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动物的作文【优秀7篇】
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人类不断进化演变,变得逐渐强大以至于自称为世间千万生灵的“主宰者”。人类虽亦是动物,欲望缠身,但幸得他们还是一类情感动物,具有同情心;同时,也幸得他们拥有价值判断能力,而懂得对自己行为以及欲望有所约束。因而,即使人类拥有着无尽的欲望,少数者也会偶而动摇甚至露出丑恶嘴脸,但绝大多数群体仍是遵循着自己价值观和同情心做着顾及后果的举动,他们是一类高等动物。
那假如有一天,“机会来临”,赋予了人类计算机式的精确而又强大的思维模式了呢?那人类是否可突破自己能力限制,从高等动物进而演变为超能动物了呢?这一类超能动物又是否会因其能力变得更强大而去切实地做些什么而造福世间其它万物呢?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计算机有什么特点?他们运算精准,拥有程式化的思维模式,只会因零部件的衰老使其运作变缓,而并不会因为外界情绪干扰而做出带有一丝情愫的举动。倘若给人类赋予了计算机式的思维模式,那便会如库克所言:“他们会失去价值观与同情心,罔顾后果。”
如今,全世界提倡与自然界和谐相处,正是因为人类拥有良知、价值观以及同情心,看到了在大肆发展经济以满足人类欲望的过程中所打破的自然平衡带来的莫大危害,于是懂得需要有所节制,不能肆意妄为。
可当人类像计算机一样思考了呢?那便是给一种不带情感伦理与价值判断的物种赋予了更可操控一切的强大能力,“它们”,怕是比野兽还恐怖千倍。
人类因具价值观与同情心,而懂得对自己欲望与情绪进行抑制与管理,而当人类具有计算机的思维模式后,那便是人类的法则失灵,物的法则盛行,人类开始发生异化。异化后的人类更信奉“能力说”,优胜劣汰,胜者为王,凭借着更强大的能力而无所顾及条条框框的扰人规章,凭借着更强大的能力便去相互残杀而无所谓什么情感与恩情。那这样的局面和原始社会还有何区别?区别自然是有的,因为这类“超能动物”比原始人类更冷酷无情更无所不能,他们可以以更迅猛的速度将这世界变为一片荒芜……
人之所以为人,因为他们具有良知与怜悯,懂得孰是孰非,懂得约束与感恩。他们虽不如计算机那般强大精准,他们却是这个世界最好的主载者。他们,不枉为人。
我爱罗布,它是我们家的一份子。它是一只黄色,带着白色斑点的小狗,耷拉着耳朵,委屈的眼神,像是被欺负的小孩。罗布长得很结实,但他只有三个月大。它刚来的时候特别喜欢咬那个红色的萝卜玩偶,就给它取名叫萝卜,但后来叫着叫着就成为了罗布。
罗布是外婆家大黄的孩子,是妈妈从外婆家带回来的小花狗,它刚来我们家的时候有点认生,总是畏畏缩缩的。不敢见人,要是去抚摸它,它总是害怕的跑走了。像是我要欺负它是似的,妈妈说别理它,过几天他自然就好了。我们听了妈妈的话,没有够多的亲近罗布了。几天后,罗布果然在妈妈的预示下亲近我们了,有时会在我们出门回家的时候远处看着我们,有时会在我们吃饭时接近我们。慢慢的罗布融入了我们家,成为我们家里的一份子了。
罗布慢慢的开始长大了,刚开始的时候还只有那么一小点,但是几个月过后,都有快到我的膝盖高了。它喜欢送我去上学,我每天去上学都会跟着我,看着我进去学校了才离开。每当我一回家,它就像是一个警卫员,保护着他的地盘。我看着他匍匐在我家的大门前,英勇极了,观察着周围不安全的因素。但是每当我一回到家,它就立马缠了上来,好像几年没见过一样,紧紧跟着我的步伐。我做作业的时候罗布安安静静的看着我学习。
一天我发现,妈妈的钱包不见了,一大早的就开始找了起来,全家差不多被妈妈翻遍了,就是没有找到,后来还是罗布在厕所的厕纸你发现的。妈妈奖励了罗布一根大骨头,感谢罗布找回来钱包。
我爱我们家的罗布,它保护着我们的家,给予我们帮助,还送我上学。我爱你罗布,你是我们家最忠实的一员。
