肤还是白皮肤,吃烤面包的还是白米饭的对美好的追寻都是一致的。但那时候他们俩都太年轻了,尚不得摆脱自幼家庭带来的思考习惯,而且一个是家中长姐,一个是家中叛逆的幺子。
苔丝的父母亲虽然非常不靠谱,但他们给了苔丝实实在在的爱,苔丝的母亲虽然嫁了一个酒鬼,但她顺服且乐在其中。所以苔丝对安玑说,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仍然爱你。她渴望得到的爱是平等、相互尊重、相互扶持的。但她不懂得老把“主义”挂在嘴边的男人对生活的要求过于理想化,她的污点会被放大。她把安玑看作“天神”,她希望安玑对她的爱能够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不过安玑毕竟是人不是神。她经历安玑的梦游后知道安玑仍爱她,但她没有求同情、没有乞怜、哭闹,她将选择权交回给安玑,默默承受了这一切巨变。你仿佛看到命运的巨浪袭来,她的脊梁仍然是挺直的。
安玑不懂得他自以为妥当的安排其实非常不妥当,他让苔丝守活寡,却没有想到寡妇门前是非多,而且苔丝是个多么漂亮的“寡妇”而且已经在这上面吃过亏。这段等待太长了,让苔丝不得不被生活逼迫得走向她最不愿意走的路。
总之,虽然不是每个女人在年轻的时候都得过“公主病”,但一定都做过“公主梦”,当年,我在做着“公主梦”时,《苔丝》击碎了那不切事际的一切,没有再想着要当“公主”,再不看重形象,从此走偏了好多年。
《苔丝》这本书是英国作家托马斯·哈代的作品,当之无愧的世界名著,我买的是译林出版社的版本。我从小到大买世界名著还是蛮认准这家出版社的,翻译的不错并且每本书的序都写的很好。提议先读书最终再去看序言,不然剧透过后读书的意愿就没有那么强烈了。
这本书的剧情犹如过山车一般,起伏十分的大有的时候主人公的情绪变化甚至就在一瞬间。全书的第一页写着:苔丝,一个纯洁的女人。这便是全书讨论的主题了,苔丝是否是一个纯洁的女人?我给的答案是肯定的。个人认为这本书不仅仅好在作者大师般的写作功底,他有用很多的环境描述、侧面描述等来渲染,这本书更可贵之处是能够引发读者的思考的。
全书我还很喜欢的一个点就是作者把人物塑造的很好。在许多作品中都会或多或少存在那么一两个完美的人,他们的言行举止竟显人性的光辉。可是这本书的主角们都不是完美的。男主角爱的真诚,他丝毫不嫌弃苔丝的贫穷,我一开始还以为是那种霸道总裁的戏码,让人直呼好一个痴情男,奈何他却十分在意女性的贞洁和家族的名望。男二号是个没落的贵族子弟,他嚣张跋扈、自大狂妄,虽说在故事中有点浪子回头的感觉,有一段时间还给别人去说道,可是很遗憾“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一次意外的邂逅还是将他打回原形。女主角,苔丝,是全书中近乎完美的主角,她美丽、善良、勤劳、忠诚,拥有很多很多优秀的品质。可是她爱的卑微又缺少足够的定力,最终就是她为数不多的缺点导致了杯具的化身。
我看到女性题材的文学作品就很容易与《简爱》这本书进行比较,当然《简爱》一向都是我心中这类小说中的top1。我看《苔丝》看到一半的时候觉得这两本书的母题不是一样的吗?可是等我看完后我发现虽说都是以女性为主人公和书名可是侧重的主题是不一样的。《苔丝》讨论的是女性的贞洁和男性对女性的固有看法,而《简爱》更多的是教一个女孩子如何去爱。我想,如果苔丝有简的一些洒脱,那么故事的结局必须会不一样了。
今日重看《苔丝》为什么仍会被她感动?仍感叹其坎坷悲惨的命运?仍会觉得灵魂深处的共鸣?