有一天到邻居家去玩,我看见了一只小猫,它非常顽皮,它有一双蓝而又大的眼睛,还有两只小巧的耳朵,但是最引人注目的`是它那一身黑白相间的花纹和它那两对锋利又可爱的小爪子。
小猫一看见有陌生人来,就窜出来猛扑在我身上,把我吓得直往后退,它看见把我吓着了,得意地坐在地上添着爪子。我心里想:还真是顽皮的小猫。不过我很快就喜欢上它了,它也跟我熟悉起来了。我拿出球给它玩,它高兴地拿着上蹿下跳,一会跳到了沙发上,一会儿跳到了桌子上,一会儿又出现在我眼前。最后它玩累了,就静静地坐在我的旁边一边挠耳朵一边陪着我阅读,又像一个小孩子。
天已经不知不觉地黑了,我这才想起该回家了。我走出门,那只小猫用那双水灵灵的眼睛望着我,好像在说:“再见,欢迎下次再来”。
以前我喜欢狗,但又怕狗。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不知什么原因,我总是不能与狗友好相处。
原来,我家养着一只狗,是姐姐从网上买来的。它一只金毛寻回猎犬,我们给它了一个名字——妮妮。
起初,这只狗很小,我很喜欢它,但是却又怕它。它一直追在我后面跑。它的毛是白色的,想雪一样的白,别的人都说金毛是黄色的毛,或许是太小了。
我想,它现在还小,如果现在让它不咬我,并且不抓我,我能和他玩我也就达到了目的。我先停下来,它在后面也“刹车”了。他坐下来,用那蓝宝石般的眼神看着我。我想先去试探一下,看妮妮是否会咬我。我蹲下来,用手抚摸了一下妮妮的头,他并没有去要我,二是“点了点头”舔了一下我的手。他终于老实下来了,好可爱呀!这还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摸她的。感觉太爽!
在我家里,他总是第一个起床,让后爬到我床上,朝着我叫两声,先把我叫醒。接着,再去叫醒别人。所有人都很困,他到摆着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我写作业时,他就坐在椅子上,看着我写作业。我也拿她无奈。它在屋里到处乱窜,吵得我无法学习。他一会儿跳到我桌子上,自豪的模仿一声狼叫,感觉自己十分神气的样子。接着又跳到床上。哦!我才叠好的被子!这下又要被这个调皮捣蛋的妮妮给弄乱了。我实在受不了他了。他再次跳到我桌子上,坐下来朝我我看,我叹了一声气。这下可激起了妮妮的兴趣,一阵狂叫后,就跑出了屋子。我也更加喜欢妮妮了。
过了好几个月,也就是现在。妮妮已经长大了,用一个字来形容他就是——肥,小时候的它,我还可以包起来,一点都不像只金毛,现在,才像只真正的金毛。的确,他真是肥啊,有40来公斤,和我差不多重!
妮妮走在路上,就像是一个打了胜仗后凯旋归来的勇士,真是霸气!可威风了,别的小狗见了它就好象见了一个狗中的巨人使得,有的大胆些,敢上去叫两声,妮妮一去咬,它们就闻风丧胆的吓跑了。有时就连路上的行人都害怕它。体型庞大并没有多大的用处,还是要看胆量大还是小。有的时候,都会被另一栋楼上养的吉娃娃给吓跑,回来时,你你也就不敢再威风了,特像打了败仗的勇士回归了。
我喜欢狗,因为有了狗,才使我的生活不再无聊,而是每天都充满着无穷的乐趣。
我也想说一句: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狗是我最喜爱的一种动物,我喜欢它不仅仅因为它可爱的体态,憨态可掬的神情,还因为它的忠诚,它对主人毫不动摇的爱,毫不动摇的等待。
很早的时候,我曾经看过一部非常动人的电影,我相信很多人都看过,都被里面那只可爱的狗感动过,它就是忠犬八公。影片讲述了男主人公教授parket在火车站里遇见了一只走丢的狗,不忍心它流落在外,于是把它带回了家。妻子一开始并不欢迎它,但parket与女儿却十分喜爱它。在相处的过程中,妻子也逐渐被他们之间温馨友好的关系打动了,最终接纳了它成为家庭的一员。教授每天早晨给它按摩,和它玩耍,它则每天送教授去上班,一路相随一直到火车站,风雨无阻。所有火车站的工作人员都认识它,都亲切的称呼它为“小八”。