我个人认为全文的转折点出现在孩子去世时,苔丝年轻的生命中闪耀着一种母性光辉:无论我或我的孩子被别人打上什么标签,无论生命的外在表现多么弱小无力,生命本身是平等的,是珍贵的,是值得尊重的。
她只抱怨过一次,就是从亚雷家回来后对她母亲说了“你想我怎会知道那些事儿?我四个月以前出这个门的时候,还是个小孩子哪!你为什么不告诉我,男人都不安好心?你为什么不先警告我?大户人家的女人,都知道得提防什么…….我多会儿有过机会,能在那方面学到东西?你又不帮助我!”全书中,苔丝只有过这一次抱怨,从此以后,命运对其再不公,她都勇敢面对,默默承受。她的身体里有一种叫骨气的东西,虽不是贵族,但胜过本书中提过的那些贵族。
苔丝与安玑的爱情,不是一见钟情,是知音相遇,灵魂的契合。这段感情开始的时候还加入了安玑弹竖琴,苔丝隔远远地偷听的段儿,真是让人莞尔,高山流水会知音呀。可见人生难得一知已。无论黄皮肤还是白皮肤,吃烤面包的还是白米饭的对美好的追寻都是一致的。但那时候他们俩都太年轻了,尚不得摆脱自幼家庭带来的思考习惯,而且一个是家中长姐,一个是家中叛逆的幺子。
苔丝的父母亲虽然非常不靠谱,但他们给了苔丝实实在在的爱,苔丝的母亲虽然嫁了一个酒鬼,但她顺服且乐在其中。所以苔丝对安玑说,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仍然爱你。她渴望得到的爱是平等、相互尊重、相互扶持的。但她不懂得老把“主义”挂在嘴边的男人对生活的要求过于理想化,她的污点会被放大。她把安玑看作“天神”,她希望安玑对她的爱能够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不过安玑毕竟是人不是神。她经历安玑的`梦游后知道安玑仍爱她,但她没有求同情、没有乞怜、哭闹,她将选择权交回给安玑,默默承受了这一切巨变。你仿佛看到命运的巨浪袭来,她的脊梁仍然是挺直的。
安玑不懂得他自以为妥当的安排其实非常不妥当,他让苔丝守活寡,却没有想到寡妇门前是非多,而且苔丝是个多么漂亮的“寡妇”而且已经在这上面吃过亏。这段等待太长了,让苔丝不得不被生活逼迫得走向她最不愿意走的路。
总之,虽然不是每个女人在年轻的时候都得过“公主病”,但一定都做过“公主梦”,当年,我在做着“公主梦”时,《苔丝》击碎了那不切事际的一切,没有再想着要当“公主”,再不看重形象,从此走偏了好多年。
徐志摩曾说:“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比我大学四年的收获都多。”出于这句话,我找来了这本书来看,并为作者高超的文字处理技术所折服。他的景物描写让人感觉不到有任何的瑕疵,背景色显得那样优雅而朦胧。“当挫折再起、灾难重现的时候,也许人们会发现:曾经以为已经被永远跨过的深渊,其实只是绕了一个弯而已。”是我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一句话。
可能是有共鸣吧,高中时特别是高三感觉自己有点封闭,所以刚上大学时,想重新做自己,就鼓起勇气主动多与别人交流,克服恐惧积极上台发言,大声询问自己不懂得的地方。开始的一段时间感觉还好,后来渐渐感觉有点累,再后来又出现了以前同样的现象,自己一直想要的那个状态没有持续多久,后来发现,还是原来的顽疾没有被解决。
安吉尔从巴西回到英国几经打听,终于找到苔丝所在的地方。当苔丝以一个贵妇人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或许不应该惊讶。父亲走了,家也没了,当她了解到自己不能撑起整个家并且爱人迟迟不能在最需要时施以援手,她能坚持一时,她不能……。苔丝曾经的抗拒与挣扎在此时此刻都消散了,安吉尔也走了。此情此景,我相信,苔丝的痛苦多于震惊。后来也证明的确如此。这次,苔丝选择追寻自己的爱。或许许多人会选择其他的方式,而苔丝只有她自己唯一的方式。她简单地而且是毫无预兆的用刀捅死了亚历克,就飞奔着去找安吉尔。看着苔丝慌张又兴奋的表情,加上不小心被看到的苔丝衣服上残留的血迹,安吉尔似乎明白了一切。他选择原谅她的一切,陪她一起走到最后。从这里就开始完美了。不论是多于愧疚的深情爱意,还是男儿的那份担当与毅力,安吉尔都依然沿着来时的方向继续前进着,一往无前,坚定不移,还是那样深沉而热切,只不过情形不一样罢了。
虽然只是一瞬间,却看到了诸多的意味深长。我很是希望自己也能处在诸如此类的位置上,毅然决然地踏上自己选择的道路,绝不后悔。
这样的瞬间很少,在生活中我总是顾虑太多,拿主意时犹豫不决。一直在强迫自己做事果断,即使以后的事实证明当初的选择不是最好的。选择其实很简单,是自己想的太复杂或夹杂了自己的情感在其中,以致于看不清许多东西。我们选择只是先想比其他选择更加有利于自己。但应用于情感方面或许是不好的。它没有值不值得或是对自己更有利,只有想不想,这种东西只凭感觉就好了。(利用情感获得利益的除外)
爱是要付出的,安吉尔得知苔丝不贞时,说不能忍受克莱尔的存在。当安吉尔再次出现时,她想要与他在一起,就杀了亚历克。或许苔丝就是这样单纯。她不想要别的什么,打算抛弃一切来得到心爱的人永远的爱。克莱尔不再抛弃她了,尽一切力量保护她,这也许是美好的,但似乎世界所有的美好都让人感觉太过短暂。谁说我们整天忍受生活的琐碎,命运的摆弄,在社会被无情的对待时,不就是为了美好的瞬间呢?
生命太脆弱,经不起折腾。爱情总是那样美好,以致于我们沉溺其中忘记了周围的世界,只需要两个人就好。那天,阳光恰好。平和而美好的欢声笑语,纯净的嬉戏打闹,似乎平静得有点不太真实,所以有了后面的分分分离离,合的短暂而轰轰烈烈。爱情少了它或许有些不完美,也正因为如此,才弥足珍贵。有个问题,我很困惑。
为什么安吉尔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自己也犯了同样的错,为什么不能容忍心爱的女人犯同样的错?是传统观念的束缚还是破坏了苔丝一直在他心中的完美形象?她是一种象征,一种精神寄托,而这种东西不能有丝毫差错。为什么又回去找他呢?对苔丝的愧疚还是出于对她的爱?抑或是异国他乡的见识与经历让他想通了?我更相信是出于对苔丝的爱。爱情这种东西说不清,其实也不必说清。苔丝写给安吉尔的信中透漏出的那种痛苦无助与伤心真让人受不了。安吉尔或许想通过去巴西开辟一片新天地来忘却这段恋情,结果带来的是劳累与对她的无尽思念。
他终于还是去找她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磨练,对爱情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不再过问以前的事。是出于对她的深沉的爱,还是怀着一种愧疚,或者是两者都有?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