当教授因为心脏病突发去世时,小八没有留下一滴眼泪,它或许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但却日复一日的守在火车的出站口,等待自己的主人。当所有人都遗忘了这件事时,当所有人的伤痛都已经被时间治愈时,只有小八依然坚守在火车站门口。最后,在一天风雪交加的夜里,小八去世了,它在自己最后的梦中等到了回家的教授,它欢呼着跳上他的身子,伸出热乎乎的舌头温暖着他的主人。我非常为这部影片感动,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对狗有着发自内心的喜爱。记得最深的是美国的养狗许可证上的一句话;你有你的生活,你的工作,你的家庭,但是对狗来说,你就是它的一切。它们已经不只是宠物这么简单,更加是人们的好朋友,好伙伴。导盲犬可以帮助盲人找到正确的道路,为迷茫的人指引方向,警犬可以在地震的时候找到掩埋在废墟下的人们,拯救许多条生命。
因为宠物狗的陪伴,许多患有抑郁症的病人们的病情也得到了缓解,重新变得开朗起来,这是狗的魅力,也是陪伴的魅力。我的愿望就是等我成家了之后,一定要在家里养一只狗,我一定会真心的对待它,爱它,然后陪它一起走过它的一生。
我喜欢的一个小动物是一只比熊犬,它的名字叫小白。它今年两岁了,它全身的毛长长的,雪白色,它的耳朵耷拉着,像辫子,很好玩。它的眼睛像两颗黑色的宝石。腿上也有许多毛,非常可爱。
小白非常聪明。我们买它时,宠物店主告诉我们小白得过冠军。说有一次,小白去北京参加选美比赛,比的是记忆力,裁判员放了三种水果:苹果、香蕉和梨。裁判员让狗狗们看了一下苹果,然后把小白带到了一个地方,让狗狗去找,最后,小白第一个找到了,它得了第一名。我听了介绍非常喜欢它,就把它买回家。
小白喜欢跟着我踢足球。有一次,我把足球拿到了小区的院子里踢球,小白竟然也跟着跑来跑去,高兴地用四肢卡住球,然后用它的前腿踢球,球跑了,就去追,它可高兴了。
小白也会撒娇。我有东西吃的时候,小白就会对我撒娇,它跑到我的旁边,有时看着我,小声叫着;有时候会拱我的腿,用爪子给我挠痒痒。他想吃我拿的东西了。
小白还非常能吃。家里两条狗吃一盘肉都吃不完,可是小白自己能吃两盘肉。小白吃的时候狼吞虎咽,好像没吃过东西一样,真是个大胃王。
小白既聪明又可爱,我非常喜欢它。
在我要开始将我喜欢的小动物时,我要先给大家猜一猜,它是什么小动物。“小白,小白,耳朵长长,小白,小白,尾巴短短。”它是什么动物呢?对,它是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白兔。
它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红红的眼睛像一颗红光闪闪的宝石镶嵌在里面;它披着一身雪白雪白的绒毛,雪白的绒毛像棉花一样软软的;它有四只弹跳力超强的脚,它的那四只脚像有力的弹簧一样敏捷而又迅速;它……听我这一番讲述,小白兔很可爱吧?
小白兔在吃东西的时候非常可爱。它把白菜从上到下细细的看了一遍,好像是在思考着这白菜有没有过期一样。看完后小白兔张开它那又小又可爱的小嘴。
大口大口的吃着白菜,吃白菜的样子好看极了,它吃着东西的时候,腮帮子鼓鼓的,像两颗肉丸子一样要掉下来似的。整个小身子定定的蹲在吃菜的那个地方,小白兔的头东转一下,西转一下的,我想小白兔可能是在找有没有更新鲜的菜吧。所以他才会东转一下,西转一下的。耳朵长长的竖着,可能是在听有没有敌人来抢东西,好做准备……
记得有一个星期的星期六,我带着小白兔去公园玩,唉,这然我记高兴,又难过呀。小白兔一到了公园,就高兴的又蹦又跳,这让我感到很高兴,但小白兔实在是太淘气了他跑到了草长的很茂盛的地方,找也找不到,要不是我细细地看了看什么地方的草在动的话,可能就永远找不到了。但它实在是跑的太快了,像一个高手一样一点儿也不会觉得累,它跑着而我呢,在后面追着,稍有一点不注意的话,小白兔就会跑的无影无踪了……
小白兔真是太太可爱了,我好喜欢小白兔。